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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6篇)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6篇)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6篇)

乙方:

為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訂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市 縣 鎮 村 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範基地。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 ,付款時間為 。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

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種植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後,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製作地形地界數據圖表留存。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羣眾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

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持並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

有關部門支持本項目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後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方願將四眼溝村石門口荒山荒坡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全體黨員幹部,村民代表討論研究決定同意將石門口水洞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範圍:

東至:電杆

西至:海鑫石材廠

南至:四眼溝承包地邊沿

北至:侯馬地界

三、乙方一次性將石門口荒山荒坡承包費、水洞損失補償費用計貳拾萬元付給甲方。

四、乙方在修路時,甲方出面協調,確保道路暢通。

五、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坡期間,如有四鄰及村民干擾生產,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自協議簽訂生效後,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違約方賠償給對方違約金拾萬元整,但仍應按原協議執行。

七、乙方必須安全、合法、科學治理。

八、承包期限為十年:自20__年3月8日起——20__年3月8日止。

九、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65010838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村民委員會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過決定對______進行承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荒山概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2、面積及四至: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承包期限

______年,自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 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1、承包費為每年按______斤小麥折算支付。______年每年按______元,以後按當年______月______日當地麪粉廠小麥收購價格折算承包費;簽訂合同時先支付______年兩年承包費______元,以後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先交款後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章 土地的撥付

1、甲方交付具體林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林地上實地樹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承包期限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山林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對具體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協商解決。規劃公益林地,不能轉讓。

第五章 承包權

1、甲方保證所發包的土地使用權四至及土地使用權屬等無糾紛,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權屬不清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甲方幫助協調處理。

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內建設永久性建築,不得采礦。

4、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1、乙方在承包林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其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其他經營成果上設有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但不得以承包範圍內土地所有權設定上述抵押、質押。

第七章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益義務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內如甲方須採伐該片林場內林木、進行採石、取土、修墳等活動,應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並且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若甲方從事上述活動與乙方的正常經營存在衝突時,甲方應當先行與乙方進行協商,且應當在經過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上述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若進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活動,應當視為甲方違約,此時乙方享有解除權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上述活動所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6)甲方擁有該地塊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單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乙方不得破壞。

(7)乙方負責打深水井一眼,優先供給村民用水,整理規劃建設村到山頂道路,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關係,確保道路暢通。

(8)在合同期內,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電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乙方因打井、架電、鋪設水電線路需佔用甲方土地時,甲方應予以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9)林地防火由乙方為主,甲方配合,雙方管控,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該處土地上只許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項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林地承包費,逾期30日不繳納承包費用視為乙方違約。

(6)合同期內乙方自主經營,有權對荒山進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時乙方應當按照政策法律和政府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盜等措施。

(7)乙方對其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經乙方許可後方可進入。

(8)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9)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共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林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善後事宜。

第八章 特別約定

1、在承包期內如遇有特殊情況(如政策變動、國家徵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對該處地塊上投資的項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補償除外)的賠償歸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未繼續承包,乙方在承包範圍內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設施、電路、樹、圍牆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滿前之日起30日自行處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利,合同期滿之日30日內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權益及乙方所投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承包範圍內的所有資產和權益進行處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處理,承包範圍內的地上附着物及資產,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約定12年總承包費用的2倍作為違約金同時支付同期超佔期間的承包費。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除按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該處違約金為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該處經濟損失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期間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十章 附則

1、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附件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2、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3、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到提交______訴訟解決。

5、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後,發生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5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XX鎮XX村組 (系原發包方) 經周XX鎮XX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 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XX鎮XX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 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 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 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XX鎮XX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 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XX鎮XX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XX鎮XX村組

在場人:

20xx年7月28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自春歆

乙方:鍾衞東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承包荒山土地合同》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户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承包荒山土地合同》中所承包的荒山土地期限為叁拾年,即所轉讓經營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0日止。

三、乙方享有甲方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户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中除本協議明確限定的權利(即轉讓期限定於到2040年12月30日止)外的全部權利。

四、乙方支付甲方兩次種植林木投入及承包荒山土地的承包費共計壹拾叁萬元(130000元)作為轉讓《承包荒山土地合同》的費用,支付方式為簽訂合同之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五、本協議附甲方與勐馬鎮東乃村東乃二組扎朵背、扎海娜海、扎迫娜努、扎兒娜哈、扎海娜所5户簽訂的《承包荒山土地合同》附印件伍份,複印件由甲方簽註“確認與原件內容一致”字樣,具有與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簽訂後,在合同轉讓期內,乙方經營所轉讓的荒山土地所發生的一切權利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甲方無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所有的,以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______備案一份,經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鮮魚村一社

乙方:鮮魚村一社社員袁澤清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巖,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台巖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巖直上,一直到巖,在滴水巖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20)貳拾年,即從_年三月份起至_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_年起算,一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於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後,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後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後,可委託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貳拾年滿後,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佔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台的輸電線及其電杆,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幹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合江縣車輞鄉人民政府(公章上籤了:同意按此合同執行)

合江縣車輞鄉鮮魚村村民委員會(公章上籤了:同意按合同執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產隊長)

乙方代表:袁澤清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______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______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促進林業發展,繁榮唐河經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洛南縣祁儀鄉荒山荒坡承包給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權、乙方所植樹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及自建附屬物的所有權,並在林權證辦理登記時註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樹種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上述兩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為:

宗地1

東:

西:

南:

北:

宗地2

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為從事經濟林開發生產及其它經營活動。

三、山坡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50年,即自20__年 月 日至 2066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價款以林權證所標的面積,每畝每年 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於本合同訂立後,向甲方預付承包金人民幣 元整,剩餘部分待林權證辦理後全部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綠植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並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並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係,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於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生效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受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後生效。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可以針對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鎮_村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鎮_村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鎮_村_組

在場人:

20_年7月28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基層單位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轉讓方(簡稱甲方):户主姓名:

身份證碼:

住址: 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電話:

為了綜合利用新春鄉梓江村 的土地、山林資源,促進農林發展,實現綜合經濟效益。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規及政策,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位於XX市新春鄉梓江村 約 畝土地的經

營權轉讓給XX市坤泰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由乙方從事生態家庭農莊、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含破壞性實驗)和其他農林項目的生產經營。

轉讓土地詳細情況

3、農户自留林地流轉期限為30年既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簽訂後增加年限需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條件下以補充協議確定。

三、轉讓價格與支付方式、時間

1.轉讓價格

乙方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土地流轉費。即乙方按田每年每畝 元、地每年每畝 元、林地每年每畝 元、山林每年每畝 元支付甲方土地轉讓金。

2.支付時間、方式

(1)村民田、地經營權流轉金的支付:經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並且甲方將土地經營權移交乙方後,乙方支付第一年度土地轉讓費,乙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既甲方收到乙方土地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后土地經營權既屬乙方所有。第二年度支付以第一次支付時間為準,滿一年即支付第二年度土地轉讓費;若乙方在延後2個月內未支付,甲方有權利收回土地和附作物,以此類推。

(2)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後一次性支付30年的土地經營權流轉金。

(3)村民自留林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合同簽訂後一次性支付30年的林地使用權轉讓金。

(4)村民自留林經營權轉讓金支付:合同簽訂後一次性支付30年的林地使用權轉讓金。

(5)村民林地經營權轉讓金支付:合同簽訂後立即支付5年林地經營權轉讓金,以後每5年支付一次林地經營權轉讓金。

若甲方外出或異地務工乙方將土地流轉金轉入梓江村村民委員會集體賬户或農户指定賬户,以甲方轉賬憑據為準。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轉讓的土地經營權交付給乙方,以此時間作為乙方向甲方農户計算轉讓費的時間。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並報鄉級、村級政府備案。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流轉經營權後,由乙方統一規劃、建設。

3、甲方村民土地轉讓後不得在乙方的經營地裏種植農作物、取材和放養各種畜禽等相關活動。若甲方村民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4、甲方將土地轉讓給乙方後,在合同期內,不得再向乙方申請收回所轉讓的土地。

5、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甲方轉讓土地的農户的勞動力。若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村民不接受乙方安排生產任務的或不能按乙方生產技術要求完成撫育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權聘請外地勞動力參與,甲方不得阻擾和干預。

6、甲方土地承包權轉讓給乙方後,國家糧食直補政策,歸農户享受;由乙方爭取的各項扶持政策和應由乙方項目享受的其他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由政府戴帽下達給基地的資金和物資歸乙方享用,如土地整治和治理項目……等。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土地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生產處臵權。

8、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9、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保護好生產設施和基礎設施,防止水土流失。

10、乙方受讓的土地若被徵用時,其土地徵用補償費、安臵補助費按徵地當時的徵地政策執行,歸甲方村民所有;地上的附着物、建築物、構築物屬乙方所有的,其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村民的轉讓費,應扣減其相應的租金和土地面積。

11、甲方在乙方租地範圍內的村委新建農民新村或公共設施、公益設施,需要佔用土地,其土地可以臵換,按佔用的田、土面積計算,由乙方在甲方中扣除流轉費。涉及的苗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但農民新村布點需按規劃進行。

12、轉讓方(家庭成員或權利義務繼承者)不得因户主或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為由,擅自解除或變更合同。

六、其他約定

1、乙方在流轉的土地範圍內,可根據生產要求進行土地整治、治理,進行規模化生產,甲方不得阻礙和干擾。 2、合同期滿後,乙方若繼續流轉該土地,乙方具有優先權;同等條件下土地經營權歸乙方享有。

3、在合同期內,在生產經營中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4、合同到期,乙方確定不再流轉甲方田、地、林,乙方有義務確保甲方土地能夠達到流轉時土地耕作標準。如有附作物甲方要求不得保留的,乙方有義務清除復耕,但農田基本建設的道路工程、水利工程佔用土地乙方不負責清除,相關部門應協調在集體用地中對農户進行補償。

5、關於乙方僅有使用權的林地:甲方僅轉讓林地使用權給乙方的,乙方在林地使用期間不得隨意砍伐甲方柏樹,灌木和雜木可以根據使用需要砍伐。如乙方為了林地使用的需要確需砍伐柏樹的需砍伐前與甲方商議,協商一致後可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砍伐,砍伐證由甲方辦理;甲方在乙方林地使用權期間需要砍伐樹木的,需告知乙方並在砍伐、轉運時不得損壞乙方的基礎設施及土地附作物。

6、關於乙方僅有使用權的林地:乙方不得任意損壞甲方林木,但乙方也沒有對甲方林木維護、追肥、守護的義務,遇到自然災害或林木病蟲害……等與乙方無關。

七、合同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即使延期都無法使合同繼續履行的。

3.甲方違約,並已經對乙方進行賠付和全額轉讓金退還的;

4.乙方轉讓費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時支付的;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九、解決爭議條款

因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的辦法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願意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八頁,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村委會各執一份,報鄉鎮相關部門一份,用於辦理相關手續一份。 7

3、梓江村村民委員會集體賬户或村民指定賬户:

4、會議紀要及簽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不得塗改,塗改處需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簽章(手印)確認。

甲方: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新春鄉梓江村村民委員會代表或組長:

村支部書記: 村主任:

新春鄉梓江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鑑證機關(簽章):年 月 日

年 月 8 日

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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