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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4篇)

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4篇)

荒地承包合同 篇1

負責人: 住所:

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4篇)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户可以用於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於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遊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xx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户可以用於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於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遊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尚家鎮五間村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五間村組村民  為籌措資金修築村級公路,按照尚家鎮黨委政府的指示,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並經村委會研究決定,按照公開競價發包方式,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合同內容:  

1、發包方將座落於荒地畝壟發包給承包方經營,該地塊東鄰,西鄰,南至,北至。  

2、上述發包地塊承包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發包地塊價格為每畝每年元人民幣,該地塊年的承包費用總計金額為元人民幣,此款在合同簽訂後當場一次性交付。  

4、上述發包荒地只可進行農業生產,不可從事取土、埋墳、修建永久性建築或植樹造林等與農業生產無關的活動。  

5、承包期間,承包方可自由轉包,但轉包期限不可超出承包期限。  

6、該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恪守,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7、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司法見證機關存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司法見證機關後生效。  發包方:尚家鎮五間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見證機關:  見證人:

荒地承包合同 篇4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甲方將自已擁有產權和使用權的荒地出租給乙方經營林地開發,現就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租期及租地費用的給付。

(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積為租期自 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費按一畝元一年,每年共計 元(¥ 元)。

(2)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按時續訂合同並將地租費用按時付給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注:國家中小河流項目近期沒有實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項目開工實施,乙方無條件服從讓出荒地,甲方不擔任何經濟補償。)

(3)、承包期內,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費以外的任何費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藉口要求增加地租費。

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良好的環境,有責任協調處理相鄰關係,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如發生矛盾和衝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相關調解工作

三、乙方種植的意楊樹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項種植項目不擁有產權和管理權在內的任何權利。甲乙雙方在維護荒地現狀前提下,甲方擁有監督權。

四、乙方在承包期間,如將承租地轉租他人或轉租、變賣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項權利時,在事前徵求甲方意見,不違背前三項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預,並協助好乙方的相應工作。

五、乙方經營荒地種植樹木、如能享有國家相關政策和補貼、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享有任何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不得違約。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補充協議

第一條 地界四址:東至河灘埂;南至汪蘭標屋後:西至壩腳;北至高存結屋後起。甲方保證該荒灘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二條 老嚴的四段場地全部歸乙方,甲方無權租給他人,其不加任何租金,歸乙方所有,林木砍伐結束後生效。

第三條 租金期限為貳拾年,租金每年一付,貳拾年租金不變。

第四條 如果國家中小河流治理,享受政策性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本合同補充協議與正本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第 租期為20xx年11月1日起,每年租金按此日期順延。

油壩鄉三角堤委會(蓋章生效)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5

甲 方:楊進華 電話:

乙 方: 電話:

負責人: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小組代表會議通過,甲方將集體所有的小紅巖荒坡地一塊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範圍

甲方將位於小哨村的小紅巖一塊荒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使用,用地的實際面積以乙方所打外圍牆的實際丈量面積為準,由雙方以附圖形式説明,(面積為 畝)。

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

1、該地塊的使用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則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經甲方同意後,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三、荒坡地付款方式

1、承包費按10%每五年遞增一次,即第一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000.00元,第二個五年為每畝每年8800.00元,第三個五年為每畝每年9680.00元;以此類推。該地每年度承包費支付為人民幣。

2、承包費採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後用地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必須在三十日內,向甲方繳納當年的承包費,逾期視為違約,逾期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其他費用

1、乙方在此地塊上的經營用電,由甲方協助乙方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手續,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繳納;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鋪設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按企業用水交費標準執行,如遇水費調整則相應調整。

2、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與該地上經營項目有關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l、甲方有權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費,、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

4、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時,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自願將小紅巖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應按期將本合同約定的土地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期內,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地塊權屬無糾紛,不受村、村幹部及村民的干涉。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經營使用和對該地的合法利用。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水、路暢兩通,電源由乙方向供電部門申請解決,甲方出具證明材料必要時協助乙方辦理。

6、如乙方經營辦理有關手續涉及土地使用的相關的事宜,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7、如乙方已經支付當年承包費,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成該地塊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還中途未使用期間的承包費用。

8、甲方保證不因甲方換屆和負責人變更而變更合同。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l、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使用該地塊,在該地塊上建築臨時及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

2、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收益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4、合同期滿,乙方提出繼續承包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承包費。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等費用。

3、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等原因,與他人合作經營,須告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

4、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該地塊用於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應優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2、除因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還因如下條件而使本合同解除。

在該地塊使用期間,若因城市、總體規劃建設或因國家徵用該地塊等情況,使甲方事實上無法繼續提供該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關該地塊的土地補嘗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機械設備及其它設施等的補嘗歸乙方所有。

3、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擔權益內的損失,並協商解決相關事項)。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行為,

2、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l 0萬元外,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在該地塊使用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無償收回該地塊,甲方不給乙方做任何補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1)、利用該地塊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用地承包費三個月以上的,拖欠水、電費用逾期達三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用地使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預付承包費不退還。

4、如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干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合同不受換屆及甲方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楊進華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為籌措資金修築村級公路,按照政府的指示,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並經村委會研究決定,按照公開競價發包方式,雙方自願達成以下合同內容:

1、發包方將座落於荒地畝壟發包給承包方經營,該地塊東鄰,西鄰,南至,北至。

2、上述發包地塊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發包地塊價格為每畝每年元人民幣,該地塊年的承包費用總計金額為元人民幣,此款在合同簽訂後當場一次性交付。

4、上述發包荒地只可進行農業生產,不可從事取土、埋墳、修建永久性建築或植樹造林等與農業生產無關的活動。

5、承包期間,承包方可自由轉包,但轉包期限不可超出承包期限。

6、該合同條款由雙方共同恪守,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7、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司法見證機關存卷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司法見證機關後生效。

發包方:尚家鎮五間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見證機關:

見證人:

荒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索羅鄉汝林村一社

乙方:綠濃專業合作社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後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xx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兑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 乙方:

20xx年三月七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羣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鎮)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設備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地的情況,有權 監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藉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徵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户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必須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鑑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鑑定後,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合同管理委員會複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託人

乙方

擔保人

鑑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乙方有償自己投資承包甲方金能煤業農場(南農場)耕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荒地畝,每畝承包費元,共計交承包費元。

二、承包費不包含任何有關費用,是單獨的土地使用費,在經營中所發生的電費、主幹渠及毛支渠的清挖費以及如遇有關部門徵收的水資源費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承包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費的上交,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費,以後在每個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承包費,每年的澆灌用電費及如遇徵收的水資源費實際發生數,每畝預收電費元,水資源費元,由甲方負責在收承包費時一併收取,統一管理使用,在每年的冬灌結束後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多退少補。

五、灌溉所使用的主幹渠的清挖費用,根據實際發生的金額由甲方負責按畝收繳,先收費後清挖。毛支渠由乙方自己負責清挖,所有承包户必須先疏通排灌渠後,再去種植農作物。

六、乙方負責所承包耕地周邊植樹造林的義務,由甲方無償提供樹苗,每承包一畝地每年最少植樹三棵,保證成活率在95%以上,並負責管理。在承包期內,如果在廠內發生種植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所承包耕地在本合同期滿後,必須將地內桔杆清理完,並進行耕翻冬灌,為了確保此項工作及植樹任務落到實處,乙方在交承包費時一併上交押金元,任務完成後,押金退還本人,對沒有完成任務的,按實際發生金額從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所承包的耕地只能經營種植水稻及其它的農作物,不得改變耕地的使用性質,不得種植國家違禁的植物等,違者其責任自負。乙方如遇甲方種植玉米制種時,乙方不得在甲方規定的隔離區內種植商品玉米,以免影響制種。

九、乙方必須自覺遵守和維護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確保場區的安定團結。

十、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住房,但乙方用水、電及住房維修等費用自負,對所佔公家住房進行養殖的另行收取租賃費,具體收費標準協商後決定,其作物晾曬場地等在不佔用耕地的情況下,由甲方無償提供,雙方協商選點。

十一、甲方負責供水設施的管理和維修,甲方統一安排澆灌,如遇供水緊張時,安排夜間澆灌,不執行者,甲方將不再安排澆水時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河牀移位、黃河改道等),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後解決。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內除甲方上級部門政策變更或解除外,雙方均不能隨意單方終止合同,如乙方不執行本合同上述條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對外承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

十三、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願將本村現有位於 荒地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 年位於 畝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並籤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後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後,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衞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內國家永久性佔地補償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8、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生產用地。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9、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單方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擔。

10、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經村委會蓋章備案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燕子墩鄉經管站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羣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着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50年。共230畝。

從20xx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xx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xx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20xx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xx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着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 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7

_____縣(市、_____區) _____鎮(鄉) _____村委會

合同編號:

_____ 村 _____組林地包字_____第_____ 號

簽訂日期:二O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林 業 局

監製

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發包方): 鎮(鄉) 村 組

負責人村委會主任: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組組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鎮(鄉) 村 組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林地承包(指家庭承包、責任山和“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行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__農村土地承包法》、《___森林法》、《______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____ 畝的林地使用權以 ____ (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從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承包期限共 ____ 年,發包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__________________

序號地塊_____

名稱面積_____

(畝)四至界線_____

東南西北_____

(二)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_____林地承包價款按每年每畝____ 元,面積 ____ 畝共計為 ____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承包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____ 元,共計為 ____ 元,繳付時間為 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具體繳付在本合同第六條作補充約定。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集體林地所有權。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林地承包收益。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制止乙方損害所經營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2.確認上述所發包的林地林木權屬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承包後發現原發包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3.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享有對承包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有權享受承包(責任山)國家優惠政策,如該承包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採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價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承包期內,如乙方確需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必須報經原發包方甲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原發包方甲方備案。同時依法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對以家庭承包責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間,乙方家庭內部成員需要對承包責任山進行分割責任山,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後,以原承包責任山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甲方簽訂承包合同,並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變更登記手續。

(三)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甲乙雙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併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四)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五)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承包合同期滿後,乙方在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承包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__________________ 。

(六)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 ____ 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承包價款的 ____ ‰作為滯納金。逾期 ____ 個月,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付林地承包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價款的____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承包經營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進行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____ 種解決方式:

(一)向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合同屬完善原責任山承包合同,原責任山承包合同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的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村委會、鎮(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發包方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二O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

附件:

1. 承包林地四至範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

2. 甲方屬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的“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發包本集體山林的應提供

①甲方《___林權證》複印件;

②甲方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複印件;

③_____鎮_____(鄉)政府批准意見書。

荒地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叁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xx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户可以用於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於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遊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第二村民組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畝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得影響其他土地經營;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税(在本地交納),若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土地手續, 甲方有義務出具手續、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四、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在補償乙方經營損失外再支付租賃費總額20%的違約金,原有果樹乙方有管理權,無採伐權,若確需清除必須經甲方同意,賣樹收入歸甲方並承擔相應費用。 ?

六.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得超過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已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拖欠租金和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1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響應安徽省千萬畝森林增長工程建設號召,更好更快地綠化荒山荒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範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 ,小地名為 。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採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荒山荒地的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於:荒山綠化、栽植幹雜果、生態(農家樂)旅遊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於非林建設。

四. 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 畝元。

2.荒坡地: 畝, 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 2月xx年的承包費;每次承包費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據有甲方收款簽字為準。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石榴: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杏樹: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3.雜樹: 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以上承包範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後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後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所承包範圍內山林應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佔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係及承包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並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範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甲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範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徵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餘未徵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後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後,甲方願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本合同簽訂後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徵佔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佔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佔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合理合法的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1、承包期間,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非法佔有乙方種植植物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則每延遲一個月應向乙方償付 萬元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承包費的,每延遲一月,應當向甲方按每畝 元償付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林業部門、鄉鎮政府或司法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證機關各持一份。

附件:

1、承包租賃荒山荒地地形圖

2、甲乙雙方法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林權證複印件

3、其他重要證件的複印件(如營業執照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叁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3

甲方x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盤活農村集體閒置資源。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現達成x村廖家衝荒地承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將廖家衝荒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開發,發展園林、養殖經濟。

二、承包年限: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0日止。合同期滿後,後期根據《土地承包法》的相關條款,乙方繼續享有延保權利。合同另行簽訂。

三、承包荒地的範圍。本合同承包範圍為內現有的集體荒地。具體地塊四界由甲乙雙方現場指定界限,並以書面方式登記説明,所簽訂的備忘錄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約定承包費共計為xx萬元(大寫:x元整),分兩次付清:即合同簽訂後付x萬元,五年內一次性將餘款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合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的使用權,收益和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及享有國家相關政策的扶持,同時應依法生產,守法經營,妥善處理好與周邊羣眾的利益關係。

六、乙方在承包的土地範圍內,因前期有部分農户已退耕還林,此地承包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與這部分農户無關,但在此部分中,農户繼續享有國家退耕還林的補償費用。

七、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所需的設施,道路,水,電,管理用房等,甲方應全力支持並配合做一些相應的協調工作,因此建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甲方承包費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甲方不退還已收取的承包費。如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在合同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其它

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需要轉讓給他人生產經營,在甲方同意並與轉接方簽訂協議後,本合同終止。

2、如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繼續生產經營,乙方有權處置屬於自己所有財產,處置時限甲乙雙方另行約定,超出約定時限,甲方有權進行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經事宜,甲方應與乙方指定人員黃漢格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執二份,見證機構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 篇2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羣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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