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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蘆草溝村委會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乙方:胡軍 身份證號:

為開發本地資源,響應政府倡導和鼓勵興辦民營企業、推動我區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依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將項下集體所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建廠,雙方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面積:29畝

本合同項下土地位於蘆草溝村五隊西面荒山,東面二分廠,南面電線杆,西面馬濤,北面高俊田養殖場,面積為29畝。

二、承包經營期限及承包費

該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月日止。承包費每畝每年 元,每年為一個上交期,也可以分期交清,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交清。承包費總計: 元。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保證乙方自主經營,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依法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協調處理好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與其他村名之間發生的爭端糾紛,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5、在此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給乙方出具辦理土地手續的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6、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新發包該地塊。

7、在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依法經營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承包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與所僱人員發生的勞動糾紛、安全責任、經濟糾紛、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將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抵押、質押、擔保。

4、乙方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經營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土地承包費。

6、乙方可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設備。

四、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經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所承包的土地流轉後的承包方造成的損失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本承包合同中關於確保土地性質不變等內容。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仍必須按本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一經圈定,即具有法律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工程,一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整體開發建設,該土地需被徵用,該項策劃給你包土地上的地面附着物經權威資質部門評估後,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歸集體所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不想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到期金額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若甲方違約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及違約金。

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申請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2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鎮_村_組 (系原發包方)經周_鎮_村_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願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願將位於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願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於_鎮_村_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 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於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着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為30年;②草地(荒地)為50年;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 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並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 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 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願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 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後,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 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鎮_村_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願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 此協議為第三人_鎮_村_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達成。

十三、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鎮_村_組

在場人:

20_年7月28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零--年 1月1 日起至二零--年 12月31 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20--年租金為兩萬五千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三萬七千五百元整,20--年至20--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後應積極治理,可用於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夥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 畜 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設備。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20--年 月 日 鄉人民政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下稱甲方)

(下稱乙方)

為發展工付養殖業,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

甲方現將平方米合畝發包給乙方使用。該土地位於村南面。東至,西至,南至,北至。東長米,西長米,南長米,北長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第三條 土地承包金額及交納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畝每年150元交納,從承包後的第六年開始按150元每年遞增10%的承包金交納。

2、承包金應先交款後使用,每年交納一次,乙方應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合同規定接時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權召集承包人蔘加正常的會議及有關活動。

3、甲方有義務解決所承包土地周邊與羣眾之間發生的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足額交納規定的承包金。

2、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3、有權抵制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經濟攤派。

4、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繼續再承包的權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的規定 ,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償付總承包金額十倍以上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系雙方自願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促進林業發展,繁榮唐河經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洛南縣祁儀鄉荒山荒坡承包給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權、乙方所植樹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及自建附屬物的所有權,並在林權證辦理登記時註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樹種的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

上述兩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為:

宗地1

東:

西:

南:

北:

宗地2

東:

西:

南:

北: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為從事經濟林開發生產及其它經營活動。

三、山坡林地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期限為50年,即自20__年 月 日至 2066年 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價款以林權證所標的面積,每畝每年 元。

2、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於本合同訂立後,向甲方預付承包金人民幣 元整,剩餘部分待林權證辦理後全部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及使用權,除乙方所種植的綠植以及林下經濟所有樹種,並對已有林木有權進行依法處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權。

2、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將山坡林地交付乙方,並確保現有道路暢通。

3、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辦好林權證,如超過時間因林權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按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補償給乙方。

4、負責協調承包山坡林地與村集體組織、村民之間等外部關係,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國家的林業補貼資金。

6、保證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且未設定任何擔保。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享有承包時已有林木的所有權。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權,有對山坡林地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乙方所栽樹種及產品。

2、承包期間乙方繼承人在承包期內享有繼承權。

3、承包期內有權將承包經營權以入股、出資、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於生產的房屋及服務設施等。

5、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對承包的荒山植樹造林,不得荒蕪,如荒蕪兩年以上時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發包。

6、乙方施工用機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種、管理、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用甲方勞動力。

7、保護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進行對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

8、乙方所種菩提樹及果實開發等政策性補貼由乙方享受相關項目利益。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對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守約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

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鄉人民政府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生效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受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後生效。

十、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可以針對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鄉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6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的 畝個人承包土地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土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0xx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三、承包費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時間:每年的6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費,按1000元/畝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維護乙方的土地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承包到期後,乙方給甲方還為耕田)。

2、乙方要依法保護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損害。

3、乙方在承包期內,承包地不得進行抵押,如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在種地期間,如政府徵地或村委會用地,甲方和本村村民享有一樣待遇,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享有補償,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權益。(如遇國家徵地,甲方享有青苗補貼。)

五、違約責任:承包期間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目錄

第一章 土地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三章 交付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章 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土地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公司

X年X月XX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元,納税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户主:__(蓋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訂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築總面積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來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其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化糞池、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女兒牆按每米元計算,包括水泥砂漿抹面。

四、付款方式  完成

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元,完成

第二層付款元,完成

第三層付款元,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 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甲方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並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通過,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積、養殖業  面積:甲方將地位於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繳納時間  承包期限共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清下________年土地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該承包土地搞養殖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地上建築物歸乙方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並甲方有權對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國家與政府徵用土地時,可隨徵隨用,乙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權將土地隨時收回,並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依法搞好養殖業,不違法經營,不得栽種樹木、糧油作物,水電等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徵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築物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並賠償違約金2萬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馮格莊街道辦事處經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___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_____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_________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 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承包金______________元,總承包金______________元。以後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_____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_____‰的滯納金;

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 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_____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攬條例》及《建築工程合同條例》,經協商,乙方同意承擔甲方安裝工作,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合同文件組成

1、《安裝勞務合同》

2、工程量細目表

3、施工圖紙、技術要求、設計變更

三、工程日期

開工日期:20_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_ 年 月 日

四、勞務費

勞務費總價一次包死,按甲乙方約定總價。

五、勞務費增減

如若工程項目增加,按乙方承諾增加項目的單價計取,並核算出單項勞務費,計入勞務費總額。如若工程項目減少,則從勞務費總額中扣除。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指派項目經理在工程現場管理與施工相關的一切事宜。

2、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用圖紙、定額細目一套。

3、甲方對乙方承接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指導。

4、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全部工程用材料(工具及易耗品由乙方負責)。

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解決工人住宿等問題。

七、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達到甲方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公司內控標準)及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所在地政府、業主、總包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3、實際投入的設備、儀器應滿足工程進度要求。

4、到現場的材料,乙方負責卸車、保管並按公司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在材料保管過程中出現破損、丟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額制度進行賠償。

5、設置隊長和專職“四大員”,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必須按甲方項目經理要求隨時增加施工人員以保證施工進度。

7、乙方負責與現場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單位的協調工作。

8、乙方負責交付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施工人員交納的有關費用。

9、乙方必須按投標時的承諾書承擔相應的義務。

10、乙方應按投標時向甲方提供的人員名單派遣施工人員,不經允許不準替換,否則甲方按每人1000元標準處罰乙方。

1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為施工人員配備安全用品及設施,負責按甲方要求管理施工人員,現場施工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所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接受甲方處罰。

12、乙方應嚴格執行防火規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現火災,乙方承擔一切損失,並接受甲方處罰。

1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規、法律,不得苛扣、拖欠施工人員工資,否則甲方有權直接發放,直至終止合同。

14、乙方應對現場材料及已安裝完的成品設置相應的保護措施以避免破損、丟失。

15、乙方應對材料實施定量管理,並建立領用材料制度。

16、保證工期按時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換隊伍。

17、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公司《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並服從項目部考核與獎罰。

八、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全方位管理,對乙方承擔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如達不到公司及工程業主的要求,甲方有權按招標書中的規定及乙方承諾對乙方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地政府的要求為施工人員辦理相應的手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情況全方位考核,在施工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完全遵守甲方相關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監理部的監督、考核、獎罰。

4、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人員不足無法滿足進度的情況下要求乙方增加人員,乙方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增派人員,甲方有權自行安排增加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從乙方勞務費中扣除。

九、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用的圖紙,技術文件及安裝材料。

2、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要求的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指令。

3、乙方有權對甲方派駐現場的項目經理不良行為向工程經理申訴。

十、安裝勞務費及支付方式

1、安裝勞務費駁接幕牆 90 元/m2,以支票形式支付。

2、施工過程中,每月按工作量、進度的80%支付勞務費,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安裝費95%。

3.工程保修款為勞務費總額的5%,工程合同保修期滿後一次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 工程竣工驗收未達到業主要求的質量等級,執行公司相關制度。

2、 違約按投標承諾書的相關處罰條款處罰。

十二、保修

1、 工程驗收後乙方按業主工程合同要求的保修期無償保修。

2、 保修所發生的材料費、工具設備費、人工費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三、其它條款

1、 投標書、承諾書、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十四、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保修期滿有效。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日 月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一、 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屯______畝耕地承包給乙方。

二、 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土地承包費____元,分兩次性交清。第一筆款自簽字日交首筆款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在 年 月 日全部交完

三、 邊鄰四至:東至 西至南至 北至 。

四、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只能用作耕地。

2、 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利。

3、 耕地的國家補貼款有甲方享有。

五、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單方違約將付給對方土地承包費兩倍的違約金。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地塊四至:_________________

東齊:_________________西齊:_________________

南齊:_________________北齊: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_______永久。

三、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並賠償損失費為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_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和中辦發[1997]16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將 畝的土地發包給乙方從事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指標:每年應上交的國家税金、農產品定購任務及提留統籌費等,按照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發包的耕地和隨耕地一併法寶的其它集體資產擁有所有權,對乙方承包經營活動有監督權,對乙方違背有關政策規定,私自流轉土地或改變農地性質及用途、掠奪式經營、棄耕荒蕪等行為有處理權。

(二)有權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及其它公益事業,組織農田基本建設、灌溉、農機、農藝等活動。有權督促乙方按時完成農產品訂購任務,按期按規定收取國家税金、提留統籌費等。

(三)維護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合法收益權,幫助乙方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在承包期內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條件,提供有關方面的服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在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可依法對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包、轉讓、入股、出租、兑換等。

(三)按規定交納税金,完成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依法按照《農民承擔費用與勞務合同》的要求,承擔提留統籌費等合理費用及勞務。有權拒絕一切非法集資、攤派、罰款、收費等項目。

(四)不得擅自改變承包耕地農業用地用途,不得買賣、荒蕪、取土建窯、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強地面附屬物的維護和管理,不得損壞。

(六)窯積極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護土地資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從於國家和集體用地規則。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當事人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發包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繳納税費、國家農產品定購任務和承擔規定勞務的;

2、認為造成耕地減少、荒蕪及擅自改變耕地用途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用地規劃及未經批准破壞水利設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條 其他事宜:

(一)在承包期內,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變更使用權的,必須提前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並按規定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有關規定申請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內甲方規定代表人變更後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內,發包方有權收回死亡絕户、外遷户的承包土地;有權按規定進行小調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補充規定,報鎮合同管理機構備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簽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個人荒山土地承包合同 篇20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富裕村範圍內的集體林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邊以外300米南北一線;北至山頂分水嶺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經營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20xx年一月起至20xx年一月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10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搞多種養殖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轉讓轉賣權和繼承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性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保證該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退還乙方購買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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