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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精選20篇)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精選20篇)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

發包方(甲方): 村(居)委員會 承包方(乙方):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精選20篇)

為了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發包土地概況:

1、該地塊為 新增耕地,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土地承包費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的土地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監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種植生產。未經批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指導、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執行市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乙方搞好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

3、依照國家的政策、法規,每年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乙方應承擔合法税費的落實上交等工作,監督乙方積極完成。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實際出發積極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5、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調解、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矛盾、確保承包合同的履行與兑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土地流轉權、以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

2、土地承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土地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挖掘開發土地使用資源,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積極改善生產條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內集體興建的水利設施等附屬物。

4、按規定,及時向甲方繳納每年的土地承包費。

5、根據鎮(街道)村兩級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計劃,積極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提高土地產出效益。

四、雙方商定

1、承包期內,乙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按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報請甲方備案,屬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還必須報發包方批准,並在甲方指導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及時登記土地使用、流轉管理台帳。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徵用土地,甲乙雙方都應服從,甲方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組織“村莊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乙方應積極配合,有關事宜按上級政策規定辦理。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於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費。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繳納(違約金額的) %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辦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發包方: 代表人(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 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鑑證員(章) (簽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2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東至:現 西邊;

一、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3

甲方(發包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合同。

一、土地承包的界定範圍

此合同承包土地的範圍是指土地及未發包給農民的周邊荒地。

二、土地用途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該土地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自主使用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具體如下:

1、乙方使用土地為林地的,期限為 年。

2、荒山承包期為 年。

3、承包期滿後,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或合法的繼承人同等條件優先承包該土地。

四、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

甲方將本村 ,東 ;南 ;西;北 約 畝(據實核算)土地承包給乙方,該土地具體方位見附圖1。

五、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費用現金每年度支付一次,當年度的承包費一次付清。當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在每年 元 月 日前支付。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以後每 年增加元。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承包費。督促乙方按進度實施開發工程。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合同期內不得提高約定承包金。

4、確保原土地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程序合法。(附甲方與甲方所屬的相關村民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法定數量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5、在非不可抗力條件下保證乙方水、電、氣、路的正常使用,並給予乙方在水、電、氣、路方面與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申請辦理國家對乙方經營活動中應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及補貼。

7、甲方應保證該土地的正常使用,在該幅土地內不得有“插花”土地。如因個別土地糾紛不能確保乙方土地正常生產、使用,由此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得不到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在該地上全部投入及投入資金50%的違約金。

8、協助乙方及時辦理所承包土地的權屬登記證書。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依法生產經營權及依法興建生產生活必須的建築設施的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

3、乙方因病、故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由其指定的(未指定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繼承本合同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4、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修建的基礎設施,必須依法。在不妨礙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國家對乙方的經營中給予各項政策扶持,資金支付,由乙方接受,甲方不得佔有,挪用。

6、該土地因故被政府或其它三方徵用的,乙方地上附作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本合同未約定,但依法和相關規定歸乙方享有獲得的補償依然歸乙方享有。政策付予甲方及村民的土地補償歸甲方及村民所有。

7、本合同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上由乙方投資的附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現狀以甲乙雙方及林業部門的確認書為準。)

8、乙方的一切活動不得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不得造成水土流失。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承包總面積的開發規劃書。

10、乙方必須在甲方所在地鄉鎮註冊公司,乙方為公司股東之一,負責承包土地的一切法律行為。公司成立後,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由公司承繼。

八、除上述第七條第10款約定情形外,乙方不得隨意將所承包土地轉包給第三方。如確需轉讓,必須獲得甲方和李家集街道同意。

九、開發進度

第一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0%,第二年完成承包總面積的35%,第三年全部完成承包面積的開發。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乙方開發計劃無法實施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如乙方拖延承包金超過規定交納時間半年或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付承包金的,由乙方向甲方按承包金的2倍支付違約金。

4、甲方與原土地承包人土地經營權退回程序不完備或不合法導致本合同不生效及其他後果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土地、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5、由於乙方造成甲方的環境污染,乙方需依法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和治理費用。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承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及其他補充書面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與該幅土地原承包者同意將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經營的書面文件)、(村民同意本承包合同的決議文書、簽字名冊)。

附件2:地塊詳細的四至座標、區位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鄉政府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4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5

甲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__________(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以北、現_____以西與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

北至: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_____(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_____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_____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四】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6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農場____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_______________甲方將_____________大隊____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_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當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_______________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7

發包方:橫縣石塘林場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韋才佳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了籌集更多資金,促進本場經濟建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90畝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短期作物(甘蔗、玉米、西瓜)等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相關人員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徵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餘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於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報請相關部門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xx年1月1日 20xx年1月1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8

隨着國家扶持糧食主產區的農業生產、免税並提供補貼等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政策的出台,各方主體承包土地的積極性空前高漲,使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承包土地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承包土地合同範本一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台、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________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________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不遲於每年____月三十____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

第三十

二、三十三條辦理。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税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

1)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

2)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

3)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

4)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

5)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

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X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X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範本二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

第二個山頭與

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

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

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

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

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包土地合同範本三 訂立合同雙方:甲方,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

3),(8

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賬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户或信用卡賬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 )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1

甲方:開魯縣麥新鎮雙合村 孫志敏

乙方:開魯縣麥新鎮十三排村

甲方在都日博代東甸子有人口地39畝,現承色給乙方,甲、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八年(自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止)。

二、承包費:37440.00元。(答合同時付19200.00元,其餘18240.00元在20xx年12月30日付清)。

三、四至邊界:南至巴圖白音地邊兒,北至照日格圖地邊兒,東至圍欄,西至到圍欄。

四、.雙方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無權收回士地使用權,乙方無權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如因政策變更,甲方應在30日內退還剩餘年限承包費,甲方藉故不退還屬違約行為。

3、此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違約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3月20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説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3

範文一: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村___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____元,納税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_村______社(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户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範文二: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包方:_ 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 四川省仁壽縣北斗區城堰_鄉 磚房村新田灣 一等地和麪積 畝二等地面積_____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4. 在合同期內甲方要負責有關農田基本建設(如溝渠、公路、水池等)的維修或修建,乙方一律不負責。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共貳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5

發表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總則

第一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一條 甲方發給乙方的地塊於東章西村北臨河土地面積100畝。

第二條 本合同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20xx年,從20xx年5月26日起到2040年5月26日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1000遠,共計4000000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於20xx年5月26日向甲方交付承包金4000000元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八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與糾紛。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重點項目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承包土地上的一切附屬物賠償歸乙方,地權賠償歸甲方,在土地使用期內如有國家徵收其它特產税有乙方負擔。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每年的12月31前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負責賠償

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法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一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維護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增強村集體為羣眾辦事的物質保障,現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鄉村土地等資產承包管理實際情況,同時嚴格按照號文件規定擬定本承包合同書。

一、土地承包期限、承包費和付款方式

甲方將把集體畝土地(機動地、紅棗園、其他果園、開墾地、或元)給乙方承包年,合計元(大寫:元)乙方自願承包,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準。地上附着物:紅棗樹株、楊樹棵、胡楊樹棵、沙棗樹棵、其他棵。(以現場盤點數為準)

土地坐落位置:

東:

南:

西:

北:

二、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後,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對承包地進行農業生產經營,乙方不得從事非農業性生產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土地)的使用權每畝元,按照年承包費元,(大寫: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經營等權利。

2、乙方應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費。若乙方能夠提供正當理由並向村委會遞交書面申請的,村委會認為理由合理,可以適當延長交款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乙方在延期的1個月之內仍不能交清承包費,甲方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承包經營,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並作為合同自動失效終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當理由並不按約定期限內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當年的承包費外另收去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護工作。在承包當年內需補栽的紅棗樹株,由甲方提供紅棗苗,從第二年起需補栽的紅棗苗由乙方承擔負責補栽,補栽費用和管理費用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承包期限屆滿時無償交給甲方。

4、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種植、補栽紅棗樹、施油渣、施農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樹底下堆土、環割、環剝等所有的管理工作並按照科學管理要求進行,同時乙方保證樹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澆水等工作的按時進行,病蟲害防治,防止農業機械、牲畜、人為損害、要保證留出隔離帶的100%。要保證對紅棗樹每年施肥,保證紅棗地無雜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進行必須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若不服從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費的50%作為合同違約金。

5、乙方承包土地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義務工和積累工、水費自行承擔,同時還要承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統一安排部署,對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組排隊澆水,因乙方原因未澆水上的,村委會和村民小組不承擔責任。

6、在合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變動,此合同按國家新規定做調整。

7、在合同期間,若有國家重點項目為原因徵用承包土地,國家土地補償費、土地徵用費等補貼歸屬甲方,從中給乙方適當給於當年農業生產損失的補償,若土地徵用事件發生農田閒空時發生,不再給承租方支付損失。同時合同自動解除。

8、在合同期間,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必須爭得甲方的同意、指導。乙方自行增加的農田水利基本設施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合同期限屆滿時,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將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無損無缺的無償交付甲方,若出現附着物缺數、損害現象,乙方按照當時的市場價3賠償損失。

10、在合同期間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監督,在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村委會安排的義務勞動,衞生等集體活動,不能發生非法宗教活動,若發現一次甲方和鄉政府有關部門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處罰乙方並沒收當年的紅棗收益。

11、在合同期間,乙方無權將把承包土地轉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轉。若發生此類現象,乙方與第三方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土地的承包權。

12、在合同期間,發生颳大風、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棗樹受到損失的,乙方不承擔棗樹損失責任,但要做好預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間乙方不能使用我縣規定禁用有害激素類的藥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類藥物經科技人員檢測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還當年的承包費。乙方環割棗樹時,必須按照相關部門技術要求操作,違反技術要求的,甲方對乙方按每畝5000元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無力支付承包費用,前期所交承包費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縣鄉的農業生產統一規劃的要求,有權向乙方統一安排部署農業生產。

2、甲方保證補栽和嫁接的紅棗地按輪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間,若乙方積極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紅棗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慮承包期限屆滿後乙方的繼續承包經營。

4、在承包期內,國家的退耕還林等政策性補貼均歸屬甲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甲方違約合同條款,向乙方支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在合同期間,若乙方違約合同條款,按照本合同總承包費的25%作為對甲方的違約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糾紛的處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在承包期內,乙方對承包土地不得進行任何方式的流轉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內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承包經營,向甲方提前3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清當年承包費,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的繼續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須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的有關規定。

3、此合同經縣農經局鑑證之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鄉農經站)保存一份,合同鑑證單位(農經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甲方自願將自己所有的承包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位於寧陽縣高村莊給乙方,地鄰東鄰 、西鄰 、南鄰 、北 地共計 畝。

2、承包期限共年月日啟到年日止。

3、承包土地用途:種植生產經營。

4元;第五年至第拾年每年每畝 元。

5、乙方每年交租金一次;交租年份的月日之前現金方式交付租金,以甲方收到租金後出具的收款憑證為準;未能按時交租金超過30天視為方自動放棄合同。

6、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行為;

(2)、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繳方式收繳租金;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7、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牌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地上物相應的補賞;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回覆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約定土地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繳納租金;

(6)、承包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8、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賞對方的經濟損失;

(3)、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玉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其土地地上附屬物補賞款有乙方享有,土地補賞歸甲方,甲方有協助義務。

9、本合同如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認證單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8

承包土地合同(一)

發包方:金塘鎮民主村委會新坡村三組

法定代表人:陳*新(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金塘鎮民主村委會新坡要三組陳漢新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經濟、充分利用資源、增加集體收入,甲方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決定把位於新坡村黃甘塘邊的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陳漢新經營養殖業。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四至及面積:承包地點位於新坡村黃甘塘邊的土地,四至為:東至生態場魚塘邊;南至新坡村三組嶺邊;西至新坡村一、二、三組魚塘邊;北至新坡村三組嶺邊。面積約畝(具體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為十八年(即從20__年3月7日起至20__年3月6日止)。

三、承包金及繳交辦法:

1、該承包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貳佰元人民幣,每年的承包金共元,十八年的承包金總額為元。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交當年的承包金給甲方才能進場經營。(甲方出具收據為憑)

3、乙方在每年的農曆正月初六前必須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金元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據為憑)

4、每年的承包金乙方要按期繳交,不得拖欠,若拖欠每天罰滯納金貳佰元給甲方,照此類推,若拖欠十天,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土地,土地上的果樹、建築物及其它附着物均無償歸甲方所有。

四、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土地挖魚塘,可在塘壩建豬舍、宿舍等臨時建築物,可在塘壩上種果樹。

五、由於本合同所包含的土地未有分配到村民個人所有,原村民與租用者所簽訂的租用協議經村民會議全體村民一致同意,只有本合同為有效合同,原有協議視為無效協議,個人不再與租用者發生租用關係。並且村民個人不準阻礙租用者生產及使用,若因村民阻撓,造成租用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由承包費中扣除,所產生問題由甲方解決。(附:羣眾簽名名單

六、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承包權時,必須交清承包期間的承包金,並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否則不能轉讓/

七、若國家徵用該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費歸甲方所有,但生產經營損失賠償歸乙方所有,若是國家部分徵收該土地,則按比例減少承包金。

八、合同期滿,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將魚塘土地無償歸還給甲方,土地上的果樹、建築物及其它附着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經營期間的生產設備歸乙方所有,但乙方要在10天內拆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單方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罰違約方壹萬元給守約方,並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民主村委會一份,金塘鎮法律服務所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土地合同(二)

甲方:海南八味*業有限公司(轉包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加速海南國際旅遊島的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各自方面的優勢,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承包海南省定安縣富文鎮田頭村委會經濟農場的4084.48畝土地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為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轉包土地概況

本承包土地面積2722989.1平方米(4084.48畝)(以國土部門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東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王介經*社;南至王介經*社;西至大坡溝;北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

第二條轉包方式

甲方將海南八味*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畝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轉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承包期限按原李*柳承包合同,即從20__年4月11日起,至2058年4月11日止。

第四條轉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轉包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按每畝每年600元/畝計算,共計五十年租金為:壹億貳仟貳佰伍拾叁萬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萬元),該款含青苗補償在內。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餘款11253.44萬元,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的銀行共管賬户;甲方將海南八味*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興及100%的股權變更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時,從共管賬户解付7153.44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3、餘款4000萬元,青苗補償時結清。

第五條土地承包使用權交付與回收,按甲方(李*柳)與田頭村委會簽約的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履行。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原承包合同轉讓給乙方名下。

2、協助乙方溝通完善政府相關事宜。

3、協助乙方按國土部門測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圍牆、鐵絲網等)。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約定條款轉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不能依法經營開發,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4、雙方履行本協議條款完畢;

5、因不可抗力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本協議自乙方首付1000萬元款項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承包土地合同(三)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搞活土地流轉,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現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形式:

二、流轉土地情況:該土地位於鄉(鎮)村社,土地名稱,四至界限:東南西北,總計面積畝,其中田畝,土畝。(詳細田土數量分户花名冊附後)

三、流轉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內,甲方將該宗地流轉給乙方,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流轉土地用途:乙方將該宗土地作為用地或開發經營特色農業。土地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性質,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五、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畝公斤玉米、田每年每畝公斤稻穀,並按當年渝北區糧食主管部門收購中價計算現金交給甲方作為使用費,若今後國家不再收購糧食,以渝北區物價部門核定的大宗稻穀、玉米中價計算租金。為確保甲方應收使用費相對穩定,乙方計價交納租金時,稻穀、玉米的最低價格不能低於每市斤人民幣元。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繳清一年的使用費,從次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預交下年使用費,實行先交使用費後用土地的辦法。乙方按照誤農户一季小春或大春莊稼交一年使用費的原則支付租金,若乙方當年1至8月份租地,仍應交清當年使用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費。

2、履行與發包方的義務,承擔該宗土地的農業税及其農業税附加和其他一切税費。

3、從簽訂合同之日起15天內必須將土地交乙方經營使用。

4、協調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與羣眾的關係,若乙方因農業經營需要水、電、路、通訊、閉路、環保等設施,甲方應給予支持和幫助,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使用該土地期間,除國家建設用地或乙方違約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轉給他人,乙方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費。

2、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四個月內必須開發經營使用該土地,否則,甲方無條件收回,已交使用費不得退還,乙方損失自負。

3、負責對該土地的生產經營,實行自負盈虧。試用期內,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性質,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用性質,原則上維持該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產需要的臨時建築,按農業生產用地對待,但須在鄉鎮國土所、村建所辦理手續。

4、在土地流轉期內,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用地需要,如被徵(佔)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築物、附作物及相關設施和經營損失,按當時國家徵地的有關規定補償給乙方,其餘所有徵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5、乙方負責搞好排污、排洪設施,不能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和影響排洪。乙方若要改路,應先修好道路。

6、合同終止時,乙方能夠恢復原耕地的地塊,由乙方復耕並交納使用費給甲方作為對農户復耕當年或次年糧食生產欠收的補償費;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無法復原的地塊,應按當年國土部門規定的復墾費標準向甲方交納復耕費。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合同條款,不得違約或單方終止合同。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不按時足額繳納使用費,從當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額的1%收取滯納金。土地流轉期內,若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或再流轉給他人,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可向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鎮、區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經區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簽證生效。合同期滿後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原發包方同意。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證意見

簽證人:簽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證日期:年月日

鋼筋班組項目承包合同

維修加固廣告牌工程承包合同

木工(模板)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 )將 承包給乙方( )耕種。

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第一條:甲方承包

第二條:承包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交款時間 .

第三條: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都乙方負責上繳。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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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荒山林地) 篇20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於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於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並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摺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准,以樹木的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摺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後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佔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佔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並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並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並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

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後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複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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