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承包合同 >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通用16篇)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通用16篇)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通用16篇)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為界,南面為界,西面為界,北面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羣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羣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資源,甲方免費提供荒山林地給乙方承包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費提供荒地,供乙方開發經營。

二、在合同承包期內,乙方擁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所有權。

三、承包合同期為30年,合同期滿,甲方按利潤的30%提成,作為該地的報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為:地名: 北 東 南 西 。

五、合同期內,甲方及本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藉口對乙方進行干擾、破壞,如出現糾紛,甲方須負責解決,若導致乙方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國家建設(或其它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__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___為界,西面___為界,北面___為界。

2、承包年限為_年,從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

3、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__萬_仟元整(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羣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羣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鄉 村 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 荒山承包給乙方用作種植農業經濟作物及相關茶葉加工配套建設,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荒山面積及界址:

1、界址為東齊 ,南齊 ,西齊 ,北齊 。具體四至界址線以附圖標誌為準。

2、總面積 畝,其中 組 畝, 組 畝, 組 畝。

二、承包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總計30年,從20xx年1月1日至2043年12月月31日止。

2、承包費:前二十年每畝/年100元人民幣(壹佰元整),合計 元/年。後十年每畝/年120元人民幣(壹佰貳拾元整),合計 元/年。

3、付款方式:自20xx年1月1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費;後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費用。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積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經營權。在承包期限內,如出現土地爭議,甲方需協助乙方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積內有取土、種植、修路、建設等行為。

4、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提高承包費,不得將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內,國家對山地承包經營涉農政策性補貼、補助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國家建設需要,徵收或徵用承包範圍內土地,甲方有權收回所徵收、徵用面積,乙方將不支付徵收或徵用面積承包費。國家補償的經濟作物及設施費用歸乙方所有。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承包期內,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六、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若乙方不再續包,承包土地上的經濟作物及相應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

七、甲方各户簽字用作附件,與正式合同具備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破涼鎮人民政府、先覺村委會各存檔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開發種植合同經甲方各户同意簽字: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7

甲方:___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___村民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資源,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開發使用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頂的荒山20畝發包給甲方從事養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包括承包範圍內的廢石池,廢石渣場。

二、承包期限為: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共荒山20畝計人民幣元(大寫:)為一年承包費。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2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20__年月日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僱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養殖需要設置建築物、開挖水道以及養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利用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甲方同時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養殖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稱改變;

十三、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乙方分離或者合併均要繼續承擔實現合同約定事項。

十四、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以協商繼續承包事項,同等條件甲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十五、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設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設施、建築物歸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的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立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書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圖》《關於正兜村坑仔頂荒山承包決議書》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縣綠園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_縣___鎮___村村民委員會(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20__年月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縣___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執行董事。

乙方__縣___鄉__村__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西至(大_溝、小_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縣___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__縣___鄉__村__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封開縣 鎮 村民委員會 村民小組轄區內土名 山的林地,面積約 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為: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計算繳款林地面積 畝,每年每畝 元人民幣,每年承包款合計 元人民幣。

2、承包款需在每年的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繳清。

四、承包林地現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項規定處理:

1. 全部地上物作價 元,價款由乙方於合同生效當日一次繳交給甲方,交款後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依法自主處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採伐處理,於二○ 年 月 日前處理完畢,並將林地交給乙方使用,逾期視為甲方放棄處理權,其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範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髮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如果該林地屬村民小組的,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村民會議(由18歲以上村民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户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簽名同意;如果該林地屬村民委員會的,要有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4)所在地鎮政府對林地發包方案的批覆文件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並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桉樹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六、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雙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 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罰。

十、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簽約日期:二○

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身份證號

為改造荒山,利用荒山,造福後代,甲方將所擁有的亂石荒坡對外發包開發。該荒坡用於開發,原則上承包方必須在五年內把該荒坡爛石板清除乾淨整成農田,進行農業生產及合理利用,或種植樹木把荒坡綠化,或養殖等利用開發。經甲方村民代表同意,由乙方承租。乙方在認可甲方對該荒坡承包意願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在自主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多次協商訂立如下荒山承包合同。

1.承包標的荒坡位置:沂水縣道託鎮牛嶺官莊村南山南部,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南至井峪耕地,北至路,東至耕地,西至大溝,面積 畝。

2.承包期限50年,從20xx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日。

3.承包費及繳納:承包費規定為一次性繳納 元大寫元,合同簽訂時50年承包費已一次交清 。

4.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A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在乙方依合同開發荒坡中,甲方有監督權,有積極配合乙方清除阻礙,不得設置人為障礙的義務。甲方發包亂石崗荒山的目的是改造荒山造地造田,乙方五年內如不按期改造利用該地塊,甲方有權收回該地塊。

B.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按合同要求開發亂石荒坡,負責清除爛石、造田造地,種植等開發,有合法自主開發權,由承包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並有保護生態義務,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涉。乙方的繼承人,有權繼承該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權。

C.乙方承包所需的水、電,由甲方負責協調正常供水、供電,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擅自停水停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D.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蓋生產用房或看護住房。

6.違約及責任

鑑於乙方承包後需要進行較大的投資,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有違約: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按承包費拾倍額與承包費拾倍額的承包日起月息2%利息之和及地上投資數值賠付。若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地塊,地上物品由甲方限期遷移。

7.本合同到期後,乙方有權自行處置地上附着物,所建房屋等不動產由甲方作價補償給乙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國家政策允許,乙方及其繼承人可繼續承包且有優先承包權。

8.合同期內,若遇國家或他人徵用,合同期內補償由乙方所有,期外由甲方所有。

9.對本合同條款,甲方確認已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效,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_________畝,坐落於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後,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並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資源優勢,改善人民羣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洪水坑屋背)荒山承包給乙方作茶葉種植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荒山面積及範圍:

1、 甲方將坐落在洪水坑(屋背山)荒山承包給乙方進行茶葉 種植開發四至界線及面積以附圖標誌為準。

2、 乙方在承包面積內只種植茶葉,若乙方種植其他作物,甲 方將收回山場並沒收其上交的租金。如轉包給外村村民,乙方應補滿每畝租金20元。

二、 承包期限、開發期限、承包費及付款方式:

1、 承包期限為三十年,從20xx年11月1日至2040年11月 1日止。

2、 開發期限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開好畦,20xx年3 月30日前茶葉種植完工,乙方必須在此期間開發種植完畢,到20xx年4月30日之前未開發視為乙方違約,甲方無償收回承包合同另行發包。

3、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承包每年每畝陸百元租金一次 性付清,暫收面積100畝,計人民幣六萬元整,實際數按林業站附圖為準,多還少補。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物享有所有權,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權和管理權。在承包期限內,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應尊重乙方種植茶葉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 的經營生產活動。

3、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應自覺遵守地方的村規民約。

5、本承包土地一但被國家徵用,乙方無條件讓出。國家補償承 包土地的經濟作物及地方設施費用,屬乙方開發的歸乙方,乙方尚未開發的歸甲方受益。國家政策性補助,按政策規定的受益人進行兑現。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 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五、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包,若乙方不再續包, 承包範圍內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即日生效。(後附村民代表會議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嘉祥縣紙坊鎮前坦佛山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

為合理利用荒山資源,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 荒山開發承包範圍:

甲方將自己所有位於前坦佛山村西南的西小山約 畝發包給乙方開發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西至為南至生產路(含生產路即以生產路南邊為邊界),北至甲方耕地,東至後商村耕地,西至後商村耕地(土地示意圖見附件)

二、 承包期限為70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82年12月31日。

三、 承包費:共計 萬元(含地上附作物)

四、 承包費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 萬元,荒山場地打點交付,清理完地上附作物後當日一次性付清。

五、 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 月 日集體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附件二),甲方依該決議,並依該決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六、 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本村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植樹,建設等經營活動,甲方積極配合但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如出現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八、 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任何情形發生改變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合同義務。

九、 本合同期間屆滿,開發承包場地的一切資產仍歸乙方所有,開發承包場地由乙方永久使用,不再核交承包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一、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二、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公證後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公證部門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嘉祥縣紙坊鎮前坦佛山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20xx年十二月六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 為界,南面 為界,西面 為界,北面 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叁拾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款叁拾年共計 萬 仟元整( 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項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項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羣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項目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羣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開發承包合同 篇1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桐柏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xx市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chengbao/xnqe7d.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