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人壽保險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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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人壽保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人壽保險合同 篇2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所附條款、投保單、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等投保文件及其他書面文件構成。
第二條投保範圍
一、投保人:__________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可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被保險人人數應占其單位在職人員人數的_____%以上且不少於8人。投保時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二、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投保時年滿16週歲(含16週歲,下同)至65週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勞動或工作的投保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殘,或者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殘,保險人給付保險金額全數,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違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險人毆鬥、醉酒、自殺、故意自傷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品的影響而發生的意外;
五、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流產、分娩;
七、被保險人因整容、住院或門診手術導致的事故;
八、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九、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探險、武術、摔跤、特技、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和活動;
十、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所患疾病;
十一、被保險人患先天性、遺傳性疾病;
十二、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
十三、因意外傷害、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十五、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情形導致保險人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時,保險人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
第五條保險期間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為一年,自保險人同意承保、收到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終止性保險事件發生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本合同雙方約定,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二、本保險保險費按照投保單位的團體規模、被保險人的職業(工種)和年齡確定。期滿續保時,保險人根據該投保團體上年度的賠付情況在首年度保險費標準的基礎上進行調整。本保險的保險費在投保時一次繳清(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七條如實告知
訂立本合同時,保險人應向投保人明確説明保險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並有權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且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否提高保險費率或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第八條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在訂立本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和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同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需書面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註。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九條保險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第十條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一、申領各項保險金須憑保險合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和申請人的户籍證明或身份證明,並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一)身故保險金的申領:
1.由投保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公安部門、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縣、區級以上公立醫院,下同)出具的被保險人事故證明書、身故證明書及有關文件;
3.如被保險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4.被保險人的户籍註銷證明。
(二)全殘保險金的申領:
1.由投保人作為申請人填寫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
2.公安部門、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事故證明書、全殘診斷鑑定書及有關文件。
二、如投保人委託他人申領保險金,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明等資料。
三、保險人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證明、資料,在確定屬於保險責任且與申請人達成給付保險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四、投保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一條年齡確定與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年齡以週歲計算。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在投保單上填明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如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被保險人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二、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繳保險費少於應繳保險費,保險人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繳保險費及其利息,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收保險費和應繳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繳保險費多於應繳保險費,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變動
一、投保人因在職人員變動需要加保的,應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審核同意並收取相應的保險費後,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二、被保險人離職的,保險人對其所負的保險責任自其離職之日起終止,並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
第十三條地址變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保險人將按本合同註明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第十四條合同內容的變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時由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處理
投保人於本合同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時起,本合同終止。保險人於收齊所需資料後30日內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填寫解除合同申請書並提供保險合同、繳費憑證及經辦人身份證明。
第十六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依達成的合法有效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無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管轄法院為保險單簽發地人民法院。
第十七條釋義
一、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週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標準計算的年齡(不足一年不計)。
三、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四、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五、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保險人營業費用及本公司對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之和。本保險的手續費為所繳保險費的_________%。
六、未滿期保險費:未滿期保險費=扣除手續費後保險費____(1-n/12)。其中n為本合同生效月數,不足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運動。
八、攀巖:指攀登懸崖、樓宇外牆、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九、武術: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十、探險: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見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十一、特技:指馬術、雜技、訓獸等特殊技能。
十二、艾滋病: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
十三、艾滋病病毒:指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
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衞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後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症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十四、管制藥品: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被列為特殊管理的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
十五、全殘:指《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第一級所列明的事項。即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雙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二)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七)咀嚼、吞嚥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
(八)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的。
全殘的鑑定應在治療結束之後,由保險人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如果自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180日後治療仍未結束,可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鑑定。
2023人壽保險合同 篇3
本公司根據投保人申請,同意按下列條件承保。
No: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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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單號碼│
│
投保單號碼 │
┃
┠──┬──┼───┬────┬──┴──┬──┬──┴──┬───────┨
┃被保│姓名│
│ 性別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碼│
┃
┃險人├──┼───┴────┴─────┴──┼──┬──┴───────┨
┃
│住所│
│郵編│
┃
┠──┼──┼───┬────┬─────┬──┼──┴──┬───────┨
┃ 投 │姓名│
│ 性別 │出生日期 │
│身份證號碼│
┃
┃ 保 ├──┼───┴────┴─────┴──┼───┬─┴┬────┬─┨
┃ 人 │住所│
│郵編 │
│與被保險│ ┃
┃
│
│
│
│
│人關係 │ ┃
┠──┼──┴┬──┬────────┬────┴───┴──┴┬───┴─┨
┃ 受 │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
住
所
│ 受益份額 ┃
┃ 益 ├───┼──┼────────┼────────────┼─────┨
┃ 人 │
│
│
│
│
┃
┠──┴───┴──┴────────┴────────────┴─────┨
┃* 如無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
┃*受益人為數人且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
┠─────────────────────────────────────┨
┃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
┠─────────────────────────────────────┨
┃保險項目(給付責任)
保險金額
┃
┠───────┬────┬────────┬───────────────┨
┃保險期間
│
│保險責任起止時間│
┃
┠───────┼────┴─┬──────┼─────┬──────┬──┨
┃交費期
│
│交費方式
│
│份數
│
┃
┠───────┼──────┼──────┼─────┼──────┼──┨
┃保險費
│
│加費
│
│保險費合計 │
┃
┠───────┴───┬──┴──────┴─┬───┴──┬───┴──┨
┃生存給付領取年齡
│
│ 領取方式 │
┃
┠───────────┴───────────┴──────┴──────┨
┃特別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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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示:
保險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聲明、批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投保單、更改保單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的約定書共同構成。在保險有效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請按條款規定及時與我公司簽單機構聯繫。
簽單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業務員:_____________(簽字)
出單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複核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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