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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18篇)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18篇)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精選18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村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南中村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村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鎮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羣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南中村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 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文全(村委副主任) 副組長:羅應昌(支部副書記) 李連城(支部書記) 成員:盧鬆華(支部委員)

魯傳華(支部委員、五組組長)鄭永強(村委委員、六組組長) 姚永進(村委委員) 葉林海(村委委員) 陳遠紅(一組組長) 王秀瓊(二組組長) 王守玉(三組組長) 黃樹全(四組組長)

劉木華(禁毒辦主任、七組組長) 左家棋(八組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企辦,由葉林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2.2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掌握全村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村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結合當地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鎮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管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4、防汛應急響應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條例》的規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統一部署,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各搶險隊在隊長領導下,按現場指揮制定的搶險方案,分工合作圍繞搶險這一目標,進行有序的工作。

5、防汛搶險責任制、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及責任目標。

5.1搶險責任制

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儘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

5.2責任目標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遇設防標準洪水不出險,遇超標準洪水有對策。

6、抗旱應急響應

6.1防範措施

基於旱災的特殊性及發展形勢,使我們認識到防災減災的重要性。首先要樹立與旱災作長期鬥爭的觀念。旱災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隨機性,要消滅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還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防禦措施和手段來避免的減輕災害。針對不同等級的乾旱,我村採取如下措施:(1)輕度乾旱主動到受旱區域查看現場,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並及時收集災情;

(2)中度乾旱

①加強自我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變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況,收集災情並嚴格按照報旱制度統一歸口上報;

②採取具體行動,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③及時向上下級通報旱情的抗旱情況;

④按照旱情的變化趨勢,適時部署相應的抗旱工作。

(3)嚴重乾旱

①通報域內災情的抗旱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旱災的發展趨勢;

②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抗旱工作會議,並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發佈通知,進一步落實各部門的抗旱職責;

④啟動本抗旱預案。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温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温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温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温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衞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温州市分行、電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指揮,温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温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温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颱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温州海洋預報台:負責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温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温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温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枱、《温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眾發佈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衞工作。

温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動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聯通温州分公司、鐵通温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温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温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颱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佈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佈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颱、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温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温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雲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佈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4.55米,甌江温州站高於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台台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和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3、在台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温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佈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温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温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佈;

3、電視台在台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台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祕書長、市政府祕書長。

主要職責:

1、發佈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温州海洋預報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温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衞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温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温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乾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啟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乾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乾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乾旱

a、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衞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温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4樂清鍾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准後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徵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佈: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佈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採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電視台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温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温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衞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作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衞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並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温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3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認真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項準備。確保溝河排水暢通,確保羣眾房屋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尤其要把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主要措施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繼續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標準做準備,堅持防洪、除澇並重,確保度汛安全,努力減輕災害損失,保證城鄉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開展危房普查登記

各辦事處、行政村要對本轄區內危房舉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較大平安隱患,不適宜寓居的房屋,要堅決關閉,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富平安。

二)保持泄洪溝渠暢通

南關溝、北關溝及古蔡河是我鎮境內的主要排洪通道,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明確專人進行管理,對淤積雜物及時清理,確保河的暢通無阻。

三)做好農村田間排澇

田間排澇工程是我鎮防汛排澇的一個薄弱環節,也是造成局部農作物受災減產的重要原因。各行政村要以村組為單位,積極發動羣眾,組織強有力的田間突擊隊,打通地頭溝、竹節溝、枕頭溝,清除路埂、路壩,做到小溝通大溝、大溝通河流,重點解決地不通溝、溝不通河、田間排水無出路的問題。

四)搞好城區排水管道清淤

各辦事處要對本轄區地勢低窪,易積水區域搞好排水管網的普查,並抓緊完成管網的清淤,清除阻水障礙,包管排水暢通。小街大街下水道清理工作,由各辦事處負責組織當地羣眾實施。城市主幹道排水管道積水問題,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寫出專題報告,敦促城建部分儘快實施清淤。

五)組織防汛應急隊伍

根據縣防汛目標責任書要求,由鎮政府組織50人的防汛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行政村也要組織很多於20人的'防汛部隊,全鎮應急防汛氣力要達到700人以上。各級防汛部隊要明白專人負責,登記造冊,落實到人,必需做到頭腦、領導、組織、物料、技術五到位,包管遇險時拉得出、搶得上、守得住。

六)做好防汛物資準備

鎮財政將20萬元防汛經費納入預算,同時按照“備而不集、用後付款”的辦法,保質保量的做好編織袋、鐵絲等防汛物料的儲備,編織袋儲備要達到2萬條,鐵絲要達到20__斤以上。常備物料專人負責、嚴禁挪用,保證備得足、運得出、用得上。

三、強化領導

認真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鎮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黨委書記任政委,全體領導班子任成員,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各辦事處、行政村也要相應成立領導組織,明確辦事處總支書記、行政村支部書記是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嚴明規律

防汛工作事關大局,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樹立和落實科學實踐觀、構築和諧社會的高度,充裕認識防汛搶險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鎮、辦、村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親暱注意雨情、水情、災情,確保汛情信息的上通下達和防汛指揮命令的落實,對在防汛期間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莊重追查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嘉獎。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4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處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處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社區實行屬地管理,以各社區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書記負責制。處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社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都亭街道辦事處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抗旱的各項工作。

指揮長:

黨工委書記,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黨工委副書記、主任負責全面指揮調度。

常務副指揮長:

黨工委副書記(分管政法、安全、應急)協助全面指揮調度,並坐鎮指揮部具體指揮;

黨工委宣傳統戰委員、副主任(分管農業農村、水利),協助全面指揮調度,對接上級部門防汛抗旱具體工作要求,需要時坐鎮指揮部指揮調度。

副指揮長:

人大工委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室主任,負責防汛抗旱工作紀律監督檢查,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組織委員,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辦事處副主任,負責指揮調度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協助全面指揮調度,根據上級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統一部署,負責組織指揮調動民兵參加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等重大搶險救災行動;

綜治中心專職副主任,負責分管行業防汛抗旱工作。

成員單位:

平安建設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負責防汛抗旱項目資金計劃,組織動員軍警、消防、企事業單位等各方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協調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及時向社會發布救援信息和災情統計。負責防汛抗旱信息統計、彙總、把關、上報。履行地質災害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及時準確發佈預警預報。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體系,明確具體負責人,制定防災預案,確保一有災害前兆,受威脅人員能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避險,避免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事件發生。負責防汛抗旱期間信訪維穩、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辦職責。着重抓好監測預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負責轄區林地防汛抗旱期間損毀及水漂樹木處置工作。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開展防汛抗旱隱患排查,宣傳防災減災相關知識,第一時間組織受災羣眾安全轉移。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汛抗旱應急值班值守統籌安排、後勤保障、綜合協調等工作。準確把握全處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防汛抗旱宣傳報道。

武裝部,負責調集民兵應急分隊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處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黨羣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服務站),負責旅遊、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負責動物疫病防控、養殖業生態環境保護。協助武裝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綜合執法中心,負責涉及防汛抗旱相關的執法工作。

城市建設管理辦公室,履行城鎮防澇排水工作職責,做好防澇應急預案,牽頭做好城鎮排澇設施建設和維護管養工作,確保城鎮排水通暢;在城區低窪地段、交通涵洞、橋樑、公園等位置設置警示標誌;配合派出所、社區做好嚴管區域的疏導處置工作。負責對接市城市管理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汛抗旱工作的“三違”建築,指導社區開展臨河房屋隱患排查和協調防汛抗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經濟服務辦公室,履行電力通信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協調供電企業、通訊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當因汛情發生斷電和通信中斷時,要立即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搶修,保證全處電力、通信穩定。為應急指揮機構、重要通信搶修現場及其他搶險救災重點單位提供臨時電力供應和通訊保障。

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辦公室),負責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防汛抗旱,負責全處福利院及其他社會福利機構的防汛安全和因災致貧返貧救助工作,做好因災死亡人員遺體處置工作。負責全處核災、賑災工作。

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全處農村片區農業基礎設施管護工作,指導農業防汛抗旱抗災、救災、核災、生產恢復。負責農村公路、橋樑、涵洞及高危邊坡路基的監測巡查、隱患排查治理及核災工作。負責統計上報防汛抗旱期間農作物受損面積、農村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間數,並做好房屋因災倒塌或毀損羣眾的安置轉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負責防汛抗旱法律法規的宣傳,協助防汛抗旱應急救災過程中矛盾糾紛處理。

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期間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洪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指導社區組織危險區羣眾安全撤離轉移工作。

中心學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職責,負責全處中國小、幼兒園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學生及家長宣傳有關安全防範知識,切實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對危舊校舍、圍牆等薄弱環節進行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對臨河、低窪處的中國小、幼兒園要制定轉移預案,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財政所,負責籌集、撥付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資金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

都亭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轄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並及時向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疫情與防治情況,組織醫療衞生人員、社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市場監管所,負責加強對災區生活必須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式的監測工作,參與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指導全處商貿流通企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社區網格管理綜合服務中心主任辦公室主任。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點重點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預警,並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隨時將情況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受災社區的幹部應根據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指令及時動員、落實本社區防汛抗旱工作,服從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或駐點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當發生汛情災害後,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成員須及時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情況須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後,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社區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有關社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武裝部負責組織所屬預備役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協助派出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社區轉移危險地方的羣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按職責分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平安建設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社區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平安建設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財政所牽頭,黨羣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辦、平安建設辦等單位負責處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衞生保障。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社區配合辦事處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平安建設辦牽頭,各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社區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預案報備。各社區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辦事處推薦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辦事處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科學實施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禦洪水,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確保城區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則

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調動全社會力量,團結抗洪。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國家防總辦公室《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諸城市城區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成員名單見諸政辦發[20__] 號文件《關於20__年城區防汛工作實施意見》。

指揮部負責城區防汛的應急指揮,發佈啟動應急預案命令,指揮相關部門進行緊急應對。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局,負責城區防汛的日常工作。

(二)洪水預報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諸城市氣象局發佈的降雨預報進行預警:發生五十年一遇洪水(城區24小時降雨量達到243.9毫米),或發生百年一遇洪水(城區24小時降雨量超過326.7毫米)時,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人員、財產轉移和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職責分工,氣象、水利部門做好水情、汛情分析預報,及時提出防汛搶險建議;市財政局、市商貿局、市經信局等部門做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通信部門保障通信暢通;供電部門保障搶險和災區用電;市民政局、市衞生局做好災區的生活保障和衞生防疫工作。

當發生百年一遇洪水時,由指揮部發布命令,市人防辦負責用報警器發出鳴叫,同時利用廣播、電視和手機短信向市區居民播發,通知緊急撤離。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立即組織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財產轉移工作。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財政局:負責省、濰坊市下達的防洪、搶險救災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安排搶險救災所需地方資金。

2、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各成立一支500人的搶險隊伍,各準備沙子1000方、編織袋10000條、鐵絲2噸、木樁300根。同時,對城區地勢低窪、易發生洪災的社區實行重點防護,並組織社區搶險突擊隊及時到位開展搶險救災、組織羣眾開展自救。

3、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各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準備編織袋20000條、鐵絲3噸。同時,組織所屬各企業加強重點部位、重要設施、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管護,及時排除險情,保證安全。商務局組織對龍城市場、密州商城等直轄市場和百盛商場、仁和五交化、利羣商廈、人民商場、商業大廈、中百大廈等商業流通單位的抗洪搶險。同時,作為市裏的搶險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市住建局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準備沙子1500方、編織袋10000條,重點負責建築工地的抗洪搶險。同時作為市裏的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並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對城區危舊房屋進行排查、維修,協調各社區、住宅小區做好小區的防護工作和搶險救災工作。

5、市市政局成立200人的搶險隊伍,重點對城區府前街、人民路、和平街、繁榮路、興華路、龍源街、東關大街、密州路等重點路段的排水設施進行疏通,保證下水暢通。組織專業巡查隊伍,對市區主要道路上的橋涵等進行24小時監護,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指揮部,並採取相關措施,及時除險搶修,保證安全。同時組織供氣供水供熱等企業的搶險突擊隊,在加強管線巡護的同時,對水毀管線進行及時搶修,保證安全。

6、市城管局成立200人的抗洪搶險突擊隊,負責及時對雨水箅子清理和路面積水清掃、綠化帶積水排放,及時清理被風雨損壞的户外廣告牌匾。同時作為市搶險預備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7、市人武部:協調駐諸部隊成立500人的搶險突擊隊,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羣眾、轉移物資、執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務。

8、市公路局成立300人的搶險突擊隊,並按計劃備好貨車、客車,隨時聽從指揮部的'調用,並負責對四條外環路及有關橋涵進行24小時監護,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保證與外界暢通。

9、市水利局成立200人的搶險隊伍,1000方沙子、20000條編織袋,1000條木樁、5噸鐵絲,重點對三裏莊水庫和九龍河、濰河城區段進行監控,將河道水位降至排水管道底部,保證泄洪暢通。科學預測洪水流量,合理調控三裏莊水庫閘門,確保水庫和下游河道安全。

10、市氣象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汛情雨情嚴密監視,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指揮部。

11、市供電公司成立100人的搶險突擊隊,10部搶險車,加強對重要供電設施的管護,快速搶修受損線路和設施,確保及時供電。

12、市教育局成立100人的搶險突擊隊,並備好相應物資,重點對城區學校特別是中國小校進行保護,一旦水災發生,及時採取停課、提前放學、延後放學,或由教師組織集中護送低幼學生等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13、聯通公司、移動公司等通信單位在災情發生後,及時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防汛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14、市民政局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備好物資運送車輛,做好抗洪搶險人員的食物和飲水供應,並協調單位和社區為轉移出的羣眾提供所需食物和飲水。

15、市廣電局:負責廣播、電視的防汛宣傳工作,根據指揮部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佈防汛信息。

16、市人防辦:按指揮部要求,發佈預警信號。

(四)搶險力量組成及通信系統

1、防洪搶險力量組成。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商務局及駐軍搶險突擊隊,由城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同時其他系統的搶險預備隊也隨時聽從指揮部的統一安排,投入搶險救災。各突擊隊接到命令後,20分鐘內到達指定地點。同時,各部門、各單位的搶險突擊隊按照分工立即投入搶險。必要時,由指揮部調動社會其他力量投入搶險。

2、通信系統。利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組成通信網。有線電話系統和無線電話系統分別由諸城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負責。

三、預報、預警

(一) 預警程序

一級預報:指揮部根據氣象部門信息,預測出可能發生超標準頻率洪水後,通知城區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同時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級預報:指揮部根據降雨和匯流情況,確定城區和三裏莊水庫出現百年一遇以上量級洪水時,向風險區域所有單位和居民發出二級預警信號,各單位和居民羣眾做好準備,轉移重要物資和檔案資料。

三級預報:當城區各單位、居民聽到三級預警信號後,馬上開始指定路線向計劃安置地點轉移。

(二) 預警信號

一級預警指揮部通過電話向有關部門、開發區、街道發出通知。

二級預警通過市人防辦警報器直接向全市發出1分鐘長音信號。

三級預警通過市人防辦利用警報器連續發出短促音信號。

(三) 運輸車輛和搶險物資安排

1、運輸車輛。被徵調車輛的單位在接到一級警報時應做好車輛準備;接到二級警報後運輸車輛按照指揮部的調度命令,立即開赴搶險現場,擔負救護人員和轉運物資任務。

2、搶險物資,按本預案計劃進行儲備,隨時調用。油料供應由中石化諸城銷售分公司負責;食品由市民政局、商務局負責。

3、市公安局及時派出治安警力,對受災地區進行特別管制,對特別嚴重的災害地區,必要時可依法實行緊急狀態。

四、應急響應

(一)五十年一遇洪水防禦方案

當發生五十年一遇洪水時,根據我市防洪工程現狀,屬標準內洪水。指揮部將派人加強巡視,嚴密監視水情變化,組織落實好搶險物資、車輛和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抗禦超標準洪水。

(二)百年一遇洪水防禦方案

當發生百年一遇洪水時,三裏莊水庫、九龍河、濰河城區段是防汛重點,指揮部調度突擊隊加強巡視監護,並及時指揮各街辦、各有關部門,做好人員、財產轉移工作。

(三)應對措施

發生不同頻率的洪水時,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做好抗洪救災的各項工作:一是氣象、水利部門及時做好水情預報,進行工程搶險技術指導;二是指揮部要組織各大系統、各部門、單位做好人員調配、防汛物資調運準備;三是公安部門要維護好災區的社會治安,嚴厲打擊破壞、盜竊分子;衞生部門要做好災區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災區疾病傳播;四是石油、電力等部門落實好本行業、本單位的搶險措施,保證供油供電。

(四)預警信號

預警信號由市人防辦負責。預警信號要傳達到每個單位和居民羣眾。聽到二級警報信號後,各單位和羣眾立即根據事先擬定的計劃做好撤離準備。當聽到三級警報後,按照計劃方案,聽從指揮員指揮,配合搶險隊員的行動,有秩序地安全轉移。同時,廣播電台、電視台及時發佈緊急撤離廣播和電視滾動字幕顯示,併發手機短信告知。

(五)撤離路線、安置地點

應急撤離路線和安置地點是:九龍河以東,往東撤到古城子嶺;九龍河以西,沿龍源街向南撤到王家屯嶺;三裏莊水庫區域居民要向東、西、南三面嶺地轉移。發佈轉移命令和信號後,各單位、社區要組織羣眾按預定路線迅速轉移。

(六)運輸車輛調配

密州街辦、龍都街辦、經濟開發區、南湖生態經濟發展區、高新技術產業園要各準備大型客車10輛,交通局準備大型客運車輛50輛,商務局準備大型貨運車輛30輛,由指揮部統一調用。

(七)醫療與衞生防疫

醫療及藥品供應工作由市衞生局負責。從市內各較大醫院抽調身體好、素質高、經驗豐富的醫生和護士,組建5個巡迴醫療救護隊,每隊10人。另外,每隊裝備1台救護車,以便救治傷病人員,各醫院120救護車隨時待命,參加應急救護。

衞生防疫工作由市衞生局負責。由市防疫站組建防疫隊伍,深入抗洪搶險第一線,全力進行監測和巡迴消毒,防止流行性疫病的發生。

(八)新聞報道

指揮部指定專人負責抗洪救災宣傳報道工作,要對宣傳稿件進行嚴格審查,把握輿論導向,維護社會穩定。

(九)應急結束

城區防洪防汛應急工作結束後,指揮部根據搶險救災實際情況,發佈解除應急命令,轉入正常工作。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6

為維護學校穩定,保證各班學生安全度過汛期,根據《xx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教育系統防汛工作預案〉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確保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全面貫徹省、市防汛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紮實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今年安全度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校的防汛領導,保證防汛工的有序開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以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我校的防汛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責本班的防汛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將通過班會、晨會、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師生宣傳防災、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汛知識,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2、我校將加強檢查、巡查和防範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校園內道路、排水設施暢通,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要定期對學校的校舍、圍牆、電路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3、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定期檢查做好的`防護工作,督促管理人員對圖書室、電教室進行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大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上級發出的防禦通知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下達。

2、學校的防汛搶險小組防汛期間全天在學校集中,隨時準備參加搶險。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工作準備。要按時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學校主要負責人校長隨時準備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汛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在防汛期間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並有領導帶班),學校領導的手機和學校的電話全天暢通。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5、若發現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員要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要在30分鐘內報告學校領導、村委、中心校、市教育局、鄉政府及有關部門,以便進行全方位救援,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如果發生了災情,學校防汛小組成員必須24小時在崗,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防汛小組要及時統計災情造成的損失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彙報給中心校。

2、災情過後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校園進行大掃除。並對學校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受損嚴重的災情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並上報,同時抓緊維修工作,儘快恢復教育教學工作。

3、學校採用聯保制度,及時瞭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開展多種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的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4、救災後,學校小組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併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項工作。

四、具體要求

1、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要提高認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強化防汛責任,制定防汛預案,修改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汛責任未落實或玩忽職守、麻痺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個人的責任。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7

各村、鎮直(辦)有關單位:

目前正值清明節氣,又是農忙季節。各村上墳燒紙,焚香點燭等野外用火逐漸增多,林內可燃物載量聚增,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農村穩定,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指揮機構的工作職責

1.撲火隊組織。本鎮森林防火突擊隊是由鎮機關幹部職工和林業站人員組成,分為主力、後備、後勤三個小組,受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直接領導。

2.指揮員職責。指揮員2個,總指揮:(鎮長),副指揮林華琴(分管鎮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撲火人員,調遣交通車輛、安排撲火隊伍、發佈撲火命令、進行現場指揮。

3.警令。當指揮部接報警訊後,應即示警,指揮員應馬上組織撲火隊伍和調遣交通車輛,進入臨戰狀態,各撲火員聞警後應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帶好撲火工具(柴刀、鐵鍬、水桶、掃帚等)火速奔赴火災現場撲救。

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主力小組作為撲火的骨幹力量,對於一切森林火災、火警、荒火等災性,都應率先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工作。

後備小組聞警後應集中鎮政府待命,根據需要,聽從指揮部命令隨時準備出擊支援。

後勤小組負責值班、救護、運送器材、茶水供應等工作,聽命出發。

在災場上,主力和後備小組接受現場指揮的統一調配,執行同樣任務。明火撲後,主力、後備小組站在火場邊沿,由外向內,逐點消除餘火,直到餘火完全撲滅,方為撲火結束,接到現場指揮的撤退命令時,清點參戰人員,依次撤離現場。

森林防火辦公室工作職責

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是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下屬機構,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林火資料的收集,即報案人起火時間,出事地點,天氣狀況火場情況,參戰人員,撲救過程撲火時間,起火原因,損失程序等有關事項。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8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9

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加強我校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理汛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第一時間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全力消除事故發生後連帶隱患及次生災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因汛情所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搶險救災指揮中心及職責

(一)指揮中心人員組成及職責

1、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工作職責

(1)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股室責任包乾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汛責任。

(2)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應急預案,遇到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搶險。

(3)加大防汛設施設備投入,不斷提高基礎設施標準和質量。經常性開展防汛基礎設施的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汛設施的正常性能。各校應加強對師生開展防汛抗災常識教育,認真及時組織防汛抗災演練。

(4)各成員要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宿及學校汛期安全信息零報告制度,並做好記錄。各學校領導要確保信息暢通,電話暢通。同時各學校還要成立防汛搶險應急突擊隊,有專人負責。

(6)保持與上級通訊暢通,及時進行工作彙報。

(二)專業工作小組及職責

1、組織協調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議,為指揮中心決策提供參考;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教育系統應急救援工作與縣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全面瞭解掌握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通信聯絡(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領導小組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閲、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佈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閲、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諮詢、採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4、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各階段救災工作操作規程

(一)災害預警時的工作

1、發現災害徵兆後,抓緊做好應對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報道組負責做好信息聯絡工作,確保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學校災害信息暢通。救災後勤保障和應急救災機動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災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員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預警後,及時集中人員,進行防汛動員,佈置任務,明確職責,做好防汛各項準備工作。

3、接防汛防颱緊急警報後,指揮中心所有人員進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實行晝夜值班;保持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學校的聯繫;防汛指揮中心指派有關人員到達災區一線。

(二)災害發生時的'工作

1、災害發生後,成立現場保衞、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成員要根據安排前往參與指揮、調度。

2、防洪措施無法抵禦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主要是搶救受傷人員、轉移身處險境人員、保護學校財產、排除校內積水等,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3、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做好人員轉移和財產保護工作。

4、災害發生後,學校、班級停止開展各類活動,通過廣播、校訊通等多種形式告知師生,並有秩序地組織轉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擠踩踏事故發生。

5、組織有效的後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災情穩定後的工作

1、及時做好善後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後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2、各組要立即開展查災核損工作,協助指導學校對災區師生進行緊急救助工作,協調學校落實防汛生活救助經費。確保師生有住所、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的飲用水、有傷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3、切實做好受災校舍建設工作。指導各災區做好受災校舍統計、核定,並建立受災校舍和恢復修建台帳;確定修建對象,制定受災校舍恢復建設計劃和恢復建設資金預算。

4、督促受災學校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0

所屬各科室、隊、各道路運輸企業: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眾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

副組長:高、郝、趙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兼)

成員:張、白、張、梅、張、姜、張、胡

聯繫電話:

值班電話: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採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範、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並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着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製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紮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1

本預案對我鎮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和處置程序進行了規範,明確了防汛抗旱指揮系統、信息監測、預警預報、洪水乾旱等級劃分、分級防汛抗旱應急措施、行政首長責任制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包括總則、組織體系、預防預測預警、應急響應、後期處置、保障措施、宣傳培訓演練、附則等方面的內容。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鎮防指成員單位、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要求,認真開展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組織開展防汛抗旱救災工作,確保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使全鎮相關部門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抗洪、抗旱工作中組織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水旱災害擴大,防止和減輕水旱災害損失,保證水工程安全,促進全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及《保合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訂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水旱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澇災害、水利工程險情、旱災和供水危機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及職責

鎮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鎮防汛抗旱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鎮黨委和鎮政府有關防汛抗旱的決定、指示和指令,及時收集掌握全鎮汛情、水情、旱情、災情,統一調控全鎮水利水電工程的水量,做好防洪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災後恢復工作。

2.2 辦事機構及職責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貫徹執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按照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指揮協調有關部門防汛抗旱工作;發佈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指令,並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報告應急處置情況;依據有關部門的重要天氣預報、水旱情預報和水利工程蓄水狀況及時發佈防汛抗旱信息和預警信息,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預防工作;組織防汛抗旱檢查;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調用;組織防汛抗旱搶險隊伍,調配搶險人力和技術力量;負責蒐集水旱災害信息;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機構及職責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由鎮政府鎮長擔任,鎮水利分管領導及分管安全領導擔任副指揮長,鎮黨政辦、農業服務中心、應急辦、社會事務辦、財政辦、規環辦、國土管理所、文化服務中心、衞生院、人武部、派出所等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是本部門、本行業防汛抗旱的責任主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其職責如下:

(1)鎮黨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搶險救災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政府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2)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抗旱工程建設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學調度,防止侵佔、破壞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為的發生;負責組織實施機電提灌設備的提水抗旱工作;組織抗旱服務隊和維修人員到災區幫助搶修提灌機具,保證農業生產和抗旱需要;負責實施農業科技防災減災政策,指導全鎮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維修人員到災區幫助搶修農業機械,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災區,幫助指導羣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並做好農業生產受災和損失分析統計工作,指導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3)鎮應急辦: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全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洪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物資倉庫和搶險隊伍建設,負責防汛搶險救災物料的儲備並協助指揮部統計上報有關災情。

(4)鎮社會事務辦:組織、協調全鎮水旱災害的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搜集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負責調配救濟物資,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配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災物資和資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災區羣眾的生活。

(5)鎮財政辦: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和監督,監督防汛抗旱設施設備及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6)鎮規劃建設管理環保辦:負責在建房屋建築和場鎮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洪安全工作,嚴格執行防洪規劃和防洪標準。

(7)社壇國土管理所: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因暴雨洪災引發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人員轉移安置工作。

(8)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防汛抗旱宣傳工作,根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新聞媒體準確及時宣傳報道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9)鎮衞生院:負責災區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調配急救隊伍搶救負傷人員,建立疫情報告制度,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性流行,加強生活飲用水衞生、食品衞生監督監測工作和衞生知識宣傳工作,確保災區羣眾飲水安全;及時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

(10)鎮人武部:協助支持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負責重大防洪搶險任務和組織抗旱送水等工作。

(11)鎮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維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水文、通信設施以及盜竊防汛抗旱物資的行為,維護水利工程和通信設施安全;協助做好被洪水圍困羣眾的撤離工作;負責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受災地區正常的社會秩序,防止搶水、偷水等行為的發生,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2.4 組織體系框架

以防汛抗旱應急響應過程為主線,提出災害預測預警、災情發生、應急響應、應急結束、善後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參與部門職責。

2.5 應急聯動機制

預測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水旱災害時,根據鎮黨委政府的指示,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統籌協調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村社、搶險救援隊伍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分類分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作出應急聯動響應。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均應根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需要,積極提供有利條件,配合完成搶險救災任務。

3 預防、預測、預警

3.1 預防

3.1.1堅持預防為主。根據應急預案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和培訓演練,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有關部門及單位對重點隱患區域進行檢查。在汛期和氣候條件惡劣時段,按照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加強洪旱災害趨勢會商,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強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日常監督檢查機制,避免和減少洪旱災害損失。

3.1.2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幹部羣眾預防水旱災害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和山洪易發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抗旱專業機動搶險隊伍建設。

(3)預案准備。修訂完善保合鎮的防汛預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

(4)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參照國家防汛物資儲備定額儲備必要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做好應急搶險準備。

(5)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及時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河道及水庫等工程範圍內建設的非防汛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並經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2 信息監測運行機制

3.2.1水庫工程信息

(1)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設施等關鍵部位加強監測,並按照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水源,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鎮防辦和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鎮防辦。

(2)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遊地區發出預警信息,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鎮防辦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羣眾轉移撤離情況,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負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3)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信息,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2.2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情況。

(1)洪澇災害發生後,有關部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災情,應立即上報,較大以上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並實時組織核實災情,做好災情續報工作,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2)各村應按照相關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4 應急響應

按照洪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4.1 分級響應

按照洪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4.1.1Ⅰ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Ⅰ級響應: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同時發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或場鎮超過保證水位洪水,且造成特別重大洪澇災害。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幹流堤防發生垮塌;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庫可能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場鎮主要幹道交通中斷,48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6個以上村(社區)24小時降雨量達250mm以上,或全轄區24小時降雨量達200mm以上, 造成特別重大山洪災害。

(4)10個以上村(社區)發生特大幹旱。

(5)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出現供水危機。

4.1.2Ⅰ級響應啟動程序

鎮防辦統籌考慮災情程度,分析評估災情,負責起草應急響應請示,提出響應行動建議,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分管水利領導)審核,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複核後,呈報鎮黨政辦簽發,向縣政府請示,由縣政府決定是否啟動Ⅰ級響應。

4.1.3Ⅰ級響應行動

(1)會商與組織:鎮應急辦主任主持會商,鎮應急總指揮部正副指揮長、防汛抗旱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作出相應工作先期部署,並迅速將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每天通過縣級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和預警信息發佈系統發佈汛(旱)情通告,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行動。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到現場督查指導開展先期搶險工作,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鎮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增援。必要時,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趕赴災區,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嚴重時,提請黨委會議聽取彙報並作出部署,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靠前指揮。

(2)應急調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程序申請縣級部門支持搶險救災,鎮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應急送水,必要時請求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權限時請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鎮防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及時傳遞汛(旱)情信息,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及時將工作情況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3)應急值班: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工作。

(4)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要求: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氣象、規環辦等部門加強會商分析,做好災區汛情、旱情監測及預測預報工作;財政辦為災區及時提供資金幫助;應急辦為防汛抗旱物資運輸提供運輸保障;社事辦及時救助受災羣眾;衞生院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衞生防治隊伍赴災區開展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災區交通秩序維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規環辦及時監測水質,加強污染源的監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各村(社區)工作要求:受災村(社區)應立即開展先期處置,村(社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民兵應迅速趕往現場,利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和技術手段,採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及時展開先期處置,緊急疏散轉移人羣,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堅決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並將工作情況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4.2 Ⅱ級響應

4.2.1Ⅱ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Ⅱ級響應: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發生20年一遇以上、50 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頻率<50 年一遇)的洪水,或多個鎮級以上城市超過保證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澇災害。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幹流堤防發生垮塌或出現重大險情;小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縣城主要幹道交通中斷,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6個以上村(社區)24小時降雨量達200mm以上,或全轄區24小時降雨量達100mm以上,造成重大山洪災害。

(4)全轄區發生特大幹旱,或全轄區發生嚴重乾旱。

(5)場鎮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出現供水危機。

4.2.2Ⅱ級響應啟動程序

鎮防辦統籌考慮災情程度,分析評估災情,負責起草應急響應請示,提出響應行動建議,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分管水利領導)審核,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複核後,呈報黨政辦簽發,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請示,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響應,並向縣政府報告。

4.2.3Ⅱ級響應行動

(1)會商與組織: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作出相應工作先期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並根據情況宣佈部分地區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根據情況通過縣級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和預警信息平台系統發佈汛(旱)情通告,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行動。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到現場督查指導開展先期搶險工作,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增援。必要時,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災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調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必要時可申請縣防辦支持搶險救災,鎮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全力投入應急搶險,必要時請求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增援。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權限時請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鎮防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及時傳遞汛(旱)情信息,緊急調撥防汛抗旱物資,及時將工作情況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3)應急值班、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要求、各部門、村(社區)工作要求與Ⅰ級響應一致。

4.3 Ⅲ級響應

4.3.1Ⅲ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Ⅲ級響應: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發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發生20年一遇以上、50 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頻率<50 年一遇)的洪水,或多個鎮級以上城市超過保證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澇災害。

(2)轄區所在河段發生較大洪水,堤防發生垮塌或出現重大險情;小(一)和重點小(二)型水庫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洪水造成鎮域主要幹道交通中斷,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3個以上村(社區)24小時降雨量達200mm以上,或6個以上村(社區)24小時降雨量達100mm以上,造成較大山洪災害。

(4)1~3個村(社區)發生特大幹旱,或4~9個以上村(社區)發生嚴重乾旱。

(5)場鎮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出現供水危機。

4.3.2Ⅲ級響應啟動程序

一般情況下,由鎮級有關部門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程序,特殊情況下可由鎮防辦直接啟動,鎮級啟動程序如下:鎮防辦統籌考慮災情程度,分析評估災情,負責起草應急響應請示,提出響應行動建議,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分管水利領導)審核後,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Ⅲ級響應,並向縣應急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3.3Ⅲ級響應行動

(1)會商與組織: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主持會商,作出相應的工作部署,將情況上報縣應急局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並將情況通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可根據情況在縣級報刊、電台、電視台等媒體發佈汛(旱)情通告,報道汛(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行動。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如有必要可安排鎮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增援。

(2)應急調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權限時請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組織強化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或組織強化抗旱工作。鎮防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需要時,可依照有關程序及時調撥防汛抗旱物資,鎮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根據需要投入抗洪搶險、應急送水。

(3)應急值班:各部門、村(社區)加強對值班人員的優化調度,適當增加值班力量。

(4)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要求: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村(社區)工作要求:受災村(社區)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承擔本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具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並將情況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4.4 Ⅳ級響應

4.4.1Ⅳ級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發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多個村(社區)發生超保證水位洪水,且造成較大洪澇災害。

(2)村(社區)所在河段發生一般洪水,堤防出現險情,一般小(二)型水庫、塘、堰等發生垮壩或出現對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響的重大險情;個別村(社區)發生洪澇災害;洪水造成鎮域範圍內交通中斷,24小時無法恢復通行。

(3)場鎮24小時降雨量達200mm以上,或3個以上村(社區)24小時降雨量達100mm以上,造成較大山洪災害。

(4)3個以下村(社區)發生嚴重乾旱。

(5)一般集鎮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出現供水危機。

4.4.2Ⅳ級響應啟動程序

一般情況下,由鎮級有關部門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程序,特殊情況下可由鎮防辦直接啟動,鎮級啟動程序如下:鎮防辦統籌考慮災情程度,分析評估災情,負責起草應急響應請示,提出響應行動建議,鎮防辦主任審核後,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分管水利領導)決定是否啟動Ⅳ級響應,並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報告。

4.4.3Ⅳ級響應行動

(1)會商與組織:由鎮防辦主任主持會商,密切監視汛情、旱情和災情發展變化,將情況上報鎮應急辦,並將情況通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必要時,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派工作組到現場指導,如有必要可安排鎮級防汛抗洪救援隊增援。

(2)應急調度: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及協調,按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鎮防辦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發展變化,及時傳遞汛(旱)情信息,根據需要及時調撥防汛抗旱物資。

(3)應急值班:各部門、村(社區)加強對值班人員的優化調度,適當增加值班力量。

(4)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工作要求: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5)各部門、村(社區)工作要求:受災村(社區)及防汛抗旱指揮部承擔本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現場搶險指揮機構,具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並將情況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4.5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在確定響應級別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一般、較大預警信息同時報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部門和相關村社進入應急狀態,並做好抗洪抗旱隊伍、物資和資金等方面的準備。

(1)對應預警級別劃分,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

(2)進入汛期,各級防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

(3)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統籌指揮一般、較大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及時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4)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災害,鎮防辦應組織有關部門合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5.1水利工程險情應急響應措施

(1)當出現水庫潰壩前期徵兆等水利工程險情時,對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專人檢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構(建)築物,監測工程周圍山體滑坡、泥石流的災害狀況,防汛責任單位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儘可能控制險情,並及時向下遊發出警報,並立即報告防汛抗旱指揮部。

(2)水利工程險情的應急處理,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負責,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羣眾轉移,對已發險情部位全力採取除險加固措施,控制險情,防止險情擴大,24小時巡查險工險段,確保不發生災害事故。並視情況搶築第二道防線,控制洪水影響範圍,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

(3)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視情況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並明確堵口、搶護的行政、技術責任人,啟動堵口、搶護應急預案,及時調集人力、物力迅速實施堵口、搶護。

4.6 乾旱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我地實際情況,按特大、嚴重、中度、輕度4個乾旱等級,以及城鎮供水危機,制訂抗旱應急措施,並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抗旱工作。

4.6.1特大幹旱——(Ⅰ級)

(1)抗旱責任人(行政首長)到位指揮,確保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2)防汛抗旱指揮部強化抗旱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

(3)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會商、分階段部署開展工作,按照抗旱應急預案啟動各項抗旱應急供水措施。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部署,協調聯動,做好抗旱工作。

(4)必要時防汛抗旱指揮部可經鎮政府批准宣佈進行緊急抗旱期,並通過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各項抗旱應急措施:

a.應急開源措施:在保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情況下,適量抽取水庫死庫容;應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

b.應急限水措施:對場鎮出現用水嚴重困難時,可以限制或者暫停高耗水工業用水;限時或限量供應生活用水;適當提高水價等。

c.應急調水措施:應急性跨區域調水;臨時在河溝內截水等。

d.應急送水措施:向乾旱造成人畜飲水困難地區開展臨時送水。

e.其他應急抗旱措施。

(5)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

(6)分析旱情災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隨時通報旱情及災情。

(7)向社會各界加強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的宣傳教育。

(8)成立相應工作組,分析負責綜合協調、災情核查、衞生防疫、治安防範、交通保障、新聞報道、社會救助、災後重建等工作。

4.6.2嚴重乾旱——(Ⅱ級)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和分析預報,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及發展趨勢,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2)啟動相關抗旱應急預案、重要部位應急供水方案,優先保證學校用水和場鎮居民生活用水。

(3)相關部門按職能職責做好抗旱的各項工作。

(4)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抗旱物資。

(5)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通報旱情旱災,並做好抗旱工作的全面宣傳。

4.6.3中度乾旱——(Ⅲ級)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實時掌握旱情發生和變化情況,通過旱情信息採集系統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況,通報旱情信息,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做好抗旱會商,動員部署抗旱工作。

(2)相關單位做好抗旱準備工作,並將情況報防汛抗旱指揮部。

(3)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

(4)鎮防辦密切注視水量供求變化,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和運行管理工作。

(5)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鎮政府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適時對區域內有關單位進行抗旱工作動員和部署。

4.6.4輕度乾旱——(Ⅳ級)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實時掌握旱情發生和變化情況,通過旱情信息採集系統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

(2)鎮防辦要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和運行管理工作,搞好蓄水保水工作。

(3)鎮政府和供水單位要實時掌握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用水規劃。

4.7 供水危機

(1)當發生供水危機時,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對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調水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嚴格實施應急限水,合理調配有限的水源。採取轄區內、跨地區應急調水,補充供水水源,協同水質檢測部門,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最大程度保證用水安全。

(2)針對供水危機出現的原因,採取應急措施,儘快恢復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質正常。

4.8 檢測與後果評估

發生一般、較大水旱災害後,鎮防辦應組織水利工程建設與有關管理部門的專家對災害發生的成因、災情、應對措施等進行調查分析和研究,對災情和應急措施進行評估,形成書面報告送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成員單位對災害進行全面的調查與評估,以書面形式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4.9 行政問責和法律責任

發生一般、較大水旱災害時,有關負責人如有失職、瀆職行為需追究責任,由鎮長或鎮長委託副鎮長根據《重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應急處置全程啟動問責制,由鎮紀委等部門負責實施。

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各項工作必須依法進行。

4.10 應急結束與恢復重建

4.10.1 按照汛情旱情信息發佈原則,當水旱災害已經結束、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或乾旱等級降低後,由鎮政府宣佈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應急結束。

4.10.2 依照有關緊急防汛抗旱期規定徵用、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應急處置結束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賠)償。

4.10.3 應急處置結束後,事發地村社負責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災後恢復重建給予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5 後期處置

5.1 後期處置主體及基礎工作

水旱災害發生後,對需要轉移安置的受災人員,由鎮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落實轉移安置人員臨時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資的供給,保證災區社會穩定。對轉移安置人員所徵用、耗費的物資和支出的勞務費用,由鎮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落實解決。鎮衞生院要定期對災區進行消毒,防止洪水過後大規模的疫情暴發。社會事務辦要及時統計受災情況,受災嚴重的困難羣眾要給予救助。

災後重建工作由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及時開展工作,幫助災區羣眾搞好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

5.2 社會救助

水旱災害發生後,對社會、個人或國外機構捐贈的救災款物,按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由鎮社會事務辦根據災情和災區的實際需要,統籌平衡,統一調撥分配,鎮紀委加強檢查和監督。

5.3 調查與評估

水旱災害情況調查工作,鎮防辦牽頭,組織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成立調查工作組,深入受災地區,瞭解核實災情和防汛抗旱救災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完成水旱災害調查報告,並經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核後報鎮政府和上級防辦。

6 保障措施

6.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6.1.1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搶險救災應急需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

6.1.2 因應急搶險救援需要,可依法徵用、調用單位和個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設施及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

6.1.3 按照統一技術標準建立救援和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並及時更新,確保應急指揮調度準確、高效、靈敏、可靠。

6.1.4 對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

6.2 應急隊伍保障

6.2.1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旱的義務,預備役民兵是搶險救援的骨幹力量。

6.2.2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成立專業的搶險救災隊伍,主要承擔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任務,配備不少於30人。

6.2.3 鎮防汛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在水旱災害發生時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相應的防汛抗洪和抗旱救災工作。

6.2.4 應急隊伍調動。一般和較大級水旱災害應急隊伍由鎮政府調動進行處置;重大和特別重大級水旱災害按照專業隊伍為主、成年人志願者隊伍為輔的原則,由縣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相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與縣人武部的協調,充分發揮武裝力量在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中的骨幹作用。

6.3 醫療衞生保障

6.3.1 水旱災害發生後的醫療衞生保障,由鎮衞生院按照《保合鎮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保障預案》組織實施。做好災區的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工作,認真制訂洪災旱災發生情況下的調用方案。一旦災情發生,鎮衞生院應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搶救、轉運、醫治傷病員。

6.3.2 鎮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應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

6.3.3 出現洪旱災害後,事發地村社應按照鎮政府的指令,及時發佈公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組織衞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6.4 治安保障

洪旱災害發生後,由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現場保衞工作由派出所負責,事發地村社應積極發動並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助、羣防羣治、全力維護事發地社會穩定。

6.5 物資保障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有關要求,足額儲備鐵絲、紡織袋、複合編織布、土工無紡布、土工濾墊、木料、探照燈、充電式應急燈、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機具、油料和砂石等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

6.6 經費保障

6.6.1 鎮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將防汛抗旱應急資金列入財政預算,要做好應急資金準備。

6.6.2 防汛抗旱應急管理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使用,必須接受鎮紀委及防汛抗旱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6.7 社會動員保障

6.7.1 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成部門,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6.7.2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和保護汛情旱情監測設施的義務。在緊急防汛抗旱期,鎮政府應組織動員社會和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聽從指揮,完成防汛抗旱指揮部分配的搶險任務。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救災。

6.7.3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設施的義務,並有權對侵害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設施的行為進行檢舉。

6.8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6.8.1 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鎮有關部門在事發地附近利用學校、廣場等設施,臨時確定若干避難場所,任何單位及人員不得拒絕。

6.8.2 鎮農業服務中心應利用現有的水庫、地下水等符合飲用標準的水資源,建立安全飲用水的戰略儲備設施。

7 宣傳、培訓、演練

7.1 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會議、QQ、微信、廣播、場鎮宣傳台、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向羣眾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重慶市防汛抗旱條例》等有關防汛抗旱應急救災法律法規,增強羣眾的水旱災害意識和防洪抗旱減災意識。大力宣傳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提高安全自救的防護能力。

7.2 培訓

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的防汛抗旱培訓方案,組織搶險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熟悉實施預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實施預應急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7.3 演練

7.3.1 防汛應急演練: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搶險實戰演練。

7.3.2 抗旱應急演練: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開展實施抗旱應急演練,演練地點主要安排在易旱缺水的地區,演練的內容要針對抗旱應急工作組織、各種抗旱資源的調配、應急設施建設和設備的使用等。

7.3.3 應急演練包括演練準備、演練實施和演練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練,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掌握相關技能,瞭解應急機制和管理體制,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檢驗應急處置能力,並總結經驗教訓。

8 附則

8.1 獎勵與懲戒

8.1.1 鎮紀委和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監督,並提出對參與單位和人員的獎懲建議,報鎮政府審批。

8.1.2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鎮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1)及時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預報準確,並減少水旱災害造成損失的;

(2)科學指揮協調,積極組織實施防洪抗旱減災行動,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

(3)服從指揮,顧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務的;

(4)大力推廣應用防洪抗旱新技術、新產品,效益顯著的;

(5)開展防洪抗旱減災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的。

8.1.3 對本預案執行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主管人員和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報告水旱災害信息或虛報、瞞報、假報災情,造成嚴重損失的;

(2)有條件組織防洪抗旱而不作為,在防洪抗旱減災中領導不力、指揮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

(3)拒不服從防洪抗旱搶險統一指揮,拒不執行防汛抗旱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的;

(4)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5)旱情解除後,拒不按規定拆除截水設施的;

(6)對如實反映情況和揭發違法違紀行為者進行打擊報復的;

8.2預案管理

8.2.1預案修訂

鎮防辦組織鎮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水旱災害進行風險評估、對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等情況進行修訂完善,最長不超過5年。

8.2.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防辦負責解釋。

8.2.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保合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同時廢止。如中途有單位人員變動情況,由單位變動後的人員接替原人員工作。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2

為規範防汛抗洪程序,及時、有序、科學、高效地開展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災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人民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針,立足於“防大汛、抗大災、早部署、爭主動”,以保障師生安全和減輕財產損失為目標,按照統一指揮、高效應對的`原則,組織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度汛。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全體老師及在校員工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防汛抗洪的組織、籌劃工作;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與部署,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措施。

2、指導健全校級防汛抗洪組織機構,分層級建立防汛抗洪管理體系;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制定預案,並監督其貫徹執行。

3、負責汛前檢查,組織全縣教育系統做好預防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4、全面掌握汛情、災情和各學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況,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時間上傳下達,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5、積極籌集防汛抗洪物資,強化管理,始終保持良好備戰狀態。

6、部署和指揮實施防汛救災行動。

7、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的防汛和搶險工作。

8、檢查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後勤保障以及災後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等工作,嚴防災後發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準備期間

1、學校要立即修訂完善本校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備足物資,密切注意汛情通告。並廣泛開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練,切實提高廣大師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準備工作,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後,領導小組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啟動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隨時準備部署、執行防汛抗洪任務。

3、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對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牆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衞、財會、電教室、儀器設備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汛抗洪的順利進行。

5、各校要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汛期安全教育,讓每一位學生都知道汛期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

6、要加強各類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

7、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

(二)預警期間

1、當降雨量較大或氣象等有關部門發佈暴雨預警後,領導小組及負責人必須臨陣待命,及時向各學校、教學點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各學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必要時,集結好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應對各種突發災情,及時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3、學校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低窪易澇、緊靠山體學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

4、預警期間,有關學校要通知校內建築工地立即停工,並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腳手架、塔吊、升降機及建築物上的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災期間

1、發生洪澇災害後,防汛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進行部署,形成指揮體系,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

2、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學校防汛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人員檢查,疏通排水;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線路(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洪水後滋生其他危害。

3、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並組織師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要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4、災後,各校要根據校內的特點,立即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過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力量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對汛期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意識。災情發生時,各學校教職員工必須立即到位,聽候命令。對忽視預防、疏於管理、擅離職守、不聽指揮影響搶險救災的直接責任人,要從嚴處理。

(二)領導小組成員要對所轄學校防汛抗災情況與能力做到心中有數,並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汛抗災的意見或建議。

(三)在汛期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一旦發覺天氣突變或接到上級通知,務必提前做好應急準備。

(四)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一旦有險情發生,在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教育局報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隱瞞不報。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3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承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3.組織制定全市各類防洪預案和重點防洪工程的度汛措施,執行省防汛辦下達的大中型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

4.負責應急度汛工程的除險加固、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和河道清障工作。負責市級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調度工作。

5.負責防汛通訊、預警等非工程防汛設施的`建設工作。

6.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維護與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抗旱服務組織、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的建設和管理。

8.總結推廣防汛抗旱工作經驗,組織研究防禦、減輕水旱災害的措施,推廣應用防汛、抗旱先進技術,進行業務技術培訓與交流。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4

為有效應對突發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特制訂本預案。

1、基本惜況

本村位於沙鎮東部,位山三乾渠左岸,全村耕地面積781畝,全村轄區的排水出路位於本村東北角,洪水排入三乾渠,由於本村地勢低窪,素有“大雨必淹”只説,防洪排澇工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排查確定本村易發災害點,位於本村西北部的排水無出路的300餘畝低窪耕地;重點防禦對象是本村老街10餘户的低窪住户。

2、組織指揮

2.1建立村級防汛指揮體系

村級防汛指揮機構由村支書任指揮,村委會主任任副指揮,村委員、村學校校長,樹重要企業負貴人、各水庫塘壩安全員等任成員(見附表1),並明確職貴分工。

各成員分片包千,做好村相關學校,危舊房屋、水庫、河道、塘壩、窪地、山洪溝等防洪安全重點區城的監督巡查工作,並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監測預警、搶險救災和轉移安置等工作。

2.2健全村組户三級聯動機制

根據地形條件、居民分佈、受洪澇威脅程度不同等因素,統籌劃分防汛責任區,每區明確安全責任人,負責區域內預警傳達、信息通訊、災情應急處置和人員轉移等工作(見附表2)

對村易發災害點重住户情況進行進行統計(見附表3),並根據其所在防汛責任區分別落實安全責任人。

3、監測預警

3.1監測信息當地降雨、水情、洪澇災情及與村相關水庫、河道、塘壩等工程安全情況等。

落實專人分別負責監測指揮相關信息,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相關情況。

3.2預警依據

預警依據上圾防汛指揮機構預警及通知要求、當地天氣預警預報和村監測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根糖上述信息結合當地實際,分析確定汛情的威脅程度,並明確一般汛情預警、較大汛情預警,童大汛情預警的相應指標及安全轉移避險的前提條件。

3.3預警發佈

村防汛指揮機構根據預警依據信息,及時發佈相應預警信號或轉移避險命令,並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當地相關情況。

確定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發佈的程序和方式,並明確電源、通訊中斷等緊急情況下預警信號發佈的保障措施,確保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及時通知到户到人。

4、應急響應

當村防汛指揮機構發佈預警信號後,村防汛指揮機構各成員,各防汛安全責任人、信息監測人員、防汛搶險隊伍等要根據不同預警信號立即採取相應應急響應活動,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4.1一般汛情應急響應

1、相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村防汛指揮機構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村各相關安全責任人通報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

3、防汛搶險隊伍做好準備。

4.2較大汛情響應

1、村防汛指揮機構召開汛情分析會,部署防禦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強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必要的轉移準備。

3、防汛搶險隊伍整裝待命、隨時準備參加搶險救災。

4.3重大汛情應急響應

1、村防汛指揮機構召開緊急抗洪工作會議,全村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監測,強化現場報汛制度,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祝。

2、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

危舊房屋、窪地匯水、河道堤防等情況,落實好各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轉移準備,特別對易發災害重點住户及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人員加強聯繫。

3、防汛搶險隊伍加強巡查值守,參加搶險救災。

4、各安全責任人必要時可先組織受房屋坍塌、內澇積水威脅的居民按照轉移避險方案優先轉移到安全區域,後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彙報。

5、人員轉移安置

根據預警信息及災情發展趨勢,如達到安全轉移避險前提條件,即依照預案實施緊急撤離。

5.1確定需要轉移的人員

確定危險區範圍及居民等分佈情況,並根據當地情況來確定內澇積水、危舊房屋、河道決口等威脅需轉移人口。

5.2轉移安置原則

轉移安置應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後一般人員以及集體、有組織轉移為主的原則。

5.3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於轉移為原則。確定避險安置點各村、組每年必須經常檢查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是否出現異常,如有異常應及時修補或改變線路。並填寫羣眾轉移安置計劃表(見附表4),繪製人員轉移安置路線(附圖2)

5.4轉移準備

各村、紐每年汛前製作明白卡,將轉移路線、時機、安置地點、轉移安置責任人等有關信息發放到危險區住户,並製作標識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

5.5轉移過程中應急事件處置

當交通或通訊中斷時,危險區內村、組應在村、組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按照預先制定的轉移路線、地點轉移。當村、組突然通到險情且無法和轄區負貴人聯繫時,應按已發放的轉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寫的內容、要求採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點轉移。

5.6轉移安置措施

轉移工作採取村、組幹部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實施,明確轉移安置紀律,統一指揮、安全第一。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5

20xx年,石樑子村為切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將我村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實處。有效應對突發暴雨、洪澇、乾旱等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我村共有9個村民小組,農户295户1100人,佔地面積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20畝,林地3500畝。地勢東高西低,二高山氣候,G209國道橫貫其中。

二、組織指揮

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成員分片包乾,做好村滑坡監測點、易滑區域等防洪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並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搶險救災和轉移安置等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警依據根據上級防汛指揮機構預警及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分析確定汛情的威脅程度,並明確一般汛情預警、較大汛情預警、重大汛情預警的相應指標及安全轉移避險的前提條件。

(二)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預警依據信息,及時發佈相應預警信號或轉移避險命令,確保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及時通知到户到人。並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當地相關情況。

(三)當村防汛指揮機構發佈預警信號後,村防汛指揮機構各成員、各防汛安全責任人、信息監測人員、防汛搶險隊伍等要根據不同預警信號立即採取相應應急響應活動,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1、相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村防汛指揮機構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村各相關安全責任人通報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溝渠、公路、監測點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

3、防汛搶險隊伍做好準備。全村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監測,強化現場報汛制度,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4、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溝渠、公路、監測點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轉移準備,特別對易發災害點重點住户及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人員加強聯繫。

四、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物資保障情況。由村劉鬆同志負責保管發放防汛抗

旱必須物資及儲備、劉本雄負責必要物資的補充。

2、交通、通訊、電力及醫療保障由駐村尖刀班第一書記向仕新

同志牽頭負責、村兩委協助落實。

3、善後處置工作有村書記劉登寶同志牽頭負責、駐村尖刀班、村兩委其他成員協助配合解決。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6

據氣象預測初步分析,今年汛期氣候形勢複雜多變,區域性、階段性的洪澇災害較明顯,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可能增多,防汛減災形勢嚴峻。為切實做好我辦20xx年防汛抗旱減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搶險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方針

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近期國、省、市級關於防汛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抗旱行動方針,做到以人為本,準備充分,調度科學,反映迅速,決策準備,保障有力。

行動方針:大風暴雨是預兆,防洪抗汛抗旱是命令,全體村(居)民及辦事處各單位幹部職工都必須全力以赴投入搶險戰鬥,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原則,本着先人畜後物質,先重點後一般,先學校後機關,先賬目現金後機器設備,緊中有序,忙而不亂,確保防洪搶險工作有序進行。

二、防汛抗旱搶險的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

(一)成立防汛抗旱搶險指揮部

總指揮:張鬆

副指揮長:戚釗

組長:楊澤釗、楊金華、華雪峯、楊偉、王小軍、杜敏、馮劍、孫國川

成員:蔣兆雲、王鈞、何躍、鄧奇雄、王春華、鄭舒、何志彪、馬曉明、李朝國、谷勇春、謝雨潔、江麗萍、楊韜、任超、謝榮俊、劉劍、傅開彬、羅長清、劉雪梅、任洪銀、宋青龍、李政湧、佘德剛、陳玉、曹曉芹、温洪波、陳懿、趙志成、王建、朱德興、楊大明、莫泗斌、敬國雄、張碧強、劉永合、王林、郭大坤、雍興全、嶽克孝、杜永國、張興文、何志芳、莊中學、陳棵、李國政、王勇德、趙良軍、張仲強、江永瑞、楊廷勝、伏雲彬、田福黨、敬思文、戚曉錦、戚定全、鄧澤凡、陳福堂、戚仕富、李仕桂、戚平

(二)指揮部下設九個工作小組一個辦公室

1、監測預警組

組長:楊澤釗

副組長:蔣兆雲

成員:張李莉、陳豔寧、蔣培培、各村(居)地質災害監測員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各類災情訊息、預警預報和風險評估,實時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將災害發生的具體時間、點位、事態信息迅速傳達至相關責任部門,對救災的情況進行宣傳報道及警示教育。

村(居)地災災害監測人員負責汛期各自轄區每日安全巡查,特別是學校、磚廠、碼頭、在建工地和人口集居等區域,發現情況及時上報。

2、嘉陵江搶險組

組長:馮劍

副組長:劉劍

成員:鄭淙、韓遠、李劍鋒、馬曉明、杜光紅、李朝國、胡洪斌、江麗萍、李碧蓉、張鈴、楊韜、陳治名、任超、羅忠瓊、邢敏、謝榮俊、晁麗、鄭妤心、李政湧、何春燕、沿途村(居)幹部民兵應急分隊

主要職責:負責嘉陵江沿岸的防汛搶險工作。

3、白溪濠搶險組

組長:孫國川

副組長:宋青龍

成員:丁滔、苟金泉、李建華、王鈞、伏天玉、何躍、李仕均、杜正倫、劉鋭、楊凡、朱德興、徐興榮、陳利、沿途村(居)幹部民兵應急分隊

主要職責:負責白溪濠沿岸的防汛搶險工作。

4、水利設施搶險抗旱組

組長:華雪峯

副組長:任洪銀

成員:胡清權、何志彪、何東、雷子泰、陳映軍、劉雪梅、水利設施單位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水利設施檢查、整治、搶險及抗旱工作。

5、地質災害搶險組

組長:杜敏

副組長:王健

成員:劉作勇、周國勇、李香、胡博文

屬地村(居)幹部

主要職責: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及上報、整治、搶險。

6、通信聯絡及宣傳組

組長:王小軍

副組長:佘德剛

成員:鄭舒、周薇、陳玉、鄧洪金、蒲朝春、劉益江

主要職責:負責防汛搶險信息收集、整理及上傳下達;防汛搶險預案及相關知識宣傳。

7、安全保衞組

組長:陳懿

副組長:趙志成

成員:派出所民警城管執法中隊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防汛搶險相關安全保衞和秩序維護工作。

8、醫療衞生組

組長:楊偉

副組長:楊大明、莫泗斌

成員:謝雨潔、王丹

原江南、裕華、埡口衞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在搶險過程中受傷人員及羣眾醫療救治和傷員轉移(120救護車輛由事發地段衞生院負責人進行調動)。

9、後勤服務及防洪督查組

組長:楊金華

副組長:鄧奇雄

成員:谷勇春、傅開彬、王永惠、張曉彥、羅長清、何廷彬、廖茂克、温洪波、王春華、鄧長樹、曹曉芹、葉邱

主要職責:負責防汛搶險物質的準備、運送、發放等後勤服務和督辦防洪人員到位及工作落實情況。

防汛辦公室設在應急辦,由劉劍、韓遠、鄭淙、丁滔、苟金泉、李劍鋒等同志負責日常事務和防汛預報、預警信息的聯絡傳遞。

三、工作具體要求

(一)監測預警組各位成員為本年度各自轄區防汛巡查上報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每天按時巡查,發現情況第一時間監測預警組組長,由組長報指揮部,由指揮部視情況安排應急響應及救援事宜。

(二)各村(居)、辦事處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防汛搶險的主要責任人。在汛期到來之前,要對本轄區內的學校、危房、水利工程設施、物質倉庫、會計人文檔案等主要部位進行一次檢查、安排,把具體工作任務落實到專人。

(三)各村居要成立相應的防汛搶險組織機構,組建20人以上的應急搶險隊伍。辦事處由人武部長馮劍牽頭,負責組建20人以上的民兵搶險隊伍,做好救援演練,保障第一時間拉得出、用得上、救得了。

(四)加強防汛搶險的必要物資準備。辦事處應急燈(手電)、救生衣、救生繩、雨衣等防汛物質準備由劉劍負責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準備必需的防汛物資,當險情發生時,要確保物資供應及時。

(五)要提前做好轉移的路線、地點等事項的預案,對路線、聯絡信號平時加強應急演練,災情發生時,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生命安全。

(六)防汛搶險的具體要求

1、洪水警戒線:嘉陵江水位上漲至南津關碼頭平台時為我辦搶險警戒線,超警戒水位時,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各自搶險崗位,聽從指揮,積極有序地搶救人員和物資。

2、聯絡信號和方法:洪水漲到警戒線時,通信聯絡組的同志應立即打開廣播,全辦黨員、幹部應立即投入搶險,聯絡方法是利用廣播、電視、電話和徒步。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為防汛期,3-4月為防汛排查整改階段,做到提前謀劃,及早部署,從5月1日起各村(居)、社、辦事處各單位要做到晝夜有人值班守護,辦、村(居)、社全體幹部職工必須確保通訊工具暢通,能隨時聯繫上,對轄區重點部位、重要地段落實專人值守、巡查。

3、重點區域責任劃分:一是以村級建制調整前原百佛場村、白溪村、三合村、神隍埡村、明埡子村為重點的白溪濠沿岸,由白溪濠搶險組負責實施搶險;二是沿嘉陵江邊的龍潭社區、金銀觀社區、江南社區、閬南橋社區、奎星樓社區、澗溪口村、觀牧寺村,由沿嘉陵江搶險組負責實施搶險;三是轄區水利設施,由水利設施搶險組負責組織搶險;四是若轄區發生地質災害,由地質災害搶險組負責搶險。在搶險過程中,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生命安全,不能因搶險造成人員傷亡。

各村(居)的防汛搶險重點:學校和現有塘、庫、堰、電灌站、危房和山體滑坡地段、原埡口、裕華、江南場鎮兩邊的住房和企業。場鎮避險地點為埡口裕華學校和農貿市場以及辦事處駐地前廣場,轉移路線經張憲街和閬南橋街。災後防疫由楊偉牽頭,江南、埡口、裕華衞生院具體負責防疫措施落實。

4、在防汛搶險中,指揮長、副指揮長、各組組長必須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廣大黨員、幹部和民兵預備役是主力軍,要發揮好先鋒模範帶頭作用,衝鋒在前,對積極參加防汛搶險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若有貪生怕死、臨陣逃脱甚至干擾破壞者,必須按黨紀、國法追究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在防洪搶險中應保持高度警惕,對個別乘人之危、攔路搶劫、趁火打劫、妄想發洪水之財的犯罪分子要立即扭送到公安機關依法處治。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7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8

為切實做好20xx0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村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實處。有效應對突發暴雨、洪澇、乾旱等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結合我村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情況

我村位於長江之北東至溪丘灣鄉,南與牛洞坪村接界,北至溪丘灣鄉下莊坡村,西與陳家嶺村交界。全村國土面積9.7km2,轄18個組721户2252人,距東瀼口集鎮15公里屬於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山高坡陡。轄區內共有河道一條,溝渠四條,堰塘七個,易遷集中安置點4個58户,主要防範災點六個。

二、組織指揮

(一)建立村級防汛抗旱指揮體系

建立村級防汛抗旱指揮體系,並明確職責分工。

各成員分工:陳開舜負責危舊房屋;彭在丁負責10組堰塘監測情況;陳開信、宋朝成、彭金花、詹國寶負責各自包保地災監測點情況。

(二)健全村組户三級聯動機制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信息

轄區地災點各組組長負責巡視排洪溝、河道、堰塘、安置點等重點區,採取一週一監測,一週一上報的方式進行。重點區域兩河口河道河水漲水情況由侯户政具體負責監測上報,十組堰塘蓄水情況由彭在滿負責監測上報,十組詹大元由兒子詹國文負責監測並上報。

(二)預警依據

預警依據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預警及通知要求、當地天氣預警預報和村監測的.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

(三)預警發佈

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預警依據信息,及時發佈相應預警信號或轉移避險命令,並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地相關情況。一般汛情等災害預告信號在通訊中斷時計劃敲擊鑼鼓發信號;較大和重大汛情等災害預警提前組織村內所有車輛鳴笛發信號,並逐户上門通知預警。

四、應急響應

(一)一般防汛抗旱應急響應

1、包組包片安全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旱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況。

2、包組包片安全責任人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水庫、地災監測點、農田旱情等情況,落實好各項防汛抗旱措施。

3、村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落實防汛抗旱搶險隊伍準備工作。

(二)較大和重大汛情等災情應急響應

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召開汛情旱情分析會,部署防禦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包組包片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旱情監測,強化現場報災制度,及時向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2、各包組包片安全責任人隨時掌握雨水、旱情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水庫、地災監測點和農田旱情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救災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必要的轉移準備。

3、防汛抗旱搶險隊伍整裝待命,隨時準備參加搶險救災。

4、各包組包片安全責任人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危舊房屋、水庫、地災監測點和農田旱情等情況,落實好各項防汛抗旱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轉移準備,特別對易發災害點重點住户及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人員加強聯繫。

5、防汛抗旱搶險隊伍加強巡查值守,參加搶險救災;各包組包片安全責任人必要時可先組織受山洪、房屋坍塌、內澇積水威脅的居民按照轉移避險方案優先轉移到安全區域,對受災情影響農田灌溉和人畜飲水的要及時處置,尋找水源,後向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彙報。

五、人員轉移安置

(一)確定需要轉移的人員

一是一號安置點(16組)、二號安置點(12組村委會旁)排污溝等不通暢,導致污水、雨水等無法順利排出;二是4號安置點(兩河口)主要是關注河水漲水情況。三是15組嚴家大溝、村委會旁大溝、八組宋家大溝遇到暴雨等天氣,排水量比較大。四是10組堰塘無法正常排水,堰塘正下方有四户老百姓長期居住,堰塘上方有兩户長期居住,如遇暴雨天氣,存在重大安全隱患;11組堰塘如遇暴雨天氣蓄水量大的情況下,有可能出現垮塌現象。五是兩河口河流遇暴雨天氣,漲水現象比較明顯,並且水流比較大。六是10組劉家灣上方容易出現山體垮塌現象,79歲的詹大元仍居住於劉家灣老屋。

(二)轉移安置原則

轉移安置應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後一般人員以及集體、有組織轉移為主的原則。

(三)轉移地點、路線(見附表4)、(附圖2)。

(四)轉移準備

村防汛抗旱指揮部每年汛前製作明白卡,將轉移路線、時機、安置地點、轉移安置責任人等有關信息發放到危險區住户,並製作臨時標識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

(五)轉移過程中應急事件處置

當交通或通訊中斷時,危險區組、户應在村、組負責人的統一組織下,按照預先制定的轉移路線、地點轉移。當組、户突然遇到險情且無法和轄區負責人聯繫時,應按已發放的轉移安置明白卡所填寫的內容、要求採取自救措施,自行向安全地點轉移。

(六)轉移安置措施

轉移工作採取村、組幹部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實施,明確轉移安置紀律,統一指揮、安全第一。

六、保障措施

(一)防汛搶險物資

包括物資儲備、管理和補充等。

(二)防汛搶險隊伍

包括隊伍的組織、管理等。

(三)防汛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制定好後,組織組長、代表、黨員等召開一次會議,一是組織學習應急預案,熟悉自己在防汛工作中應當做哪些工作;二是統一思想認識,使所屬參加防汛抗旱人員擰成一股繩,做到勁往一處使,搞好防汛抗旱工作,並將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發到村公眾號,讓每名老百姓都熟悉應急預案。三是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四)交通、通訊、電力及醫療等保障

交通運輸、通訊、電力由陳開信具體負責,6至11組代表為組員,保障上級救援物資和搶險救災支援人員順利抵達我村;通訊電力等設施搞好與上級部門協調處理,保證通訊暢通、不斷電。醫療救護等由村衞生室楊祖坤醫生具體負責,1至5組代表為組員,協助楊醫生搞好醫療救護工作。

(五)善後處置等措施

(1)調查瞭解災情,如有因災死亡、傷亡人員,填報《因災死亡人員花名冊》,及時填報因災農作物損失情況。

(2)及時發放救災款物。民主評議後,公示需救助人員名單及數額等。

(3)迅速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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