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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精選19篇)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精選19篇)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防汛工作會議精神及安排部署,為確保我鎮在遭受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我鎮防汛搶險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精選19篇)

一、防汛工作的指導方針和原則

我鎮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防汛指揮部,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置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發佈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二)成立搶險應急隊伍。

1、搶險救災組。

2、安全保衞組。

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眾等工作,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並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

4、通訊、電力保障組。

職責:負責災區通訊、電力的暢通,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5、後勤保障組。

職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三、相關單位防汛救災主要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搶險預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預案,並報鎮防汛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安排,確定防汛第一責任人和防汛分片包乾人員,並簽訂防汛安全責任書。

2、各村防汛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

3、防汛分片包乾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並按要求對包乾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後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乾區第一責任人,並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面材料,並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築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制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民政所: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4、農業辦: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負責對災區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復工作,提出恢復重建方案。

5、大倉蓋學區:負責所轄學校的防汛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保障暑假期間學校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及學校的財產安全。

6、衞生院、計生辦: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衞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衞生監督工作,報告、發佈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7、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2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人生安全,確保在雨季汛期來臨時,確保工程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施工現場正常施工,把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防汛文件精神,為此制定《工程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X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組員:工程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設在項目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聯繫方法:

急救電話120、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

三、基本原則

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方針,積極制定並實施防洪規劃,加強排水措施、腳手架加固以及電器設備管理巡查,加強天氣預報收集,做到防患於未然。

1)、負責現場指導工作,並做好與各部門協調工作。

2)、負責跟蹤檢查各作業面施工和成品保護情況。

3)、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現場材料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種機械設備保養,並做好防汛器材準備工作。

5)、負責對臨時用電、設備機具進行絕緣檢查,防止電線破皮、漏電等。

四、材料準備:

根據項目部工程具體情況,準備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備好水泵、水管、篷布、鐵杴等,防雨所需器材要準備充足,所需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數量備註

1雨衣雨褲套50

2雨鞋雙50

3水泵台5

4水泥袋個1000

5鐵杴把100

五、技術保證措施:

1、加強工地臨時設施及臨時用電設施檢查,凡不符合標準要及時整改或更換,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皮變質,所有電線嚴禁拖地或與金屬器材相連。電閘箱嚴禁着地並採取防雨措施,預防雨淋漏電,零線或接地必須完好有效。各種小型移動式設備嚴禁雨淋,並及時入庫或覆蓋。

2、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工作,雨後要及時對作業面、外架子進行檢查,並排除險情,作業面要採取相應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場地專用區域,專用區域應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沖刷。

4、現場水泥碼放倉庫內水泥堆放時底部應墊起並鋪油氈,堆放高度不超過10包。對水泥庫屋面防水進行徹底檢查,做到未雨綢繆,防止滲漏雨水造成水泥損壞。

六、生產自救恢復措施及程序

1、搶險後,立即組織施工人員進行生產自救。首先清點排除險情及隱患。

2、繼續觀察險情發生發展態勢,並與地方防汛抗洪搶險有關單位取得聯繫,為恢復生產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得到當地防汛抗洪有關單位支持和協助。

3、對損壞設施應制定修復方案及再次遇險預防措施,報經相關部門審批並修復整改實施完畢方可恢復施工生產。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3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羣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羣眾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為受災羣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縣局值班電話:(白天)、(24小時)。本系統各單位將防汛抗旱和值班電話於20xx年6月1日前報縣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4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 度過汛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根據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 長:李健

副組長:廖小東 高君元

組 員: 冉小宏 高銅牆 吳家緒 陳俊 王漢林 蔡小敏 王應 李登奎 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的職責: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安排好本校防汛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汛工作,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二、成立防汛搶險隊

三、報警程序

學校值班室 →學校校長 →學校抗洪領導小組 →報告上級部門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度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成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安穩辦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繫。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繫,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無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的情況下,不能單獨離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7、隨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及時趕到學校,將學校公物搶運到安全地帶。

五、注意事項

1、抗洪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台)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堅持以

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方針,把洪澇台旱災害的預防和強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為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颱抗旱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解放軍、武警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的重要使命。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時,當地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汛防颱

抗旱的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工作。

2.1.1 縣防指組成。

縣防指指揮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由分管水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武部分管領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擔任。

縣防指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供電公司、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人民銀行武義支行、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 縣防指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彙報

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編制完善防汛防颱抗旱各類應急預案審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以及有關規定、規程、方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颱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颱抗旱安全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調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發佈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佈和解除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水旱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指導、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危化品的生產、存儲、經營和尾礦庫等採礦區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所屬人防工程防汛防颱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澇應急搶險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務局:承擔實時水雨情監測和水情、旱情預警;承擔主要江河洪水預報;對洪水、暴雨、颱風和乾旱可能帶來的危害等作出情勢分析,提出防禦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利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指導災後林業救災恢復技術指導,調查核實林業災情;及時向縣防指報告自然資源系統洪澇台旱災害損失情況。

(4)縣氣象局:承擔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對重要天氣形勢和颱風、暴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並滾動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颱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縣人武部: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執行縣政府提出的軍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事宜,做好政府與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6)縣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宣傳報道、新聞發佈的組織協調。正確引導輿論,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汛情災情有關的新聞。

(7)縣融媒體中心:及時向公眾播報氣象、汛情、旱情等預警信息;及時播報防汛防颱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8)縣發改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

(9)縣經濟商務局:根據縣級生活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市調撥生活救災物資、縣級生活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負責並指導洪澇台旱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救災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

(10)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防洪預案,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非常情況下采取特殊措施,確保師生安全;組織指導學校災後恢復。

(1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參與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對積水道路、災區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區羣眾。

(12)縣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減災活動。

(13)縣司法局: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14)縣財政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經費、防汛防颱抗旱物資儲備費用、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15)縣建設局:指導城市(鎮)防洪排澇應急處置;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築工地、下行式立交橋、地下空間場所設施的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和災後恢復工作,指導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農房安全管理;調查、核實、上報建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6)縣交通運輸局: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公路、水路設施的安全度汛和災後修復,着力保障交通幹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應急通行;協助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緊急運輸;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組織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調查、核實、上報交通運輸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汛防颱抗旱和災後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災後農業救災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調查、核實、上報農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8)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好各旅遊景點人員、遊客、設施的防汛防颱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旅遊防汛防颱預案;在非常防汛防颱期,組織人員加強各景點的巡視檢查,監督、指導旅遊企業做好遊客、旅遊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和旅遊景區關閉等應急工作,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督指導農家樂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工作。

(19)縣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單位做好因災傷病人員救治工作;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指導做好災區環境消毒和飲用水消毒;及時向縣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

(2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户外廣告牌等的防汛防颱安全工作。

(21)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搶險麻袋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22)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負責所屬單位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制訂電力防汛防颱預案;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供電安全;調查、核實、上報電力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23)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儘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及時向縣防指報告通信設施洪澇台災害損失情況。

(24)人民銀行武義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機構按規定及時發放救災貸款工作;督促保險部門做好災區投保單位或個人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5)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26)各鄉鎮(街道):按照基層防汛防颱抗旱體系建設要求,編制和修訂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明確職責和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及時根據規定做好通知,傳遞命令,組織搶險、人員轉移和生產自救,及時報告災情,安置災民。

2.2 辦事機構。

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指辦),負責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縣防指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指辦主要職責:

2.2.1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傳達縣防指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彙總、上報工作;掌握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查研究,當好參謀,為指揮部重大工作決策提出建議。

2.2.2 常態下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指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編制修訂全縣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編制汛情、旱情通告;檢查督促、協調聯絡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程設施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負責編制本級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經費預算。做好有關洪澇台旱災情統計、核查、上報、總結評估;組織指導全縣防汛防颱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演練;負責縣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做好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諮詢機構。

縣防指辦建立水雨情預報、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為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提供專家諮詢。

2.4 鄉鎮(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颱抗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縣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行政村(社區)設立防汛防旱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堤防山塘、地質災害易發區、危房、船隻、公路和避災場所等設立責任區網格,並明確網格責任人及其職責,根據各級防指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2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1)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

(4)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5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

數在 50 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4.0 萬人。

3.2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15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超過 200 毫米,並出現重大災害;

(3)小(2)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縣城中心城區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

(6)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6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數在 40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3.0 萬人。

3.3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

大於 1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50~200 毫米,並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

(5)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 70%,梅汛期後乾旱天數在 30 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2.0 萬人。

3.4 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Ⅳ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00~150毫米,並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

(5)7~10 月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連續乾旱 20 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1.0 萬人。

3.5 事件等級變更。

當洪澇台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嚴重程度與發展趨勢變化時,縣防指應根據洪澇台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的發展趨勢和對我縣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適時調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級。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颱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測工作,完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 水旱災害監測。

加強對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暴雨、洪水、乾旱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在旱期,城鎮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情況。

4.1.2 山洪、地質災害監測。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1.4 防汛防颱檢查。

(1)縣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建設、綜合執法、電力、交通、通信(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網絡)的防汛防颱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4.2 預防預警信息。

4.2.1 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台風、暴雨、洪水、乾旱等災害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颱風災害時,有關部門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 2 小時內報到縣防指辦,為縣防指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4.2.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當堤防、泵站等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

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防指辦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縣防指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4.2.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後 1 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

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辦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分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准備、物資準備和通訊準備六個部分;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實防汛防颱抗旱各項責任制和預警措施,加快各類病險水庫山塘、堤防的應急加固,修訂和完善各種預案,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及水文、氣象測報站,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和發佈。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台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指和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颱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颱抗旱搶險隊伍和洪澇台旱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城鎮,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颱抗旱預案、防禦颱風應急預案和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圩區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搶險方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部門各類預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應儲備必需的防汛防颱抗旱物料,併合理配置。在防汛防颱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潮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颱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4.3.2 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報縣防指,並按權限向社會發布專項預警。

4.3.3 颱風災害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可能受颱風影響的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值班,關注颱風動向,制訂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

4.3.4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鄉鎮(街道)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及時發佈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3.5 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縣水務局組織指導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佈預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地質災害等監測預報預警,細化地質災害隱患點顆粒度,建立覆蓋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重要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網絡。

各鄉鎮(街道)、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眾,並報告縣政府和縣防指。

4.3.6 內澇災害預警。

縣建設局組織指導全面排查城縣內澇風險點,承擔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城鎮內澇、危舊房風險排查和預警,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4.3.7 乾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乾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縣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4.3.8 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羣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3.9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4.4 預警支持系統。

4.4.1 颱風、水雨情監測網絡。

氣象、水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雨情信息採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雨情實時監測系統,確保及時準確地監

測到水雨情。

4.4.2 洪水、乾旱風險圖。

縣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縣的城縣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並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4.4.3 防禦洪、旱方案。

縣防指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禦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5 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5.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組織會商,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會商。縣防指指揮部署防汛防颱抗旱搶險工作,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動員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縣防指分析研判天氣變化趨勢、雨水情變化動態、洪澇、乾旱等災害發展態勢,分析水利工程等險情,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家工作組赴一線指導

工作。並向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彙報有關情況,貫徹執行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指令。

縣防指指揮坐鎮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

(2)縣防指辦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調配縣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救援隊伍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協調縣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掌握水旱災情,負責信息發佈工作;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縣防指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上報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消防救援、經濟商務、文廣旅體、人武部、武警、供電、通信等成員單位熟悉情況的班子成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縣防指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並監督指導各地洪水調度,發佈汛情、旱情通報;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進行部署。加強值班,

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等情況,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文廣旅體、消防救援等成員單位派人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4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縣防指辦主任組織會商,進行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通知。縣防指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防指副指揮,必要時,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5.5 信息報送與處理。

(1)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報送縣防指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縣防指領導審批後,可向上一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3)縣防指辦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並及時續報。

5.6 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縣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5.7 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縣政府和縣防指指揮決策。

(3)事發地鄉鎮(街道)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資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幹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事發地鄉鎮(街道)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鄉鎮(街道)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協助衞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9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0 信息發佈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發佈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信息內容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辦會同相關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5.11 應急結束。

當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縣防指宣佈應急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部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

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以短信形式發佈。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4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縣防指按照本縣防汛防颱抗旱需要儲備防汛防颱抗旱物資。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儲備防汛物資。

(2)物資調撥。

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發生重大險情,當地防汛搶險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用上級防汛儲備物資。上級防汛物資主要是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6.2.5 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2.6 避災場所保障。

應急、民政、建設、教育等部門確定的避災場所,應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供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躲避。

6.2.7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

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8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道路暢通。

6.2.9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2.10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防颱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颱抗旱的責任。

(2)縣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颱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考慮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3)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防汛防颱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救災。

6.3 技術保障。

6.3.1 建設全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縣防指辦和各鄉鎮(街道)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各報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鐘內傳到縣防指辦。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重點防洪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庫的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縣防指與各鄉鎮(街道)之間的防汛防颱抗旱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6.4 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縣應急、民政、交通、衞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5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縣防指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汛防颱抗旱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2)培訓。培訓工作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防指和各鄉鎮(街道)採取多種組織形式的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演練。每年縣防指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舉行應

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7 善後工作

7.1 救災。

水旱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2 救濟救助。

應急部門組織、協調、指導受災羣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3 醫療救治與衞生防疫。

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 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 環境保護。

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

進行清除。

7.6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7 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 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評估。

縣防汛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詞術語定義。

(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指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

(6)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範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採取取土佔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當乾旱嚴重影響城鄉居民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時,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非常抗旱期,並報告上級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級政府應當堅持“先生活、後生產,先節水、後調水”的原則,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縣級以上防指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採取下列應急供水措施:一是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二是應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應急性跨流域調水;四是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五是對人畜飲水嚴重困難地區臨時實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應急性措施。採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後,應當立即停止臨時應急取水行為。

(8)保證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屬工程能保證安全運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漲到可能發生險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門規定的江河堤防需要處於防守戒備狀態的水位。

(10)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指辦負責管理,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對本預案作出相應修改,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各鄉鎮、街道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應急預案,縣防指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制定部門、單位防汛防颱抗旱預案,並報縣防指辦備案。

鄉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預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門制定所屬水庫、重要堤防的險情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政府和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或縣防指予以表彰;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印發的武義縣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按本預案執行。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6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認真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項準備。確保溝河排水暢通,確保羣眾房屋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尤其要把確保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主要措施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繼續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標準做準備,堅持防洪、除澇並重,確保度汛安全,努力減輕災害損失,保證城鄉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開展危房普查登記

各辦事處、行政村要對本轄區內危房舉行拉網式排查,對存在較大平安隱患,不適宜寓居的房屋,要堅決關閉,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富平安。

二)保持泄洪溝渠暢通

南關溝、北關溝及古蔡河是我鎮境內的主要排洪通道,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明確專人進行管理,對淤積雜物及時清理,確保河的暢通無阻。

三)做好農村田間排澇

田間排澇工程是我鎮防汛排澇的一個薄弱環節,也是造成局部農作物受災減產的重要原因。各行政村要以村組為單位,積極發動羣眾,組織強有力的田間突擊隊,打通地頭溝、竹節溝、枕頭溝,清除路埂、路壩,做到小溝通大溝、大溝通河流,重點解決地不通溝、溝不通河、田間排水無出路的問題。

四)搞好城區排水管道清淤

各辦事處要對本轄區地勢低窪,易積水區域搞好排水管網的普查,並抓緊完成管網的清淤,清除阻水障礙,包管排水暢通。小街大街下水道清理工作,由各辦事處負責組織當地羣眾實施。城市主幹道排水管道積水問題,由鎮黨委政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寫出專題報告,敦促城建部分儘快實施清淤。

五)組織防汛應急隊伍

根據縣防汛目標責任書要求,由鎮政府組織50人的防汛應急分隊,各辦事處、行政村也要組織很多於20人的'防汛部隊,全鎮應急防汛氣力要達到700人以上。各級防汛部隊要明白專人負責,登記造冊,落實到人,必需做到頭腦、領導、組織、物料、技術五到位,包管遇險時拉得出、搶得上、守得住。

六)做好防汛物資準備

鎮財政將20萬元防汛經費納入預算,同時按照“備而不集、用後付款”的辦法,保質保量的做好編織袋、鐵絲等防汛物料的儲備,編織袋儲備要達到2萬條,鐵絲要達到20__斤以上。常備物料專人負責、嚴禁挪用,保證備得足、運得出、用得上。

三、強化領導

認真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鎮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黨委書記任政委,全體領導班子任成員,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各辦事處、行政村也要相應成立領導組織,明確辦事處總支書記、行政村支部書記是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嚴明規律

防汛工作事關大局,各辦事處、行政村要樹立和落實科學實踐觀、構築和諧社會的高度,充裕認識防汛搶險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防汛工作落到實處。鎮、辦、村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親暱注意雨情、水情、災情,確保汛情信息的上通下達和防汛指揮命令的落實,對在防汛期間玩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莊重追查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嘉獎。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7

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本標段防洪防汛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水災、水毀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確保沿線設施和施工工地、駐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有序控制處理,使事故現場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生命的威脅和危害,把事故預防作為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範體系。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部門、各施工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緊密配合,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標段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特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標段管段內在發生以下水毀險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1路基、建築物等施工部位發生水災造成險情事故時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1.3.2施工工地、駐地等發生水害及泥石流等造成險情。

1.4術語和定義

1.4.1突發事件

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4.2突發事件應急

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1.4.3應急預案

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1.4.4次生災害

因水害、水毀造成自然環境破壞而再次引發的災害。

1.5與其他預案的關係

本預案為我標段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當發生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符合本預案1.3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其他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1.6工作原則

1)救人高於一切;

2)搶險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4)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5)局經理部領導分片管理,各分部分段負責,密切配合。

2.單位概況

2.1應急資源概況

2.1.1應急保障總體要求:各分部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2.1.2應急隊伍保障:按照“3.1.3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成及職責”要求各分部組建應急專業隊伍。

2.1.3經費保障:各分部財務部將應急經費列入預算,建立健全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經費首先由管段責任單位承擔,管段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局經理部協調解決。

2.1.4通信與信息保障:各分部主要領導手機24小開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2.1.5其它保障:

交通運輸保障:各分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備交通運輸工具,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運輸支持。

治安保障:各分部需要配備適當的治安保衞人員,對事件現場實行警戒和緊急疏散。

技術保障:局經理部成立應急救援技術小組,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醫療保障:各分部按照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先行與醫療急救機構取得聯繫,最大限度獲得醫療機構支持。

後勤保障:各分部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2.2危險分析

2.2.1危險性分析

沿線路基,上游水庫、池塘,住地邊坡,因暴雨後在很短時間內就能形成集水,引起坍塌、洪水,造成設備損壞和建築物倒塌的安全風險,直接影響現場正常施工,甚至威脅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2.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有:坍塌、溺水、大面積停電、大面積水淹。

2.2.3事故發生的區域

沿線、機械設備,生活、生產區房屋。

2.2.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當多天連續下大雨或暴雨就有可能造成災害。

3.應急保障

3.1機構與職責

3.1.1局經理部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經理部安質部。各分部都應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配備相應的人員、機具和物資,並報局經理備案。

3.1.2應急領導小組: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佈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情況;

6)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3.2物資與裝備

各分部應按應急專業隊伍的職責要求,提供應急隊伍、應急物質裝備保障。由各分部儲備,局經理部統一調配。

3.3應急人員培訓

分部應定期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救援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將應急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大綱和具體內容,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開展對各級人員的培訓。

3.4預案演練

制定演練計劃,各分部應結合實際情況開展一次防汛專項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驗證預案的科學性、操作性、可行性。演練時,應做好演練過程中的有關記錄,演練後要及時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發現問題並提出相應解決措施,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4.應急響應

4.1接警與通知

4.1.1任何人員發現暴雨災害信息後,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受災地段管理單位及時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擴大。如若發現事故有擴大跡象,應及時報請局經理部。當得知發生險情水毀或收到水災險情水毀呼救後,按照應急處理險情水毀的基本程序,宣佈啟動事故應急預案,並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4.1.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和事故單位保持通訊暢通。

4.2指揮與控制

4.2.1險情水毀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現場。

4.2.2到達現場後,各險情水毀應急救援處理工作組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能立即開展工作。

4.2.3事件發生單位必須保護現場,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領導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4.3報告與公告

4.3.1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現場或單位負責人(安全員),單位負責人(安全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波及範圍、造成傷害及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

4.3.2險情水毀公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險情水毀的時間、地點和路段。

2)發生險情水毀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水毀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險情水毀原因、性質和初步判斷;

4)險情水毀搶修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險情水毀搶修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險情水毀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4事態監測與評估

在應急處理過程中局經理部安排專業人員對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建立對事故現場及場外進行監測和評估的體系,為決策提供依據。

4.5搶救

4.5.1當事故發生時,經應急領導小級共同研究在現場做出決定,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實施。

4.5.2事故搶救需要有關人員、設備、器材時,由責任單位解決,當責任單無力解決時,由局經理部統一協調。

4.8警戒與治安

為保障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由責任單位安排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如有必要可要求公安機關予以協助。

4.9人羣疏散與安置

當做出人羣疏散的決定時,由責任單位具體執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羣,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衞生等基本條件。

4.10醫療與衞生

由責任單位安排醫療力量對受傷人員採取及時有效的現場急救以及合理地轉送醫院進行治療,減少事故現場人員的傷亡。

4.11現場恢復

4.11.1應急結束後,參加應急救援的各部門、各單位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需要救援單位繼續開展工作的,必須向局經理部提出並批覆。

4.11.2各分部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同時要組織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12應急結束

4.12.1應急響應的結束

現場事故搶險救援結束後,經確認事故處理完畢、隱患已完全消除,應急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

4.12.2應急響應的總結

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召集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規定的操作程序、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資、設備的調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本預案。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8

為加強東環鐵路四分經理部2標段施工現場的防颱防汛工作的規範管理,確保台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理部依據x省防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重大工程建設辦公室《通知》精神,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經理部設立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組員:各部(室)部長(主任)、項目隊隊長、項目隊書記、技術主管

2、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一組、應急救援二組和防颱防汛辦公室:

應急救援一組:由負責鋪架一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應急救援二組:由負責鋪架二隊的防颱防汛工作佈置及各項應急工作;

防颱防汛辦公室:防颱防汛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負責政府及有關部門防颱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動態的掌握、後勤保障、車輛調配及各項應急工作的彙總,上報等。

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協調,各組負責人各司其職主動應對施工現場防颱防汛和各項應急工作的管理,組織、佈置和指導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

三、應急措施

1、出現颱風和汛期預警,防颱防汛辦公室建立值班制度,關注通訊、廣播、上級部門的電話和傳真,並將有關信息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搶險一組和搶險二組負責人,做好值班記錄;

2、應急救援一組、二組按各自的分管目標通知各參建單位密切掌握信息來源,關注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的預警信息;

3、出現颱風和汛期警報,應急救援一組、二組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授權下即刻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各參建單位啟動應急預案;各參建單位及時向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報出書面應對方案和應對人員名單

4、各搶險組分管領導必須親臨或授權組內人員對施工現場組織、佈置、指導和督促各參建單位進行防颱防汛工作;各搶險組應及時把落實情況報經理部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5、防颱防汛辦公室確定值班名單,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與上級主管理部門的聯繫,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時間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及成員,並做好值班記錄,防颱防汛辦公室在值班期間要確保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各參建單位的通信暢通;

6、出現險情或災難時,各項目分管領導建立半小時通報制,及時瞭解各隊的防範情況和防範動態報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7、防颱防汛警報解除,防颱防汛辦公室應對情況進行書面報告,經防颱防汛領導小組組長確認後,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防颱防汛聯繫部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醫院救援中心:120報警:110

2、防颱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手機:1,電話:)。

副組長:(手機:1,電話:)。

副組長:(手機:,電話:)。

3、防颱防汛辦公室值班電話: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9

為保證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洪澇旱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結合桐木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

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我鎮防汛抗旱應急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桐木鎮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 指 揮:嚴鵬程

第一副總指揮:李子米

副總指揮: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崑山 彭略

聶 俊 甘 劍 易傳瑤 黃 嬌 柳義成

宋樹榮 黎華生 黎友成 鄭席標 李龍聖

王其偉 施怡權 何宏寬

成 員:易生根 高維生 肖維科 崔江閩 陽耀鬆

彭偉林 陳小強 馮光山 黃賢福 陽珊明

鄭 偉 柳錫良 彭小波 鍾 林 陽增春

鍾文炳 各村村委會(社區)主任

指揮部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綜合辦,由易生根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傳達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洪澇及旱情災害防禦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政府有關人員做好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啟動和終止防汛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處置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郭德福

成 員: 高維生 甘高富 黎汝紅 肖 坤 肖維科

金國柱 陽珊明 黃 雄 黎 江 黎 聖

陳禮科 甘 宇 陳百戰 金 波 邱 仁

楊小萍 曾海根 黃海文 黎 萍 歐陽意

陳 強 歐陽凱 甘 勇 吳文濤 黃 峯

陽康樂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偉

李 青 李海龍 彭友水 肖 徵 曾 煒

杜華柏 彭輝啟 黃 生 金 維 黎沅瑾

呂芳維 陽耀銘 湯 科 戴建軍 易 友

各村支兩委幹部

職 責:負責各村的搶險救災工作。

2、安全保衞組

組 長: 崔崑山

副組長: 宋樹榮 黎 鬆

成 員: 馮光山 肖友輝 繆建軍 劉 建 曾國良

孫 敏 張文壽 戴利萍 張 磊 陽 鵬

派出所及交警隊成員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眾等工作。

3、醫療救護及衞生防疫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鍾 林 陽輝春 戴章蘭 成 員:黃 軍 劉玉源 劉桂秀 戴清明 中心衞生院醫護人員及防保站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確保不發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環衞清理組

組 長:聶 俊

副組長:鍾 智

成 員:城建辦全體成員 自來水公司 環衞所全體成員

職 責:及時排除供水設施險情,保障集鎮應急供水;做好城鄉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災救濟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彭偉林

成 員:民政所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轄區內受災羣眾和災情的巡查處置,切實及時解決受災羣眾食、衣、住等問題。

6、交通維護組

組 長:甘 劍

副組長:肖友輝

成 員:交通辦全體人員 養路隊全體職工 交警中隊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做好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及時封堵危險路段和橋樑,道路排障,疏通已經堵塞路段。

7、水庫水渠疏導組

組 長:李子米

副組長:施怡權 高維生

成 員:農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全鎮範圍內小(一)型、小(二)型水庫排險工作及棗木水庫南北乾渠的疏通工作。

8、企業排險組

組 長:崔崑山

副組長:崔江閩 陽耀鬆

成 員:各安全辦成員 各駐村工作組成員

職 責:負責全鎮各企業搶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防企業安全生事故發生。

9、地質災害監測防範組

組 長:易傳瑤

副組長:陽耀鬆

成 員:工業項目辦全體人員

職 責:加強地質災害點的值守、監測,防範泥石流和山體滑坡威脅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地址災害排查。

10、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組

組 長:易生根

副組長:彭小波

成 員:黨政辦、黨建辦、宣傳文教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宣傳報道、輿論監測、災情彙總、信息上報、文件起草等工作。

11、應急機動及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李孝亮 副組長:彭 略

成 員:易生根 李中鋒 黃賢福 金友良 黃樂發

高維生 甘高富 黃康萍 黃東敏 黃 斌

蘭先紅 陽寶林 劉根萍 陽輝增 曾 紅

陽友生 曾 明 彭輝根 楊小萍 曾慶雪

楊傳生 馮 輝 賴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陽康樂 黃 倩 楊 輝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

12、值班預警組

組 長:值班班子成員

成 員:防汛抗旱辦、值班人員

職 責:發佈暴雨和旱情預報後,保持24小時值班,監測汛、旱情,並報告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適時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工作組人員。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防汛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承擔當地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

防汛抗旱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本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防汛抗旱災害信息。

2、預警預防行動

政府根據發生地防汛抗旱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防汛旱情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上報市、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旱情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當達到我鎮暴雨災害預警啟動級別的,將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應按照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防禦和避免防汛旱情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預警支持系統

加強防汛抗旱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防汛抗旱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防汛抗旱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防汛抗旱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台,實現防汛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政府統一部署,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抗旱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4、預警級別及發佈

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防汛抗旱災害的影響範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IV)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1個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暴雨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時,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較大暴雨災害時,由事發地的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Ⅳ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較大(Ⅲ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2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Ⅳ級預警標準的暴雨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防汛旱情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重大Ⅱ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4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的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特別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並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彙報並啟動Ⅱ級預警。

特別重大I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10個以上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上級彙報決定啟動I級預警。

5、應急響應

IV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IV級暴雨預警後,政府要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政府要主動加強與縣氣象局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和市氣象台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政府要及時向本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旱情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政府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Ⅲ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暴雨預警後,發生或可能發生地政府要配合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防汛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要主動加強與縣政府及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氣象台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要及時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抗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災害發生後,政府要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防汛抗旱災害的政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Ⅱ級響應

含Ⅲ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縣政府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I級響應

含Ⅱ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上級派出的工作組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隨時執行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發佈的各種指令。

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有關發佈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佈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處理

防汛抗旱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檔管理,實現共享。

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因客觀原因1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應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3)暴雨災害評估

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發生地的防汛災害評估。

鎮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將及時上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縣政府。

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6、應急終止

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經政府批准後發佈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防汛抗旱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洪澇旱災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政府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專家對洪澇旱災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並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2、災害保險

協調氣象部門為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8.應急保障

(1)指揮系統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部通過現場或相關聯繫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2)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根據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防汛抗旱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防汛抗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相關知識。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對因參與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2)責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發生洪澇乾旱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1、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市、縣防汛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0

為維護學校穩定,保證各班學生安全度過汛期,根據《xx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教育系統防汛工作預案〉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確保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全面貫徹省、市防汛工作會議和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紮實有效地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今年安全度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我校的防汛領導,保證防汛工的有序開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以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我校的防汛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責本班的防汛工作。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將通過班會、晨會、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師生宣傳防災、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防汛知識,全面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

2、我校將加強檢查、巡查和防範等方面的工作,確保校園內道路、排水設施暢通,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要定期對學校的校舍、圍牆、電路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3、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定期檢查做好的`防護工作,督促管理人員對圖書室、電教室進行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大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上級發出的防禦通知後,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全部進入臨戰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傳下達。

2、學校的防汛搶險小組防汛期間全天在學校集中,隨時準備參加搶險。對易受洪澇、雨水侵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工作準備。要按時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學校主要負責人校長隨時準備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汛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4、在防汛期間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並有領導帶班),學校領導的手機和學校的電話全天暢通。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5、若發現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重大事故,值班人員要採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要在30分鐘內報告學校領導、村委、中心校、市教育局、鄉政府及有關部門,以便進行全方位救援,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如果發生了災情,學校防汛小組成員必須24小時在崗,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防汛小組要及時統計災情造成的損失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彙報給中心校。

2、災情過後學校要組織人員對校園進行大掃除。並對學校進行全面消毒處理,對受損嚴重的災情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並上報,同時抓緊維修工作,儘快恢復教育教學工作。

3、學校採用聯保制度,及時瞭解師生家庭的受災情況,開展多種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對受災師生家庭進行適當的慰問和救助,確保不使一名學生因家庭受災而失學。

4、救災後,學校小組要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併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項工作。

四、具體要求

1、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要提高認識,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強化防汛責任,制定防汛預案,修改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汛責任未落實或玩忽職守、麻痺大意、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個人的責任。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1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社區)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黨委書記為總調度,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治辦、水管站、安監站、派出所、黨政辦、民政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所、林業站、電管所、文化中心、交警中隊、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管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警中隊: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林業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4、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5、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6、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社區))委會的幹部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成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後,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武裝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管站、民政辦、國土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衞生保障。鎮衞生院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民政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區)委會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搶險突擊隊,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2

為確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證供水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正常,確保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細化責任分工,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防汛、抗旱期險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向縣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險情,並及時組織搶險工作。

2、成立以公司經理任組長,水廠負責人任副組長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應急搶險組,汛期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組織搶修,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3、“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組長:楊建龍,副組長:李建國,成員:賈啟軍、鍾睿、黃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個搶修小組劃分為搶險單位及區域,由於“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搶險責任,不能貽誤搶險時機,做到指揮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應,相互溝通,協調調度。

4、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搶險工作的緊急意識,做好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為應急搶險工作積累經驗。

二、“防汛、抗旱”搶險物資要有針對性的儲備

對搶險物資的儲備,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發生險情時,確保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及時到位迅速組織搶修,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應。

三、切實做好“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各項準備工作

1、發現險情領導幹部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服從統一調度安排,顧全大局,哪裏出了問題,哪裏的責任人負責,絕不能推諉扯皮,貽誤搶險時機。

2、嚴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嚴明紀律,密切監視險情變化情況,一旦遇有險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修。

四、加強水質監督檢測

嚴格出廠水質監督檢測,確保出廠水質達國家飲用水衞生標準,加強水資源地的環境保護,對各取水點的源水水質檢測每週不少於兩次,防止源水水質污染。

加強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嚴格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安全供水,為縣城居民身心健康負責,為縣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供水行業應有貢獻。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3

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加強我校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理汛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在第一時間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搶險救助,全力消除事故發生後連帶隱患及次生災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因汛情所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防汛搶險救災指揮中心及職責

(一)指揮中心人員組成及職責

1、人員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工作職責

(1)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統一組織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有關股室責任包乾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防汛責任。

(2)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汛應急預案,遇到險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搶險。

(3)加大防汛設施設備投入,不斷提高基礎設施標準和質量。經常性開展防汛基礎設施的自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汛設施的正常性能。各校應加強對師生開展防汛抗災常識教育,認真及時組織防汛抗災演練。

(4)各成員要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宿及學校汛期安全信息零報告制度,並做好記錄。各學校領導要確保信息暢通,電話暢通。同時各學校還要成立防汛搶險應急突擊隊,有專人負責。

(6)保持與上級通訊暢通,及時進行工作彙報。

(二)專業工作小組及職責

1、組織協調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議,為指揮中心決策提供參考;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教育系統應急救援工作與縣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全面瞭解掌握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通信聯絡(宣傳)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領導小組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閲、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佈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閲、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諮詢、採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應急救援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4、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領導小組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各階段救災工作操作規程

(一)災害預警時的工作

1、發現災害徵兆後,抓緊做好應對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信息報道組負責做好信息聯絡工作,確保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學校災害信息暢通。救災後勤保障和應急救災機動組做好配置必需的救災物品、工具和出勤人員生活、食品的工作。

2、接預警後,及時集中人員,進行防汛動員,佈置任務,明確職責,做好防汛各項準備工作。

3、接防汛防颱緊急警報後,指揮中心所有人員進崗到位,按照工作分工,實行晝夜值班;保持與縣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及各學校的聯繫;防汛指揮中心指派有關人員到達災區一線。

(二)災害發生時的'工作

1、災害發生後,成立現場保衞、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等緊急搶險救援小組。成員要根據安排前往參與指揮、調度。

2、防洪措施無法抵禦洪水,造成災害時,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險救災。主要是搶救受傷人員、轉移身處險境人員、保護學校財產、排除校內積水等,力爭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3、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和人員,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做好人員轉移和財產保護工作。

4、災害發生後,學校、班級停止開展各類活動,通過廣播、校訊通等多種形式告知師生,並有秩序地組織轉移,避免造成堵塞通道、推擠踩踏事故發生。

5、組織有效的後勤保障,保證食品、飲水供應,確保校內師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災情穩定後的工作

1、及時做好善後工作,對受損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重建,對過水後的校舍、設施進行防疫消毒,防止傳染病發生。

2、各組要立即開展查災核損工作,協助指導學校對災區師生進行緊急救助工作,協調學校落實防汛生活救助經費。確保師生有住所、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的飲用水、有傷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3、切實做好受災校舍建設工作。指導各災區做好受災校舍統計、核定,並建立受災校舍和恢復修建台帳;確定修建對象,制定受災校舍恢復建設計劃和恢復建設資金預算。

4、督促受災學校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4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縣交通局成立“xx縣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姚民,副組長:鄭蘭斌、黃士友、張勇;成員:郭靖宇、牛海峯、馮照文、王玉國、朱軍、劉從海、常潁、陳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蔣傳俊、黃輝、牛學俊、唐心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局辦公室,黃士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波、蔣傳俊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羣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羣眾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為受災羣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切實做好公交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汛期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河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保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上級有關部門防汛工作要求等。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汛期內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短時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積水、交通阻斷、場站積水、車輛、設備、房屋損壞等汛期突發性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應急處置及時有效的原則。

二、汛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產事故的易發多發期,這一時期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惡劣天氣較多,防汛形勢十分嚴峻。為最大限度地降低極端天氣對安全生產的影響,總公司要求各單位緊密結合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梳理排查隱患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防範措施逐級逐層落實到各崗位及生產各環節。遇有強降雨、強雷電、大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要強化現場盯防,及時發現和處置險情,消除事故隱患。同時,嚴格做好以“六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1、防火災。一是加強對本單位電器設備和明火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針對夏季高温條件下用電負荷量大的特點,防止因電器設備故障或超負荷運行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二是加強對所有營運車輛的電器、管路、線路、防靜電拖帶的隱患排查力度,堅決杜絕由於隱患排查不到位而引發的車輛火災事故。

2、防坍塌。重點對本單位的場站、房屋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險情,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對天然氣、柴油、汽油、各種潤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註、儲存等環節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温氣象條件下要嚴格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加強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測,防止泄漏事故發生。尤其是天然氣車,務必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加大檢查檢驗力度,杜絕泄漏事故發生。

4、防雷擊。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場站內加液站、加氣站、油庫等所屬單位的溝通聯繫,強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5、防觸電。根據汛期容易發生觸電事故的特點,加強對輸電線路及各種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避免超負荷或帶電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純電動公交車,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杜絕觸電事故發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單位要對所屬營運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通行低窪路段、地道橋等危險路段的營運線路的動態監控值守。安保部門及各單位要特別加強惡劣氣候條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並加強對營運車輛消防器材的檢查,嚴禁“三品”進站上車,嚴格執行“兩率”檢查,強化司乘人員的安全培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營運線路途經重點路段:百花路地道橋、東風路地道橋、恆祥大街地道橋、三豐路地道橋、變壓器廠地道橋、五四路地道橋、二道橋、七一路地道橋、復興路地道橋、朝陽大街地道橋、保清橋、保石橋(107國道)、巨力大橋。

2、市區內低窪積水嚴重地段:七一路與陽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陽大街與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勢低窪積水嚴重場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觀察過往車輛,以確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駛的線路。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必須小於300mm,否則會對車輛引擎系統、電腦零件造成嚴重的影響,極易發生漏電或機械事故。

涉水過程中,駕駛員應掛低速擋,穩住方向盤和油門,保持車輛低速運行,並有足夠而穩定的動力,避免積水湧起。車輛涉水時出現發動機熄火,必須確認發動機內是否有積水,否則嚴禁啟動發動機,必須經專業人員檢查、維修後方可再次啟動。

涉水後,必須及時排除剎車片水分,否則車輛會失去制動,造成嚴重危險或事故。具體操作是:低速行駛時反覆多次輕踩剎車,使剎車鼓與剎車片通過磨擦產生熱能蒸發排幹水分。

四、防汛搶險處置

1、遇有洪水襲擊預報或超標準降雨可能帶來較大危害時,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指揮,全力防汛搶險。

2、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後,各單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搶險人員自身安全防護基礎上,迅速靠前指揮,分佈到我市各個地道橋路段和易積水路段進行搶險。一旦積水超過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釋和車輛返場工作。

3、市內線路經地道橋、低窪積水路段,出現積水300mm以上,車輛禁止通行,選擇走地道橋兩側非機動車道或繞行,無法通過或繞行,則就地返回,或選擇就近的公交場站停車。

4、總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調度大廳根據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要求,充分利用車載語音通話設備,調度指揮營運車輛按照預定線路繞行或就近回場。

5、各營運公司、有車單位要切實加強駕駛員的防洪搶險意識教育,使全司駕駛員充分認識車輛涉水瞬間淹沒的嚴重性,始終把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搶險的首位。遇突發大水,當班駕駛員必須採取果斷措施,疏導乘客撤離深水區域,堅決杜絕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問題發生。各營運公司可結合本公司運營線路劃定可能出現深水的路段,並組織司乘人員進行疏散乘客模擬演練。

6、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各場站,在汛期要加強巡檢,發現房屋漏雨和場站積水要早報、早修,採取油氈蓋頂並組織排水,確保不造成重大損失。尤其要對途經地道橋路段的路況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預防地道橋路段雨水中車輛熄火。一旦出現水中熄火現象,及時將險情上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並組織搶險分隊趕赴現場救助乘客,將水中車輛拖離危險區域。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温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温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温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温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温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衞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温州市分行、電信温州市分公司、人保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指揮,温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温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温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温州基地、温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温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温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颱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温州海洋預報台:負責温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温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温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温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枱、《温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眾發佈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衞工作。

温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温州市分公司、移動温州分公司、網通温州市分公司、聯通温州分公司、鐵通温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温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温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颱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户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佈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佈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颱、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温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温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雲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温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佈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温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温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4.55米,甌江温州站高於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台台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和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3、在台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温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佈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温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温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佈;

3、電視台在台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台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祕書長、市政府祕書長。

主要職責:

1、發佈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温州海洋預報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温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温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衞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温州海事局、温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枱、温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温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温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乾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啟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乾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乾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乾旱

a、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衞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温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4樂清鍾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准後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徵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佈: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佈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採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電視台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温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温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衞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温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作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衞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並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温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7

一、總則

1.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2.本公司區域內的防汛抗洪活動,必須遵守本預案。

3.防汛抗洪指揮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防汛工作。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二、目的:

預防和減輕洪澇台災害造成損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惡性事故發生。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公司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三、防汛抗洪指揮部的職責

公司成立防汛抗洪指揮部,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執行有關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指揮本轄區內的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部門分級負責制,統一指揮;

指揮部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能到位時由副總經理擔任。

防汛抗洪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由綜合部擔任。負責全公司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組、查災核災組、基本生活保障組、設施恢復和生產自救組、應急資金保障組、醫療衞生組、安全保衞組。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預防洪澇台災害和強化安全管理作為防汛抗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台災害實行總經理負責制。責任落實到各部門;積極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台災情的發展和防汛抗洪設備設施現狀,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險情,應迅速反應,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5.負責組織制訂本公司有關防汛抗洪規章制度;組織做好防汛抗洪宣傳和思想動員工作,增強各級幹部和廣大羣眾的防汛抗洪意識。

6.負責組建本公司常設防汛抗洪辦事機構,協調解決防汛經費和物資等問題,確保防汛工作順利開展。

7.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本部門的防禦洪水和颱風災害各項預案,並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8.根據本地區汛情,及時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組織指揮公司員工參加抗洪搶險,堅決貫徹執行上級的防汛抗洪調度命令。

9.洪水災害發生後,要立即組織各方面力量迅速開展救災工作,安排好公司員工生活,儘快恢復生產,修復水毀設備設施,保持社會穩定。

10.對本公司的防汛工作必須切實負起責任,確保安全度汛,防止發生重大災害損失。

四、防汛抗洪指揮部各小組主要職責

辦公室職責、基本生活保障組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防汛指揮部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指揮部的調度指令。

2、掌握汛情、災情,並把汛情、災情隨時向公司防汛抗指揮部彙報。根據指示發佈洪水、颱風預報警報和汛情公報,編寫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

3、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各小組和有關部門的防汛工作。

4、組織制訂防禦洪水方案,檢查、督促各項防汛抗洪和救災措施的落實工作。

5、協助組織防汛搶險隊伍,組織防汛信息系統建設;督促、檢查和落實有關防汛物資的儲備。並做好通迅記錄工作。

6、組織防汛準備工作檢查,督促、檢查、落實設備設施安全度汛措施。

7、組織開展防汛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水毀設備設施恢復工作。

8、完成防汛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9、做好員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等工作。

10、提供防汛搶險、救災、防疫人員和物資、設備,為緊急搶險和撤離人員及時提供所需車輛。

11、應急搶險組、設施恢復和生產自救組由生產部負責,其他部門配合,主要職責:

1)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參加各類搶險救災;

2)負責危險區、受淹區人員、物資的轉移撤離工作;

3)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設備、物資的'使用;

4)負責災後設備設施恢復及生產自救工作。

12、查災核災、應急資金保障組由財務部負責,主要職責:

1)負責瞭解、收集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實地查災核災,彙總、核實、上報災情數據。災害結束後,邀請專家共同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及時將評估結果上報公司防汛抗洪指揮部和有關部門。

2)負責救災準備資金的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支持,指導、督促做好救災款的使用、工作

13、醫療衞生組由質保部和採購部負責,主要職責:

1)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公司,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

2)實施疫情監測,開展飲用水、食品等衞生監督、檢測;

3)組織開展健康教育、環境消毒和除害滅菌工作,預防或控制傳染病疫,

4)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做好疫病防治工作

14、安全保衞組由銷售部和技術部負責,主要職責:

1)組織本部門全體人員搶救羣眾生命財產,指導、督促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穩定社會秩序;

2)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公司電力、通信、財務、技術、庫房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衞,視情況在公司實施交通管制;

3)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4)維護公司道路交通秩序;禁止一切非救災車輛進入救災現場。

五、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50~100毫米,過程降雨量100~200毫米;

3)重要河道水位低於警戒水位,水位有上升趨勢。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重要河道水位超過警戒水位;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預報24小時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重要河道水位超過危急水位;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緊急狀態

1)颱風、暴雨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重要河道水位超過保證水位;

3)局部區域已成災,且災情有進一步擴大趨勢,防汛抗洪指揮部認為有必要進入緊急狀態時。

4)凡符合上述3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緊急狀態。

六、防洪處置

1、一般汛情

1.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主任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分析防汛趨勢,提出對策措施;

2)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加強防汛值班和做好防禦洪水準備工作;

3)簽發防汛抗洪命令和防洪防颱通知;

4)及時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指揮部有關成員彙報;

5)及時向指揮部有關成員傳達上級防汛部署、指令、意見,並督促實施。

2、較大汛情

1.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副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根據汛情趨勢,組織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及對策;

3)簽發防洪調度命令和防洪搶險救災指令;

4)及時向指揮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

3、重大汛情

1.防汛指揮部

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主持防汛抗洪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組織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3)組織救災工作;

4)簽發重要防洪調度、抗洪搶險和轉移撤離命令;

5)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奇瑞公司和奇瑞科技公司主要領導報告汛情、災情及抗洪搶險救災情況。

4、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組根據洪水預報落實搶險救災人員,落實塌方易發地區應急措施;對將受颱風、暴雨嚴重影響的公司財物和受災的人員及時轉移;防汛抗洪的設備設施一旦發生損壞,負責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公司財務、技術、庫房等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衞,視情況在公司實施交通管制;

3)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4)維護公司道路交通秩序;禁止一切非救災車輛進行救災現場

5、緊急狀態

1.防汛指揮部

防汛指揮部指揮、副指揮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

1)主持汛情會,研究調度方案;

2)主持防汛抗洪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組織指揮抗洪搶險工作;

3)組織救災工作;

4)簽發重要防洪調度、抗洪搶險和轉移撤離命令;

5)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市政府、奇瑞公司及奇瑞科技公司主要領導報告汛情、災情及抗洪搶險救災情況。

6、應急工作組

防汛指揮部下設各應急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7、災後救助

洪水災害發生後,災害救助工作由公司各部門按分工職責迅速開展工作;使災害減到最低。

1)做好疫病防治工作,控制傳染病疫的發生。

2)開展生產自救,儘早恢復生產。

3)收集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彙總、核實、上報災情數據。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8

一、 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防範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 本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鄭老師

副組長:吳老師 李老師 吳老師

組 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王老師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後重新開學工作。防汛領導小組受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並對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負責。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他防汛搶險工作,並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他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並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後,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並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並將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確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將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繫。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 防汛四級預警信號:

1、 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並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 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置情況。

(二) 防汛三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態。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三) 防汛二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態。

2、 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態。

3、 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 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四) 防汛一級預警信號:(出現災情、險情)

1、 學校進行緊急狀態。

2、 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將險情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 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 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儘可能的排除隱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後處置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後,防汛小組組員文彥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衞生防疫部門聯繫,衞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後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 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 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模板大全 篇19

為加強對杭州地鐵2號線二期工程SG2-21標工程施工現場雨季防汛工作的管理,保證防汛期間防救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監理組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現場防汛管理小組:組長(總監理工程師):龍國友

副組長(總監代表):姜飛、張平社、李長付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張長樸、張廣育、穆耿、苟小華、竇順錄、蔡慶陽、趙珍珍等

2、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審查施工防汛應急預案;對施工單位防汛提出意見和建議。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

副組長: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監理方現場防颱防汛管理工作。組員:何江鋒、蓋學文、孫鵬、黃建國、宋振修分別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各車站應急物資的準備情況;負責督促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對現場重點項目的檢查。

組員:趙珍珍通過各種渠道、各類媒體收集台、汛信息。組員:張廣育根據汛情及險情的需要,組織並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開展監測監控,並及時上報監測監控結果。

其他組員:根據防颱防汛管理小組的統一安排,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協助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應急措施及對現場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及時向管理小組組長彙報防汛工作情況。

二、汛期信息收集

1、信息來源:監理公司、政府有關部門、氣象部門、杭州地鐵公司。

2、信息媒體:通訊、廣播、電視、傳真等。

三、防汛應急措施

1、汛前的防護準備工作:多方渠道收集汛期信息,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做好防汛工作。

2、值班制度:汛期間,總監(或總監代表)必須現場值班;平常時間以安全監理工程師為主,其他監理人員配合輪流值班。

3、重點部位、重點項目的檢查:

①防汛應急預案、物資備置落實情況。

②防汛人員組織落實。

③大臨設施及大型設備機械有抗風防護措施,固定牢靠。

④各出入口、豎井及材料輸送口等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施工用電各部位配電箱、現場高空照明燈及架空線路安全防護措施落實。

⑤現場高空懸掛物固定、高層臨邊物料堆放防風措施落實和分散物料清理工作落實。

⑥現場排水系統措施落實。

⑦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措施。

4、發生汛險情或災難時的應急處理:

①及時向監理公司、業主單位報告,並每隔半小時通報一次情況。

②必要時與有關搶險部門聯繫,請求援助。

③落實施工單位按防汛預案組織搶險救護。

④有組織的保證危險部位的人員安全撤離,做好救護保障工作。

⑤做好工程資料的封存。

四、通訊聯絡防汛辦公室:

救護電話:120

火警電話:119

報警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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