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

1 總則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精選17篇)

1.1 編制目的。

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台)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堅持以

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方針,把洪澇台旱災害的預防和強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為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颱抗旱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解放軍、武警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的重要使命。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時,當地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汛防颱

抗旱的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工作。

2.1.1 縣防指組成。

縣防指指揮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由分管水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武部分管領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擔任。

縣防指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衞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供電公司、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人民銀行武義支行、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 縣防指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彙報

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編制完善防汛防颱抗旱各類應急預案審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以及有關規定、規程、方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颱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颱抗旱安全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調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發佈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佈和解除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水旱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指導、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危化品的生產、存儲、經營和尾礦庫等採礦區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所屬人防工程防汛防颱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澇應急搶險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務局:承擔實時水雨情監測和水情、旱情預警;承擔主要江河洪水預報;對洪水、暴雨、颱風和乾旱可能帶來的危害等作出情勢分析,提出防禦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利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指導災後林業救災恢復技術指導,調查核實林業災情;及時向縣防指報告自然資源系統洪澇台旱災害損失情況。

(4)縣氣象局:承擔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對重要天氣形勢和颱風、暴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並滾動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颱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縣人武部: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執行縣政府提出的軍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事宜,做好政府與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6)縣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宣傳報道、新聞發佈的組織協調。正確引導輿論,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汛情災情有關的新聞。

(7)縣融媒體中心:及時向公眾播報氣象、汛情、旱情等預警信息;及時播報防汛防颱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8)縣發改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

(9)縣經濟商務局:根據縣級生活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市調撥生活救災物資、縣級生活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負責並指導洪澇台旱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救災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

(10)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防洪預案,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非常情況下采取特殊措施,確保師生安全;組織指導學校災後恢復。

(1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參與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對積水道路、災區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區羣眾。

(12)縣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減災活動。

(13)縣司法局: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14)縣財政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經費、防汛防颱抗旱物資儲備費用、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15)縣建設局:指導城市(鎮)防洪排澇應急處置;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築工地、下行式立交橋、地下空間場所設施的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和災後恢復工作,指導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農房安全管理;調查、核實、上報建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6)縣交通運輸局: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公路、水路設施的安全度汛和災後修復,着力保障交通幹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應急通行;協助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緊急運輸;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組織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調查、核實、上報交通運輸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汛防颱抗旱和災後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災後農業救災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調查、核實、上報農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8)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好各旅遊景點人員、遊客、設施的防汛防颱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旅遊防汛防颱預案;在非常防汛防颱期,組織人員加強各景點的巡視檢查,監督、指導旅遊企業做好遊客、旅遊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和旅遊景區關閉等應急工作,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督指導農家樂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工作。

(19)縣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衞生單位做好因災傷病人員救治工作;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指導做好災區環境消毒和飲用水消毒;及時向縣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

(2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户外廣告牌等的防汛防颱安全工作。

(21)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搶險麻袋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22)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負責所屬單位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制訂電力防汛防颱預案;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供電安全;調查、核實、上報電力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23)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儘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及時向縣防指報告通信設施洪澇台災害損失情況。

(24)人民銀行武義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機構按規定及時發放救災貸款工作;督促保險部門做好災區投保單位或個人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5)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

(26)各鄉鎮(街道):按照基層防汛防颱抗旱體系建設要求,編制和修訂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明確職責和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及時根據規定做好通知,傳遞命令,組織搶險、人員轉移和生產自救,及時報告災情,安置災民。

2.2 辦事機構。

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指辦),負責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縣防指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指辦主要職責:

2.2.1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傳達縣防指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彙總、上報工作;掌握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查研究,當好參謀,為指揮部重大工作決策提出建議。

2.2.2 常態下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指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編制修訂全縣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編制汛情、旱情通告;檢查督促、協調聯絡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程設施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負責編制本級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經費預算。做好有關洪澇台旱災情統計、核查、上報、總結評估;組織指導全縣防汛防颱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演練;負責縣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做好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諮詢機構。

縣防指辦建立水雨情預報、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為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提供專家諮詢。

2.4 鄉鎮(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颱抗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縣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行政村(社區)設立防汛防旱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堤防山塘、地質災害易發區、危房、船隻、公路和避災場所等設立責任區網格,並明確網格責任人及其職責,根據各級防指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2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1)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

(4)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5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

數在 50 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4.0 萬人。

3.2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15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超過 200 毫米,並出現重大災害;

(3)小(2)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縣城中心城區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

(6)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6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數在 40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3.0 萬人。

3.3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

大於 1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50~200 毫米,並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

(5)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 70%,梅汛期後乾旱天數在 30 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2.0 萬人。

3.4 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Ⅳ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台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00~150毫米,並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

(5)7~10 月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連續乾旱 20 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1.0 萬人。

3.5 事件等級變更。

當洪澇台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嚴重程度與發展趨勢變化時,縣防指應根據洪澇台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的發展趨勢和對我縣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適時調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級。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颱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測工作,完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 水旱災害監測。

加強對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暴雨、洪水、乾旱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在旱期,城鎮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情況。

4.1.2 山洪、地質災害監測。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1.4 防汛防颱檢查。

(1)縣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建設、綜合執法、電力、交通、通信(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網絡)的防汛防颱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4.2 預防預警信息。

4.2.1 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台風、暴雨、洪水、乾旱等災害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颱風災害時,有關部門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 2 小時內報到縣防指辦,為縣防指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4.2.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當堤防、泵站等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

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防指辦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縣防指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羣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4.2.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後 1 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

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辦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分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准備、物資準備和通訊準備六個部分;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實防汛防颱抗旱各項責任制和預警措施,加快各類病險水庫山塘、堤防的應急加固,修訂和完善各種預案,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及水文、氣象測報站,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和發佈。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台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指和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颱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颱抗旱搶險隊伍和洪澇台旱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城鎮,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颱抗旱預案、防禦颱風應急預案和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圩區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搶險方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部門各類預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應儲備必需的防汛防颱抗旱物料,併合理配置。在防汛防颱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潮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颱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4.3.2 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報縣防指,並按權限向社會發布專項預警。

4.3.3 颱風災害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可能受颱風影響的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值班,關注颱風動向,制訂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

4.3.4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鄉鎮(街道)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及時發佈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3.5 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縣水務局組織指導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佈預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地質災害等監測預報預警,細化地質災害隱患點顆粒度,建立覆蓋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重要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網絡。

各鄉鎮(街道)、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眾,並報告縣政府和縣防指。

4.3.6 內澇災害預警。

縣建設局組織指導全面排查城縣內澇風險點,承擔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城鎮內澇、危舊房風險排查和預警,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4.3.7 乾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乾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縣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4.3.8 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羣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3.9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4.4 預警支持系統。

4.4.1 颱風、水雨情監測網絡。

氣象、水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雨情信息採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雨情實時監測系統,確保及時準確地監

測到水雨情。

4.4.2 洪水、乾旱風險圖。

縣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縣的城縣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並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羣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4.4.3 防禦洪、旱方案。

縣防指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禦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5 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5.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組織會商,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會商。縣防指指揮部署防汛防颱抗旱搶險工作,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動員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縣防指分析研判天氣變化趨勢、雨水情變化動態、洪澇、乾旱等災害發展態勢,分析水利工程等險情,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家工作組赴一線指導

工作。並向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彙報有關情況,貫徹執行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指令。

縣防指指揮坐鎮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

(2)縣防指辦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調配縣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救援隊伍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協調縣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掌握水旱災情,負責信息發佈工作;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縣防指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上報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消防救援、經濟商務、文廣旅體、人武部、武警、供電、通信等成員單位熟悉情況的班子成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縣防指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並監督指導各地洪水調度,發佈汛情、旱情通報;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進行部署。加強值班,

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等情況,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文廣旅體、消防救援等成員單位派人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4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縣防指辦主任組織會商,進行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通知。縣防指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防指副指揮,必要時,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5.5 信息報送與處理。

(1)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報送縣防指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縣防指領導審批後,可向上一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3)縣防指辦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並及時續報。

5.6 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縣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5.7 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縣政府和縣防指指揮決策。

(3)事發地鄉鎮(街道)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資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幹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事發地鄉鎮(街道)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及時做好羣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鄉鎮(街道)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羣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眾,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協助衞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9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0 信息發佈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發佈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信息內容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辦會同相關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5.11 應急結束。

當洪澇台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縣防指宣佈應急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部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

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以短信形式發佈。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4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縣防指按照本縣防汛防颱抗旱需要儲備防汛防颱抗旱物資。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儲備防汛物資。

(2)物資調撥。

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發生重大險情,當地防汛搶險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用上級防汛儲備物資。上級防汛物資主要是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6.2.5 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2.6 避災場所保障。

應急、民政、建設、教育等部門確定的避災場所,應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供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躲避。

6.2.7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

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8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道路暢通。

6.2.9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2.10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防颱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颱抗旱的責任。

(2)縣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颱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考慮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3)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防汛防颱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眾奮力抗災救災。

6.3 技術保障。

6.3.1 建設全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縣防指辦和各鄉鎮(街道)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各報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鐘內傳到縣防指辦。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重點防洪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庫的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縣防指與各鄉鎮(街道)之間的防汛防颱抗旱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6.4 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縣應急、民政、交通、衞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5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縣防指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汛防颱抗旱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2)培訓。培訓工作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防指和各鄉鎮(街道)採取多種組織形式的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演練。每年縣防指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舉行應

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7 善後工作

7.1 救災。

水旱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2 救濟救助。

應急部門組織、協調、指導受災羣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3 醫療救治與衞生防疫。

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 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 環境保護。

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

進行清除。

7.6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7 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 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評估。

縣防汛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詞術語定義。

(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指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羣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

(6)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範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採取取土佔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當乾旱嚴重影響城鄉居民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時,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非常抗旱期,並報告上級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級政府應當堅持“先生活、後生產,先節水、後調水”的原則,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縣級以上防指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採取下列應急供水措施:一是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二是應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應急性跨流域調水;四是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五是對人畜飲水嚴重困難地區臨時實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應急性措施。採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後,應當立即停止臨時應急取水行為。

(8)保證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屬工程能保證安全運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漲到可能發生險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門規定的江河堤防需要處於防守戒備狀態的水位。

(10)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指辦負責管理,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對本預案作出相應修改,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各鄉鎮、街道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應急預案,縣防指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制定部門、單位防汛防颱抗旱預案,並報縣防指辦備案。

鄉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預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門制定所屬水庫、重要堤防的險情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政府和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或縣防指予以表彰;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印發的武義縣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按本預案執行。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機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羣眾因水旱災害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省防汛抗旱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應對工作。

2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

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由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縣公安局、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分管副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發改局、縣工科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衞體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能源局、縣氣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後河水庫服務中心、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路段、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分公司、交控集團北高速分公司、國網供電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電信分公司、中石化分公司。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辦),縣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和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共同擔任。辦公室增設防汛會商小組和抗旱會商小組,組長由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人兼任。縣防指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x。

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

2.2分級應對

符合一級、二級、三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縣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符合四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鄉(鎮)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縣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x。

跨界的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由上一級防指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根據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視情設立水旱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市後河水庫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副部長、武警中隊中隊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災害發生地鄉(鎮)長。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氣象服務組、通信保障組、人員安置組、物資供應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和宣傳報道組等xx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見附件x。

2.4應急力量

防汛抗旱應急力量以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防汛搶險救援隊伍為專業力量,武警為突擊力量,民兵、預備役部隊及其他社會救援隊伍等為協同力量,企事業單位職工、事發地羣眾為輔助力量。

3風險防控

縣防指督促指導鄉(鎮)及有關單位及時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隊伍、物資、通信等方面提前做好準備。水利、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對水旱災害風險進行辨識、監測監控、定期檢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等工程;全面調查山洪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隱患點,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逐項整改;組織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防範化解水旱災害風險。

4監測、預警

4.1監測

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住建、交通等部門及水文站要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站點,明確監測項目,主要對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墒情、農情、災情等進行監測預測。

4.2預警

4.3.1降雨預警

氣象、水利部門及水文站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時對暴雨、重要降雨過程進行預警,並將結果報送縣、鄉(鎮)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暴雨、強降雨時,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進行預警。接預警後,縣、鄉(鎮)防指視情況組織會商,提前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有關準備,落實應急措施。

4.3.2水利工程預警

當河流、湖泊出現警戒水位、流量或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重點做好x條河道及後河水庫的工程預警,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並通報事發地政府做好人員轉移和搶險準備。

4.3.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利用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羣測羣防體系落實預警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加密觀測頻次,每個鄉(鎮)、村、組和有關單位要明確信號發送員,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告事發地防指,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4.3.4洪水預警

當河流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及水文站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實測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勢,跟蹤分析河流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縣水利局負責亳清河、允西河、西陽河、板澗河、清水河等河流洪水預警,黃河進入我縣mx/s時進行預警,後河水庫泄水超過mx/s時進行預警。

縣、鄉(鎮)防指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會商研判,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預警。

4.35城縣內澇預警

當氣象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城由縣水利局、縣住建局預警,預警通過手機、網絡、傳真等方式進行。及時明確內澇災害預警區域,並設置警示標誌,做好防洪排澇準備工作。城市內澇啟動條件見附件x。

4.3.6乾旱預警

乾旱預警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重點預警指標是降雨量、墒情、苗情、受旱面積、成災面積等。乾旱災害發生後,依據作物受旱面積和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數,縣、鄉(鎮)防指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發佈相應級別的乾旱預警,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響應。乾旱災害分級預警及措施見附件x。

5應急處置和救援

5.1信息報送

洪澇災害發生時,監測單位、巡查人員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防辦)報告;發生乾旱災害時,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及規定逐級報送信息。

5.2信息處置

縣防辦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後,立即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分析研判水旱災害趨勢,研究應對措施,按照職責和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3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照本級預案視情啟動應急響應,立即採取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當災害符合一定條件時,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三級響應由副指揮長、二級響應由指揮長、一級響應由總指揮主持會商,成員單位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參加,分析水旱災害趨勢,提出防範重點和建議,安排部署搶險救援工作。

5.4縣級響應

縣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x個響應等級。水旱災害發生後,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的防汛抗旱縣級響應,縣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x。

5.5.1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縣防辦主任(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協調有關工作。

5.52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副指揮長報告,縣防指副指揮長會商研判後,啟動三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指及時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防指做好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發生地,協調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3)根據需要,協調增派救援力量和調拔搶險救援物資、裝備。

(4)密切監測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變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有關工作。

(5)縣防辦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5.53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由縣防指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辦通知副指揮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

(2)指揮長到達現場後,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瞭解先期救災工作,分析研判災害形勢,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3)縣防辦按照現場指揮部要求,協調增派應急力量,調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等。

(4)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做好交通、通訊、測繪、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5)加強氣象服務,根據需要提供精準天氣預報。

(6)按照市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7)協調媒體加強搶險救災宣傳報道,統一發布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搶險救災新聞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8)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批示精神。

6.1.1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防指指揮長向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建議由總指揮啟動一級響應,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市工作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1.2響應等級調整

根據水旱災情發展態勢,經縣防指或縣防辦會商,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61.3響應結束

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災得到緩解,二級、一級響應縣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佈響應結束;三級響應由縣防指副指揮長宣佈響應結束;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宣佈響應結束。

7後期處置

7.1調查評估

縣防辦和災害發生地鄉(鎮)防辦對水旱災害應對工作進行分析,對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應急處置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評估報告內容包括災害類型、災害發生過程和規模、成因、人員傷亡、災害損失及應急響應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7.2資金保障

縣、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水旱災害搶險救援過程中所需費用予以保障。縣財政局負責支付縣防指在組織防汛抗旱搶險救援、緊急醫學救援、調查評估等工作費用。

7.3作總結

應急響應結束後,縣、鄉(鎮)防辦要及時對水旱災害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組織實施、預案執行等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水旱災害影響範圍、造成損失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恢復與重建

恢復與重建工作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災羣眾生活供給、救災物資供應、醫療衞生服務、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等重建工作。

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縣、鄉(鎮)防辦應當及時歸還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期徵用的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9附則

9.1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防辦和宣傳部、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防辦等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防災減災能力。

縣及鄉(鎮)防辦要落實定期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抗旱管理人員培訓。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x年x月xx日印發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防汛應急預案的通知》(垣政辦發〔〕號)文件同時廢止。

9.3預案修訂

本預案一般每x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組織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5)縣人民政府要求修訂的;

(6)縣應急管理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本預案印發滿x年,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評估後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x年。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3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切實做好公交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汛期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河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保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上級有關部門防汛工作要求等。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汛期內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短時強降雨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積水、交通阻斷、場站積水、車輛、設備、房屋損壞等汛期突發性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4、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應急處置及時有效的原則。

二、汛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產事故的易發多發期,這一時期暴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惡劣天氣較多,防汛形勢十分嚴峻。為最大限度地降低極端天氣對安全生產的影響,總公司要求各單位緊密結合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梳理排查隱患薄弱環節,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安全防範措施逐級逐層落實到各崗位及生產各環節。遇有強降雨、強雷電、大風等極端惡劣天氣時,要強化現場盯防,及時發現和處置險情,消除事故隱患。同時,嚴格做好以“六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

1、防火災。一是加強對本單位電器設備和明火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針對夏季高温條件下用電負荷量大的特點,防止因電器設備故障或超負荷運行而導致火災事故的發生。二是加強對所有營運車輛的電器、管路、線路、防靜電拖帶的隱患排查力度,堅決杜絕由於隱患排查不到位而引發的車輛火災事故。

2、防坍塌。重點對本單位的場站、房屋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險情,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單位要重點加強對天然氣、柴油、汽油、各種潤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註、儲存等環節的安全檢查,防止發生泄漏、火災、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温氣象條件下要嚴格採取相應防範措施,加強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檢驗、檢測,防止泄漏事故發生。尤其是天然氣車,務必按照相關技術要求,加大檢查檢驗力度,杜絕泄漏事故發生。

4、防雷擊。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場站內加液站、加氣站、油庫等所屬單位的溝通聯繫,強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5、防觸電。根據汛期容易發生觸電事故的特點,加強對輸電線路及各種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避免超負荷或帶電運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別是純電動公交車,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程進行充電作業,杜絕觸電事故發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單位要對所屬營運線路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通行低窪路段、地道橋等危險路段的營運線路的動態監控值守。安保部門及各單位要特別加強惡劣氣候條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並加強對營運車輛消防器材的檢查,嚴禁“三品”進站上車,嚴格執行“兩率”檢查,強化司乘人員的安全培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營運線路途經重點路段:百花路地道橋、東風路地道橋、恆祥大街地道橋、三豐路地道橋、變壓器廠地道橋、五四路地道橋、二道橋、七一路地道橋、復興路地道橋、朝陽大街地道橋、保清橋、保石橋(107國道)、巨力大橋。

2、市區內低窪積水嚴重地段:七一路與陽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陽大街與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勢低窪積水嚴重場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觀察過往車輛,以確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駛的線路。LNG公交車和純電動公交車涉水深度必須小於300mm,否則會對車輛引擎系統、電腦零件造成嚴重的影響,極易發生漏電或機械事故。

涉水過程中,駕駛員應掛低速擋,穩住方向盤和油門,保持車輛低速運行,並有足夠而穩定的動力,避免積水湧起。車輛涉水時出現發動機熄火,必須確認發動機內是否有積水,否則嚴禁啟動發動機,必須經專業人員檢查、維修後方可再次啟動。

涉水後,必須及時排除剎車片水分,否則車輛會失去制動,造成嚴重危險或事故。具體操作是:低速行駛時反覆多次輕踩剎車,使剎車鼓與剎車片通過磨擦產生熱能蒸發排幹水分。

四、防汛搶險處置

1、遇有洪水襲擊預報或超標準降雨可能帶來較大危害時,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指揮,全力防汛搶險。

2、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後,各單位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搶險人員自身安全防護基礎上,迅速靠前指揮,分佈到我市各個地道橋路段和易積水路段進行搶險。一旦積水超過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釋和車輛返場工作。

3、市內線路經地道橋、低窪積水路段,出現積水300mm以上,車輛禁止通行,選擇走地道橋兩側非機動車道或繞行,無法通過或繞行,則就地返回,或選擇就近的公交場站停車。

4、總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調度大廳根據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要求,充分利用車載語音通話設備,調度指揮營運車輛按照預定線路繞行或就近回場。

5、各營運公司、有車單位要切實加強駕駛員的防洪搶險意識教育,使全司駕駛員充分認識車輛涉水瞬間淹沒的嚴重性,始終把保護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搶險的首位。遇突發大水,當班駕駛員必須採取果斷措施,疏導乘客撤離深水區域,堅決杜絕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問題發生。各營運公司可結合本公司運營線路劃定可能出現深水的路段,並組織司乘人員進行疏散乘客模擬演練。

6、總公司所屬各單位、各場站,在汛期要加強巡檢,發現房屋漏雨和場站積水要早報、早修,採取油氈蓋頂並組織排水,確保不造成重大損失。尤其要對途經地道橋路段的路況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預防地道橋路段雨水中車輛熄火。一旦出現水中熄火現象,及時將險情上報總公司汛期安全生產指揮部,並組織搶險分隊趕赴現場救助乘客,將水中車輛拖離危險區域。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4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5、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5

為確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證供水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正常,確保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細化責任分工,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防汛、抗旱期險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向縣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險情,並及時組織搶險工作。

2、成立以公司經理任組長,水廠負責人任副組長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應急搶險組,汛期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組織搶修,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3、“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組長:楊建龍,副組長:李建國,成員:賈啟軍、鍾睿、黃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個搶修小組劃分為搶險單位及區域,由於“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搶險責任,不能貽誤搶險時機,做到指揮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應,相互溝通,協調調度。

4、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搶險工作的緊急意識,做好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為應急搶險工作積累經驗。

二、“防汛、抗旱”搶險物資要有針對性的儲備

對搶險物資的儲備,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發生險情時,確保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及時到位迅速組織搶修,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應。

三、切實做好“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各項準備工作

1、發現險情領導幹部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服從統一調度安排,顧全大局,哪裏出了問題,哪裏的責任人負責,絕不能推諉扯皮,貽誤搶險時機。

2、嚴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嚴明紀律,密切監視險情變化情況,一旦遇有險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修。

四、加強水質監督檢測

嚴格出廠水質監督檢測,確保出廠水質達國家飲用水衞生標準,加強水資源地的環境保護,對各取水點的源水水質檢測每週不少於兩次,防止源水水質污染。

加強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嚴格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安全供水,為縣城居民身心健康負責,為縣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供水行業應有貢獻。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6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縣交通局成立“xx縣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姚民,副組長:鄭蘭斌、黃士友、張勇;成員:郭靖宇、牛海峯、馮照文、王玉國、朱軍、劉從海、常潁、陳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蔣傳俊、黃輝、牛學俊、唐心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局辦公室,黃士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波、蔣傳俊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羣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羣眾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為受災羣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7

一、 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防範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 本應急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鄭老師

副組長:吳老師 李老師 吳老師

組 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王老師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後重新開學工作。防汛領導小組受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並對班竹鄉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負責。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他防汛搶險工作,並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他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並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後,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並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並將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確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將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繫。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 防汛四級預警信號:

1、 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並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 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置情況。

(二) 防汛三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態。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三) 防汛二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態。

2、 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態。

3、 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 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四) 防汛一級預警信號:(出現災情、險情)

1、 學校進行緊急狀態。

2、 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將險情上報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

3、 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並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 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儘可能的排除隱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後處置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後,防汛小組組員文彥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中心國小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衞生防疫部門聯繫,衞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後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 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 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8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 度過汛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根據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 長:李健

副組長:廖小東 高君元

組 員: 冉小宏 高銅牆 吳家緒 陳俊 王漢林 蔡小敏 王應 李登奎 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的職責: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安排好本校防汛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汛工作,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二、成立防汛搶險隊

三、報警程序

學校值班室 →學校校長 →學校抗洪領導小組 →報告上級部門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度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成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安穩辦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繫。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繫,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無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的情況下,不能單獨離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7、隨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及時趕到學校,將學校公物搶運到安全地帶。

五、注意事項

1、抗洪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救災。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9

為了切實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度過汛期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根據縣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預案:

一、成立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的職責: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安排好本校防汛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為指導,做好防汛工作,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二、成立防汛搶險隊

隊長:

副隊長:

組員:

三、報警程序

學校值班室→學校校長→學校抗洪領導小組→報告上級部門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度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成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安穩辦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繫。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繫,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無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的情況下,不能單獨離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⒎隨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及時趕到學校,將學校公物搶運到安全地帶。

五、注意事項

1、抗洪的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0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羣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羣眾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為受災羣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縣局值班電話:(白天)、(24小時)。本系統各單位將防汛抗旱和值班電話於20xx年6月1日前報縣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1

為切實做好畜牧業洪澇乾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護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縣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縣現代畜牧業發展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為加強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經局黨委會研究,特成立縣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災害預防。一是宣傳引導。局機關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及時向養殖場(户)通報災害天氣信息,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廣大養殖場(户)的防災減災意識。二是強化指導。生產流通股牽頭,各鎮畜牧獸醫站配合深入畜禽養殖場(户)指導開展防災準備工作,提前對畜禽棚圈進行檢查修繕,疏通排水管道溝渠,全面排除隱患。

(二)應急響應。根據縣防汛抗旱信息通報,一旦出現災情,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責任小組按小組成員職責及時根據的災情性質、程度,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出動搶險並與相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科學客觀彙總災情情況、評估災害損失,第一時間向市縣相關部門報送有關信息。

(三)恢復生產。生產流通股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根據天氣情況,積極組織和協助養殖場(户)加強飼草料物資儲備,避免因災造成飼料短缺,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料調入、畜禽種苗調運、畜禽出欄等運輸渠道暢通,努力保障養殖場(户)正常生產。

三、工作要求

局機關各股室及各鎮畜牧獸醫站務必高度重視,履職盡責,落實責任,儘量減少災害天氣對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供應的不利影響,確保農民增收目標完成。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2

連日來的'強降雨給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造成影響。為確保城區安全度汛,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市自來水公司迅速行動,立即投入到防汛應急供水工作中。

按照局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及要求,公司成立了以客户服務中心為平台的防汛應急工作指揮中心,張支農經理任總指揮。結合市城管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及郭強局長就防汛應急工作提出的具體要求,公司進行了佈置和安排。

一是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檢查落實各項工作

實行屬地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管線分公司做到“三要三隨”,快速反應:

⑴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⑵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⑶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工程公司加強對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二是加強水廠監管,確保水廠和運行安全。

針對雨季源水濁度高的情況,科學調整水處理工藝,加強出廠水、管網水檢測,確保水質達標。加強巡視,做好廠區排澇工作,防止雨水倒灌。全面排查供水機電設備,嚴密監控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三是加強值班管理,確保信息暢通。

執行領導值班制度,加強巡視,發生突發事件,立即上報。供水熱線電話,24小時全天候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快速傳遞。辦公室及時做好信息傳遞及發佈。

四是加強應急隊伍搶險力量,隨時待命。

由公司保衞科牽頭,從營業所、工程公司等部門抽調精幹力量,組建供水應急隊伍,隨時聽候調度。工程公司挖掘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做好應急準備,隨時待命。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3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

二、重點防護區域

1.地質災害點。

2.國小。

3.各村山塘、水庫。

4.等渡口。

5.各村撈沙船。

6.沿河低窪地段。

7.各村山邊房屋。

三、防護措施

1.鎮、村成立防洪抗災搶險分隊。鎮政府主要以機關部門工作人員為主,成立五支隊伍(名單附後)。各村成立防洪抗災搶險分隊,以基幹民兵為主,每村至少有20人蔘加,隊長由村黨支部書記擔任,副隊長由村主任、民兵營長擔任。

2.確保通訊聯繫暢通。各重點防護區域負責人通訊要保持暢通狀態,防洪抗災搶險分隊成員在遇有異常狀況時通訊也要保持暢通,便於人員聯絡、召集。各村渡口、沿河低窪地、山邊房屋、學校由各村負責通知;各村山塘、水庫由鎮防汛辦通知到村及防護人,由村裏具體抓好落實;各撈沙船要明確具體責任人及聯繫電話,每條船要有專人管理,由所在村負責;地質災害點的防護由國土所負責落實。

3.加強值班。汛期各村、各企業、各部門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鎮政府當日值班領導、幹部為防汛值班人員,負責當日汛情上傳下達工作。

4.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根據鎮防汛抗旱工作責任書,明確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村防汛抗旱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執行責任人,各單位、部門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四、車輛安排

鎮政府安排防汛抗旱指揮車作為防汛抗旱辦公室日常巡查用車。遇險情時全鎮企事業單位車輛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調度,確保防汛抗旱用車。

五、物資儲備

鎮防汛辦應常年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抗旱物資,包括:鋼繩、麻繩、應急燈、手電筒、救生衣、救生圈、麻袋、雨鞋、手提喇叭、潛水泵、水管及其它防汛抗旱物資,並要妥善保管,做到一旦有險情能及時供應,滿足需要。

六、協調配合

遇到有防洪抗災任務,以下部門應及時到位,履行職責,加強配合,通力協作。

1.國土資源所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和人員轉移工作。

2.學校要做好校園安全和師生安全工作。

3.沿河所在村落實好撈沙船的靠岸加固工作。

4.坑邊公安派出所維持秩序,維護治安。

5.電信支局保證通訊暢通。

6.供電所確保供電正常及危害地段電源切斷。

7.鎮公路站及時疏導交通堵塞,維持渡口秩序,監督停渡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七、應急方案的啟動

1.水電站放水1500立方米/秒,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所有撈砂船靠岸,鎮政府通知下達後,由責任人通知到專人,渡船通知到船工,學校通知到有關教師。

2.超過渡口警戒線水位,由鎮政府通知有關渡口村,所有渡口船隻停止擺渡,村幹部負責執行。

3.水電站放水20__立方米/秒,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人員及鎮分管領導要密切注意情況,到可能出現危險的地段查看,隨時向鎮主要領導報告情況。

4.水電站放水2500立方米/秒,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五位副總指揮分別帶領有關人員(各片片長、包村幹部等)到各自負責片區,做好應急準備。汛情應隨時向鎮主要領導報告。

5.水電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鎮主要領導到一線指揮防汛工作,五位副總指揮帶領應急分隊隊員,分別到達所負責片區組織羣眾抗洪搶撿。

6.水電站放水3000立方米/秒以上,片長、包村幹部、各村幹部、村民兵防洪抗災應急分隊,應晝夜堅守抗洪第一線,定人定段巡邏,及時發現、排除險情。並做好低窪地段住户的撤離轉移,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八、加強信息溝通

汛期鎮黨政辦、防汛辦要密切與市委辦、市府辦、市防汛辦、豐海水電站、鴨姆潭水電站、西門水電站的信息溝通,隨時掌握最新信息,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長,並指導防汛抗災。

九、災後有關工作

1.民政辦負責及時察看災情,彙總有關數字,提交救災方案。

2.農技站負責提出災後恢復生產方案。

3.水利工作站負責災後水利設施修復工作。

4.鎮公路站負責維護秩序,對塌方、水毀路段要加強疏導,組織修復。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村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南中村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村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鎮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羣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南中村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 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文全(村委副主任) 副組長:羅應昌(支部副書記) 李連城(支部書記) 成員:盧鬆華(支部委員)

魯傳華(支部委員、五組組長)鄭永強(村委委員、六組組長) 姚永進(村委委員) 葉林海(村委委員) 陳遠紅(一組組長) 王秀瓊(二組組長) 王守玉(三組組長) 黃樹全(四組組長)

劉木華(禁毒辦主任、七組組長) 左家棋(八組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企辦,由葉林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2.2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掌握全村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村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結合當地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鎮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管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4、防汛應急響應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條例》的規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統一部署,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各搶險隊在隊長領導下,按現場指揮制定的搶險方案,分工合作圍繞搶險這一目標,進行有序的工作。

5、防汛搶險責任制、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及責任目標。

5.1搶險責任制

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儘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

5.2責任目標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遇設防標準洪水不出險,遇超標準洪水有對策。

6、抗旱應急響應

6.1防範措施

基於旱災的特殊性及發展形勢,使我們認識到防災減災的重要性。首先要樹立與旱災作長期鬥爭的觀念。旱災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隨機性,要消滅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還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防禦措施和手段來避免的減輕災害。針對不同等級的乾旱,我村採取如下措施:(1)輕度乾旱主動到受旱區域查看現場,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並及時收集災情;

(2)中度乾旱

①加強自我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變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況,收集災情並嚴格按照報旱制度統一歸口上報;

②採取具體行動,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③及時向上下級通報旱情的抗旱情況;

④按照旱情的變化趨勢,適時部署相應的抗旱工作。

(3)嚴重乾旱

①通報域內災情的抗旱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旱災的發展趨勢;

②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抗旱工作會議,並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發佈通知,進一步落實各部門的抗旱職責;

④啟動本抗旱預案。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5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人生安全,確保在雨季汛期來臨時,確保工程人員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施工現場正常施工,把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防汛文件精神,為此制定《工程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X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組員:工程項目部雨季防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設在項目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聯繫方法:

急救電話120、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

三、基本原則

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方針,積極制定並實施防洪規劃,加強排水措施、腳手架加固以及電器設備管理巡查,加強天氣預報收集,做到防患於未然。

1)、負責現場指導工作,並做好與各部門協調工作。

2)、負責跟蹤檢查各作業面施工和成品保護情況。

3)、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施工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現場材料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種機械設備保養,並做好防汛器材準備工作。

5)、負責對臨時用電、設備機具進行絕緣檢查,防止電線破皮、漏電等。

四、材料準備:

根據項目部工程具體情況,準備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備好水泵、水管、篷布、鐵杴等,防雨所需器材要準備充足,所需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序號材料名稱單位數量備註

1雨衣雨褲套50

2雨鞋雙50

3水泵台5

4水泥袋個1000

5鐵杴把100

五、技術保證措施:

1、加強工地臨時設施及臨時用電設施檢查,凡不符合標準要及時整改或更換,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皮變質,所有電線嚴禁拖地或與金屬器材相連。電閘箱嚴禁着地並採取防雨措施,預防雨淋漏電,零線或接地必須完好有效。各種小型移動式設備嚴禁雨淋,並及時入庫或覆蓋。

2、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工作,雨後要及時對作業面、外架子進行檢查,並排除險情,作業面要採取相應防滑措施。

3、石子、砂及其他材料,堆放在場地專用區域,專用區域應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沖刷。

4、現場水泥碼放倉庫內水泥堆放時底部應墊起並鋪油氈,堆放高度不超過10包。對水泥庫屋面防水進行徹底檢查,做到未雨綢繆,防止滲漏雨水造成水泥損壞。

六、生產自救恢復措施及程序

1、搶險後,立即組織施工人員進行生產自救。首先清點排除險情及隱患。

2、繼續觀察險情發生發展態勢,並與地方防汛抗洪搶險有關單位取得聯繫,為恢復生產提供可靠依據,同時得到當地防汛抗洪有關單位支持和協助。

3、對損壞設施應制定修復方案及再次遇險預防措施,報經相關部門審批並修復整改實施完畢方可恢復施工生產。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6

為保證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洪澇旱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結合桐木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

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我鎮防汛抗旱應急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桐木鎮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 指 揮:嚴鵬程

第一副總指揮:李子米

副總指揮: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崑山 彭略

聶 俊 甘 劍 易傳瑤 黃 嬌 柳義成

宋樹榮 黎華生 黎友成 鄭席標 李龍聖

王其偉 施怡權 何宏寬

成 員:易生根 高維生 肖維科 崔江閩 陽耀鬆

彭偉林 陳小強 馮光山 黃賢福 陽珊明

鄭 偉 柳錫良 彭小波 鍾 林 陽增春

鍾文炳 各村村委會(社區)主任

指揮部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綜合辦,由易生根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傳達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洪澇及旱情災害防禦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政府有關人員做好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啟動和終止防汛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處置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郭德福

成 員: 高維生 甘高富 黎汝紅 肖 坤 肖維科

金國柱 陽珊明 黃 雄 黎 江 黎 聖

陳禮科 甘 宇 陳百戰 金 波 邱 仁

楊小萍 曾海根 黃海文 黎 萍 歐陽意

陳 強 歐陽凱 甘 勇 吳文濤 黃 峯

陽康樂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偉

李 青 李海龍 彭友水 肖 徵 曾 煒

杜華柏 彭輝啟 黃 生 金 維 黎沅瑾

呂芳維 陽耀銘 湯 科 戴建軍 易 友

各村支兩委幹部

職 責:負責各村的搶險救災工作。

2、安全保衞組

組 長: 崔崑山

副組長: 宋樹榮 黎 鬆

成 員: 馮光山 肖友輝 繆建軍 劉 建 曾國良

孫 敏 張文壽 戴利萍 張 磊 陽 鵬

派出所及交警隊成員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眾等工作。

3、醫療救護及衞生防疫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鍾 林 陽輝春 戴章蘭 成 員:黃 軍 劉玉源 劉桂秀 戴清明 中心衞生院醫護人員及防保站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確保不發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環衞清理組

組 長:聶 俊

副組長:鍾 智

成 員:城建辦全體成員 自來水公司 環衞所全體成員

職 責:及時排除供水設施險情,保障集鎮應急供水;做好城鄉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災救濟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彭偉林

成 員:民政所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轄區內受災羣眾和災情的巡查處置,切實及時解決受災羣眾食、衣、住等問題。

6、交通維護組

組 長:甘 劍

副組長:肖友輝

成 員:交通辦全體人員 養路隊全體職工 交警中隊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做好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及時封堵危險路段和橋樑,道路排障,疏通已經堵塞路段。

7、水庫水渠疏導組

組 長:李子米

副組長:施怡權 高維生

成 員:農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全鎮範圍內小(一)型、小(二)型水庫排險工作及棗木水庫南北乾渠的疏通工作。

8、企業排險組

組 長:崔崑山

副組長:崔江閩 陽耀鬆

成 員:各安全辦成員 各駐村工作組成員

職 責:負責全鎮各企業搶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防企業安全生事故發生。

9、地質災害監測防範組

組 長:易傳瑤

副組長:陽耀鬆

成 員:工業項目辦全體人員

職 責:加強地質災害點的值守、監測,防範泥石流和山體滑坡威脅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地址災害排查。

10、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組

組 長:易生根

副組長:彭小波

成 員:黨政辦、黨建辦、宣傳文教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宣傳報道、輿論監測、災情彙總、信息上報、文件起草等工作。

11、應急機動及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李孝亮 副組長:彭 略

成 員:易生根 李中鋒 黃賢福 金友良 黃樂發

高維生 甘高富 黃康萍 黃東敏 黃 斌

蘭先紅 陽寶林 劉根萍 陽輝增 曾 紅

陽友生 曾 明 彭輝根 楊小萍 曾慶雪

楊傳生 馮 輝 賴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陽康樂 黃 倩 楊 輝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

12、值班預警組

組 長:值班班子成員

成 員:防汛抗旱辦、值班人員

職 責:發佈暴雨和旱情預報後,保持24小時值班,監測汛、旱情,並報告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適時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工作組人員。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防汛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承擔當地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

防汛抗旱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本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防汛抗旱災害信息。

2、預警預防行動

政府根據發生地防汛抗旱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防汛旱情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上報市、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旱情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當達到我鎮暴雨災害預警啟動級別的,將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應按照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防禦和避免防汛旱情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預警支持系統

加強防汛抗旱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防汛抗旱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防汛抗旱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防汛抗旱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台,實現防汛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政府統一部署,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抗旱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4、預警級別及發佈

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防汛抗旱災害的影響範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IV)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1個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暴雨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時,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較大暴雨災害時,由事發地的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決定啟動Ⅳ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較大(Ⅲ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2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Ⅳ級預警標準的暴雨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防汛旱情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重大Ⅱ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4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的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特別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並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彙報並啟動Ⅱ級預警。

特別重大I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10個以上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啟動Ⅱ級預警標準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上級彙報決定啟動I級預警。

5、應急響應

IV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IV級暴雨預警後,政府要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政府要主動加強與縣氣象局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和市氣象台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政府要及時向本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旱情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政府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Ⅲ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暴雨預警後,發生或可能發生地政府要配合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防汛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要主動加強與縣政府及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氣象台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要及時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抗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災害發生後,政府要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防汛抗旱災害的政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Ⅱ級響應

含Ⅲ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縣政府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I級響應

含Ⅱ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上級派出的工作組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隨時執行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發佈的各種指令。

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有關發佈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佈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處理

防汛抗旱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檔管理,實現共享。

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因客觀原因1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應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3)暴雨災害評估

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發生地的防汛災害評估。

鎮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將及時上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縣政府。

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6、應急終止

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經政府批准後發佈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防汛抗旱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洪澇旱災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政府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專家對洪澇旱災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並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2、災害保險

協調氣象部門為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8.應急保障

(1)指揮系統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部通過現場或相關聯繫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2)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根據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防汛抗旱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防汛抗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相關知識。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對因參與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2)責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發生洪澇乾旱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1、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市、縣防汛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防汛抗旱的應急預案 篇17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社區)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黨委書記為總調度,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治辦、水管站、安監站、派出所、黨政辦、民政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所、林業站、電管所、文化中心、交警中隊、中(小)學、衞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管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警中隊: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林業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4、衞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衞生單位和醫療衞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5、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6、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班,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佈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社區))委會的幹部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制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成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羣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彙報。

2、乾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和抗旱工作的宣傳,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六、預案的實施

預案啟動後,鎮防指統一指揮村組及各有關單位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鎮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提出處置意見,並及時進行調度,協調各成員單位,督促檢查各有關單位的應急準備情況,收集信息,傳達指令,並開展總結、評價等有關具體工作。鎮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村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搶險救災。災害發生地的村組織實施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工作。鎮武裝部負責所屬預備役部隊民兵參加抗洪搶險救災,並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協助村轉移危險地方的羣眾。成員部門單位分別指導搶險救災工作;鎮民政辦負責指導災民安置和救濟救助工作;鎮綜治辦、武裝部、派出所、司法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搶險救災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災。乾旱發生地的村組織全社會力量抗旱救災。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協助調處水事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三)應急資金保障。鎮財政所牽頭,水管站、民政辦、國土所等單位負責鎮級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負責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

(四)醫療衞生保障。鎮衞生院指導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五)後勤保障。災害發生的村配合鎮政府負責搶險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器械、藥品等後勤保障。

(六)災情核查。民政辦牽頭,所有成員單位分別負責瞭解、收集、核實本行業的災害損失情況,並及時上報鎮防指。

(七)災後重建。災害發生地的村應根據洪澇災情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區)委會根據本預案,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每個成員單位必須成立搶險突擊隊,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七、附則

(一)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鎮防指報鎮政府進行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防洪法》、《水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本預案由鎮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jllyj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