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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公路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第一節 總則

公路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公路交通正常運行,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編制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交通廳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交通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等編制。

1.3 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分級管理、屬地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反應迅速、運轉高效、處置有力的原則。

1.4 適用範圍

1、颱風、雨、雪、霧、惡劣天氣、水毀、道路塌方、危險化學品運輸、地震等原因造成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發生較長時間阻塞或者癱瘓,需及時疏通和修復;公路、橋樑、涵洞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公路暢通的應急行動。

2、公路交通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門協助的各類公共突發事件。

第二節 指揮體系和保障隊伍

2.1 市局應急機構

市局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組成。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領導小組由局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市局機關科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預案啟動、指揮協調、召開會議、措施制定、資源調動、檢查監督等工作。

(二)應急辦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總工室、工程、計養、機材、財務、安保科、辦公室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由局分管領導兼任主任。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工程技術組、機械物資保障組、交通保暢組、後勤保障組、信息報道組等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及相關的信息發佈、上情下達、物資調劑、應急指導等工作。

2.2 各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各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區域公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防災宣傳、災情報告以及市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任務。

2.3 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組建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由市局應急辦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配合,做到突發事件發生時隊伍集結迅速,人員及時到位,設備隨時待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搶通和修復受毀的公路和設施。

第三節 應急響應

3.1 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突發事件對道路交通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Ⅱ級預警、Ⅲ級預警、Ⅳ級預警。

3.1.1 Ⅰ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48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Ⅰ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佈。在決定發佈Ⅰ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2 Ⅱ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24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Ⅱ級預警警報,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負責發佈。在決定發佈Ⅱ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3 Ⅲ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上。

需向社會發布Ⅲ級預警警報,由市交通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報請市政府發佈。在決定發佈Ⅲ級預警信息1小時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報告,同時抄報市政府新聞辦。

3.1.4 Ⅳ級預警

導致國道、省道、縣道交通中斷或者癱瘓,預計處置、搶修時間需要在12小時以內。

需向社會發布Ⅳ級預警警報,上報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報請市政府發佈。並報福建省交通指揮中心備案。

3.2 應急準備

3.2.1 日常準備工作

(1)組織準備

各單位要克服麻痺大意思想,着手各項防禦準備工作,逐級落實責任,切實將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員,確保組織到位、制度到位、責任到位。

(2)物資準備

各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設備、器材、物資的維護和保養,要確保搶險物資存儲佈局合理,搶險機械保持完好狀態。對重要工程和水毀多發路段,應在現場就近預先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毀材料和機械設備。必要時,實行定點儲備和調集,一旦有突發事件發生,集中指揮、統一調度。

(3)突發事件預警和氣象監控

各單位應隨時關注掌握公路突發事件的預警、氣候、水情的變化情況,並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發佈的預警訊息,隨時做好處置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各項準備。

(4)排查隱患

各單位要做好公路預警工作,重點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危橋等隱患點的監控,以及臨江、沿河、傍山等水毀易發路段的橋涵構造物、防護設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檢查,着重做好涵洞、邊溝、截水溝等排水設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損修復;

在建公路項目應及時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保管情況的檢查,做好應急情況下的保護和轉移準備。

3.2.2 響應措施

(一)Ⅳ級應急響應

(1)組織

Ⅳ級應急響應啟動後,各單位主要領導要坐鎮指揮,對突發事件動態情況全面掌握,隨時跟蹤,一旦發生險情,要做到準備充分,措施有力,指揮周密,保障到位。

(2)會商

市局組織召開會議,會商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影響,部署傳達上級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意見的精神和領導指示,並向有關部門反饋應急響應動態信息。各單位根據會商會議的部署,對本單位應急準備工作進行全面佈置。

(3)檢查

各單位要針對預警信息,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巡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搶修,無法搶修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項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機械設備的保護和轉移工作;路政部門要加大對公路的巡查力度,強化巡邏管控,對不符合要求的沿線廣告牌、標誌的要與養護部門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物資

各單位要準備好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機管和操作人員按各自職責,檢查本單位所擁有的裝載機、發電機組、油鋸等搶險設備技術狀況,必須保證搶險機械設備完好到位隨時待命。

(5)值班

各單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要保證信息網絡暢通,做好上傳下達。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及辦公室負責人應保持24小時通訊聯繫暢通,並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6)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做好準備,以便隨時深入各分片單位一線,巡檢、監督預警準備工作。

(二)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各單位對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部位必須組織人員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消除,無法消除的,必須加強實時監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要提早報告;要全面檢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懸掛物等高空作業設施;要加強辦公樓、班站全面檢查,同時檢查用電安全。路政人員要採取有力措施,及時開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對未來可能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標誌的設置工作,進一步加強公路沿線設施的安全性監控。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機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還要做好社會上搶險機械(裝載機、挖掘機、自卸車等)租賃準備工作,聯繫好社會上搶險機械,保證搶險及時調用。

(3)強化值班

各單位除正常值班外,還應加派工程技術人員值班。要堅持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駐值班室或辦公室(含辦公區)帶班,密切監視突發事件發展趨勢和氣象形勢。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分片深入各單位一線,巡檢、監督各責任單位預警準備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檢查

突發事件發生地在建公路項目必須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組織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同時要轉移好建設人員、設備,避免造成損失。路政部門要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聯繫溝通,強化協調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暢通工作。

(2)物資

各單位在準備好本單位搶險機械設備的基礎上,隨時提調社會上的出租機械,同時做好援助重災地區搶險設備的準備;物供處還應準備好運輸車輛、吊車和貝壘鋼橋構件等隨時待命。

(3)24小時值班

各單位要啟動24小時值班制度,責任領導要親自帶班,相關責任人要到崗到位,認真履行職責。搶險救災設備、機械操作手、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必須隨時待命,確保一旦險情發生,最短時間內隨調隨到。

(4)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要到達突發事件現場實地,檢查、監督搶險準備,指導可能受災地區的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Ⅰ級應急響應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1)物資提調

各單位最大限度地準備裝載機、挖掘機、發電機組、自卸車等搶險機械、車輛,物供處貝壘鋼橋構件隨時起運;各搶險機械材料倉庫管理人員24小時待命,隨時提調搶險物資材料和機械設備。

(2)交通通行

道路、橋樑、隧道乃至農村公路遇到重大險情時,要及時關閉各通行路段。

(3)公務活動

取消相關非應急性的公務活動和集體性活動,各部門減少安排常規性出差,正常上班,堅守崗位,嚴陣以待。

(4)駐地督查

市局現場處置指揮小組駐地分片單位,與各單位一道,現場指揮、協調、指導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第四節 應急處置

4.1 應急處置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應急處置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大四個級別。其中:

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小於10萬元、或交通臨時中斷的險情;

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毀情損失10-1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短的險情;

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100-500萬元、或交通中斷預計時間較長的險情;

特大險情應急處置是針對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交通嚴重中斷需長時間修復的險情。

4.2 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險情應急處置

(1)搶修組織

發生一般險情時,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組織、指揮現場搶修。

(2)防止險情擴大

發生一般險情後,相關責任單位應加強公路設施巡查和排查,認真做好邊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發生毀情擴大和二次損毀的隱患點的監控和預警,及時消除隱患,努力把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採取措施防範毀情的擴大。

(3)現場安全管理

相關責任單位要重視一般險情搶險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要警惕邊坡滑動、滾石等傷人,對於坍塌方、橋涵構造物局部損毀、以及漫水橋和過水路面等危及行車安全的險情現場,要及時設置規範完整的標誌標線,向司乘人員提供準確有效的安全信息。

(4)現場通行管理

在一般險情現場,相關責任單位路政部門要積極協助維持受毀路段沿線的交通,確保公路暢通。嚴重受毀的,應安排專人進行看守。

(5)修復工程管理

對於險情受毀點的修復,必須在落實核對受毀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好受毀情況統計和修復方案設計,狠抓損毀工程質量控制,嚴格工程管理,確保修復工程質量。特別是對公路的橋涵、擋牆構造物等修復工程,要注意嚴格把好修復的各施工環節質量關。要加強修復的工期管理,倒計時安排修復計劃,嚴把修復工期和質量。搶修工作完成後,應及時向市級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較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一般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較大險情後,所在責任單位調用本級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較大險情點的搶修,市級應急機構視情派出本級應急保障隊伍或調動其他單位應急保障隊伍對較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支援。

(2)現場組織搶修

在組織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點後一般、先幹線後支線、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合理分配搶修力量,投入相關人員、設備,上足機械、多頭推進,在最短時間內,搶通幹線公路受阻路段。

搶修工作完成後,第一時間向市局應急機構報告工作情況,市局視情組織人員檢查、驗收修復完成情況。

(三)重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較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投入市、縣兩級聯動應急保障隊伍

發生重大險情時,分局應急機構應立即從本轄區調動足夠數量的應急保障隊伍投入險情點搶修,並做好路政保障和運輸救援工作,保證道路通行的暢通安全和搶險救災物資的及時運送。市局應急機構迅速調動市縣聯動應急保障隊伍,通過直接指揮、督導、幫助受災點研究修復方案以及機械開挖、修築便道、架設便橋等措施,縮短交通恢復通行的時間。

國道應爭取在24小時內搶通;省道應爭取在48小時內搶通。

(2)交通管制

修復時間較長的重大險情點,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據事先制定的損毀阻車繞行緊急處置預案,確定繞行路線,設立繞行引導標誌,並通過媒體公告社會,引導車輛繞行。

搶修工作完成後,市局現場處置小組應組織人員檢查、落實修復完成情況。市局領導視情對重大險情點搶修工作進行巡查。

(四)特大險情應急處置

在重大險情應急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保障隊伍全市調援

發生特大險情時,除了市、縣兩級應急機構的應急保障隊伍全力投入搶修處置外,市局應急辦可協調其他單位相關應急保障隊伍跨區域對險情點搶險救災工作實施增援。

(2)應急機構工作措施

發生特大險情後,市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立即趕赴受毀現場,指揮、指導開展應急處置。

搶修工作完成後,逐級上報搶修工作情況,並由市局應急辦將工作情況報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門。

第五節 應急決策

(一)應急啟動

本應急預案的啟動由市局領導小組根據有關部門的預警信息和氣象部門發佈的暴雨、颱風等氣象信息,按照相應預警級別發佈啟動指令。預案啟動後,各部門應進入相應崗位,物資設備處於待命狀態,隨時等候調遣。

(二)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應急終止條件之一的,終止本應急預案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的實施。

1、暴雨、颱風、洪水等災情解除;

2、突發事件現場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危險隱患排除等)已經結束;

應急終止由市局指揮機構發佈。應急終止發佈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各項措施均予解除,轉入防災常態管理。

第六節 信息管理

(一)報送渠道

1、各單位接到啟動相應等級預警應急響應的指令後,應在3小時之內將本單位相關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措施等信息及時在公路政務信息網發佈,並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相關信息除公佈政務網外,同時向省市有關部門發佈。

2、各單位公路通阻信息統一上報市局工程科,並每2小時滾動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市局工程科負責通阻信息編輯,經分管領導審核後以羣發方式報送局領導,並報備辦公室,同時通過信息專報系統上報上級相關部門。市局辦公室負責編制突發應急事件專題簡報,報局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同時不定期滾動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羣發即時動態短信。

(二)報送內容和格式

內容主要包括受災通阻情況、受災損失情況(如路線名稱、地點、樁號、地名、損毀時間與毀情、估計工程量及損失金額、修復方案及估計搶通時間)、其他文字説明信息等。報送格式為:公路損毀統計報表,同時也可增加文字簡報形式。

(三)報送時限

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的填報時限分別為交通阻斷後1、3、6、12小時之內,其餘公路及毀情應在24小時內填報。

(四)事蹟宣傳

各分局應積極收集應急事件中的典型模範人物、先進事蹟與相關照片、視頻資料,及時上報市局辦公室。同時,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聞媒體採訪報道工作,做到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與宣傳報道工作同步進行,使社會各界進一步瞭解、支持公路部門處置突發事件和搶險救災工作,發動社會和廣大羣眾參與公路搶險救災。

第七節 監督管理

(一)獎勵與責任追究

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行政負責人、相關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公路局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本預案。各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對預案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加強常態下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的檢查,使公路交通突發事件工作做到從常態向非常態的順利轉變,保證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來臨後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進行,提高應急管理效益。

(三)預案演練制度

應急處置預案演練遵循單位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實施。根據本單位總體工作安排,結合轄區實際特點,有重點的編制預案演練方案,適時舉行預案演練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演練每年至少應組織1次,並認真總結,不斷提高預案演練質量。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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