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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處置預案十五篇

應急處置預案十五篇

應急處置預案 篇1

一、成立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應急處置預案十五篇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為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為警車),一部作為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工作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

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為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繫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繫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衞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繫供電部門啟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啟用備用直流電源為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衞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衞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衞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xx年深圳市會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應急處置預案 篇2

為做好本次會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參會人員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確保會議順利召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會前防控措施

(一)會前健康申報

1、所有參會人員及工作人員均須在會前登錄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程序,依法如實進行14天內到達或途徑地域的申報。

2、參會人員在報到時需提供當地健康碼。

3、對於來自疫情中風險或高風險區域的參會人員(銷售人員),需提供會前14天以來的核酸檢測證明,檢測結果為陰性並賦予健康碼成綠碼,方可參加會議。

4、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與健康碼均為綠碼者方可參加會議和會議報務工作。經審查,健康申報情況有異常的,不得參加會議。

(二)會場準備

1、會議舉行前對會場嚴格做好通風消毒工作,並配備相關疫情防控物資。

2、會場應設置臨時隔離場所(會場方配合設定)。臨時隔離場所設於相對獨立區域,與會場不在同一樓棟或同一樓層,儘可能保持間隔距離,避免人流交叉。臨時隔離場所內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洗手衞生設施、消毒藥械,產生的垃圾按照醫療廢物處置。

二、會議期間防控措施

(一)會場要求

在進入主會場的相關通道外圍設置體温檢測崗,進行人工測温,外圍設置醫療上報崗和衞生防疫崗。會場內座位的擺放儘量增加間距或隔位坐人。參會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休會期間儘量避免長時間交談,近距離接觸時也應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員在會議服務期間均需佩戴口罩。實行分時分批組織參會人員進場退場,所有人員進入會場時實行“亮碼+測温”,體温正常且持健康碼綠碼的方可進入。會場應加強開窗通風換氣,必要時通過機械方式加強通風。

(二)外出要求

參會人員和工作人員實行會場、公司“兩點一線”管理。參參會人員除參加會議活動外,原則上不外出,確需外出的,要嚴格遵守駐地的防疫要求。會議工作人員,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外出。

(三)健康監測

參會人員及工作人員在會議期間主動報告健康狀況,會前14天內每天上午8:30前申報行程碼和健康碼給疫情防控組。全體會議時,參會人員參加會議前,在公司提前做好“查碼+測温”工作,體温正常且持健康碼綠碼的方可參會。

(四)通風與消毒

加強會場的日常通風消毒,尤其是會議室、電梯間、電梯按鈕、自動扶梯扶手、衞生間、公共休息區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儘量不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首選自然通風。

三、應急疫情處置

如在會場發現健康異常人員,迅速轉送至臨時隔離場所,立即報告弋江區疾控中心,並開展醫學排查、流行病學調查、採樣檢測、疫情處置等工作。

四、完善組織保障

會議疫情防控組設現場指揮部,下設分綜合協調組、現場保障組與應急處置組,負責組織協調會議期間新冠疫情防控相關的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的風險監測、物資保障、技術指導、應急處置等工作。

應急處置預案 篇3

一、目的意義:

為加強對學校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有效地處置學校突發事故,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火災事故;

2、組織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交通事故;

3、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學校食堂供餐或其他食品、飲品引發的羣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5、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大量學生的相互擠壓事故;

6、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事故;

7、感染性或季節性、暴發性疾病,特別是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水痘、感染性腹瀉等;

8、由心理原因發生的自傷自殘自虐事件;

9、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惡事件。

三、事故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方案的實施。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併為現場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組長職責:

1、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迅速到達現場,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安決定。

2、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3、儘早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彙報情況。

4、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等機構對事故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

副組長職責:

1、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分析、處理和查找原因和責任等善後等工作。

2、組長不在,由副組長暫時履行組長職責。

組員職責: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阻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後工作。

3、排查其他受傷或發病人員。

4、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事故的第一手材料。

四、事故處理機構成員及職責

1、事故處理聯絡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 各教研組組長 傷員所在班班主任。

職責:

(1)迅速瞭解情況,及時向學校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2)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2、醫療急救組

組長:x

副組長:x

組員:

職責:

⑴、及時實施搶救。立即組織護送受傷或發病者去醫院救治;

⑵、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瞭解傷情或病情動態,隨時與校長保持聯繫;

⑶、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並説明基本情況,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激情況。

3、現場保護組

組長:x

組員: 以及該班班主任

職責:

⑴、保護現場,以備事故責任鑑定;

⑵、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⑶、防止學生慌亂、散失,維護學校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4、接待來訪組

組長:x

組員:x

職責:

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説明及思想工作,穩定傷員家長及親屬的情緒,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雙方當時人的合法權益。

5、調查及善後處理組:

組長:x

組員:

職責:

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找原因和責任等善後等工作

6、後勤保障組:

組長:x

組員:

職責:

⑴盡力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後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時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工作,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五、事故處理原則:

1、生命第一的原則。急救受傷人員脱離現場,實施應急救治。同時,根據所判定的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嚴重程度,採取應急的控制措施。

2、保護現場的原則。依法進行調查、取證和現場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

3、情況明確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為搶救受傷人員和消除危害提供工作依據。

4、及時彙報的原則。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內(2小時以內),按組織程序和責任分工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職能部門彙報。

應急處置預案 篇4

為及時、妥善處置我區區域內因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平安黃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__〕1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實施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防範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的通知》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保護企業職工勞動所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工資支付行為、優化市場環境、強化監管責任,健全預防和解決拖欠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企業職工(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我區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和諧黃巖,打造平安黃巖。

(一)統一領導、齊抓共管的原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圍繞統一指揮、齊抓共管的要求,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二)預防為主、依法處置的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有關單位對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頭的企業,要高度重視,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處置。要講究方式方法,爭取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在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四)快速處理、就地解決的原則。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處理問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社會負面影響。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擔任組長,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政府分管工業副區長、黃巖公安分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訪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場監督局、財政(地税局)、國税局、審計局、經信局、金融辦、總工會、司法局、宣傳部、國土資源分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區人力社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建立相應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組織實施。

三、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職責

嚴格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精神,有關單位負責人為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因領導不重視、責任未落實而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按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本轄區內企業欠薪情況的監控,及時處理欠薪案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大力預防欠薪,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各單位加強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我區社會穩定。

(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鄉鎮(街道)範圍內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處置工作。

2、確定應急處置具體分工,責任到人。各鄉鎮(街道)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平時加強採集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業信息檔案,實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備應急之需;每月對轄區內企業勞動用工、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登記,做到“逐户登記,逐户排查”;發現企業欠薪,即建立預警檔案,重點監控,跟蹤整改,經督促,拖欠工資超過7天仍不能改正的,應當日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發現企業批量裁員、瀕臨破產、停業、搬遷等重大情況的,及時上報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區人力社保局;開展一般性勞資糾紛調查工作,引導員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維權訴求,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和事態進一步擴大。

3、研究制定信息發佈、輿論引導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事項。

4、完成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區有關單位職責

區委辦、區府辦(區應急辦):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區人力社保局:發現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時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積極配合鄉鎮(街道)參與核實企業職工人數和工資數額。做好對鄉鎮(街道)處置企業欠薪逃匿事件的業務指導工作,同時儘快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移送黃巖公安分局。

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及時調查逃匿企業法人有無經濟違法問題,配合鄉鎮(街道)保護逃匿企業剩餘財產,依法追查被轉移的財物,尋找逃匿人員。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應提前介入處置。

區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採取快立、快審、快結,及時處置,儘快變現企業財產。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對當事人(主要是用人單位)的資產進行財產保全,依法啟動破產程序。

區信訪局:做好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訪接待和集體上訪的處置工作,做好越級上訪的勸導勸返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區住建局: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建築工程非法轉包、分包現象,嚴格執行建築業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築業企業嚴格執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落實建築領域欠薪保證金、簽訂勞動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記工考勤卡、人工工資直接發放制度;負責做好建築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羣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逃匿案件相關的房產信息,停止辦理逃匿人員房產過户手續。

區交通局、區水利局:要加強本領域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民工勞動保護機制,督促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勞動工資支付監控;負責落實本領域的欠薪保證金制度,並做好本領域的工資拖欠及突發性羣體勞資糾紛事件的調處工作;將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和勞務單位的勞動用工情況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市場主體行為標準和企業資質年審工作範疇。

區市場監督局:提供用人單位的登記情況,核實企業性質和股東情況;與區人力社保局及時溝通銜接,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從嚴查處欠薪企業的違法經營行為。

區財政(地税)局、區國税局:保證財政應急專項資金的到位,協助調查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和經營狀況,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企業及時開展税收風險應對輔導。涉及出口企業,及時查明出口退税情況,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區審計局:協調社會審計機構及時做好對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財務審計工作。

區經信局:評估、摸清企業的經營狀況,配合調查取證,追查被企業轉移的財物。

區金融辦:評估、摸清企業的財務資金狀況,配合調查取證。

區總工會:負責事件現場職工的情緒穩定、思想教育和勸導工作,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

區司法局:及時為企業欠薪及逃匿企業職工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做好起訴工作。

區委宣傳部:及時對外公佈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

黃巖國土資源分局:停止辦理逃匿事件當事人的地產過户手續,查取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出租經營場所。

四、應急處置預案的等級分類

按企業欠薪數額、涉及勞動者人數、事態複雜及其危害程度,將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

(一)一般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下(含本數,下同),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小的。

(二)重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資總額2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程度較大的。

(三)特大等級。指涉及勞動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資總額6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程度大的。

五、預測預警

(一)應急值守。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落實值班人員,確保緊急情況報告渠道暢通。

(二)信息報告。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各鄉鎮(街道)和企業主管部門要嚴密跟蹤監控,並立即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和兩辦信息科報告,並迅速開展維穩、求助等相關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三)預警行動。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一旦掌握或接報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預警信息,要在對事件性質、信息級別作出分析判斷的基礎上,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六、事件處置

(一)應急處置

1、一般等級事件的處置。一般等級的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鄉鎮(街道)要迅速瞭解情況,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副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税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及時受理,迅速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級事件的處置。事發地鄉鎮(街道)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由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處置總指揮,派出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綜治工作中心、經濟發展辦、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安監中隊、工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場監督管理所、財税所等部門(單位)人員組成,區級有關部門參與處置工作。指揮部要靠前指揮,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態,並迅速處理,維護社會穩定。

3、特大等級事件的處置。由區委分管維穩工作領導任總指揮,區政府分管領導、公安分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法院副院長為副總指揮,有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統一領導指揮、協調羣體性的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結束應急。事發地鄉鎮(街道)確認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應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善後處理。事發地鄉鎮(街道)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調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後處理工作,限期向區企業欠薪預警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維穩辦、兩辦信息科報告。

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一)強化預警機制。人力社保和社會救助所(勞動監察中隊)隊伍事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關鍵。各鄉鎮(街道)一定要從工作大局出發,按照核定編制人數,健全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督查,力求從源頭上預防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羣體性的事件信息反饋系統,一旦發生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反饋信息,掌握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儘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決在基層。

(二)建立應急週轉金。為保障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處置,防止因資金原因引起的事態擴大,區和鄉鎮(街道)兩級政府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應急週轉金,區級財政安排應急週轉金200萬元,各鄉鎮(街道)不少於50萬元。

(三)組織應急演練

經常性組織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開展防範處置企業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練,着重加強對於重特大事件的實戰演練,增強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互動配合,使得各參與單位熟練掌握事件處理的程序、自身應採取的措施,切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

應急處置預案 篇5

一、事故類型

1、財產事故:運輸油罐車發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體產生損害的事故。

2、車輛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運輸油罐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碰撞事故。

4、設備事故:運輸油罐車在裝油、卸油過程中,損壞靜態付油、收油設施的事故。

二、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一)財產事故

1、載油車輛發生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檢查損害情況,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上報。

3、傷及電力、煤氣等具有危險性的設備,應立即報警,同時報告相關部門。

4、傷及通訊、照明、交通信號、園林綠化、道路等公共設施應報告相關部門。

(二)車輛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查看對方車輛有無人員受傷。如有傷者,應立即搶救,並報警。

3、車輛損失嚴重或有傷者,應當搶救傷者,及時報警。

4、車輛損失在“保險簡易處理程序”範圍內,經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同意後,可以“私了”。

(三)與非機動車、行人互碰事故

1、載油車輛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事故後,應停穩車輛,切斷電源,下車檢查有無油品泄漏,並請周圍羣眾幫助救助傷者。

2、空載或檢查無油品泄漏後,立即察看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有無受傷情況。

3、如傷者輕微,經受傷人書面同意後,可以撤離現場。

(四)設備事故

1、裝油、卸油車輛在裝、卸油過程中,對靜態裝油、卸油設施發生碰、撞、掛、拉事故後,應立即停車,切斷電源。

2、檢查車輛及裝油、卸油設施有無漏油,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

3、如果在裝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通知裝油人員關閉裝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裝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4、如果在卸油時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卸油閥,如無油品泄漏,與卸油等人員一道處理善後事宜,並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態嚴重的應報警。

5、如有人員受傷,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報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動車輛,禁止啟動車輛,應當用人工將油罐車推離現場。

交通事故發生後,應當保護現場。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實的證據。

如有火情發生,按“火情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發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應急處置預案 篇6

一、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幼兒園外出租用車輛目前須選擇大眾崇明公交公司的車輛,並選用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員。

2、建立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引導幼兒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幼兒園自有車輛的管理。(電瓶車.汽車)。

6、幼兒園制訂並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7、不準違法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幼兒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幼兒安全保護。

4、報縣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後作書面彙報。

5、通知受傷幼兒家長。

6、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應急處置預案 篇7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髮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衞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衞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衞工作。成員如下:

隊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長:

隊員: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暴力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衞行動組:

組長:

組員:學校護衞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衞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索,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工作職責:

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組長要立即進入廣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廣播室指揮安全疏散(撤離)和做好隨時疏散(撤離)師生的準備。

2、接到指令後,各成員按照要求,迅速指揮師生選擇相對安全又最近的路線有序撤離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離過程中,發現有受傷情況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及時開展現場救治。

3、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它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現地驚慌、措施不當等情況,並穩定在教學區學生的心情。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信息收集,為現場指揮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2、立即報110、必要時報119和120。

(五)防護救治組:

組長:衞生教師

組員:及現場其它教師

主要工作:

1、搶救現場傷員,把傷員送到指定安全區域。

2、配合醫療人員開展救助。

(六)外圍協調組

組長:

組員: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區域各通道,特別是及學校大門口,保障道路暢通,準備隨時接受指令開展工作。

2、及時疏導通行車輛,防止出現道路堵塞情況出現。

3、引導公安等工作車輛進入,並安排車位停放等。

4、注意發現、控制可疑車輛、人員,作好隨時封道、封現場的準備。

(七)善後處理組:校長室、工會、德育處、辦公室負責善後處理事宜。

1、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外來媒體的應對。

3、家長等相關人員的接待。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應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長或副校長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繫,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應急小分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社發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同時報110,必要時報120、119等求救電話,不隱瞞事實真相,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衞,阻隔外界鬧事羣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繫。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落實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捲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進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安及護衞組成員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並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儘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應急處置預案 篇8

為做好學校餐飲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範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範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並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

(一)指揮組成員結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消防應急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

1、組長職責:負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並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2.副組長的職責: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組織的制定、修改完善並協助指揮組組長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

3.成員職責: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瞭解學校餐廳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瞭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組,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二、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時,組長、副組長及安全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彙集,組織和指揮滅火作戰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後,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應急處置預案 篇9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羣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衞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繫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羣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衞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衞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衞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應急處置預案 篇10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職責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欺凌現場防護組長:

學生疏散引導組長:

通訊聯絡組組長:

現場救護組長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長職責:

1.由組長校長帶領距離自己最近組員趕赴現場,對欺凌學生者進行強行阻止,必要時可實行正當防衞行為。

2.及時向本校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各小組組長髮布信息,傳達事故情況。

3.立即瞭解情況,穩住情節,並保證通訊聯絡暢通,總指揮視其情節程度,嚴重到不可控制時,應立即向“110”和上級報告。

4.按總指揮要求,組織人員到現場疏散未被欺凌學生,並機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帶。

發生欺凌事件後,組員職責:

1.組員發現第一現場的,擔當第一領導人的責任,進行秩序維護和信息傳遞。

2.組員在組長的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共同制止事件的繼續發展,對受傷人員進行保護或救治,發現有重傷員,應立即與醫院或“120”聯繫送往醫院治療。

3.當事學生的班主任及時電話通知當事人家長,彙報情況。

二、防止校園欺凌事件應急小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動。

3.向公安、醫院、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繫;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後,配合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安排人員收集證據資料。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防止校園欺凌事件報告流程圖

發現欺凌者(或受害者)—報告附近任意組員或老師—組長趕往現場、通知距離最近老師、電話告知各小組長—學校保安穩住現場、疏散無關人員

四、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1)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並與之周旋,然後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2)如果是學生髮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後由老師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通知後,迅速趕赴現場,控制局面,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撥打“110”或振興街道派出所電話請求支援。與此同時,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應急小組現場救護

(1)現場防護組:

組長:

組員:

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後,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後)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着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而與之周旋,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衞。

(2)疏散引導組:

組長:

組員:

本小組組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並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3)通訊聯絡組:

組長:

組員:

本小組組員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繫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學校應急小組各組組長

②向等上級部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③公安或派出所“110” 。

(4)現場救護組:

組長:

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後,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瞭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1)情節輕緩的,由當事人雙方家長協商處理。

(2)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穩家長情緒等。

(3)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4)如屬於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

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脱、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

應急處置預案 篇11

為在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及時有效的組織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救護,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設立江蘇省淳高高級中學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火災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指揮、調度、與消防隊協調配合。

指揮長:z

副指揮長:z

成 員:z 全體班主任 德育助理、保安隊長、副隊長。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主任由校長辦公室、保衞科、教導處、總務處、物業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發生火災事故的部門主要負責人,承辦指揮部交辦的有關事項,組織協調水電的停、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人員救護等事宜。

(三)指揮部下設6個組

1、 滅火指揮組。負責消防部隊到達火災現場前的臨時指揮,由保衞科負責制定具體滅火方案,瞭解掌握火情,調集部署滅火力量,指揮現場火災撲救。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組織學校滅火力量全力配合消防部隊進行火災撲救。

2、疏散救護組。由教導處、總務處組成,負責消防安全通道的疏通,瞭解掌握現場被困人員的數量及所處位置,迅速進行人員疏散。對受傷人員根據情況及時進行現場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3、勤務保障組。由學校校長辦公室、總務處組成。負責水電的供、停,車輛調動,滅火所需物資的調配等工作。

4、警戒組。由學校安全保衞辦公室組成。負責火災現場的交通管制,接應消防部隊的救火車輛,保障消防部隊救火車隊的道路暢通,疏散圍觀人員,維持現場秩序。

5、祕書組。由校長辦公室組成。負責及時瞭解火災動態和撲救情況,收集傳遞撲救行動的有關信息和資料,與社會媒體搞好溝通和聯絡。

6、善後工作組。由校長辦公室、安全保衞辦公室、總務處及發生火災的相關部門或單位組成,負責配合公安消防機關進行火災調查,瞭解掌握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波及範圍,統計火災損失,調查火災原因,火災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各種善後處理工作。向學校提交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及善後處理建議書。

二、 應急預案的適用及演練

(一)本預案主要適用於火災發生後,消防隊到達前的火災撲救等項工作,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後,應急指揮部主要起協調配合作用。

(二)本預案的演練由保衞科安排計劃,學校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實施。原則上每年演練一次。演練時間一般定於高一新生軍訓時。

三、 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任何部門、處室發生火災事故後,現場工作人員或其他個人、部門必須立即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爾後撥打校園110電話報警。

2、校園110接到火警電話後,必須立即報告校長室。

(二)火災事故發生後,安全保衞辦公室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火災事故調查結束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對火災事故現場有任何破壞。

(三)火災事故發生後,安全保衞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幹事等必須立即帶領校衞隊員趕赴火災現場,維持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制。

四、消防力量的組織調配

1、 第一突擊力量。保衞科的校衞隊是第一突擊力量,相應校區的負責人接到火警後,必須迅速組織帶領校衞隊員到達火場,採取相應應急措施,並將火場情況及時報告安全保衞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幹事。

2、 第二突擊力量。學校義務消防員是學校的第二突擊力量,任何部門的義務消防員知道火訊後,必須立即放下自己從事的任何工作,迅速趕赴火場參與滅火戰鬥。

3、 消防隊到達現場後,所有滅火力量聽從消防隊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五、勤務保障

火災發生後,任何部門和處室必須服從火場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全力提供人員、車輛及其它物資、裝備,保證火災撲救及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

江蘇省淳高高級中學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聯繫表

指揮部 姓名 職務 分管部門

總指揮 z 校長 全校

副總指揮 z 副校長 後勤

z 副校長 教學

z 副書紀 政工

z 副校長 教科

z 副校長 德育

成員zz 主任、副主任 學委辦

zz主任、副主任 校長辦公室

z主任 教導處

zz副主任 教導處

zz副主任 教導處

zz副主任 教導處

zz副主任 教導處

zz副主任 教科處

zz主任 總務處

zz副主任 總務處

zz幹事 安保辦

zz體育教研組長 體育

zz校醫 醫療

zz保安隊長 保安

注:

1、各班班主任是江蘇省淳高高級中學各班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負責成員聯繫人。

2、各班體育委員是江蘇省淳高高級中學各班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成員聯繫人。

3、聯繫電話:(025)z,(025)z,(025)z,(025)z。

應急處置預案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動力區的環境信訪工作,動力區環保局制定了環境信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案》從適用範圍、工作原則、組織機構、責任分工及保障措施等五方面規定了我區一旦發生環境信訪突發事件應如何處理的具體做法,從而為及時有效處置環境信訪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切實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安定提供保障。其主要是:

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導致或可能導致重大信訪問題的污染擾民事項,以及因污染擾民問題而發生的羣體上訪事項。

工作原則:一是預防為主,做好排查工作。二是信訪科查處,監察隊分片監督管理做好預防工作。三是教育疏導,做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解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儘快勸返,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反應快速,應對正確,依法果斷處置。

組織機構:為了將環境信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到實處,動力區環保局成立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

責任分工:環境污染擾民事項的處置,行動小組快速趕到現場,完成現場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制止環境違法行為,積極與上訪者溝通,做好穩定工作,及時反饋相關查處意見,呈報上級主管部門。羣體性上訪事項的處置,行動小組快速趕到現場,做好勸返接回工作;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責任單位的,由區環保局統一安排,相關責任單位一併到現場共同完成勸返接回工作;有過激行為的,協調當地公安機關採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適時彙總接待處置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及時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信訪工作機構。

保障措施:一是制定應急計劃,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水平和能力。二是準備充分,聯絡通暢,行動迅速。三是行動小組24小時聽從12369環保舉報中心調度,對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妥善處理。四是處置突發事件後,要繼續依法完成相關案件的查處和反饋等後期處置工作,努力使處理結果一次到位,不反彈。五是駕駛員輪流值班,值班司機手機24小時開通,確保應急人員及時到達現場。

應急處置預案 篇13

為貫徹上級關於加強學校安全預案建設的指示,針對突發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空襲、恐襲等特殊情況,實施緊急避險行動時,做到預先演練,臨危不亂,從思想上和行動上做好應急準備,提高全體師生的危機意識和避險自救技能,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緊急疏散預案:

一、疏散指揮組

組長:翟方初(初小部) 王正林(高小部)

成員:陳長艮、謝紅利、汪中秋、倪水兵,龔少將

及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師。

二、疏散步驟

1、當災情發生時,學校立即啟動本緊急預案,以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為第一原則,緊急疏散師生至安全地帶。

2、啟動一鍵報警裝置並向教育局彙報,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和協調救災工作。

3、護導教師和其他疏散組成員迅速趕到分工位置,協助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準備疏散學生。護導教師在各層樓梯口維持秩序並告誡學生“沉着、冷靜、不要擁擠、到操場中央集合”。

三、初小部疏散順序及路線

1、初小部一樓:一(1)、一(2)、一(3)班,分別由教室前後門疏散到操場,撤至操場按大課間隊伍依次排列並清點人數。

2、初小部二樓:四(1)班在前、四(2)班跟隨由西樓梯疏散至操場,四(3)班由東樓梯下樓疏散,撤至操場依次排列並清點人數。

四、初小部各地點負責人及責任:

教室至操場:各班班主任

一樓西樓梯口:阮廷

一樓東樓梯口:餘婷

二樓西樓梯口:王呈、謝遷

二樓東樓梯口:夏畏之

主要職責:班主任組織本班人員疏散順序,穩定本班學生的情緒,同時向班內人員傳授必要的自身防護知識,其他防護教師協助維持秩序。

操場負責人;汪中秋、龔少將

主要職責:帶領所有班主任、任課教師,組織全體學生迅速、有序、合理地避險、疏散,維持紀律、隨時提醒學生有序撤離,學生出現跌倒現象時應及時扶起避免踩踏現象發生,確保人人安全到達指定地點。

防衞救護:呂放

主要職責:準備醫療急救用品、位於操場待命,如有傷病員及時處理,重大傷情者及時送醫院。

五、高小部疏散順序及路線

1、高小部一樓:二(3)班由教室前後門疏散至操場,二(2)在前、二(1)跟進,撤至操場依次排列並清點人數。

2、高小部二樓:三(1)班由教室前後門疏散至操場,三(2)在前、三(3)跟進,撤至操場依次排列並清點人數,疏散至操場安全地帶整隊並清點人數。

3、高小部三樓:五(3)班由教室前後門疏散至操場,五(2)在前、五(1)跟進,撤至操場依次排列並清點人數,疏散至操場安全地帶整隊並清點人數。

六、高小部各地點負責人及責任:

教室至操場:各班班主任

教學樓前台階:孔小紅、饒慧、張林

一樓樓梯負責人:皮秀枝

二樓樓梯負責人:何銀林、李慧平

三樓樓梯負責人:陳宇玲、陳瑞航

主要職責:班主任組織本班人員疏散順序,穩定本班學生的情緒,同時向班內人員傳授必要的自身防護知識,其他防護教師協助維持秩序。

操場:陳長艮、謝紅利、倪水兵

職責:帶領所有班主任、任課教師,組織全體學生迅速、有序、合理地避險、疏散,維持紀律、隨時提醒學生有序撤離,學生出現跌倒現象時應及時扶起避免踩踏現象發生,確保人人安全到達指定地點。

防衞救護:李全全

主要職責:準備醫療急救用品、位於操場待命,如有傷病員及時處理,重大傷情者及時送醫院。

七、撤離後工作

1、各班學生均已撤離至操場安全地帶,各班主任馬上清點本班人數並立即向疏散指揮報告,及時查找失聯人員。

2、穩定師生情緒,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做好其它後續工作。

應急處置預案 篇14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設備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xx月xx日時的在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類型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範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項目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進程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進程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於公司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項目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項目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設備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説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記錄及評價

時間:xx月xx日時

地點:施工現場

主持人:

參加人員:參演人員等8人

控制人員等4人

模擬人員等10人

評價人員等4人

觀摩人員等62人

應急處置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雲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文山州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印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州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礙執法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領導座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3)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1.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屬地管理、行業歸口、協調各方、分級負責、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把握政策、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轄區內由於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所引起的影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羣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

1.6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後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文廣體局、縣衞計局、縣安監局、縣扶貧局、縣市監局、縣信訪局、縣產業園區管委會、縣機場籌建處(鐵建辦)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丘北縣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兼任。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也應成立專門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各自主管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人社、信訪、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報告、參與調查、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組織協調處理、跟蹤並督促妥善處理;承擔對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通過信訪投訴、成員單位上報、丘北縣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承接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報告,彙總、上報有關情況,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

2.3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並查處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舉報投訴案件,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手段,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進行應急處置。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進行彙總、上報,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

縣信訪局負責妥善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公安局參與聯合行動,密切掌握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時組織人員快速出警,積極協同相關部門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擴大和惡化,並對縣人社局移送的惡意欠薪案件從快處理,及時處置。

縣法院接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通知後,要及時介入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縣司法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縣工信商務局負責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傳達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蒐集掌握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工資拖欠情況,組織進行專題調研,積極組織、協調處理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處理建築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及時介入進行處置,責令其支付勞動者被拖欠、剋扣的工資。

縣總工會負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幫助企業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勞動者維權提供援助;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縣衞計局參與聯合行動,負責事件發生過程中突發傷害的搶救治療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和善後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掌握事件動態,採取相應措施,切實把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負責做好政策諮詢、舉報投訴處理以及重大突發性工資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時趕到現場勸解、疏散上訪羣眾,及時彙報和協助處理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職責:縣國土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安監局負責煤礦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發改局負責發改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農科局負責農業項目和涉農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餐飲服務業企業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領域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水務局負責水利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教育局負責教育基建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民政局、環保局、民宗局、財政局、林業局、文廣體局、產業園區、機場籌建處(鐵建辦)等部門負責各自主管行業企業和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告

在接到各成員單位上報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縣政府和縣信訪局遇到羣體性上訪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重特大突發緊急情況一般應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內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3.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做的工作、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4.隨時瞭解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應掌握的情況。

3.2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3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4、處置程序

4.1處置原則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要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的原則進行,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要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應急處置

4.2.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情況下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與公安部門聯繫,加強對人員、設施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維護社會秩序。

4.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指令3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成員部門接到通知後,應快速趕赴現場,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瞭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

4.2.3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後對能夠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對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耐心細緻地向羣眾解釋,限期答覆。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發展,防止社會閒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極個別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5、後期處置

5.1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後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5.2應急領導小組在完成事件的處置工作後,督促施工企業儘快恢復生產秩序,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勞動用工行為。

6、責任追究

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1對農民工反映的情況不關心、反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6.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不負責任、措施不力,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6.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6.4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未能及時趕赴現場,造成事態擴大和其它不良後果的。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並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道通暢和通訊設備完好。

7.2資金保障:嚴格執行《雲南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縣內各用工單位必須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羣體性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8、附則

8.1本《預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8.2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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