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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應急預案4篇

處置應急預案4篇

本文目錄處置應急預案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防盜處置應急預案處置羣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為預防和妥善處置我市教育系統突發性羣體性事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維護教育系統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深圳市預防和處置羣體性事件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處置應急預案4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預防和處置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引發的羣體性事件,要以鄧小平理論、“xxxx”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注2,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的原則,堅持“教育疏導、防止矛盾激化和擴大”的原則,對羣體性事件及其苗頭要及時、果斷採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儘快平息事態。力爭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範圍和級別

(二)本預案適用於我市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通過集體上訪、非法聚集、圍堵、罷課、罷教等方式,向有關機關或單位表達意願、提出要求的羣體性事件及其醖釀、形成過程中的串聯、聚集等活動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三)本預案中的羣體性事件是指由教育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眾多人員參與的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此類事件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大規模人員違規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2.人數較多的非法聚會、遊行、示威,聚眾圍堵、衝擊黨政機關等重要單位;圍攻、挾持國家公務人員;

3.聚眾堵塞公共交通,非法佔據公共場所等;

4.非法集體罷教、罷課、罷工;

5.跨地區、跨行業聯動上訪請願;

6.其它由教育系統內部矛盾引發的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

(四)根據參與人數的多少,羣體性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級別:

1.參與人數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為一般性羣體性事件;

2.參與人數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為較大羣體性事件;

3.參與人數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為重大羣體性事件;

4.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為特別重大羣體性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評估羣體性事件的級別,還應統籌考慮事件的發展演變趨勢、性質、影響範圍等因素。

三、職責分工

(五)市教育局履行下列職責:統一領導、部署排查調處全市教育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教育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市直屬中國小校(含中職學校,以下簡稱直屬學校)注3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各項措施的落實;會同各區政府、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直屬學校注4組織指揮重大和特別重大羣體性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等。

(六)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直屬學校在自身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組織排查、調解本校內(本區內)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注5蒐集、上報羣體性事件情報信息;組織調動校內(區內)的應急資源做好羣體性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注6宣傳普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引導羣眾以理性方式表達訴求,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和解決問題。

四、監測和預警

(七)信息監測與報告

1.市教育局各有關處室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加強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強化值班制度、落實監測人員,完善監測網絡,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羣體性事件的信息,採取積極應急措施。對羣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發生羣體性事件後,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高校、直屬學校注7應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市教育局報告事件主要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經過、影響範圍、動態趨勢、已採取的處置措施、現場指揮員的聯繫方法等,可先口頭報告,隨後及時提供書面情況報告,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書面續報動態信息。發生羣體性堵塞主要交通幹道、圍堵黨政機關、非法佔據公共場所等特別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常規靜態信息可定期報告。

3.市教育局值班電話:82105639,傳真:8XX503。注8

(八)預警

1.市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發生重大羣體性、突發性事件報告,應立即上報局主要領導和分管或帶班局領導,事態嚴重或情況特別緊急時,可直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2.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直屬學校注9應通過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對事件的風險係數、發展趨勢等及時分析,科學預測,提出一般處置或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報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對監測到的預警信息及時分析,並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對公眾的信息發佈,經局領導同意後,由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

4.預警信息發佈後,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及各相關學校注10根據預警級別及時按照預案做出部署,迅速採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進一步擴大。

五、現場處置

(九)一旦發生羣體性事件,市教育局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接報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協助公安等部門開展警戒、控制現場、疏散救護等基礎處置工作;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分別向市應急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參與處置事件的單位要信息共享、協同作戰、高效聯動。

(十)在處置羣體性事件現場,市教育局領導及有關負責同志要面對面地做羣眾的工作,認真聽取羣眾的意見,準確判斷羣體性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講究策略和方法,相機採取措施,儘快平息事態。對羣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要責成相關部門或單位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羣眾利益的,要如實向羣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儘快予以糾正;對羣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講清道理,耐心細緻地做好説服教育工作。

(十一)羣體性事件現場事態平息後,有關單位和學校對現場處置時向羣眾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儘快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者久拖不決。要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於民,重新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現象發生。

(十二)對於羣體性事件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可令其具結悔過或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系統內黨員和幹部、教師等違規參與羣體事件需追究黨紀和政紀責任的,通報其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保障措施

(十三)組織保障。市教育局設立預防和處置羣體性事件領導小組。

組 長:市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分管局領導(副局長、副書記)

成 員:工委辦、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計財處、高教處、基教一處、基教二處、職成處、德育與體衞藝處、安全處、建設辦主要負責人;各高校、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直屬學校分管負責人。注11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羣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的協調工作。

(十四)後勤保障。市教育局對應急工作所需後勤服務提供必要保證。各區教育局、各新區公共事業局、各學校注12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做好應急工作後勤服務準備工作,羣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發生時,保證能有效調度。

(十五)相關單位協調保障。市、區教育部門注13應與維穩及綜治、公安等部門聯繫協調,做好各種應急預案,建立聯繫網絡,保障突發事件後果最小化。

各高校、各區教育部門、各直屬學校注14也要指定專人負責應急聯絡協調工作,並組建應急處置工作隊伍,根據預案,做好應急演練。

七、附則

(十六)本預案是指導市屬各高校、市、區教育部門、各學校注15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教育局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

各高校、各區教育部門、直屬學校注16應根據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十七)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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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範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清除各類事故隱患,增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發生和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重大安全事故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

成員:** ** **

2.現場疏導小組

國小:**、**、**、**、各班班主任

國中:**、**、**、**、**、各班班主任

3.現場保衞組:

國小:**、**、**

國中:**、**、**

4.醫護救治小組:**、**、**、**

5.家屬安置小組:**、**、**、**、**

6.事故善後處理小組:**、**、**、**、**、**、**

7、事故調查小組:**、**、**、**、**、**、**、**、**

二、各組織履行以下職責:

1.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各組織機構按預案迅速開展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救援工作中發生的事故採取緊急措施,在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時,要及時組織疏散人員和物資。

3.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時發佈通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4.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報告應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

四、突發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措施:

1.發現火警,向保衞處及總務處報告,並切斷電源,組織學生從安全通道疏散。

2.保衞處主任組織校義務消防隊參加滅火,通知廣播室呼叫人員和引導緊急疏散,必要時撥打119和120電話,派人到校門口引導消防車、救護車。

3.各小組按分工開展救援和疏散工作,離火源最近的人員應先撤離,發現受傷人員立即送醫院救治。

4.校長在主持救援工作同時,應向市教育局彙報。

5.消防車來到之後,校義務消防隊配合專業消防人員開展撲救工作。發現受傷人員立即送醫院救治。

6.火災撲滅後迅速做好各種善後工作,並展開事故調查工作,將將結果上報市教育局。

(二)注意事項:

1.首要任務是保證保人員安全,先救人,後救物。

2.不得組織學生滅火。

3.現場疏導組一定要保持冷靜,確保不發生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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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盜處置應急預案

一. 監控室保安員主動發現監控屏上的各種動態情況,進行適當錄像並及時通報各有關崗位,接到報警電話,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就近的保安人員趕赴現場予以處置,同時作好詳細記錄

二. 保安員巡視各樓層、通道園區,對各樓層客户進行安全保障服務,對進入園區大樓樓層的可疑人物進行監控控制,並做好記錄。

三. 如保安在巡視過程中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時,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保安員或羣眾支援。同時通知大堂關閉大門,防止罪犯逃跑。當場抓獲罪犯,連同證物送公安機關處理。失主仍在現場的,也要一起到公安機關作證,領回被盜財物。

四. 對重大可疑被盜現場,可將事主和目擊者反映的情況,向公安機關做出詳細報告。

五. 對可疑作案人員,可採取暗中監視設法約束,並報告或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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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我縣旅遊系統突發性、羣體性事件,規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能力,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的規定,**縣旅遊局制定了《**縣旅遊局處置

羣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預防和處置旅遊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及不穩定因素引發的羣體性事件,遵循“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的原則,堅持“教育疏導、防止矛盾激化和擴大”的原則,對羣體性事件及其苗頭要及時、果斷採取措施,堅決制止違法行為,儘快平息事態。力爭做到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切實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努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二、範圍和級別

( 一)本預案適用於我縣旅遊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通過集體上訪、非法聚集、圍堵等方式,向有關機關或單位表達意願、提出要求的羣體性事件及其醖釀、形成過程中的串聯、聚集等活動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二)本預案中的羣體性事件是指由旅遊系統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引發的、眾多人員參與的危害公共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此類事件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大規模人員違規集體上訪、越級上訪;

2.人數較多的非法聚會、遊行、示威,聚眾圍堵、衝擊黨政機關等重要單位;圍攻、挾持國家公務人員;

3.聚眾堵塞公共交通,非法佔據公共場所等;

4. 跨地區、跨行業聯動上訪請願;

(三)根據參與人數的多少,羣體性事件分為以下四個級別:

1.參與人數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為一般性羣體性事件;

2.參與人數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為較大羣體性事件;

3.參與人數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為重大羣體性事件;

4.參與人數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為特別重大羣體性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評估羣體性事件的級別,還應統籌考慮事件的發展演變趨勢、性質、影響範圍等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縣旅遊局履行下列職責:統一領導、部署排查調處全縣旅遊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縣旅遊系統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旅遊企事業單位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體性事件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各旅遊企事業單位在自身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組織排查、調解可能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蒐集、上報羣體性事件情報信息;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做好羣體性事件的先期處置工作;宣傳普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引導羣眾以理性方式表達訴求,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和解決問題。

四、監測和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

1.縣旅遊局各有關處室認真執行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有關規定,強化值班制度、落實監測人員,完善監測網絡,收集可能造成重大羣體性事件的信息,採取積極應急措施。對羣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發生羣體性事件後,局相關責任領導應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嚮應急辦報告事件主要情況,包括時間、地點、事由、經過、影響範圍、動態趨勢、已採取的處置措施、現場指揮員的聯繫方法等,可先口頭報告,隨後及時提供書面情況報告,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書面續報動態信息。發生羣體性堵塞主要交通幹道、圍堵黨政機關、非法佔據公共場所等特別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常規靜態信息可定期報告;

五、處置程序和方法

(一)一旦發生羣體性事件,縣旅遊局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應在接報後30分鐘內趕到現場,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協助公安等部門開展警戒、控制現場、疏散救護等基礎處置工作;收集現場動態信息,分別向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報告。參與處置事件的單位要信息共享、協同作戰、高效聯動。

(二)在處置羣體性事件現場,縣旅遊局領導及有關負責同志要面對面地做羣眾的工作,認真聽取羣眾的意見,準確判斷羣體性事件的性質和發展趨勢,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講究策略和方法,採取措施,儘快平息事態。對羣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要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要責成相關部門或單位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羣眾利益的,要如實向羣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儘快予以糾正;對羣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講清道理,耐心細緻地做好説服教育工作。

(三)羣體性事件現場事態平息後,有關責任人對現場處置時向羣眾承諾解決的問題,必須儘快解決到位,不得搞虛假承諾或者久拖不決。要堅決避免違背承諾、失信於民,重新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現象發生。

(四)對於羣體性事件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員,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輕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可令其具結悔過或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本系統內黨員和幹部等違規參與羣體事件需追究黨紀和政紀責任的,通報其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縣旅遊局設立預防和處置羣體性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代萍(縣旅遊局長)

副組長:熊健(縣旅遊局副局長)

成員:縣旅遊局相關股室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羣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的協調工作。

(二)相關單位協調保障。縣旅遊局應與維穩及綜治、公安等部門聯繫協調,做好各種應急預案,建立聯繫網絡,保障突發事件後果最小化。

附件:1、通信聯絡表

標籤: 應急 預案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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