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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一、制定規範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二、學校突發事件的界定:

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學生意外傷害、校內外集體活動中的事件、地震、傳染病、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驟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廣泛影響的特點。

三、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組織領導

堅持以 " 三個代表 " 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 " 穩定壓倒一切 " 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我校成立 “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 ,作為學校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 ( 以下簡稱 " 領導小組 ") ,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我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對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作出決策,協調解決預防和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督促學校預防和處置方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檢查重大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落實情況。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宋軍

副組長:張揚、周海濤(法制副校長)

組 員:門衞、各班主任

(二)機構設置

★ 指揮部

1 、指揮部組成:學校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宋校長擔任,若校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

2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 指揮部所設部位:

為便於掌握現場情況,便於發佈命令,便於現場信息反饋,便於緊急情況下撤離,學校指揮部設立在教導處。

★ 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 、指揮組

小組成員:宋軍、張揚。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2 、疏散組

小組成員:班主任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 、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王秀英、潘桂花。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4 、外圍控制組

小組成員:門衞、科任教師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 、裝備保障組:

小組成員:潘桂花、楊慧。

基本職責:提供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編制廣播詞備用,負責平時的裝備保養。

(三)處置原則

1 、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 、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指揮判斷。

3 、設置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設置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 、降低損失原則。處置方法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安全,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減少人

 員傷亡,降低危害。

5 、基本裝備原則。學校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廣播、安全頭盔、電喇叭、消防器材等必要基本裝備保障。

6 、協調配合原則。學校各部門及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 、追究責任原則。依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中指揮部及各組織職能任務分工,劃清權限職責,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相應處分;突發事件發生後,對因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學校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要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預案等級

工作預案應分為三個等級:

1 、一級預案:即學校已發生恐怖襲擊、爆炸、火災、人員擁擠踩死傷等事件後,應立即啟動預案,進行處置。

2 、二級預案:即學校發現爆炸物,局部發生火災、蔓延較快,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進行處置。

3 、三級預案:即學校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局部發生可控制火情,有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應立即啟動預案,進行處置。

(五)處置措施

1 、一級預案處置。學校發生恐怖襲擊、爆炸、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難以控制等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 1 )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報告上級機關並宣佈啟動一級處置預案;

( 2 )立即停止教學,播放廣播 , 組織師生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上報各班學生人數;

( 3 )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置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同時在學校周邊進行巡邏控制;

( 4 )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2 、二級預案處置。學校發現爆炸物、局部發生火情蔓延,造成公共秩序混亂,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 1 )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報告上級機關並宣佈啟動二級處置預案;

( 2 )立即停止教學,播放廣播,組織師生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上報;

( 3 )控制所有出入口,封閉發現爆炸物品現場或火情現場,同時對火情現場組織搶救,劃定警戒區,設立警戒線,派專人在現場周邊警戒,維護好現場秩序,在專業人員到來前,不得移動可疑物品;

( 4 )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3 、三級預案處置。學校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局部發生可控制火情,有可能造成人羣恐慌局面失控時,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 1 )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報告上級機關並宣佈啟動三級處置預案;

( 2 )組織人員向安全地域疏散,組織處置突發事件小組人員,對學校進行全面檢查。對學校內各個部位進行監控,注意發現可疑人;

( 3 )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的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 4 )遇到局部發生可控制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六)工作要求

1 、各小組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全體師生員工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要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意識,增強責任感。

2 、學校要把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作為治安防範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落實,嚴格按照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 、各有關人員要按照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加強巡視,發現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車輛,對有可能製造暴力恐怖事件的人員,由學校門衞報告學校領導或老師,教師跟隨監視,並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可疑情況果斷處理。

4 、學校要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時發現各種帶有預警性和苗頭性信息,密切掌握,及時彙報或上報。

5 、保衞人員要做好重點防範部位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安全,防止發生藉機盜搶等犯罪活動。

6 、傷員救護組要掌握周邊醫療機構分佈情況,遇突發事件後,要將傷員迅速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7 、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處置突發事件的演練,各部門、崗位工作人員做到職責清楚、分工明確、措施到位。

(七)善後處理工作

1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應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2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個人,或有特殊貢獻的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 、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部門電話

北港鎮派出所: 3626329

校長電話: 3616241、13180276261

學校保衞電話: 3616241、8991044

海港鎮教育辦電話:3067751、3644980、13633330041

海港區教育局辦公室電話:

海港區衞生防疫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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