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市農村信用支付風險防範及處置應急實施預案

市農村信用支付風險防範及處置應急實施預案

第一章總則

市農村信用支付風險防範及處置應急實施預案

第一條為保障我市農村信用社改革順利進行,有效防範和妥善處置農村信用社改革期間可能出現的支付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樟樹實際,制訂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的支付風險是指由於業務經營不當引發的支付風險,或由於人民羣眾對農村信用社改革的誤解;或者是有人惡意造謠,惑亂人心等情況引發的擠兑存款,而造成的突發性支付風險。

第三條我市農村信用社必須合規穩健經營,確保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承擔保證支付到期存款(債務)的責任。

第四條我市農信聯社必須加強轄內網點資產的流動性和支付能力的預測管理,及時發現和防範支付風險,確保轄內機構網點的平安和當地金融秩序的穩定。

第二章支付風險的自我防範

第五條加強對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時期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改革時期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市政府辦公室、銀監組、市人行、農信聯社負責人為副組長,財政局、公安局、銀監組、人民銀行、農信聯社有關負責人為成員,並設立辦公室(辦公室設市銀監組),負責我市農村信用社支付風險監控和防範。領導小組實行每月例會制度,討論和分析轄內農村信用社資產的流動性與支付能力,作出相應的評價,研究擬採取的措施。市農信聯社要設立相應的機構,制定相應的辦事制度。

第六條市農村信用社要嚴格執行中國銀監會下發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風險評價和預警指標體系(試行)》各項規定,並按月真實的向上級信用合作管理部門和市監管組報送“支付能力測算表”(附件)及相應的分析報告。

第七條各農村信用社要積極配合市農信聯社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意義、農村信用社對當地經濟的發展和促進作用、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創新對“三農”支持的強化與完善,引導人民羣眾正確理解農村信用社的改革,消除可能產生的各種疑慮。

第八條市農信聯社要強化全市農村信用社集中調度資金的力度,提高轄內統一調度資金的能力,從本預案下發之日起,市農信聯社要儘快將轄內各農村信用社網點在他行的轉存款一律轉存聯社統一調度。

第三章支付風險的監控與預警

第九條市農信聯社要加強對存款的監控,對存款急劇下降的網點列為重要監控對象,並分析情況,找出原因,採取補救措施,防患於未然。

第十條各農村信用社在上報“支付能力測算表”的同時,應對自身的支付能力變化情況作出評價,確定風險狀況。

第十一條市銀監組、農信聯社要將支付風險狀況有惡化趨勢的農村信用社,列為支付風險關注對象,並及時向其發出“支付風險提示書”,要求其迅速進行整改,並在3個月內遏制住風險趨勢,解除關注對象。

第十二條市銀監組、農信聯社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農村信用社,無論是否出現支付缺口,均列為嚴重監控對象,並及時向其發出“支付風險警告書”,要求其立即上報化解支付風險的整改報告和“支付能力測算表”,處置領導小組應立即開會研究對策,對問題嚴重的要下派化解救助工作組。

(1)由於誤解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網點有集中擠兑存款的現象,可能產生急發性支付風險的苗頭。

(2)由於謠言的流傳,造成網點有羣眾集中支取存款的現象,可能產生急發性支付風險的苗頭。

(3)業務經營管理不當,造成嚴重的資產流動性不足,有下列指標之一情況的,有引發支付風險的可能:

①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期末餘額/流動性負債期末餘額<25%

②備付金比例=(存款準備金+備付金)/各項存款期末餘額(不含委託存款)-6%<3%

③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期末餘額/各項存款期末餘額>80%

④中長期貸款比例=一年以上中長期貸款餘額/一年以上存款餘額>120%

⑤資產流動性比率=流動資產)/各項存款100%>4%

第四章支付風險的化解與救助

第十三條當被嚴重監控的農村信用社產生支付風險苗頭,或出現支付缺口時,市聯社在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對產生風險的原因作出及時準確的分析,找出產生風險的根源,進行對症化解和救助。

第十四條若由於誤解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出現擠兑存款現象,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公安、司法有關部門現場維持秩序,協助突發支付風險社做好穩定和疏導工作,依法制止散佈謠言、製造事端等違法鬧事行為,嚴肅處理違法人員。

第十五條若由於有人惡意造謠*謗農村信用社而產生擠兑存款,風險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妥善處置,並採取相關形式避謠,儘快消除謠言的不利影響,並要採取果斷措施,以對破壞金融秩序造謠生事的人進行法律制裁。

第十六條若由於業務經營不當,不能支付到期債務或由於第十四、十五條原因產生了支付缺口,可選擇以下措施化解和救助。

一、緊急自我調整資產和負債的結構

(1)大力組織存款,壓縮貸款,降低存貸比例;

(2)賣出持有的各種債券;

(3)變賣固定資產(處置抵貸資產);

(4)補充資本金(增擴股金);

(5)清收拆放或存放同業資金。

二、由市農信聯社協調緊急組織轄內調劑資金救助。

三、必要時緊急向當地人行申請動用存款準備金和再貸款救助。

四、向省級行業管理部門申請緊急救助。

第十七條突發性支付風險平息後,突發支付風險社要向市風險處置領導小組、銀監組、市農村信用聯社報送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性支付風險的情況、原因、造成的社會影響和採取的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預案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樟樹市防範處置農村信用社改革期間支付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q4d9k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