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應急預案 >

鄉鎮汛期防洪工作預案

鄉鎮汛期防洪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鄉鎮汛期防洪工作預案

每年汛期到來之前(5月10日),鄉防汛指揮部都要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防汛指揮部組成人同和抗洪搶險應急隊伍。

㈠指揮部組成人員:

1.指揮長:黨委副書記、鄉長

2.常務副指揮長:黨、政府分管水利領導

3.副指揮長:人武部部長

4.成員:鄉直各部門負責人、各村村主任、上坪供電所、警務站。

㈡職能辦公室

1.黨政辦:××

2.防汛辦(新農村建設服務中心)××

㈢抗洪搶險應急隊伍

抗洪搶險上坪鄉總負責:人武部部長

1.上半區分隊25人,其中上坪村基幹民兵10人;龍共村、九龍村基幹民兵各7人;衞生院1人;甲聖村、共裕村各5人,隊長由上坪村民兵營長當任,副隊長由九龍村、龍共村民兵營長當任。

2.下半區分隊40人,其中鄉幹部17人、衞生院1人,大進村、銅盤村、聯合村、合羣村基幹民兵各5人,荊坪村2人,隊長由鄉人武部幹事當任,第一副隊長管光永,副隊長4人,由大進村、銅盤村、聯合村、合羣村的民兵營長當任。

二、暴雨洪水報告

在汛期,防汛辦會同黨政辦編排24小時值班,注重瞭解上坪雨量站雨情和市氣象預報,市防汛辦雨情,氣象通報,及時與相關的村和部門進行傳達,瞭解和報告工作,特別要做好暴雨和特大暴雨的雨情上傳下達工作。

㈠黨政辦

1.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傳達上級雨量雨情通知。

3.及時向領導報告各村雨情和水情,為領導是否起動預案提供第一資料。

㈡防汛辦

1.及時瞭解雨情、水情和雨情、水情發展情況。

2.保持與上坪雨量站、市氣象部門、防汛辦的聯繫。

3.將上級政府及部門已明確雨情、水情傳達到相關的部門和村。

三、當上坪雨量達到50mm時。

㈠黨政辦

1.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

2.及時瞭解各村雨情、水情變化情況。

3.及時向主要領導和鄉防汛指揮、副指揮報告當時全鄉各村汛情和上級防汛氣象等部門意見。建議主要領導和防汛指揮部起動防洪預案。

㈡防汛指揮部

1.指揮長、副指揮長應召集全體指揮部成員,討論抗洪搶險方案,討論啟動應急隊伍等級。

2.及時與各村保持聯繫。

3.調集交通工具和搶險物質。

4.通知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準備,並保持良好的聯絡。

5.與上級防汛機構保持聯繫。

㈢各職能單位和有關部門 1.通訊部門

派出強有力的人手,保護通訊設備良好運行,確保全鄉通訊暢通。

2.農業水利部門

⑴要與黨政辦、防汛指揮部保持聯繫,協助鄉黨政辦做好水情、雨情氣象等業務預測、分析,特別注重水庫和重點水利工程的防汛情況,及時向決策領導提供預測意見。

⑵根據防汛指揮部或主要領導的指示,向上級防汛機構報告洪水危害情況。

⑶準備搶險救災。

3.國土所

及時與重點地質災害村瞭解地質情況,要求重點地質災害區羣眾做好安全防範和安全值班和巡查工作,必要時應動員防範區內的羣眾轉移。

4.社會事務辦

⑴根據防汛指揮部或主要領導的指示,向上級主管機關報告災情。

⑵積極籌集搶險物質。

5.各村要加強巡查,重點巡查易滑坡的民房、學校和河邊民房低畦民房。

6.公安、供電、財政等部門,根據各自的執能配合防汛指揮部做好業務工作。

四、當上坪雨量超過50mm並達到100 mm及以上時。

㈠防汛指揮部

1.緊急召集指揮部成員投入抗洪搶險指揮。

2.向各村通報雨情和洪水可能危及災害,要求各村投入抗洪搶險工作。

3.啟動抗洪救災應急隊伍,同時上半區的搶險分隊在上坪鄉政府設搶險指揮所,下半區的搶險分隊在麻嶺辦事處設搶險指揮所。

4.通知各執能單位和部門投入搶險。

5.必要時向全鄉人民發佈抗洪搶險指令。

㈡各執能部門

1.黨政辦

⑴堅持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各村的雨情和災情。

⑵根據設定的防洪區,通知轉移防洪區的居民。

⑶保持與指揮部和各村、各搶險隊伍聯絡。

⑷及時將上級和各村的情況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

⑸及時傳達上級和防洪指揮部的抗洪搶險精神。

2.防汛辦

⑴協同黨政辦收集各村的雨情和災情。

⑵通知各水庫管理單位,督促其做好防禦工作,保證大壩安全。

⑶協助指揮部分析雨情和災害的發展勢態。

⑷及時向市防汛辦報告上坪區域的洪災和抗洪搶險情況。

3.國土所

⑴與防汛指揮部保持聯繫。

⑵及時瞭解全鄉地質災害趨勢,並及時報告。

⑶根據鄉汛期地質災害方案,做好設定區居民搬遷和轉移工作。

⑷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和災民轉移及安置情況。

4.社會事務辦

⑴與防汛指揮部和黨政辦保持聯繫。

⑵及時深入各村瞭解災情,對應解決吃、住等迫切問題及時向鄉防汛指揮部和黨政辦報告彙總,並及時提出安置方案。

⑶及時統計災情,向防汛指揮部報告。

⑷協助防汛指揮部搞好災區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

⑸根據防汛指揮部的安排、準確、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災情。

5.農業水利部門

⑴及時瞭解各村受災情況,組織技術幹部深入災區參加抗洪救災。

⑵組織災後農田生產自救,指導農業調整種植結構,協助聯繫種子種苗,做好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工作。

⑶積極做好災後動物防疫工作。

⑷指導災區應急處理農田灌溉和生活生產供水。

⑸幫助各村及時做好水毀水利工作的修復和除險加固工作。

6.衞生院

⑴組織醫療隊到災區搶救傷病員,組織協調病員安置和轉移指導醫療衞生防疫工作。

⑵加強災後疫情監控,防止疫情蔓延。

⑶做好救災防病宣傳,做到災後無大病。

7.學區

與各學校取得聯繫,及時組織做好災區學校的救災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8.供電所

及時搶修線路,及時恢復災後正常供電。

9.公路養護站

⑴組織力量搶修永上公路、確保全鄉統一安排救災物質的運輸。

⑵部署指導災區交通道路的修復,儘快修復水毀路段。

10.警務站、郵電所、光電站、林業站、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應積極做好安定災民,保證郵件和通信暢通,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確保災區安定。

㈢各村

1.加強值班,與防洪指揮部取得聯繫。

2.根據各村上報的《防洪預案》,及時通知和轉移受災民眾。

3.積極組織搶險,與抗洪應急分隊並肩作戰,使災民的損失降到最低。

4.組織災後生產自救。

5.組織災後統計,並上報鄉政府。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yingji/6nggg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