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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物中毒的安全預案

學校食物中毒的安全預案

一、學校成立食物中毒搶救指揮機構,其人員職責如下。

學校食物中毒的安全預案

總 指 揮:校 長 負責指揮學校各部門全力搶救中毒人員,並按規定向上級彙報。

副總指揮:副校長 協助總指揮抓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成 員:(搶救組)協同其他教師搶救學生

(現場組)協同班主任做好未中毒學生及學生家長的工作,以免學生出現精神癔病;並保護查驗現場。

其他教師一起,負責通訊聯絡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預案

1、如果發生食品安全責任事故,必須在最快時間內(不超過半小時),由學校校長向中心教辦、當地黨政、縣教育局彙報,並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2、發現食物中毒以搶救中毒人員為中心,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以最快最短的時間與當地衞生院聯繫,儘早搶治,確保中毒人員生命安全。

3、在組織醫務人員搶救的同時,儘快與縣疾病防控中心或120及上級醫院聯繫,必要時,可以到附近縣的人民醫院搶救。

4、在組織搶救的同時,通聯組派人及時聯繫中毒人員的監護人,並説明原因,做好思想工作,讓其協助學校做好工作。

5、在組織搶救的同時,現場組負責查驗、保護現場,留樣食品,查訪中毒人員進食食物,要封存留樣食品;現場組還應指揮班主任做好思想工作,心理輔導工作,防止精神癔病出現和事態擴大。

6、搶救工作結束後,學校應對師生和從業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吸取教訓,杜絕重發。

7、如出現食物中毒,校長不在校由副校長代替校長指揮,校長應以最快的時間趕回學校。深入到搶救的第一線,其他組人員不在校由總指揮負責臨時安排。

8、注意新聞記者的報道,減輕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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