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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十篇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十篇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1

2.扣分標準: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十篇

①教師有違法違紀行為,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在校外兼課、兼職,違反其中一項規定,本項考核不得分。

②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如有違反要求不得分。教師無正當理由不接收學生,故意為難家長,擅自趕走學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不享受獎勵性津貼。私自亂收費、搭車收費、截留費用一次扣10分,並按規定退還錢款。

④違反計劃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沒按計劃生育要求採取措施而懷孕扣10分。所請假按事假處理。

⑤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安排、不按時完成任務一次扣10分,經協調仍然不服從安排不享受獎勵性津貼,並建議在教職工評聘時不予聘用。

(二)教師出勤(10分)

1.規範要求:

①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參加考勤,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教師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長室請假,並履行相關手續,電話請假需要補齊相關手續,特殊原因請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教師小假為一個學期一次累計。累計超過8小時按事假處理。離校時必須打卡。

②學校鼓勵教師出滿勤、幹滿點,出成效。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外出或參加有關會議,一律實行外出登記,寫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實去向。凡不履行登記手續者按擅離崗位處理。病假必須出示三級以上醫院病假條。

2.得分扣分標準

①一個學期出滿勤、幹滿點得10分。以學校考勤統計數據為準。學期內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例會、升旗儀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個學期遲到早退累計10次本項不得分,累計15次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教師請病假一天,課務完成扣10元,課務未完成扣20元;教師請事假一天,課務已完成扣20元,課務未完成扣30元;每學期累計請病假達45天,事假達20天以上者不享受績效獎勵。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電腦遊戲、打撲克等,發現一次扣30元。

②教師公休假:晚婚標準:男25週歲,女23週歲;婚假10天;晚育標準:女24週歲,產假90天,晚育獎勵30天,剖腹產外加15天,提前請產假的產假時間從實際產前一週起算。喪假(直系)3天。

(二)工作總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實際上課節數和兼職工作折算。學校按實際確定平均工作量,滿課時數分值為10分。超課時附加1分/課時,不足課時減1分/課時。附加分值不超過原分值的50%。

①標準工作量,根據人事部門下發的要求核定學校教師的工作量,學校的平均工作量為12節。一二年級為13節,三四年級為12節,五年級為11節,六年級為10節。

②對工作量實行量化標準制度。凡是列入課表的科目,1課時作1個工作量,(包括:備課上課;作業批改)。兼職折算方法:教研組長2個,備課組長1個,大隊輔導員4個,團支部書記1個,心理諮詢2個,報帳員4個,體藝衞組長2個,圖書管理員3個,音體美器材管理1個,儀管員2個,微機管理員2個,衞生員1個,檔案管理1個,婦女主任1個,印刷3個。專職保安工作量為8個。未列入部分按實際量計入其它類別中。如享受津貼則不計算工作量。

③學科工作量測算:兼帶二個班數學為滿工作量。音樂、美術、科學、信息等滿課時數為14節,兼實驗指導、興趣小組輔導等;體育學科滿課時數為14課時,兼興趣小組輔導、大課間活動等。滿工作量的得滿分,工作量超出的,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由校長室核定計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學校規定的跟班人員應及時跟班。

(四)職業能力(40分)

教師“職業能力”的考核項目包括崗位知識(指學識水平、專業知識、業務進修)、教育教學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和做學生思想工作等情況;教學能力主要考核教師鑽研課標和教材、組織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情況;

具體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及時,高效優質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按市區局“教學六認真”要求進行教學操作,全面貫徹“三案六環節”要求,大面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備課三案:(10分)

①具體要求:備課環節齊全,書寫工整,教案設計新穎,教學程序清晰,體現教改理念。體現備教材,備學生活動,體現學科特點,環節齊全,教後反思具體充實,體現教學情況(詳見學校備課要求)。男教師年滿55週歲、女教師年滿50週歲備簡單教案,所備內容必須符合市、區局相關要求。

②評分方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學案、鞏固案分別扣1分。

2.課堂教學(10分)

①具體要求:教學目標明確,重難點突出,教學環節完備,教法恰當,符合課改要求;教師語言規範,精神飽滿,衣着整潔,教態自然,因材施教;(詳見學校課堂教學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

3.作業批改(10分)

①相關要求:實行一課一作,作業佈置體現課標要求,精選適量;體現教法,面向全體學生;作業批改及時,批語簡練具體,富有指導性,作業整潔,書寫規範,強調正確率。(詳見作業批改要求)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研組評議、教導處考評、校長室總評方式,三者比例權重為3:4:3。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評按平均分計算。藝體、科學等教師應積極組織並輔導興趣小組、大課間、科學實驗(實驗內容要上傳)等活動。

4.教師其它業務要求:(10分)

①教師需保質保量地完成學校或相關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得滿分,沒按時完成後補完成得一半分值。沒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發現一次扣雙方各2分,調課由教導處安排,憑單上課;上課遲到15分鐘視為曠課;

③教師應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替別人代課以臨時性津貼給付。每課時5元,保質保量上好課。

④教師按要求參加各種競賽與評比,無故不參加每次扣2分。

⑤中學教師以專科學歷為合格學歷,取得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加4分,本科學歷加2分。

5.總務後勤、專用室人員:無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專業教師(10分)

①相關要求:服務教學,服務師生,管理好財產,使用好校產,定期檢查校舍校產,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固定資產、圖書閲覽、儀器實驗、藝術體育、微機網絡等室必須有總帳、分類帳、使用記錄等台帳(標準參照相關要求),其它業務情況考核按要求執行。音樂、體育、美術、電腦等考核學科,成績評定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併計算,兼代多個班級由考核人員臨時抽取班級。

②評分辦法:採取教導處、總務處會評、校長室總評相結合按3:3:4比例得出個人得分。

(五)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學成績及教育科研能力為教師成長及發展的主要指標,也是全面貫徹素質教育的根本保證,本項目可以超出定額附加得分。

1.教學獎勵部分:

①教學獎勵:每學期學校統一測試、閲卷的學科,教學成績計算方法:優秀率*30%+合格率*30%+平均分*40%=考核成績。與所教班級原始測試考核成績相比較,考核成績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績降低量乘以5扣除。連續保持年級第一名的任課教師獎勵10分。

②有考核任務的科目,教學成績按筆試40%與面試60%合計得分,個人成績按優秀率*30%+良好率*30%+合格率*20%-不合格率*20%累計得分。基準分值為90分。超出分值*3為個人得分,多班級抽二個班取平均分合計。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研究、總結教育教學經驗、撰寫教育教學和科研論文等情況。本校的全體教師都應該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

①短期課題在市級教科所立項,結題分別加5、10分。綜合課題在市、省級立項課題負責人加(10—15分);按期通過中期評估加(10-15分)完成結題加(15—20分);課題組其它人員由課題負責人酌情加分。

②論文獎勵: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在市級公開發表的,依據文章的稿酬(以郵局正規的稿費單為準)學校給予同額的獎勵,省級1.5倍獎勵;國家級2倍獎勵(費用從臨時性津貼發放)。沒有稿費的按市、省、國家級按(5、10、15)分獎勵。單項協會類刊物發表視同交流;教育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獲區級(8、6、4);市級(12、10、8);省級(18、15、12);國家級(25、20、18)同類獲雙獎或雙交流取最高獎次。出資參賽獲獎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師陶杯上獲獎上浮50%)。

(六)附加獎勵部分:

①教師受到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綜合表彰的(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優秀輔導員、優秀班主任等)按國家、省、市、區分別加30、25、20、15分。

②教師個人參加學校各種評比競賽活動獲獎的,根據不同名次加5、4、3分,獲區基本功比賽分別加(15、10、5);市級基本功比賽(30、20、15);省級基本功比賽(40、30、24);優質課評比為基本功類減半。兼任學校興趣小組責任人每學期按考核標準加10、8、6分。

③教師承擔省、市、區、校公開課,所任教師分別加15、10、7、5分。受學校選派外出交流上課區內5分,市內10分,省內15分。

④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學校舉辦的競賽活動獲團體前三名(含一、二、三等獎)的,依次加7、5、3分。學生個人蔘加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輔導教師加3、2、1分;學校運動會按年級取團體成績前二名依次給班主任加5、3分。學校組隊參加區運動會獲團體前六名給輔導教師加40、30、25、20、15、10分。市級比賽獲前三名加30、20、15分。區田徑運動會團體成績上升一個名次給輔導教師獎勵30分。下滑一個名次扣20分。依次類推;語、數、英、科技、藝術、信息技術等科目組隊參加區級團體(5人以上)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給予輔導教師20、16、12分,市級比賽加30、20、15分。無團體名次按學生獲獎情況以(5、3|、2)累加,但總分不超過10分。市級不超過20分;輔導學生參加區級競賽或在市級以上發表(教師獲輔導獎次的)分別給輔導教師加8、6、4分;市級為10、8、6;花錢參賽不加分。協會類獲獎或交流不加分。

⑤學校在區驗收、評比、競賽中獲集體一、二、三等獎或優秀的,給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合計區級30分獎勵。市級為50分;省級為80分;學校按團結協作、成績差距、執行紀律、貢獻大小等方面評選優秀級部,獎勵200元。

⑥分管後勤工作及為學校創收按學期計算,純利潤達每10萬元相關人員共加20分,依次類推。為學校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由校長室核定獎勵。教師承擔學校其它工作的獎勵辦法由校長室考核獎勵。

教師績效單項獎勵考核。主要設立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獎勵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學校管理、教輔崗位等人員的績效獎勵考核。根據實際聘任的崗位,主要考核其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

(七)考核辦法與程序

1.教師績效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定量統計;教研組評議、職能部門考核、校長室綜合評議相結合。其中,教研組評分佔10%,職能部門評分40%,校長室綜合評分佔20%;考核小組打分佔30%。

2.教師平時考核由學校職能科室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定期考核分為學年度或學期年度考核,由學校績效考核小組依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

3.考核以積分方式統計等級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不超過15%-20%。考核小組依據教師績效考核最終得分高低自然評出優秀等級的人選。

4.教師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①教師填寫《績效考核評價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

②組織民主測評;

③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對教師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參考民主測評和平時考核的結果得出考核得分;

④學校績效考核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教師考核等次;

⑤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為5天),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師的複核申請;

⑥學校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5.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教師如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須要以“書面形式”向學校績效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學校績效考核小組受理後,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最後確定考核結果。

6.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每學年考核兩次,即每個學期一次。

(八)結果確定和運用

1.設置單項獎勵性績效津貼:管理崗位津貼(指副校級、中層幹部、班主任、年級組長)、臨時性工作津貼、突出貢獻獎勵津貼。分配辦法:

①獲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的班主任獎勵津貼按1的考核權重計算;副校級、中層主任、副主任等分別按1.3、1.2、1.1的考核權重計算應享受的獎勵性平均績效津貼。年級組長按每月40元享受獎勵性績效津貼。

②臨時性工作津貼(指多代課、學校分配加班、突擊性事務等)、按實際完成的質量確定獎勵數目。

③教職工為學校爭得特殊榮譽取得突出成績的,由校長室集體研究確定獎勵標準。

2.計算辦法:由學校根據本年度全校獎勵性績效總額減去“管理崗位津貼”、“臨時性工作津貼”和“突出貢獻獎勵津貼”,然後依據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職。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2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國小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國小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國小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户、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脱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3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幹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後,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佔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後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兑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兑現辦法分為每月兑現和年度兑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兑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係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於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兑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並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4

為了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全方位評價教職工工作績效,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連雲港市新浦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結合《大慶路中學教職工綜合評估條例》,以人為本,科學合理。從學校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大慶路中學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注重過程考核,定性評價定量統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連雲港市新浦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本校實際情況,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合理的教師績效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作用,實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高效創新,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工作。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按績分配、效率優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成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為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建立考核機構

1、學校建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小組,由15人組成,校長擔任組長,學校黨政領導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師代表為成員。其中,教師代表民主推薦4人。

組長:邱健筠副組長:劉蘇敏

成員:黃祖軍、李萍、孫述紅、江舜裕、趙雯、孫月樑、劉園、

周海燕、馮維萍、張鳳蘭、張麗雲、張洪玲、馮家彥。

2、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必須按照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地進行考核。

3、完善老師學年度、每學期績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職工考核檔案體系。績效考核結束後,學校必須將績效考核工作總結、《績效考核統計表》等材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四、考核項目

主要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教師績效綜合性考核;二是教師單項獎勵考核。

教師績效獎勵綜合性考核。考核對象全體教師,主要考核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內容包括職業態度、職業能力、履行職責、工作實績等四個方面方面。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記分四捨五入,保一位小數,考核項目及分數設置要求如下:

(一)職業態度(10分)

1.規範要求與得分標準:

①擁護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積極參加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服從學校安排,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嚴格執行“六嚴”規定。(4分)

②工作態度端正,勇於創新,教育教學及教學科研成績突出。(3分)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一步完善學校管理 機制,強化崗位責任制,優化教師隊伍,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在上級部門核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結合學校實際工作制定此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各校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二、政策依據

(一)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意見的通知》(寧政發【20xx】71號)。

(二)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寧教人【20xx】139號)。

(三)銀川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銀川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銀教發【20xx】113號)。

(四)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銀川市財政局關於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則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績進行考核,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進行分配。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客觀公正,規範有序;獎勤罰懶,促進發展的分配原則。

四、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成員由校級領導、部門負責人、工會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崗位職責、工作量、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監督及績效工資分配、發放等方面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績效工資發放得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領導小組:

成立以唐中教育發展共同體總校長為組長,各校區執行校長為副組長,有中層幹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和教師代表參加的領導小組。

五、考核分配範圍

各校區以當年核准的在編在崗總人數和績效工資總量為基礎,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截留20%,再減去班主任費,剩餘部分按月考核發放。

六、考核內容和辦法

從 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採取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平時考核由考核小組評議、相關部門考評、年級部考評、教研組考 評和備課組考評等,把考核的成績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年度考核結合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學生測評及家長的意見、教學成績、各種獲獎情況、個 人自評、羣眾評議等考核方式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同時進行。年度考核的成績作為晉升職稱、評優評先、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等的主要依據。詳細情況 參見《銀川唐徠回中教職工年終考核實施方案》。

七、設置及分配

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和教育教學成果獎(含崗位績效獎和成果獎)三個項目,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按月、學期、學年核算發放。

(一)班主任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20.94%)

班主任津貼按《銀川唐徠回中班主任績效津貼發放辦法》實施,根據有關規定,班主任津貼一年共計發10個月,3月、9月停發(寒暑假)。

(二)超課時津貼

1、超課時津貼

各 學科周課時標準:語文、數學、英語,每週授課時數為10—12節。物理、化學每週授課時數為12—14節。政治、歷史、地理、生物每週授課時數為12— 14節。音樂、體育、美術、技術、聽力、閲覽每週授課時數為14—16節。教師跨課頭任教,每兩個教案附加1課時。體育教師承擔課間操組織工作和信息技術 教師承擔機房管理工作,每週在“跨頭/附加”中加2課時。

超課時量以學科周課時的上限為標準,每超一節為16元。

2、各種輔導津貼

早 讀和九年級體育教師早操每次5元;數學、物理、化學、語文、英語、生物、計算機學科競賽小組每次20元(輔導2節課);合唱隊、樂隊、舞蹈隊、體育運動隊、 書法、美術及其它興趣小組每次10元(下午活動每次不少於1個小時)。假期訓練輔導每天補助30元。化學實驗員補助30元/月。

(三)教育教學成果獎

教育教學成果獎分為崗位績效獎和成果獎,其中崗位績效獎按月發放,佔每月應發績效工資總額的80﹪;每月應發績效工資總額的20﹪彙總後,設成果獎按學期、學年核算發放。

應發績效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總額。

1、崗位績效獎

(1)任課教師月績效獎

任課教師月績效獎=月課時總數學科系數單位課時績效工資

學科系數

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系數為1;

物理、化學學科系數為12/13=0.923;

政治、歷史、地理、生物學科系數為12/14=0.857;

體育、美術、音樂、技術學科系數為12/16=0.750;

閲覽課、聽力課、專職實驗員學科系數為0.6。

單位課時績效工資

①單位課時績效工資=剩餘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全校教學總課時

②剩餘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應發績效工資總額80%-管理崗位津貼總和-月超課時津貼總和-月早讀津貼總和-月課外活動津貼總和-骨幹教師績效獎總和+各項扣發績效工資總和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6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深化學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學校分配秩序,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以崗計酬、以量計酬、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學校充分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體現公平、科學、合理的分配原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領導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保障(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實行總額管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以各單位每年1月份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為基礎核定,原則上當年不作調整。如年度內相關因素髮生較大變化的,可申請重新核定。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範圍

1、分配範圍:學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文件精神,學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則:

1、定編、定崗、定責、定量原則。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科學合理原則。

5、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重點工作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為了穩健實施工資改革,學校特成立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勤津貼(30%)+崗位津貼(50%)+獎教獎學(20%)

1、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貼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額發放。

(1)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考勤津貼:時間在1小時內的,扣除30元;超過1小時的,扣除60元。

(2)嚴格實行事假審批制度。教職工請事假,必須按管理權限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60元。

(3)嚴格實行病假報批制度。教職工請病假,應按規定報批(出示病歷本或醫生證明)。當月請病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30元。

(4)未經批准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考勤津貼。

以上病假、事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2、崗位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50%)

崗位津貼=課時工作量與社會工作量(約60%)+職位責任津貼(約30%)+安全責任津貼(約10%)+骨幹教師補貼(1500元)

(1)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周工時數4崗位責任津貼基數+代課加班等補貼

②周工時數=周課時數科目權重係數職稱係數

③課時工作量基數=崗位責任津貼總額(即獎勵性績效工資50%)-職位責任津貼-骨幹教師補貼-安全績效獎後÷總工時數

④總工時數=(注:51為在編在崗教師人數)

⑤職稱係數:

見習:0.99;轉正及初級:1.00;

中級: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級:1.05;

⑥科目權重係數

(2)社會工作量(此項工作量可根據學校安排的崗位變化作適度調整)

A、體育訓練:200元/月

B.科組長:語文、數學、英語7節/周,綜合5節/周;

體育4節/周;其他學科(包括音樂、美術、電腦、科學、思品)4節/周;

年級組長:1節/周;

備課組長:語文、數學、英語1節/周;

其它科0.5節/周;

科室管理員、辦公室負責人0.2節/周副班主任2節/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見分配方案)

校醫7節/周(兼課另計)計生3節/周(兼課另計)

會計6節(兼課另計)固定資產管理員3節/周(兼課另計)

教務員、學籍管理員、後勤幹事6節/周(兼課另計)

師訓專幹2節/周(兼課另計)報賬員14節/周(兼課另計)

網管及電教員6節/周(兼課另計)

辦公室幹事6節/周(兼課另計)大隊輔導員8節/周(兼課另計)

主任正職10節/周,副職8節/周(兼課另計)

校級領導正職21節/周,副職19節/周(兼課不計)

D.説明:a、語、數、英跨年級或雙班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三班教學增加2節課時;b、全體科任跨學科教學均增加1節課時;c、教師臨時代課不納入工作量,看課每節補貼6元,代上課一節補貼20元。

(3)職位責任津貼

(4)骨幹教師津貼:按學校骨幹教師方案每人每月補助100—200元。

(5)安全績效獎:校長250元;副校長(工會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隊輔導員):130元;教師100元。

3、獎教獎學(佔獎勵性績效20%):

獎教獎學=按月發放(約79%)+學期末發放(約21%)。

(1)按月發放方法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月工作記實,並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給出評價,評價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對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扣去(按月發放部分)獎金。

(2)學期末發放方法

學期末發放部分獎金參照本校制定的《獎教獎學方案》方法發放。另機動是當月頂課、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項目支付。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7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 、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中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中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8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 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績效 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 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 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 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後果的。

4、經批准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 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 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 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係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羣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9

為進一步規範我局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收入分配秩序,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局實際,經局務會研究,全體幹部討論,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幹部職工利益,規範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各事業單位在縣人事、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推進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

本局財政核撥和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20xx年12月實有在編事業人員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績效工資按縣人事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獎勵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確保幹部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獎勵績效工資以基礎津補貼總額0.3÷0.7計提,與績效考核掛鈎。根據縣公務員局通知,每人每月預留300元作為年度考核獎金。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

四、兑現辦法

獎勵績效工資的兑現辦法分為月度兑現和年度兑現。

㈠月獎勵績效工資兑現辦法。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月發放額見附表。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

⑴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⑵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⑶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㈡年度考核獎金兑現辦法。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相關通知要求統一進行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結束後,根據縣委確定的考核等次兑現年度考核獎金(含第13個月工資),年度考核獎金按以下等次進行兑現:優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年獎勵績效獎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⑵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⑶一年內被本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30%;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含),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50%;受本級或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二次(含)以上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⑷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獎勵績效扣除、停發和沒有領取的全部納入統籌金,經局務會研究,做為單項優秀獎予以獎勵。

五、其它事項

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明溪縣交通運輸局事業單位獎勵績效工資分配表

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篇10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xx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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