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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工程落實方案

清水工程落實方案

為持續改善區域水體環境質量,恢復江南水鄉特色,彰顯花都水城魅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年度生態環境建設和為民辦實事工程要求,現就XX年“清水工程”特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清水工程落實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理念,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標本兼治、建管並重,因地制宜、綜合整治”的總體要求,加強污染綜合治理,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健全長效管護機制,着力解決河道水體黑臭污染問題,全面提升改善河道水質,逐步恢復河道生態淨化功能,為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奠定良好的水生態環境基礎。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對全區黃土浜、向東河、興隆河、吳王浜、長汀浜、禮河、下港河、紅星河、紅旗河、永勝河等10條重點污染河道實施控源截污、活水清淤、岸坡整理等綜合整治,確保到XX年底徹底消除河道黑臭現象,實現源頭控制、水系暢通,河岸整潔、長效管護、生態淨化功能逐步恢復的“水清”目標。

三、重點任務

1.實施點源整治。加強工業企業的污染整治,對管網到達區域的339家企業實施雨污分流,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確保達到接管標準。按照排水許可接管要求,做好污水的接管工作,提高污水的收集率。管網未達區域則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做到達標排放,杜絕污水直排入河。對整治不到位或污染嚴重的企業依法實施關停。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所有整治河道兩側500米範圍內實行禁養,嚴禁新建畜禽養殖場,500米範圍以外的實行整治,建設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做到糞便資源化利用,廢水達標排放,達不到治理標準的堅決予以關閉。

2.開展污水截流。加快管網覆蓋區域內集鎮區和居民小區的雨污分流和污水接管,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對向東河、興隆河、長汀浜、禮河、下港河、紅星河、紅旗河、永勝河等河道鋪設污水截流管道,新建截流泵站,全面清查污水直排入河的排放口,減少非雨季污水直排對河道水體的污染。XX年10月前完成污水截流管道10.4公里,建成截流污水泵站3座。

3.全面清淤疏浚。採用築壩幹河的清淤方式,清理底泥污泥和河坡河牀垃圾,拆除暗壩暗管,減輕底泥污染。XX年6月份汛期前必須完成對向東河、興隆河、長汀浜、禮河、下港河、紅星河、紅旗河等河道的清淤任務,計劃清淤21.9公里。

4.組織水系溝通。溝通黃土浜水系,按規劃河形進行施工,並與南側向東河接通。新開河道1.6公里,修建生態駁岸。黃土浜與採菱港交匯處新建樞紐1座(6立方/秒),與向東河交匯處建節制閘。紅旗河在淹橋浜處設置節制閘,在武宜運河交匯處設置樞紐1座(2立方/秒)。興隆河西端與鳳林路交匯處過路管涵清通。

5.加強岸線整理。對河道兩側環境衞生進行整治,清理死樹枯枝、露天糞坑、垃圾雜物等,建設生活垃圾收集及轉運設施,在重要地段修建駁岸8.91公里以及進行綠化亮化,確保XX年6月底完成河道的岸線整治工程。

6.嚴格長效管護。加強排污企業的現場監督檢查,對違法排污企業從重處罰。建立常態換水保潔機制,以增加環境容量,改善水環境質量。按照《關於開展河道長效管護的意見》文件要求,做到河道暢通無淤積,河中無阻礙物,水面無漂浮物,岸腳無垃圾雜物。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由區政府成立“清水工程”整治行動指揮部,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環保、財政、水利、農業、住建、交通、審計、城管、教育、監察局和涉及鎮(開發區、街道)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統一組織和協調整治行動的實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全面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督查、推進和考核等工作。各鎮(開發區)和相關部門也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實專人負責,細化完善方案,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2.明確職責分工。區環保局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推進,考核驗收,牽頭負責整治行動涉及的企事業單位污染源的排查、企業雨污分流改造、污水處理設施改造、污水接管等工作。區水利局牽頭負責整治行動涉及的污水管網和泵站建設、水系溝通、河道清淤疏浚、岸坡的整理、河道長效保潔等工作,具體負責中心城區向東河整治。區農業局牽頭負責沿線畜禽養殖污染源的整治。區城管局配合安排整治過程中棄土垃圾等外運處置工作。區教育局牽頭負責協調涉及前黃中學內部雨污分流接管等工程的實施。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門應根據清水工程的特殊性,主動對項目提供報批業務指導,在審批環節開通“綠色通道”服務,簡化相關程序,並減免相關收費,為項目實施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區財政局負責落實相應整治補貼、資金核算、撥付和跟蹤審計等工作。其他河道整治工程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相關鎮(開發區)負責具體實施。

3.嚴格工程管理。按照“依法、規範、有序、高效”的要求,嚴格執行工程項目招標、監理、跟蹤審計、質量追究制度,切實加強“質量、安全、工期、造價、文明”等方面的管理,確保“清水工程”建設優質安全,管理規範,廉潔高效。

4.強化資金保障。企事業、餐飲等排水户分流接管工程建設資金由企事業單位各自承擔。各相關鎮(開發區)區域範圍內的河道整治資金由各鎮承擔;向東河污水管網工程資金由區水利局承擔。整治區域範圍內主管網建設,參照《關於全區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與管理一體化的實施意見》文件政策在管網收購時一併執行。河道清淤由區財政按5元/立方米標準補助相關鎮,駁岸工程由區財政按500元/米標準補助相關鎮(不含高新區、經發區)。畜禽養殖整治補貼按漕橋河整治標準執行。河道長效管護費用按《關於轉發區水利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全區河道長效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執行。

5.加強督查考核。切實加強對清水工程河道整治工作的督查及考核工作,制定嚴格的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考核體系。定期對“清水工程”進展進行督查和通報,對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專項考核,對於整治完成情況較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標籤: 落實 方案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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