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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十篇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十篇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1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根據省、市、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平安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十篇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工作。各村、社區要認真抓好《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等標準的落實落地;推進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住宅小區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街道應急辦、城建辦、執法隊要督促村(居)委員會、紅街管理辦、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勸導羣眾按照規定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主動報廢過渡期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城建辦要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統籌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和有關標準,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電動自動車停充場所安全達標。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專項治理。

1、村、社區、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小區業委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要加強防火檢查巡查,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通過電梯入户、樓道停放、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2、村、社區要督促物業、開發商服務單位,在小區內設置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村、社區、物業服務單位要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嚴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結合本地實際設置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4、村、社區督促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縣消防部門報告。(消防隊電話:38x19)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行自查,村、社區、小區組織排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問題,並按要求進行整改。

四、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棟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李為榮同志擔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方案制定相關資料收集整理上報存檔及總結撰寫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管委辦要高度重視,要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小組,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相應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嚴格督導檢查。街道應急辦、城建辦、綜合執法大隊聯合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各村、社區、管委辦,要加強工作督導,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整治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委會、管委辦要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最大力度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四)各村(居)委會、管委會於每月10日前報送上月工作總結和《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12月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2

關於開展“乾乾靜靜迎五一”環境大治理活動的實施方案

根據“乾乾靜靜迎五一”環境大治理活動的相關要求,我鄉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了城鄉環境治理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 指導思想:

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標本兼治、長效管理”的原則,重點抓好農村衞生整治、交通秩序、經營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內涵,建立長效機制,鞏固農村衞生創建成果,實現“村容整潔、美好家園”目標要求,為**鄉新農村建設做出新貢獻。

二、工作內容:

按照“全面展開、分批推進、重點整治”的原則,重點圍繞環境衞生、交通秩序、鄉容村貌等三個方面,在全鄉深入開展環境大治理活動。

(一)、環境衞生綜合整治

1、清掃保潔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清潔衞生責任區,重點治理轄區內公路、河道、橋樑周邊的衞生死角;指導各村建立日常保潔、清運機制,配置相應設施,集中收集、處理各類垃圾;對集鎮的道路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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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清掃保潔,維護環境;全面清理村內、村外、村莊連接處的積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莊周邊的白色污染;清理鄉鎮柴草、雜物,規範村內垃圾傾倒點的設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設施;及時清除村內的糞堆、肥堆、草堆,杜絕污水亂流、禽畜亂跑。村內做到柴草碼放整齊,院內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運輸工作。 完善農村垃圾收集和處理系統,實現垃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建立長效機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對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的行為進行教育勸導,責令駛離;對集鎮以路設市、佔道為市的行為要加強引導,進場入院,退市讓路,制止佔道經營影響交通的行為。清除道路兩側垃圾,制止將交通道路作為曬場、堆場、放養場的行為。對摩的、三輪車、農用車、拖拉機等加強管理,規範營運。

(三)經營秩序整治

要堅持疏堵結合與便民利民的原則,加強鄉鎮集貿市場建設,合理設置臨時市場,提供高規範、低門檻的經營條件,開展綜合治理,引攤進場,還路於民。督促沿街(路)單位和經營户自覺履行“門前三包”職責,查處和糾正臨街商户在室處亂吊、亂掛、亂丟和早點、夜點倚門設攤、佔道經營等行為。動員和組織村民清理佔道堆放的建築材料、糞堆、2

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後堆放的雜物。

(四)鄉容村貌整治

1、門前三包整治。各鄉鎮要組建門前三包管理機構,建立三包管理專門隊伍,制定門前三包管理考核細則,將門前三包管理作為文明單位評比的重要條件。

2、建築垃圾清理整治。加強農村建築管理,建築材料堆放不得影響交通,建築垃圾由建設單位或農户負責拉到指定地點傾倒,做到日產日清。

3、違法建設整治。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突出重點、依法行政、穩步推進”的原則,與城中村改造、新農村建設工作結合,統一部署,開展整治違法建設活動。加強轄區內違法建設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對轄區內違法建設進行清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台帳,同時做好違法建設當事人及其親屬的規勸、教育、息訪等工作;組織拆除違法建設。嚴歷打擊佔用基本農田進行違法建設的行為。

三、督促檢查

在“乾乾靜靜迎五一”環境大治理活動期間,加大巡查力度,切實做好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管控和常態治理,努力營造乾淨、整潔、優美的節日環境。

通過“乾乾靜靜迎五一”環境大治理活動的開展,我鄉城鄉環境得到了改善,居民愛護環境的意識得到了提高。 3

同時,也認識到環境治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後,我們將以創建省級生態鄉鎮為契機,落實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進一步開展,為人民羣眾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3

電動自行車以便捷、經濟的特點為羣眾出行帶來了便利,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長。但由於產品安全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等原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多發頻發,對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根據《漳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文件精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

二、組織領導

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漳平市交通運輸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繼忠任組長,各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承擔日常工作。

三、整治檢查工作重點

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

1、運輸車輛是否懸掛明顯標誌,是否攜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廢鉛酸蓄電池及含鉛廢物運輸單位是否制定詳細的運輸方案及路線,並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和配備應急設施、設備及個人防護 設備,以保證在收集、運輸過程中發生事 故時能有效地減少以至防止對環境的污染。

3、運輸車輛是否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是否接受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並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4、運輸過程要防滲漏、防溢出、防揚散措施,不得超載。

5、運輸途中車輛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每行駛二小時押運班長下車檢查車輛情況,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6、運輸車輛在可能情況下繞過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有關單位、部門根據部署,集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出台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漳平本地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紅線意識。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要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責任清單“四個清 單”(按附件1的要求),做到隱患問題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確,責任到人要落實,切實整治消除火災隱患。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協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工作,紮實推動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的集中攻 堅專項行動的監督,採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時發出整改建議函、督辦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4

根據市委、市政府辦公室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市住房和規劃建設局20xx年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任務的安排,我局將進一步推進城鄉環境綜合“進機關”活動,通過改善機關辦公環境、人文環境、職業環境,使機關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現將活動作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改善面貌、提升形象、優化環境、促進發展”的要求,着力建設文明、整潔、高效、和諧的新型機關,使機關形象得到進一步提升,把“進機關”活動進一步引向深入,為改善和美化我市城鄉環境做出貢獻。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長舒增平為組長,副局長廖仲輝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人,工作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點

(一)努力美化辦公環境。一是積極開展機關清潔掃除活動,所有科室內外做到每天一掃除,每週一大掃除,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不斷提升機關清潔衞生水平。二是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工作秩序,進一步完善機關效能、辦公紀律、環境衞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規範,把制度管理落到實處。三是對各科室辦公環境清潔情況嚴格考評,每月一次評審,年底對活動開展得好的科室進行表彰,對重視不夠、效果不好的科室進行通報批評,嚴格問責。

(二)營造文化人文環境。一是繼續開展以“三美、六不、一養成”為重點的精神文明教育,引導機關幹部職工樹文明新風、創優美環境、做文明職工,自覺養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職工學習會等組織大家學習各項知識,同時通過開展學習型黨組織、文明單位創建等活動,努力增強機關文化底藴,營造和諧氛圍,體現人文精神。

(三)努力淨化職業環境。一是結合創先爭優活動,繼續開展公開承諾活動、“黨員示範崗活動”,進一步樹立黨員幹部特別講大局,保持對黨忠誠、服務人民的政治品格。二是結合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工作,提高幹部職工防腐拒變的能力,保證黨員幹部的純潔性。三是結合機關行政效能建設活動,努力提升職工職業素質和職業水平,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改善服務環境。

(四)建設低碳節能人居環境。一是廣泛開展機關節能減排活動,夏季空調温度設置不得低於26℃,冬季空調温度設置不得高於20℃,降低用電設備耗電,嚴格做到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張紙、每一度電,樹立廉政高效的機關形象。二是結合全國節約用水宣傳週活動,到社區、企業、學校等場所開展節約用水主題宣傳,積極引導羣眾樹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意識,響應大家為低碳節能做出應有的貢獻。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5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縣統一部署,我鎮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羣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範停放、充電,督促指導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農貿市場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須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並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村委會的公示欄,及時曝光違法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羣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通過製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廣大羣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村委會和各有關單位、各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具體落實本實施方案,各單位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發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有關標準規定,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對轄區內進行電動車安全排查,轄區內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事項,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鎮政府成立由鎮長鹿存梅為組長,主抓安全生產工作的左華磊副鎮長和派出所所長惠陽任副組長,鎮安監、城建、城管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監所。

(二)強化部門協作。鎮政府將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將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組織集中約談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和改裝廠家,倒逼企業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並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採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政府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區域,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鎮政府將派出工作組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一步改善學校及周邊環境衞生,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蓬溪縣教育局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學校”活動方案》,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xx大關於“改善人居環境”的重大決策和縣委縣政府關於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部署,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抓手,貫徹落實“有載體、有聲勢、有成效”的總體要求,充分發揮學校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的引領表率作用,進一步掀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熱潮。 緊密結合我校工作計劃要點,全員動員、集中精力、突出重點,全面整治校園環境。以優美、整潔、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迎接新中國60華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校園環境綜合治理,到20xx年底,校園及周邊環境進一步美化,安全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師生文明

素養得到較大提高,環保意識進一步增強,育人環境進一步和諧優美。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校園環境治理

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按照本學期我校工作要點,儘快出台《常樂國小校園綜合管理辦法》,做到校園管理有規可循、照章辦事。

1.創建整潔優美校園。

實現潔淨衞生。保持校園清潔,在確保無衞生死角的同時,徹底清除校園內的枯枝、浮土、磚頭、瓦塊及遺留的建築垃圾等。着力避免出現痰跡、煙頭、紙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強化校園管理,努力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無塵、無污物、無異味、無“牛皮癬”。

做到整齊規範。杜絕車輛亂停、雜物亂放、攤點亂擺、標語橫幅亂掛、廣告亂貼、牆壁亂塗、線網亂拉等現象。

達到優美宜人。制定綠化美化計劃,按照暑期維修整改計劃,對校園各景點進一步進行分片整改,營造自然優美、體現學校特色、彰顯校園文化的育人環境。

2.創建節約環保校園。

弘揚生態文明、共建綠色校園,努力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做貢獻。

節約能源資源。我校宣傳部門引導廣大師生樹立節約觀念,養成節約習慣;後勤部門要按照國家發改委推薦的節能產品,逐步更換耗能燈具,推廣節能技術,進行節能改造,制定節能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降低能源、資源消耗。

保護校園環境。努力發揮行政職能部門和學生志願者服務隊在校園環境保護工作中的作用,充分調動兩個積極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環保意識,切實減少污物排放,降低環境污染,淨化學習、生活空間。

3.創建文明和諧校園。

強化安全意識。加強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認真落實《常樂國小安全公約》,切實做到責任到人,無安全責任死角。

提升文明素養。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進一步倡導“八榮八恥”、“五講四美三熱愛”,樹立文明新風,增強國家觀念、道德觀念、法制觀念和文明、環境意識。

營造和諧氛圍。認真貫徹學校的辦學理念和宗旨,充分發揮學院倡導的學校文化和大學精神在創建和諧校園的導向作用,同發展、共分享,以人為本,尊重師生員工意願,以師生滿意為目標,建設相互依存、相互信賴、相互促進的和諧關係。

(二)發揮學校引領作用

1.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我校長期開展的“家校互動”的作用,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擴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社會影響。通過校園宣傳欄和黑板報,以及製作宣傳資料和宣傳海報,開展主題班會等各種形式,努力營造人人關心、參與和支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良好氛圍。

2.加大教育力度。把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相關內容融入教育教學活動之中,充分開展文明衞生常識、法律法規知識等的普及培訓工作,轉變觀念,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3.認真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主題教育活動。通過愛國衞生月、法制宣傳月、節能宣傳週、環境日、植樹節、勞動節等時機,組織學生走出校園,深入社區開展衞生大掃除、義務植樹、幫助孤寡老人等活動;拓寬學生志願者服務隊服務範圍,在街道、社區開展文明勸導、文明督查等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

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為着力推進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而作出的戰略部署,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優化發展環境,改善人居環境的惠民工程。學校各單位特別是行政後勤部門和團隊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改善校園環境,既是為全校師生員工提供優美、和諧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的惠民工程,也是提升學校整體的文明

程度和對外形象的迫切需要;既是必須立即着手的緊迫任務,也是學校可持續發展的長遠要求所在。要通過組織動員、學習宣傳等措施,引導全校師生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的重大意義,大力推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通過校園環境治理,帶動學校周邊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階。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工作的領導,成立我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擔任,小組成員包括教務處、工會、後勤、團隊和遠程教育的相關負責同志。

(三) 統籌兼顧

1.集中整治與常規管理相結合。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學校”活動與創建節約型校園、衞生學校、家校互動以及抗擊甲型H1N1流感、暑期校園維修整治工作等活動有機結合,既解決突出問題,又形成長效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2、課堂教育與課外實踐相結合。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進課堂、進學生頭腦的教育教學與組織學生走出課

堂開展文明宣傳,進行義務勞動、文明勸導等活動有機結合,深化學生對愛護環境的認識。

3、環境整治與養成教育相結合。環境治理既要突出重點、專項整治,又要堅持常抓不懈,把加強健康教育、環保教育、禮儀教育和習慣養成教育有機結合,幫助學生樹立衞生、文明觀念,增強節約,環保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功能,培養有環境意識的新人。

4.發動學生積極參與、加強自我管理和專業隊伍建設相結合。各班要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組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義務宣傳等活動;校團委要全力支持、幫助學生志願者服務隊等社團組織,主動參與、監督全校清潔衞生和環境保護的工作,使廣大學生受到教育,加強自我管理,形成愛護環境、保護環境的良好意識。同時,後勤要加強保潔、綠化、維修等專業隊伍的建設,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促進校園環境建設上水平、上台階。

五、時間安排

(一)6月上旬完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制定深入開展城鄉綜合治理“進學校”活動方案,召開城鄉綜合治理“進學校”佈置會,對暑假前及暑假期間的城鄉綜合治理“進學校”工作進行部署。

利用學校廣播、宣傳欄、班團隊會等平台和通過組織開展以“愛衞生,講文明”為主題的“學生寫家信”等“小手拉大手”主題活動,以及發動開展衞生大掃除等實踐活動,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高廣大師生的認識,養成良好習慣,增強愛衞生、愛環境、懂禮貌、講文明的意識,發揮模範引領作用。

學校突擊檢查、加強與學生自我管理、強化教育相結合,全力打掃衞生,整治髒亂差。

(二) 暑假期間,結合暑期維修工作,集中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工作,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結合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積極鼓勵學生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志願服務活動和環境衞生狀況調查等活動。

(三)秋季學期開學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實施《“節約型校園”實施辦法》、《學生違紀處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校園學習生活秩序的公告》等規章制度,通過徵文、辯論會、演講比賽、知識競賽、義務勞動等多種形式開展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特別要在新生入學報到和入學教育工作中,集中加強對新生的教育,掀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活動高潮。

對學生加強健康教育、養成教育和環境教育,結合實施“弘揚生態文明,綠化全縣校園”行動計劃,廣泛發動師生

開展“植棵成長樹、生日樹”和“我為學校護片綠”、“我愛我學校”等主題活動,繼續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做到人人蔘與環境治理,形成人人講衞生、愛環境,個個有文明習慣的風氣,進一步推動潔淨衞生、整齊規範和優美宜人校園建設,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四) 年底前,實現年度工作目標,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鞏固提高,進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責任制度和獎懲制度,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

六、目標考核

學校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學校”活動納入各部門、各班的日常工作內容,各班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校園”活動作為對學生思想品質、綜合素質的評價內容之一。

學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學校”活動領導小組將根據縣教育局制定的考核內容及標準不定期地對各班的活動進行檢查,對錶現突出、效果明顯的班級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師生及不重視、工作不落實的班級和個人學校將予以通報。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7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教督辦函〔〕x號)要求,各地積極採取行動,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工作有序紮實。為持續深入推進第二階段工作,確保整個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成效,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月報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建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制度。各地要及時瞭解本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從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寫《9-12月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月報表》,加蓋公章後,於次月10日前以電子版和傳真兩種形式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彙總後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二、積極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範圍。全省中國小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二)督查內容。專項治理第一階段開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強預防、及時處理、監督指導以及組織部署等情況。

(三)督查安排。

1.學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於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報告並報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

2.縣級普查。縣(市、區)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縣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於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送市教育督導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及本級人民政府。

3.市級複查。市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督查組對所轄縣(市、區)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複查抽取縣(市、區)比例不低於1/3,每縣(市、區)抽取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複查結束後,於10月10日前將複查報告,連同所轄縣(市、區)的督查報告一併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及本級人民政府。

4.省級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對各市治理情況進行抽查,抽取市級單位不少於3個,每個市級單位抽取縣(市、區)不少於2個,每縣(市、區)抽查學校數量不少於6所。抽查結束後,於11月10日前將專項治理報告報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同時報省政府。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各地治理情況,組織督查組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實地督查。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並督促整改。

三、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2.為加強工作聯繫,請各市於9月12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聯絡員名單(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手機、辦公電話等)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3.請各市認真填寫《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於9月12日前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活動的安排與協調,成員由派出所、綜治辦、安監辦、村鎮建設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綜治辦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村鎮中心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派出所、綜治辦、安監辦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各類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力度,依法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的執法力度。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與住户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加強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三、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生產、超範圍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居民小區未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智能充電設施;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種形式,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宣講火災危害,引導羣眾選購合格電動自行車,自覺遵守電動車停放充電各項安全要求,學習掌握火場逃生和應急避難知識;指導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針對物業企業、高層建築“樓長”、“經理人”、社區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標人羣,針對性發送提示信息,督促強化電動自行車日常巡查檢查。6月底前,要印製一批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通告,在居民小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廣泛張貼,向全社會公告警示。

(二)依法嚴格整治。全面排查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相關企業、店鋪等,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據《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河南省消防條例》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以及室外“飛線充電”等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技術條件》,督促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電動自行車棚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督促已建成小區逐步進行擴建改造;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配備必要的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帳。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收集整理相關信息,建立電動自行車行業相關工作台賬,規範管理與日常監督。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並及時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加強協作。根據我縣安委會明確的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各相關單位要主動作為,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各社區之間要信息互通,步調一致,切實形成合力。

(三)建立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強化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從6月份起,各社區、各有關部門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動領導小組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9

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龍新安辦〔〕29號)要求,現決定在轄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停放、充電、管理等全過程入手,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力爭通過專項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內容

1.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治理。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電氣配件未取得3C認證,電器裝置、絕緣性能、過流保護等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2.開展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3.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電動自行無牌無證或偽造牌證上路。

4.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治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

5.開展電動車自行車安全管理治理。物業服務企業未明確服務範圍內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責任。未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或報告。未設置固定區域用於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值守。未安排人員定期特別是夜間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具體職責分工按照《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龍巖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龍政辦〔〕71號)執行,詳見附件。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xx年10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宣傳電動車火災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羣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並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二)集中治理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專項治理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加強日常管控,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各環節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要組織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及相關配件生產、銷售、維修企業,以及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一次集中約談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諾,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職責分工,既要各司其職,又有相互配合,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範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防止推諉扯皮,採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廣泛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向全社會發出倡議,為專項治理工作深入推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積極組織主流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單位,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結合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要積極鼓勵羣眾通過“e龍巖”平台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兑現獎勵,努力形成人人關注、人人蔘與的生動局面。

(四)加強情況報送

各村(社區)、街直有關單位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時組織開展工作,從6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聯繫人:張晟,聯繫電話:,傳真:。

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篇10

近年來,隨着電動自行車大量投入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存放等安全管理問題凸顯,國內由此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頻發。為進一步加強我鄉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決定在全鄉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東和鄉人民政府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東和鄉安監站,負責集中治理總體協調,分管領導李潔任辦公室主任,安監站成員王亞俊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工作。

三、總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村、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東和鄉工商所、派出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台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村、各單位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通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社區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村、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深入社區、單位、羣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督促指導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羣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進行通報,督促其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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