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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防汛工作實施方案

城市防汛工作實施方案

加強城市防汛工作,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是關係到社會安全,經濟發展的大事。為了切實搞好本年度城市防汛搶險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規定,結合我區城市實際情況,本着貫徹行政首長責任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以防為主、防搶結合,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儘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的基本原則,制定本城市防汛預案。

城市防汛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一)自然地理情況

高新區城市位於張家口市南部,屬暖濕過渡帶的東亞半乾旱大陸性季風氣候,特點為氣温低、温差大、年平均氣温8℃,最高氣温37℃,最低氣温-25℃,夏季涼爽短促,年最高降雨量648毫米,全年70%以上的降雨量集中在6、7、8三個月。

(二)人口現狀

高新區城市共包括兩個街道辦事處,人口2.955萬人。

二、防洪方案

指導思想和行動原則

指導思想: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確保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確保城區安全渡汛。

行動原則:以防為主,安全第一,險段平時加固,雨時加強監視,接到防汛抗洪命令時各汛單位迅速集合,統一行動兼顧大局。

(一)危險地段搶險工作安排

1、險區劃分

根據高新區城市實際情況共劃分一個防洪險區,即東沙河附近,該險區正值修建高速公路且道路兩側未全部硬化,易造成泥沙積存,城市防洪能力不達標,洪水來臨將威脅馬路東街道辦事處周圍廠礦企業及居民房屋安全,要求臨近險區的廠礦企業單位均要安排汛情觀察員,負責汛情洪水觀察和通訊聯絡。

2、汛期設想和處置預案

(1)當市區降中雨或暴雨時,各單位防汛機構領導必須主動到崗就位,隨時集結搶險隊伍待命。區城管局對所有城市危房和低窪院落加強巡視,街道辦事處組織好轄區危房和低窪院落羣眾的避險排洪。

(2)當市區降大暴雨時。險區觀察員要隨時向區城市防汛辦報告情況,區防汛指揮部副總指揮範向東、喬江、郭志龍,城市防汛辦公室主任殷效進、副主任李洪、胡青樹要親赴險區指揮搶險。

具體搶險方案如下:

1、街道辦事處管轄區出現險情,主任現場指揮搶險工作,組織搶險隊。加固搶險防洪設置、疏散人員,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2、遇山洪暴發暴雨成災時,清水河出現洪水處溢、河堤堤壩決口,險情加大時區防汛指揮部總指揮要發佈總動員會,迅速調集全區所有的搶險隊伍、物資和車輛進行全民搶險。同時與市防汛指揮部聯繫支援,區財政局確保搶險物資供應;區後勤服務中心搞好後勤保障;區城管局要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區社會事物管理局做好災民安置工作,調動醫療小分隊,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區政法委、區公安局要組織幹警維護好災區的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區經濟發展局、區農委協助廠礦、企業災民迅速恢復生產、搞好自救;區拆遷辦負責拆遷區的房屋防護安全工作;區建設局要負責做好災後修復、重建工作。

3、搶險隊伍調度。兩街道辦事處及駐街企業成立防洪搶險隊,以應付汛期可能出現的險情,全區共組建防洪搶險隊8支,搶險隊員 102人,每支搶險隊在汛期負責各轄地的搶險工作,如出現重大險情,區防汛辦公室統一調度全區防汛搶險隊。

4、防汛物質調度。兩街道辦事處各企業單位的防汛車輛和儲備的防汛物資供各自的防汛搶險,區防汛辦公室根據險情統一調度。

5、避險措施。當某處出現險情時,區防汛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洪水流向、流量、水位和可能淹沒範圍,制定出羣眾安全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生活等措施。各街道辦事處要負責汛期發生時轄區範圍內居民的疏散及管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防汛指揮機構

區成立防汛指揮部,常務副主任任總指揮,主管副主任任副總指揮,區黨政辦、區城管局等11個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區防汛指揮部在上級指揮部和區管委會的領導下,指揮本區的防汛抗洪工作。區城市防汛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局局長擔任,負責全區城市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各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防汛指揮部,正副主任任總指揮和副總指揮,負責本轄區的抗洪搶險工作,並做好雨情和汛情上報工作。

(二)防汛資金籌集

防汛費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擔相結合,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原則籌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證防汛搶險物資的儲備和通信交通等所需資金。

(三)搶險隊伍及搶險物資落實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必須成立防洪搶險隊,做好搶險物資的儲備工作。做到物資存放位置專人保管、統一調度,確保險情急需。

四、防洪工作要求

(一)各級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防汛抗洪工作,嚴格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認真按照自己的職責,負責有關的防汛抗洪工作。

(二)各單位要嚴格堅持領導帶班的晝夜值班制度。不分節假日,24小時有人值班,通迅工具暢通;嚴格交接班制度,確保防汛抗洪工作的銜接。

(三)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堅持報告制度,發生險情和險情排除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防汛抗洪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要積極主動處理所轄範圍內的險情,不得推諉和上交矛盾。

上述預案由城市防汛指揮機構複查督導檢查,各有關部門務必做到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安全渡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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