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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實施方案4篇

普查實施方案4篇

本文目錄普查實施方案人口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燕山石化公司職工住房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税源普查實施方案

為全面掌握河東城區房屋建設現狀,確保城市總體規劃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市政府決定,對河東城區房屋進行一次全面普查。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普查實施方案4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突破河東”發展戰略,加快實現“三三一一”目標,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經營、高效能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將房屋規劃建設納入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軌道,確保城市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普查範圍

西至天香路,東至上海路(東外環),南至萬福河,北至北外環路(220國道兩側至高速路下道口兩側村莊)所圍合的區域,面積137.24平方公里(建成區40平方公里)。其中,牡丹區53.29平方公里(建成區25平方公里),開發區83.95平方公里(建成區15平方公里),該區域內所有平房、二層樓及“城中村”中二層以上樓房都要進行普查。

三、普查內容

普查的內容包括居(村)民的房屋座落位置、建設時間、建築面積、建築結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以及每幢房屋的裝飾裝修情況。

四、普查方法

這次普查由市政府統一領導,牡丹區和市房管局負責對牡丹區轄區的房屋實施普查,開發區和市規劃局負責對開發區轄區的房屋實施普查。兩區分別成立普查指揮部,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具體負責各轄區普查工作的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同時,在各辦事處設立分指揮部。市規劃局、市房管局、牡丹區、開發區各抽調150人,組成普查小組。每個普查小組6人,由兩區和兩局人員混合編組。牡丹區和開發區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宣傳和羣眾工作,保證普查組能及時進門入户;規劃、房產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普查技術工作,確保普查的工作質量。各普查小組逐街、逐户上門核查,逐項填寫普查登記表,繪出現狀圖,房屋現狀和裝飾裝修情況都要詳細拍照。普查後統一彙總,建立檔案。

五、普查步驟

普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準備階段(5月11日—5月20日)。

一是5月14日召開城區房屋普查工作動員大會,使所有參加普查工作的人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搞好這項工作的信心和決心。

二是搞好普查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通告、召開專門會議等形式,向廣大市民宣傳普查的目的、意義、要求,統一認識,積極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三是準備好丈量用具、各類表格、拍照器材等普查用的各種物品,建立指揮部,落實普查經費。

四是對普查人員進行科學編組,明確各自職責。

五是搞好人員培訓。舉辦全體人員參加的培訓班,學習表格填寫的方法和普查的技術要求等,宣佈普查紀律。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5月21日—6月21日)。

(一)普查以建成區為中心,按照先建成區、後城鄉結合部,先一般民房、後平房家屬院的原則,逐步向周邊推開,普查入户率必須達到100%。

(二)對現有房屋進行認真詳細丈量,準確記載房屋的位置、面積、結構、建設時間和房屋裝修狀況等主要數據,並繪製現狀示意圖。

(三)對現狀房屋進行拍照。拍照要能全面反映每個院屬和室內裝修情況的全貌,要求所有的現狀都能在照片上反映出來,每張照片都必須拍照上户主的姓名,以利歸檔立卷。

(四)認真查驗發證情況。對已發的土地證、規劃證、房產證和無證的有效票據,由普查小組負責認真審驗,核實無誤後由普查組親自複印歸檔入卷,以利鑑別其房屋的合法狀況。已發證件不得由本人複印,有證件不出示的,按無證件處理。

(五)嚴格實行責任制。各區指揮部在普查過程中,要經常抽查各組普查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不斷加強組織、協調、督導、檢查等。

第三階段:建檔立卷階段(6月22日—7月1日)。

按照一户一檔、一居(村)一卷一處一櫥的原則,將普查登記表、每户現狀房屋照片、裝修照片進行統一歸檔,分類整理。

第四階段:檢查驗收階段(7月2日—7月7日)。

普查任務完成後,牡丹區、開發區指揮部分別建立檢查驗收組,依照技術標準進行驗收。驗收按下列標準進行:

1.普查範圍內,房屋實際普查登記率達到100%。

2.以户為單位,房屋勘丈項目、數據齊全、準確,每户建築面積誤差不超過±2%。

3.普查登記表記錄真實、填寫齊全,無錯項、漏項;拍照、資料能反映整個院落每幢房屋及室內的裝飾裝修狀況。

4.區分辦事處、社區、街、巷(衚衕),對普查房屋編號,建立普查檔案和台帳,做到卡(信息目錄卡)、表(測繪數據表)、圖(房屋平面圖)、片(現場照片)四相符。

六、工作紀律及注意事項

1.嚴肅組織紀律,實行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確保人員相對穩定。

2.講究工作方式方法,認真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引導羣眾積極配合。

3.堅持實事求是,深入實際、深入村户,瞭解真實情況。

4.要高標準、嚴要求,確保時間和質量。

5.明確職責,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責任。

6.文書寫要工整,表格填寫、繪圖要清晰規範,有關材料要全面翔實。

7.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七、組織領導

這次城區房屋普查工作統一由市政府領導,編制統一的實施方案,統一普查標準,統一時間和步驟。具體工作由牡丹區、

開發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組織實施。牡丹區和市房產局、開發區和市規劃局分別組成指揮部,各辦事處設立分指揮部。牡丹區、開發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各抽調部分縣級幹部,到第一線指揮房屋普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兩區兩局的領導分別對牡丹區、開發區的房屋普查工作負責。參加指揮部的副縣級幹部要包辦事處,辦事處的幹部包社區,普查組的工作人員包户,一包到底,共同完成普查任務。

這次普查是對城區房屋現狀進行的一次全面調查,主要是客觀反映城區房屋狀況,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駐城各有關單位、城區辦事處、社區、居(村)委會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抽調精兵強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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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是繼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來的又一次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將反映近10年來全鎮人口數量、構成以及居民居住方面的變化情況;摸清全鎮外來人口規模、分佈與人口遷移流動情況,以及全鎮就業失業人口情況、社會保障等涉及民計民生的重要內容,將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完善我鎮人口、就業、教育等政策,科學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促進人口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職責

開展全鎮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是一項重要的政府行政行為。這次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規模人口調查,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廣泛的社會動員、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和廣大人民羣眾的積極支持。為加強對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簡稱人普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的原則,鎮政府成立了鎮人口普查領導小組。

三、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對象和內容

1、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11月1日零時。

2、人口普查的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團山寺鎮境內居住的自然人,包括普查時點居住在團山寺鎮境內的港澳台人員和外國人員。

3、人口普查採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户口登記地居住的,户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

4、人口普查以户為單位,户分為家庭户和集體户。以家庭成員關係為主的人口,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作為一個家庭户;單身居住獨自生活的,也作為一個家庭户。相互之間沒有家庭成員關係,集體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為集體户。

5、人口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況,登記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户口等級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6、人口普查表分為《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表長表》兩種形式。《普查表長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報;《普查表短表》由其餘的户填報。

7、1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時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

8、依法服刑及勞教人員,由派出所進行普查,普查表移交鎮人普辦。

四、人口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1、建立鎮、村(居)委會等各級人口普查機構(6月24日至7月4日)。

⑴建立鎮人口普查機構(6月24日前完成);

⑵建立鎮人口普查辦公室(6月30日前完成);

⑶建立村(居)委會人口普查工作站(7月4日前完成)。

2、開展人口普查宣傳工作(6月24日至8月30日)。

3、各級普查區域劃分和地址編碼(7月5日至8月30日)。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劃分的普查區域進行。普查區、普查小區的劃分堅持地域的原則,以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所轄地域為基礎劃分普查區。每個普查區,按照一個普查員所能承擔的工作量,劃分成若干個普查小區。各普查小區在地域上不能交叉、重疊和遺漏,所有普查小區連接起來,要完整覆蓋全鎮所有地域。普查小區劃分工作於8月30日前完成。

4、全面户口整頓(7月1至8月30日)。在鎮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領導下,由公安機關在全鎮範圍內進行户口整頓,並將有關資料提交鎮人普辦,供正式普查登記時參考。户口整頓工作於 8月30日前完成。

5、選調和培訓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7月1日至9月30日)。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選調工作由各鎮政府負責並組織實施(7月1日至8月30日)。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培訓工作由鎮人普辦組織實施(8月1日至9月30日)。

6、開展人口普查摸底工作(9月1日至10月30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記開始以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要對普查小區內的人口居住情況進行摸底,明確普查登記的地域範圍、繪製普查小區示意圖、編制普查小區內各户户主姓名底冊。摸底工作於10月20日前完成。

7、建立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台賬(6月25日至10月30日)。

五、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

⒈積極參加人口普查登記,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各單位要大力宣傳力度,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人口普查條例》,深入宣傳人口普查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要求。

⒉廣播電視服務中心要在人口普查登記前後,採取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傳和社會動員工作,使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貼近普查實際,貼近普查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

⒊各單位要充分調動工、青、婦等羣眾組織,大力開展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好羣眾的思想發動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各階層支持參與人口普查工作。

⒋鎮人普辦要協調全鎮各中國小開展“小手牽大手,人普進我家,我是普查小宣傳員”一堂課活動。要出動宣傳車在鎮城主要街道和各個鄉鎮進行人口普查的巡迴、流動宣傳。

六、普查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彙總

普查登記和主要指標快速彙總階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主要內容為:

⒈普查員入户登記(11月1日至11月10日)。

⑴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記工作,從11月1日零時開始到11月10日以前結束。

⑵人口普查登記的方法,採用普查員入户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項目逐户逐人詢問清楚,逐項進行填寫,做到區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項。普查員調查完一户,應將填寫的內容,向本户申報人當面宣讀,進行核對,由申報人確認無誤後籤認可。

⑶普查表登記時,各户申報人應當根據普查員的詢問如實回答普查內容,不得謊報、瞞報、拒報普查項目。

⑷各單位幹部職工,應當動員、支持羣眾如實申報人口普查項目,不得授意、指使、強迫羣眾不如實申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表和彙總內容;不得對如實申報普查項目的羣眾打擊報復;不得以各種形式和藉口干擾人口普查工作。

⑸普查登記的個體資料不得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

⑹人口普查辦和所有普查員,對各户申報的情況,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泄露;嚴禁公開個人和家庭的登記資料。

(7)普查表只作為數據處理和綜合彙總使用,人口普查機構要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查閲。

⒉複查及驗收(11月11日至11月25日)。

⑴普查登記結束後,普查指導員應當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複查,在全面複查之前各普查區要對普查表進行自查、互查,如發現差錯,經核實後,及時改正。

⑵複查工作完成後,鎮人普辦組織將進行事後質量抽查,抽查未達標的要認真反覆核實。質量抽查工作於11月25日前完成。

七、數據處理、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與後期工作

主要數據的快速彙總工作在11月25日完成;積極安排專人蔘與市級普查瑤審核與編碼工作以及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等後期工作。

八、獎懲及解釋權

⒈對認真執行本方案,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⒉對違反本方案規定的,由人口普查辦予以批評教育,本人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給予處罰。

⒊本方案由鎮第六次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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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確保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順利實施,根據集團公司《關於開展職工住房普查工作的通知》(中國石化房辦[xx]1號)要求,為全面抓好燕山石化公司職工住房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㈠、成立燕山石化公司職工住房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永健

副組長:李 剛

成 員:李立新趙保成 楊利民 李敬 榮國中 齊際華鄭鐵漢

㈡、設立職工住房普查工作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鄭鐵漢

辦公室副主任:伊 鋼 宋世民

辦公室成員:黨委宣傳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企業管理部、公司工會、土地房產管理中心、社區服務管理中心、離退休管理中心、檔案信息管理中心相關工作人員。

辦公室設在土地房產管理中心。

㈢設立住房普查工作實施小組

由公司所屬二級單位、離退休管理中心、威利雅公司、改制單位、移交辦社會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各單位住房普查實施小組。

二、住房普查的範圍和內容

㈠、範圍。

燕化公司所屬各單位、改制單位、移交辦社會單位應對本單位在冊正式職工的住房情況和單位全部產權住房情況進行普查。

單位在冊的正式職工包括下列人員:

1、1999年1月1日在冊的正式職工;

2、1999年1月1日健在的離退休人員;

3、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在冊正式職工;

4、1999年1月1日以後調入的在冊正式職工。

(正式職工指原固定職工、1986年以來按照國發﹝1986﹞77號文件規定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等統一錄用的職工,下同。改制單位只包括改制時隨同改制企業改制的職工,不包括改制後新招錄的人員;移交辦社會單位只包括移交時在冊職工,不包括移交後新招錄的人員。)

下列人員暫不調查:

1、1999年1月1日在冊,本方案實施以前調離、離職、開除的人員;

2、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本方案實施以前調離、離職、開除的人員;

3、1999年1月1日以後調入,本方案實施以前調離、離職、開除的人員。

㈡、內容

1、職工的住房情況。職工有無住房情況,住房產權狀況、使用狀況、房屋基本狀況。職工的住房情況,以本通知下發時的實際狀況為準。

2、單位住房狀況。單位全部產權房(含已出售和存量)的數量、分佈區域和使用情況。

三、住房普查的有關規定

㈠、由職工本人如實填寫《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

已將房改房或集資建房住房上市出售的職工、集體身份職工、福利購房或集資建房後離異的職工單獨填表(表見附件)。

職工和配偶所在單位對調查表中所填的內容應逐項進行審查,並按要求籤並加蓋公章,沒有單位蓋章和經辦人籤的調查表無效。配偶如無工作單位,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審查籤蓋章。

㈡、職工住房建築面積核定辦法。

1、職工住房建築面積按建設部有關規定核定。

2、承租住房的,按租賃合同上註明的使用面積折算為建築面積;該承租房屋已經經過國家測繪部門測繪,並有測繪建築面積結果的,按照相應的測繪建築面積執行。

已購買住房的,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放的產權證註明的建築面積執行。

2、下列住房的建築面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1)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承租的公有住房;

(2)職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價、標準價或其它政府優惠價格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根據危改政策按房改成本價回遷購買的住房);

(3)職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集資合作建造的住房;

(4)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政策,對被拆遷公有住房使用人(含已按房改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使用人)和執行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的公有住房或執行政府制定的標準租金價的城鎮私人出租房的使用人,已按拆遷政策實行了貨幣補償的,其計算貨幣補償資金的房屋建築面積;

(5)職工通過福利分房方式取得的公有住房,該職工在世時,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論是該職工本人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該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6)房屋原承租人去世後,現實際承租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理了變更租賃手續的,核定為實際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7)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購買軍產房屋的,其中可售住房應核定為其住房面積;不可售住房不核定為其住房面積;

(8)單位利用自用土地,由職工集資並以實際建造成本價向職工出售的住房(如迎風六裏二區、羊耳峪西里、羊耳峪西區、燕化星城xx年竣工的5棟樓);

(9)已按政府或企業的規定,領取了住房補貼的相應的建築面積;

(10)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提供的應計入職工住房建築面積的其他住房;

(11)職工及其配偶有多處住房的,其建築面積應合併計算。

3、下列住房建築面積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1)職工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開發建造的經濟適用住房價購買的住房或以市場租金價承租的住房;

(2)已按規定的辦法補交完房價款的超標部分的已購公有住房;

(3)職工及其配偶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4)迎風西里三棟高層樓(不含以房改成本價優惠購房住户)、迎風四里29#~31#號樓;

(5)國家規定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的各類其他住房。

㈢、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和職級等情況的認定以本方案下發之日的實際情況為準。今後,職工住房或職級等情況如發生變動,應在一個月內持相關證明到本單位住房檔案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㈣、分房後離異職工、集體身份職工、將房改房或集資房上市出售的職工按單位分別歸檔。

四、工作分工

㈠、職工住房普查工作辦公室

主要負責政策諮詢、宣傳、協調、住房審核、信息整合等工作。分設5個工作組,辦公地點設在商務樓b座(原外貿公司辦公樓)。工作組包括:

1、綜合協調組:負責政策解釋、宣傳、上下溝通聯絡、接待諮詢、進度安排、相關問題的處理。具體工作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和公司黨委宣傳部負責。

2、房屋審核組:負責職工住房調查表中所涉及房屋屬於或原屬於燕化公司產權房屋“房屋產權單位審核”的審核;履行調查表中所涉及房屋屬於或原屬於燕化公司產權的“填表人所在單位房管部門審核”審核責任,配偶屬於燕化公司的,履行“配偶所在單位房管部門審核”審核責任。具體工作由生活社區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完成,即各單位將本單位調查表整理後報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審核。

3、房改審核組:履行職工住房調查表中“房改部門審核”審核責任。具體工作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完成,即各單位將本單位調查表整理後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審核。

4、信息整合組:負責職工住房檔案信息系統的開發、維護、檔案信息錄入等。具體工作由檔案信息管理中心負責。

5、單位住房狀況調查組:負責燕化公司住房狀況調查表的填報,職工承租燕化公司住房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的提供與確定。社區服務管理中心負責房改房的填報及面積提供,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集資房的填報。

㈡各職工住房普查工作實施小組

1、各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職工填寫《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負責除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和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審核以外其他信息的審查與審核,立卷、歸檔。

2、離退休管理中心除負責本單位在冊職工的調查工作外,還負責1999年1月1日(含)前離退休至今仍健在的人員、1999年1月1日以後離退休(含內退)健在的人員、xx年9月1日以後離退休(含內退)健在及去世的人員的住房普查工作。

3、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安排1999年1月1日健在xx年9月1日前去世的離退休人員、1999年1月1日以後離退休(含內退)xx年9月1日前去世的人員的住房普查工作。

4、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調查1999年1月1日在冊但退休(含內退)前去世的正式職工的住房普查工作。

5、生產廠區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公司機關(含掛靠單位)職工的住房普查工作。

6、燕化公司工會負責與燕化公司協議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的住房普查工作。

7、財務部門負責向各單位提供個人公積金建立時間。

五、總體工作進度安排

1、工作籌備

9月9日—9月18日,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社區服務管理中心負責。

2、宣傳動員

9月19日—9月29日,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宣傳部負責。

3、通知下發

9月22日,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

4、工作培訓

9月25日上午,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地點為教育培訓中心。

5、調查信息採集與審查

9月28日—11月15日。各普查工作實施小組負責。完成該項工作時間分別為:

100人以內的,10月14日;100人~200人的,10月18日;300人~500人的,10月22日;500人~1000人的,10月30日;1000人以上的,11月5日。公司工會、離退休管理中心在11月15日前完成。

6、房屋審核

10月15日—11月17日。各普查工作實施小組完成本單位的審查審核內容後,即日起遞交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審核。公司工會、離退休管理中心從10月26日起,每天遞交不少於1000人。審核工作按上述時間順延兩個工作日完成。

7、房改審核

10月16日—11月18日。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審核完畢後遞交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審核。按房屋審核完成時間順延一個工作日完成。

8、立卷歸檔

10月19日—11月18日。各普查工作實施小組負責住房普查檔案的立卷、檢查、歸檔。歸檔資料包括《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職工購房合同書或租賃合同書(複印件)、職工住房產權證書(複印件)、職工購房和租房有關依據和資料、其他應歸檔的資料。

9、資料驗收移交

10月20日—11月30日。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部、財務部、土地房產管理中心按各自職責分別以抽檢的方式複核住房普查情況,對重點人員進行全部複核。各普查工作實施小組將歸檔複核後的職工住房檔案交檔案信息管理中心驗收。社區服務管理中心將單位住房狀況表交土地房產管理中心驗收。

10、信息錄入

11月10日—12月10日。檔案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信息錄入。

11、調查成果移交

12月15日。土地房產管理中心將調查成果交集團公司房改辦驗收。

六、相關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本單位普查住房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主管領導全力以赴,成立由房管、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參加的工作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該項工作。各單位領導小組和普查工作實施小組工作人員名單于9月23日前書面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

2、對沒有如實填報住房情況的人員,一經查出,取消本人及其配偶申請住房補貼的資格。所在單位違規審核的,公司將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責令所在單位對違規違紀人員進行行政處分。

3、本次職工住房普查工作列入xx年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內容,各單位的考核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負責;公司機關相關部門的考核由企業管理部負責。考核辦法於日後下發。

六、其他

1、從事本次調查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需按時參加培訓。

2、調查所需調查表和普查檔案歸檔表由土地房產管理中心統一印製,各單位按需要領取使用。

3、在普查和建檔工作中,各單位出現其他問題或特殊情況,及時向住房普查辦公室反映。

5、東方石化公司的住房普查工作由東方石化公司組織實施。

6、建立工作進度協調例會制度,時間從9月第四周起每週五上午8:30;建立工作週報制度,形成簡報材料。

住房普查辦公室聯繫人:孫學剛 電話:69341625

附件:1、單位住房狀況調查表

2、單位住房狀況調查填表説明

3、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四種表)

4、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填寫説明

5、職工住房狀況調查表填表實例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石化發放住房補貼

(一)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單職工或雙職工夫妻雙方均未租、購公有住房者,簡稱為“無房老職工”。

(二)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單職工或雙職工夫妻雙方雖租、購公有住房,但合併計算未達到住房面積控制標準者,簡稱為“未達標老職工”。

(三)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簡稱為“新職工”。

第五條實施住房貨幣化分配的形式

(一)對xx年底前已離退休或工齡已滿25年的“無房老職工”、“未達標老職工”,採取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的形式。

(二)對xx年底前工齡不滿25年的“無房老職工”、“未達標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前按實際工作年限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1999年1月1日後按月發放住房貨幣補貼。

(三)對“新職工”,採取按月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的形式。

第六條住房貨幣補貼的標準

根據職工本人的職務(包括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下同)、技術等級、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和現有住房狀況等因素,確定職工住房貨幣補貼標準。

(一)住房貨幣補貼面積標準,按〔1995〕81號文件規定的住房面積控制標準與已租、購公有住房面積之差確定。

(二)住房貨幣補貼的年限為30年。

(三)住房貨幣補貼標準,按上年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以雙職工家庭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4倍,加上單位為職工個人發放30年的住房貨幣補貼,可購買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原則確定。

(四)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統計部門公佈的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上年度的年平均工資執行。

(五)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標準由住房價格補貼標準和年工齡補貼標準兩部分組成。

1.住房價格補貼標準。按上年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以雙職工家庭上年平均工資收入的4倍,購買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不足部分,確定住房價格補貼標準。1999年至xx年我市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住房價格補貼標

準為142元。

2.年工齡補貼標準。對“無房老職工”、“未達標老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以前的工齡給予工齡補貼。年工齡補貼標準按《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fa〔1994〕43號)規定的出售公有住房工齡折扣辦法確定。

1999年至xx年我市年工齡補貼標準為8.02元/平方米。

(六)住房貨幣補貼職級係數。根據職工本人職務、技術等級及任職年限等因素,確定相應的職級係數,用不同的職級係數進行合理調節(詳見附表)。

第七條住房貨幣補貼的計算

(一)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

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額=(住房價格補貼標準×職級係數+年工齡補貼標準×建立住房公積金前工齡)×(職工住房面積控制標準—職工已租、購公有住房建築面積)

(二)一次性發放住房貨幣補貼和按月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相結合

1.對1998年(含)以前的工作年限,按1998年底的職務和技術等級一次性計發住房貨幣補貼。住房貨幣補貼額=(一次性住房貨幣補貼額÷30)×1998年(含)以前的工齡

2.對1999年(含)以後的剩餘工作年限,按月計發住房貨幣補貼。按月計發住房貨幣補貼年限為30年減1998年(含)以前的工齡。按月住房貨幣補貼額=住房價格補貼標準×職級係數×補貼面積(30×12)

(三)新職工按月住房貨幣補貼

新職工按月住房貨幣補貼額=住房價格補貼標準×職級係數×補貼面積÷(30×12)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房補貼財務處理意見的覆函財政部辦公廳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你公司《關於石化股份公司住房補貼財務處理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覆如下: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在xx年2月25日成立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時,對職工的住房資產和相應的住房週轉金等均留在存續企業,沒有投入股份公司。考慮到重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遺留問題這一特殊情況,對股份公司無房及住房未達標老職工的一次性住房補貼,以及按規定補發1999年度逐月補貼,可由集團公司直接承擔,隨同集團公司存續企業的住房補貼,一併按照我部的有關規定處理。

税源普查實施方案普查實施方案(4) | 返回目錄

為全面掌握全縣税源底數、税源結構以及税源分佈、變化情況,完善財税徵管體制,進一步公平税賦,促進經濟增長,提高税收對社會發展與穩定的支撐和保障能力,現就全縣税源普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宣傳貫徹《税收徵管法》,按照縣委、縣政府提出的認真抓好“三件大事”、全力推進“五項工作”的工作思路,積極推進依法治税,加強和完善税源管理,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實現税源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全力打造全縣税收徵管工作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

這次税源普查,一是要查清全縣漏徵漏管户情況,對清查出的漏徵漏管户,要按規定辦理相關認定手續,清收漏徵漏繳税款。二是要全面摸清我縣税源底數,掌握税源結構和分佈情況,為加強和規範税收徵管秩序、完善和公平税賦提供依據,努力實現税源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積極推進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統一領導,部門負責的原則

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負責全縣税源普查方案的制定、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財政、國税、地税具體負責本部門的税源普查工作,各鄉鎮、工商、公安及有關部門負責做好税源普查配合工作。

(二)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

堅持從實際出發,結合各自的特點,制定措施,明確目標,分解責任,抓好落實。

(三)堅持依法合規、規範有序的原則

要堅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税源普查工作。切實做到有的放矢,有據可查,規範有序,收到實效。

(四)堅持客觀、真實、公平、公正的原則

税源普查登記的數據及資料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做到不遺漏,不重複。

四、對象和內容

(一)普查對象:

全縣範圍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

(二)普查內容: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工商、税務註冊登記情況)。

2、XX、XX年度各税繳納情況。

五、方法步驟

全縣開展税源普查專項工作從 10月25日開始,預定在12月20 日前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起草制定全縣税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編印税源普查表格資料,籌備召開全縣税源普查工作會議。

2、收集、整理從事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相關資料,其中:工商部門負責按區域和工商登記性質分類整理所有已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的有關資料,上報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國税、地税部門負責按區域和税務登記性質分類整理所有已辦理税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的有關資料,上報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

(二) 動員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1、召開税費徵管領導組及辦公室成員會議,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

2、成立税源普查工作小組,明確工作任務。國税、地税部門組成十五個工作小組,按區域劃分工作任務,具體實施税源普查工作。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督查組、司法保障組、綜合協調組,全力做好税源普查工作。(翼城縣税源普查工作機構及人員名單附後)

3、召開全縣税源普查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縣税源普查工作。

(三)税源普查登記階段(11月6日——12月15日)

1、普查工作組根據任務劃分,負責本區域範圍內税源普查登記,要開展拉網式普查,徹底澄清税源底數。

2、認真做好生產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和納税情況登記錄入,建立税源管理信息庫。

3、對普查中發現已辦理了工商註冊登記但未納入税務管理的應税單位和個人,或者既未辦理工商註冊登記也未納入税務管理的應税單位和個人,要認真進行清理檢查,按國税、地税部門的職責分工納入税務管理,及時辦理有關認定手續,並做好相關税源普查的填報工作。

4、普查工作中,對有事實證明存在有偷、逃、騙、抗税等行為的納税人要採取切實措施,依法組織清收。

5、普查工作中,要對納税人納税情況進行認真分析,公平公正、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評價納税人依法履行納税義務的情況,合理合法核定税額。

6、普查工作中,要認真聽取和收集納税人和社會各界對當前税費徵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整理形成文材料上報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

7、國税、地税部門要將登記錄入的税源普查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彙總並進行對比分析,連同文報告一併報送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6日——12月20日)

1、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對全縣税源普查資料進行審查彙總,進行相關對比分析,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2、各職能部門對税源普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各環節是否有漏洞,制定措施,認真整改。

3、縣税費徵管領導組對税源普查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補充和完善措施,建立追蹤問效機制,鞏固税源普查()工作成果,指導經濟健康、平穩、較快發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這次全縣税源普查工作由縣税費徵管領導組統一領導,組織開展,税費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税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二)明確職責,搞好配合

税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聯手行動。各鄉鎮、財政、工商、國税、地税、公安等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税源普查工作。

1、税源普查小組:按照任務劃分,負責分管區域內税源普查全部工作,確保全過程按照時間要求和實施方案完成工作任務。

2、各鄉鎮政府:積極支持税源普查小組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配合税源普查小組開展税源普查工作。

3、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縣税源普查日常工作。安排印製税源普查登記的有關表格資料,安排專項經費,保證税源普查專項工作正常經費需要。

4、工商部門:負責向縣税費領導組辦公室提供所有已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與税源普查有關的資料。

5、國税部門:負責向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提供所有已辦理税務登記和雖未辦理税務登記但已納入税務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與税源普查有關的資料,並負責本系統税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彙總,向縣税費領導組辦公室報送真實完整税源普查數據和相關資料。

6、地税部門:負責向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所有已辦理税務登記和雖未辦理税務登記但已納入税務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與税源普查有關的資料,並負責本系統税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彙總,向縣税費領導組辦公室報送真實完整税源普查數據和相關資料。

7、公安部門:負責為税源普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對嚴重影響和阻礙税源普查專項工作以及暴力抗税人員進行處置和打擊,為經濟發展和依法治税工作提供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縣税費徵管領導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税源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税源管理過程中具體問題,安排部署税源管理工作,並形成制度。

(四)建立督查抽查制度

所有填報普查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提供財務會計帳表和納税資料,根據普查要求據實填報,不得人為調整和估算普查數據,要確保數據準確和真實。領導組辦公室要按一定比例進行質量抽查,普查結果與抽查結果嚴重不符的,要限期重新普查。對弄虛作假、編報虛假材料或拒絕、阻撓普查,嚴重影響普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責任追究。縣税費徵管領導組辦公室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每個階段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確保普查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真正反映實情,查出實效。

(五)嚴格工作紀律

各普查組人員要嚴守職業道德,對工商企業提供資料負有保密責任。各普查組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程序檢查,確保普查結果客觀公正,要嚴格遵守廉政建設各項規定,不得接受企業宴請和各種禮品贈送,樹立政府為企業服務的良好形象。

(六)嚴格目標考核

縣税費徵管領導組對税源普查工作實行目標考核。對在税源普查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在税源普查工作中,領導責任不明確,工作措施不得力,税源普查登記造成遺漏或失誤,組織清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和税源流失的,追究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標籤: 實施方案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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