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園管理處空缺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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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屬各科室、公園(廣場):
為了深化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激勵競爭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職工隊伍,根據德辦發[]10號、德建函[]60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擬採取競爭上崗方式公開競聘空缺職位,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空缺崗位及職數
按照德市人發([]68號)《關於同意使用空缺崗位的批覆》,同意我處使用七級一般管理崗位8個、八級一般管理崗位5個、九級一般管理崗位10個及二級工勤技能崗位2個。
二、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務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認真實踐“xxxx”重要思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具有服務社會的精神。
3、清正廉潔、作風正派,依法辦事,恪守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三、競聘範圍、對象
全處事業在編在職人員(近3年內有一次以上年終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四、競聘資格
1、熟悉行業政策、法規,具有較強業務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2、七級、八級、九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下一級職員崗位上任職滿3年以上。
3、二級工勤技能崗位,須在本工種下一級工勤技能崗位工作滿5年,並通過技師技術等級考評。
4、轉崗競聘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轉崗人員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在本單位工作滿三年及以上,身體健康,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②、九級職員、專業技術助理級和高級工崗位的人員可以相互轉崗競聘,任職滿五年以上可以轉崗競聘上一等級崗位。
五、競聘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領導小組組織對競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3、召開職工大會宣讀相關政策,進行民主測評(主要對競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測評),並當場宣佈測評結果。
4、民主測評滿意度達60%以上的人員方可確定為擬聘人選。
5、對民主測評滿意度達60%以上的競聘人員進行基本條件評分。
6、領導小組按總分從高到低集體討論、擇優聘任並公示擬聘人選名單。
7、公示期滿後。將擬聘人員上報審批後簽訂聘用合同並完善備案手續。
六、計分辦法:
本次競聘上崗實行計分競爭法,即以申請人學歷、工齡、任職年限、評先評優及民主測評情況為計分要素,得分高者先被確定為考察對象。具體計分辦法如下:
1、學歷(以國家教委承認學歷為準):大學(本科)3分、大專2分、中專(高中)1分。
2、工齡:每工作一年計0.5分。
3、職員在本崗位任職一年計0.5分。
4、近三年(-)連續考核優秀的加2分。
5、職員連續3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破格應聘上一級職務的資格;近三年內(-)在本崗位任職期間榮獲本單位先進的一次計1分;局(縣)級先進的一次計2分;市級先進的一次計3分。以上各先進按最高獎勵計分分值計1次,不累計重複加分。
注:本人提供學歷、榮譽證書原件。
七、優先條件(民主測評滿意度達60%以上)
1、離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優先聘任。
2、在同等條件(計分相同)下本單位中幹優先聘任。
3、在同等條件(計分相同)下年齡大的優先聘任。
注:以上優先按排序進行
八、紀律要求
1、處屬各科室、各部門要對本次競聘上崗工作引起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本科室、單位工作人員加強學習,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2、對於在聘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要按組織原則以正確的方式逐級反映。對競聘中出現的違紀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局紀委和局政工科按照有關規定對此次競聘工作進行監督。
九、時間安排
請各科室(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後,於1月10日前將申請表交處辦公室萬利梅處。資格審查時間為XX年1月11日。
附(1):市公園管理處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考評委員會)成員名單
附(2):公園管理處競聘上崗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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