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 >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精選6篇)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精選6篇)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自治區綜治辦、自治區教育廳《轉發公安部辦公廳、中央綜治辦綜治祕書室、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xx年全國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公辦〔20xx〕41號)精神,結合我縣中國小校、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精選6篇)

一、總體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20xx年“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園安全防控風險,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落實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20xx年12月31日前,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專職保安員配備率、校園內部教師護校隊配備率、防護器械配備率、一鍵式報警裝置安裝率必須達到100%。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有序開展,教育和科技局成立縣教育系統“護校安園”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和科技局安衞辦,雷斌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全縣各中國小校幼兒園也要相應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各項措施,一是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出入審驗、檢查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可疑人員、車輛和違禁物品進入校園。二是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保衞人員和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是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視頻監控、緊急報警、電子巡查等技防系統建設。四是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幼兒園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撣撞設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限期整改。要定期開展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準確把握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等重點人員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疏導穩控工作,防止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學校、幼兒園和公安機關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理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監控和報警平台,報警裝置安裝率要達到100%;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三學校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公安機關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四)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學校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4月底前各校要對本校及轄區的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和摸底,分析形勢、明確重點、排查隱患、研究對策、制定方案。

第二階段:治理整頓階段(20xx年4月-11月)。按照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有針對性進行重點治理整頓。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的安全隱患,排查不安全因素,特別對重點人員管控要建立台賬、實行專人負責。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防範設施設備的檢查,及時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健全內部保衞組織、完善內部保衞制度、配齊防衞設施、配強保衞力量。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12月)。12月底前縣教育和科技局組成考查組,對年度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開展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督查。並把“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納入對各校教育目標年度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年內發生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的,實行 “一票否決”。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強化責任意識,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方案或制定“護校安園”工作實施細則。要及時召開教職工會議,認真學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宣傳佈署,明確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確保“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制定和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門衞登記、驗證制度、規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警預案體系,落實應急反應機制;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制定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內部安全保衞工作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巡查日誌和記錄詳實、清楚,各類文件、檔案資料齊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校園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

(三)加大投入,構建起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範體系,各校要不斷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於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要抓好校園報警點的建設;要配足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學校要加強“人防”建設,要配備專職保安員和組建學校內部教師護校隊及義務消防隊。明確安全工作職責,強化安全培訓學習,增強隊伍人員安全意識和責任心,提高實戰能力。

(四)要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積極做好“護校安園”行動相關工作。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並按照有關規定實施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

各校要在每月2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請分別於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國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務目標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6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實行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帶入校園。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衞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衞和保安員,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牆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定期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

(三)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公安機關要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侵入校園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線索,省市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或成立專案組直接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關規定上網追逃,儘快緝拿歸案。對可能是系列或流竄犯罪的案件,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併案偵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一段時間集中出現的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防止發展蔓延。

(五)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三要依託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的溝通聯繫,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六)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教育部門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綜合施策。各級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成立“護校安園”聯席會議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

(二)針對問題,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層次類型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加強督導,落實責任。各級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將校園安全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加強對各項安全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和人員進行聯合通報表彰;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安全事件頻發的地方,要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權制,並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各地要於每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要分別於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上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和省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行動。為確保全市“護校安園”行動的紮實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隱患整改、化解糾紛、重點防控、打擊犯罪、責任追究”等工作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做到人員不減、力度不減、聲勢不減,切實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防止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一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和《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內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來人員、車輛入校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二要落實校園安全保衞力量。校園要按規定成立安全保衞機構,確定安全保衞機構負責人和專職或兼職安保人員,要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規定,根據學校師生數和寄宿生數配足保安員,按《規範》規定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生活管理教師,24小時值班值守。三要落實安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要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落實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實行封閉管理。四要落實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開展對師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指導應急演練。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地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裏將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二要提前預警風險。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巡邏防控,構築校園安全屏障。一要落實巡防守護。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峯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定期排查學校門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誌標識,有效提高設置率和規範率。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形跡可疑的人員、車輛的檢查盤查,對攜帶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違法嫌疑人員,及時帶離現場進行查處。二要加強羣防羣治。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三要開展周邊整治。教育部門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通報當地黨委、政府,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護校安園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江志勇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吳忠、市教育局副局長吳禮清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部署推動,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紮實推進專項行動有序開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公安機關和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聯合督導,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共同研商落實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着眼長遠,完善機制。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並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倒逼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落後的,要予以通報批評,落實責任到人,限期扭轉局面。市“護校安園”專項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專項辦”)將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範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區、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和處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報。

行動期間,各地要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彙總情況,於每月2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工作情況統計表(附後)上報市專項辦,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行動階段性總結和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4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領導和市領導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縣教育局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務目標

結合重大活動安保工作總體部署,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安全防範、隱患整改、巡控防護、打擊查處、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保障全縣校園及周邊持續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強化安防建設,提升校園防範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按照《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規範(試行)》《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福建省學校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規定》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落實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的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流入校園。

二要配強保衞力量。要按相關規定配足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保安員,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配全安全叉、長短橡膠棒、催淚噴霧器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的宿舍管理人員,女生宿舍區要由女性教職工擔任,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設施。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等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區校園達標率達到80%以上。

四要強化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要加強校園實驗室管理,危化物品要採取雙人雙鎖、專櫃管理,嚴格領用登記、定期核對存量等工作制度,確保安全。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牆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排查穩控,清除校園安全隱患。

一要深入排查隱患。要定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彙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今年重大活動舉辦前,各校務必組織開展滾動式、拉網式的校園安全大檢查,對所有中國小、幼兒園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縣教育局將組織相關人員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二要提前預警風險。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蒐集、分析機制,及時為校長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

三要穩控重點人員。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報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三)強化周邊整治,構築校園安全屏障。

一要加強羣防羣治。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聯繫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二要開展周邊整治。各校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和突出問題,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環境。

(四)強化協作配合,完善聯勤聯動機制。

一要加強情況信息溝通。各校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傳達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通報涉校涉生安全形勢,共商對策。

二要提升聯動應急水平。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導做好防範應對工作。要密切與公安、派出所的聯勤聯動,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警校雙方快速反應,密切協同,妥善處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園欺凌。各校要在校內設置防治“校園欺凌”舉報箱、舉報電話,定期收集彙總舉報投訴和學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單台賬,並會同公安部門共同研究落實有效的預防措施,及時消除“校園欺凌”苗頭。會同社會、家長共同落實好幫教措施。

四要聯手強化宣傳教育。各校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範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羣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防踩踏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應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將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着力提高學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溝通工作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形成各司其職、聯動推進的工作合力,確保專項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結合實際,分類解決。要堅持問題導向,根據地方、區域以及不同學校、幼兒園的特點、需求等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構建、完善校園安全防控體系。特別是對影響校園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逐一落實解決。

(三)立足長效,完善機制。要突出制度建設,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地方、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落實責任。縣教育教育局將根據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並通過考評通報等措施,促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對工作成效明顯、成功防範和有效處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學校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發生惡性涉校涉生案件不報、瞞報、遲報或處置不力的,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彙總收集情況,於每月15日前將上月工作情況及統計表(附後)上報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併上報。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校園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20xx年全國中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號、《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國小校、幼兒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潭政辦函〔20xx〕6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事)件,確保校園持續安全穩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綜治辦、湘潭市教育局決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護校安園”行動。

一、目標任務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警校聯動及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等六項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嚴防發生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全市校園安全穩定。

二、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國小、幼兒園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衞力量規範化建設。指導全市中國小、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衞人員,從正規保安公司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保安員,配全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器械。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進技防物防設施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全市中國小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工作,與湘潭市城市治安視頻監控系統聯網,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控,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城市校園的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8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侯區域,設置隔離欄、減速帶或升降柱等硬質防衝撞設施,特別是鄉鎮農村校園要加強圍牆等物防設施修建,力爭在20xx年底前實行封閉式管理。三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國小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國小、幼兒園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範能力薄弱的農村校園,要積極協調地方財政等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衞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源,有效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本地區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各縣市區公安機關和交警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校園高峯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於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並嚴格盤查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對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複雜地區的校園,在高峯勤務時段要派出攜帶武器的警力加強重點守護。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園突發事件。鄉鎮和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進一步強化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要結合各地校園治安特點,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園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人員,逐一登記建檔,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納入工作視線,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針對新學期開學、舉辦家長會、上下學等特殊時間節點,指導學校做好矛盾糾紛發現、上報、化解工作,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及早發現、有效防範、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摸清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人員等各類重點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要通過加強網絡巡查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揚言侵害師生安全的情況信息,及時應對查處,嚴防造成現實危害並引發示範效應。

(五)進一步強化警校聯動機制建設。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一要及時溝通涉校園安全情況信息,增強預警能力。學校、幼兒園要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動向性情況信息和線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時通報轄區公安機關,提前預警,及早防範,避免釀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培訓。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公安民警要指導學校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突發事件演練,學校、幼兒園要邀請轄區消防官兵定期開展對師生和在校執勤保安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參加學校召開的家長會,聽取意見建議,督促家長做好學生、兒童的安全防範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要嚴格教師隊伍管理,落實《中國小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導學校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增強師生遵紀守法和自我防範意識。三要充分發揮校園周邊警務室的作用。要依託校園周邊警務室密切與學校、幼兒園的溝通聯繫,警務室民警每週到校園工作不少於2次,加強對各類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對各類違法犯罪線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導學校、幼兒園做好防範應對工作。四要加強應急聯動。屬地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校園圖像監控系統的“視頻巡邏”功能,密切與校園安保人員的實時聯動聯勤,確保一旦發生涉校涉園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夠快速反應,整體聯動,高效開展案事件處置、傷員救治、秩序維護和現場控制等工作。

(六)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建設。要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校園安全工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制定校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並納入教育督導評估和綜治考評體系。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每學期將聯合組織開展全市校園安全督導檢查;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兩次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採取明察暗訪、抽查等多種形式,持續不斷地深入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檢查指導,及時通報檢查情況,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積極推動開展校園安全網上巡查試點建設,將視頻巡查與現場督導檢查相結合,進一步提升校園督導檢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實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導致發生涉校園安全案事件或校園安全工作長期排名落後的,上級部門要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約談,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學校發生重大惡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提請綜治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教育局成立“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體泉任組長,市綜治辦副主任成萬里、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吳三成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易正良任辦公室主任,副支隊長劉勇任副主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縣市區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縣市區要堅持打一仗進一步,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本地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範能力。要善於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本地、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經驗、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優罰劣。各縣市區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地方,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護校安園工作方案 篇6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和創新我鎮校園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教育廳,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統一部署,我校決定,即日起,組織開展 國小、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組織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全面強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着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實現“四個提升”,即“進一步提升校園自身安全防範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周邊治安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校園安全工作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部門工作協作水平”,嚴防涉校涉生惡性案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安全。

二、工作措施

各國小、幼兒園要結合本地實際,緊緊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強化校園‘三防’建設、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進一步強化校園周邊巡控”等“五個強化”重點措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園安全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社會各方力量組織動員,全面形成校園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堅持幹羣結合、依靠羣眾,全面部署村(居)委員會,廣泛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各校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通過與派出所協調指導和督促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園周邊的鄰近單位、住户、商業攤點、店鋪物建護校安全員,並在校園周邊有條件的商户、營業網點、居民户安裝一鍵報警裝置,遇有突發情況立即報警,齊心協力迅速做好應對處置。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報警點報警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予以維護。要推動建立專兼職護校隊伍,要組織發動黨員幹部、退休職工、學生家長、治安志願者建立護校工作機制,與村委達成共識以民兵、治保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為主體,建立健全村校聯防制度,學校要加強內保幹部隊伍建設,充實專兼保衞人員、門衞及生管人員,要加強安全工作隊伍的培訓,落實保安員崗前培訓,要組建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隊,並邀請公安幹警、鎮村幹部、治保人員及社會熱心人士參與,定期在校園內外進行安全巡查。要通過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實現每所校園及周邊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校園的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淨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二)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堵塞校園安全漏洞。要以“查問題、找隱患、促整改”為重點,與當地派出所建立經常性的隱患排查機制。派出所協助對國小內部保衞力量、守衞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範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要強化門衞、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邏、隱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設,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應急預案並經常性開展演練。要對校園周邊的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及時進行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責任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跟蹤落實整改情況;對周邊存在的治安亂點,要限期進行整治解決;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並報告地方黨委、政府。

(三)進一步強化“三防”建設,着力築牢校園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強人防建設。要按照縣公安局、縣綜治辦、縣教育局的要求,鎮派出所指導國小、幼兒園配備門衞和年富力強的治安保衞人員及保安員,配齊安全叉(鋼叉)、橡膠棍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要求,經崗前培訓後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配備專門的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二要推動技防設施建設。要按照要求,校園配備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一鍵式報警設施,並落實專人值守。要積極推動校園視頻監控接入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視頻監控平台,不斷提高聯網率。各校要注意巡視檢查校園視頻監控裝置,發現損壞要及時維護,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園視頻巡查工作機制,及時調度、動態掌握校園安全防範工作情況。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設施。進一步加強物防設施建設,確保校門、圍牆及重點部位物防設施符合安全要求,確保校園各項封閉管理措施到位。對尚未實現封閉式管理的校園,要積極協調當地村儘快提出整改方案解決,同時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高危人員管控,切實降低校園安全風險。各校全面加強各類涉校涉生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園內師生的,要指定專人會同學校等有關部門做好疏導、化解工作;屬於校園資產、勞資糾紛等方面的,各校與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因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揚言報復的人員,要進行談話教育,並落實必要的穩控措施,嚴防其鋌而走險。要加強對校園周邊地區因生活無着、債務纏身等可能實施個人極端行為人員,以及長期在社會上游蕩的閒散人員的摸排工作,納入工作視線,及時掌握其動態軌跡,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等工作。要針對季節變化特點,不斷強化校園周邊地區肇事肇禍及潛在暴力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實掌握其現實狀況,會同衞生部門及村(居)委員會、社區、家庭等做好治療、管控工作,嚴防其滋事肇禍。

(五)進一步強化周邊巡控,不斷織密校園安全網絡。要加大巡邏防控力度,在上放學等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組織維持交通秩序。對校園及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要進行嚴格盤查;要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對正在實施危害師生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果斷處置,把危險、損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學生在危險面前學會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要充分依託羣防羣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指導護校志願人員開展校園門口值守及周邊巡查,注意發現學生上放學期間出現的可疑情況、人員,並及時報告、報警,協助處置各類涉校涉生突發事件。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幹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範處置各類安全問題。各國小要成立教師護導隊,上放學重點時段在校門口對學生進行引導幫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gongzuofanwen/vx7w0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