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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私房出租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社區私房出租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預防和杜絕私房出租屋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洪山街工委,街辦事處關於在全街開展私房出租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緊急會議精神,現制定洪山街板橋社區出租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社區私房出租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依照市人民政府《武漢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上級各相關部門有關管理規定,結合我社區開展私房出租屋清理、整頓,堅決遏制私房出租屋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 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督促此項工作的開展,特成立板橋社區私房出租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聯繫電話:027-51760347;社區民警陳迪才聯繫電話:027-88033414

組 長:周列峯

副組長:劉利

成 員:吳敏、陳君、詹翠蘭、鄧冬民、劉漢武、張臘喜、

宋承榮、尚福祥、易少羣

三、 整治範圍及重點

整治範圍是全社區所有房屋出租屋,重點是一家多户出租,及單棟居民樓內常住人員超過5名的出租屋。

四、 工作步驟及時間要求

專項整治工作在社區居委會的通知部署下,各家各户進行自清自查,並配合上門的工作人員填寫房屋出租調查摸底登記表。各區居民積極開展全面清理無證加工廠、小作坊及易燃易爆危險品,並上報社區或轄區派出所。4月20日至6月20日開展全面清理整頓。

五、 整治標準

房屋租賃應當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出租住宅房屋的出租人,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廚房、衞生間、陽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2. 危險房屋、違章建築及沒有合法產權房屋不得出租給他人使用;

3. 出租屋不準用於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4. 出租屋不得與生產車間、倉庫、“三合一、多合一”經營場所、易燃易爆場所毗鄰或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5. 出租屋每户業主必須配置至少1具2kg abc乾粉滅火器,滅火器應設置在各層明顯、易於取用的位置;

6. 出租房安全通道不得堆放雜物,嚴禁阻礙消防通道。

六、 工作要求

1. 各區居民要高度重視此項專項整治工作,自清自查,全力以赴。

2. 加強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專項整治行動中,各區居民代表及黨員同志多多宣傳,廣泛參與,提高房屋出租户業主的自覺性。

3. 嚴格落實責任,對整治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地聽取情況彙報,對工作不落實,督查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將嚴格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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