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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方案

瀋陽市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方案

瀋陽市政府印發了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方案,下面是方案的詳細內容。

瀋陽市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方案

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與遼寧省政府簽署的《關於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精神,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有關政策,做好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駐沈中央企業(簡稱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離移交範圍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駐沈央企承擔的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暖及物業管理等職能(簡稱“三供一業”)。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引導與企業自願相結合。分離移交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要求。移交費用按有關標準協商確定。人員由雙方自行協商,接收方難以安排的由駐沈央企消化。

(二)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核定費用和先移交後改造(其中供電接收按照國家電網統一規定執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維修改造標準,在不低於我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雙方協商測算分離移交費用。

(三)創新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工作。在減輕央企負擔、支持央企發展的同時,增加我市國有企業服務範圍和國有資產存量;同步進行自備井拆封、供水併網及拆除小鍋爐工作,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

(四)精心組織,規範操作。“三供一業”資產無償劃轉國有企業,其中移交股份制企業的,資產劃轉國有股東後再注入企業。對接收的設施、設備辦理劃轉入賬手續,依法依規交接國有資產。

三、工作目標

按照省政府總體工作部署,力爭於20xx年年底前完成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任務。

四、接收主體

按照駐沈央企“三供一業”的接收主體應為國有企業或政府機構的要求,確定以下單位作為接收主體:

(一)供電職能由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瀋陽供電公司(以下簡稱瀋陽供電公司)承擔。

(二)供熱職能由瀋陽城市公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公司承擔。

(三)供水職能由瀋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水務集團)承擔。

(四)物業職能由瀋陽匯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匯鼎公司)、瀋陽房地產置業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擔保公司)承擔。

五、責任分工

(一)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供電組、供暖組、供水組、物業組、資產組、維穩組等6個專門工作組,分別組織推進相關工作。

(二)各有關單位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1.市國資委負責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總體協調推進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負責與省國資委溝通聯繫並及時報送我市相關工作完成情況。負責資產組工作,牽頭做好資產接收有關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供電組工作,制定供電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瀋陽供電公司實施供電接收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立項等工作。

3.市建委負責供水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瀋陽水務集團實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產局負責供暖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瀋陽公用集團等國有供暖企業實施供暖接收工作。負責物業組工作,制定物業接收辦法及維修改造費用標準,指導協調瀋陽匯鼎公司和瀋陽擔保公司實施物業接收工作。

5.市財政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費用測算及資產接收工作。

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人員接收安置工作,指導移交人員勞動關係變更及社保接續等工作。

7.市規劃國土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土地權屬證書的變更工作。協調“三供一業”新建設施建設用地審批工作。

8.市環保局參與資產組工作,負責指導移交接收中“三供一業”維修設施改造涉及的環保手續辦理工作。

9.市信訪局負責維穩組工作,牽頭做好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

10.市公安局參與維穩組工作,負責移交接收中維穩工作,以及“三供一業”維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協調工作。

11.瀋陽供電公司在市發展改革委協調指導下,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國家電網的統一部署,做好供電接收工作。

12.瀋陽水務集團在市建委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瀋陽公用集團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瀋陽匯鼎公司、瀋陽擔保公司在市房產局協調指導下,做好物業接收工作。

六、資產處置

分離移交工作涉及的各類設備設施等國有資產,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xx〕6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劃轉。項目改造建設所需土地,根據移交區域供水、供電、供暖、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的實際需要由駐沈央企協調提供。

七、操作流程

駐沈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責任主體是相關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建委、房產局分別組織接收企業與駐沈央企進行對接,參照《駐瀋陽市中央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設施維修改造費用測算指導意見》,開展現場勘察等工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據實測算分離移交費用。交接雙方分歧較大的,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選聘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評估和裁定,相關企業應服從專家組的裁定結果。費用測算達成一致後,雙方簽訂移交協議,約定相關責任、義務等事宜。駐沈央企要積極籌措資金,按照《關於駐遼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協議》有關規定,根據移交協議向上級公司和國務院國資委申請相關費用。資金到位後進行資產交接,並由接收方啟動設施維修改造工作。項目改造完工後,交接雙方共同組織竣工驗收,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竣工審計。

八、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移交接收工作。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對於促進駐沈央企改革發展、改善企業家屬區居民生活、整合社會資源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務。

(二)積極創造工作條件。

1.對於存在歷史遺留問題難以接收的土地、房產,由市建委、規劃國土局、房產局、國資委共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並報市政府批准,補辦有關權屬證書後進行移交。

2.市政務服務辦牽頭組織有關審批部門,設立綠色通道,依法高效辦理“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程項目的前期手續。

3.規劃國土、公安、消防、環保、城管等部門負責協調減免施工涉及的佔道、控道、綠地、衞生防疫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4.各區、縣(市)政府要積極支持、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項目相關問題。

5.“三供一業”移交接收中出現的問題,由市國有企業分離移交“三供一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三)穩妥做好維穩工作。有關部門、企業要按照“屬人、屬事、屬地”原則妥善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駐沈央企分離移交“三供一業”工作穩步推進。在移交過程中,駐沈央企承擔維護穩定的主體責任,要向本企業職工宣傳、解釋相關政策,做實做細職工思想工作。移交後,接收企業要完善相關資產管理工作,保證各項職能正常運轉,並做好接收職工的思想工作,確保平穩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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