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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整治工作方案 篇1

根據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號文件精神,為了加大乳製品市場監管力度,切實維護乳製品市場秩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黃山區工商局深入開展乳製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工作方案(精選5篇)

一、整治內容

嚴格乳製品經營主體、嬰幼兒乳製品經營主體管理,強化乳製品流通許可管理和註冊登記管理。嚴格監督乳製品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和進銷貨台賬制度,督促乳製品的批發商、代理商、經營户和經營者運用“票證通”系統履行索證索票和記錄購銷台賬義務。對城鄉市場乳製品經營者開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監管檔案,做好對問題乳粉的徹底清查、清繳、銷燬和案件查辦工作,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奶製品市場秩序。

二、整治時間

20xx年8月1日開始到9月底。

三、工作要求

1、開展乳製品市場主體資格清查工作。要結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動”對轄區乳製品市場進行一次徹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經營者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衞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沒有乳製品標註項目而繼續銷售乳製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或衞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沒有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項目而繼續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變更,不予變更的取消經營資格,並依法查處。

2、嚴格依法履行乳製品市場監管職責,加大流通環節乳製品質量監管力度,逐户檢查乳製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和購銷台賬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監督經營者嚴把乳製品質量進貨關,確保乳製品產品質量可追朔,對不履行查驗職責的乳製品經營户,要依據《食品安全法》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查處。

3、要在流通環節乳製品抽樣檢驗上下功夫,加大對不合格乳製品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乳製品違法行為,進一步規範乳製品市場經營秩序。

4、規範不合格乳製品退市制度,做好對問題乳粉的徹底清查、清繳、銷燬工作。

5、及時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關於乳製品質量的申訴舉報,依法妥善協調好消費者退換乳製品問題,努力將消費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有效防止羣體性消費糾紛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6、加強聯合執法檢查,切實做好部門協作配合工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衞生、質監、藥監、農業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及時互通情況,整合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部門合力,提高監管效能。

7、加強信息報送,建立乳製品市場清查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切實做好應急防範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確專人負責乳製品市場清查有關信息報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項即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問題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並在1小時內將案件情況報區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個小時內報黃山市工商局和黃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

8、注重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加強正面宣傳,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件,穩妥開展輿論引導。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過程中,不得隨意向羣眾泄漏任何不利於市場秩序穩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經濟檢查執法局請於20xx年9月20日前將開展乳製品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報區局食品股。

整治工作方案 篇2

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鄉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按照鄉黨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鄉範圍內開展農村社會治安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為切實開展好這次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羣眾滿意”為目標,堅持打防並舉,採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鄉農村地區突出的治安問題,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努力實現農村治安狀況的全面好轉,廣大農民羣眾的安全感明顯增強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社會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農村社會治安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組。由鄉人大主席任組長,綜治辦主任 、派出所長汪興寶任副組長,鄉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村兩委班子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塗必俊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一)整治的重點問題

1、盜竊、搶奪、詐騙農民生產、生活資料等侵財類案件問題;

2、盜竊機動車(含摩托車、電動車等),盜割“三電”設施問題;

3、農村鄉霸、村霸、路霸,結夥鬥毆,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敲詐勒索問題;

4、具有進京進省上訪鬧事等傾向問題;

5、具有安全隱患的非法生產、違規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炮竹問題;

6、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違法犯罪問題;

7、違規經營、不當用火等存在火災隱患問題。

(二)整治的重點地區和重點對象

1、入室盜竊、搶奪等侵財犯罪案件多發的村;

2、治安問題突出邊緣結合部,偏遠地帶和交通道路沿線;

3、街道、公共複雜場所、集貿市場、公路沿線的路邊商店;

4、農村地區兩勞迴歸人員、高危人羣中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

5、具有進京進省上訪鬧事等傾向的人員。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要在主要幹道、路口、集市張貼標語,動員和鼓勵廣大羣眾積極提供案件線索,積極檢舉和揭發違法犯罪活動,為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奠定紮實的羣眾基礎和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農村刑事、治安案件多發、矛盾糾紛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亂重點情況,切實掌握影響農村社會治安穩定的突出問題。

(三)查處打擊。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偵查工作力度,對於農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各類侵財犯罪和團伙犯罪進行強力攻堅,力爭“破現案、帶積案,破一案、帶一串”。

(四)加強巡邏。適時組織巡邏,盤查嫌疑車輛和人員,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兩委組織村民開展羣防羣治工作,落實各種安全防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專項行動是確保我鄉農村地區冬季治安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維護和促進農村和諧穩定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二)協同作戰,形成合力。要堅持“打防並舉,以防為主”方針,加大巡邏防範力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發現和防範能力。促進農村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形成綜合治理的合力。

(三)嚴格執法,增強實效。對於侵犯農民羣眾合法權益的案件,要堅持依法處理,堅決杜絕降格處理,切實提高打擊實效。工作中,要切實增強法律意識、證據意識、訴訟意識和時限意識,做到理性、文明、規範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統籌兼顧,搞好結合。要將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與農村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確保專項整治活動取得明顯的成效。

整治工作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乳製品市場監管工作,嚴格規範乳製品生產經營行為,提升乳製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羣眾乳製品消費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120號)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對生鮮乳收購及乳製品生產、流通、餐飲、進口環節的集中整治,進一步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 進一步加強對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監管,落實企業原料檢驗,出廠批批檢驗制度和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駐廠監督措施;進一步嚴格銷售者資質要求,強化乳製品流通許可管理;進一步打擊乳製品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引導乳製品生產經營者誠實守信經營,完善乳製品質量和制度建設,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維護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我省乳製品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強化乳製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整治

1、強化乳製品生產許可管理。要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嚴格乳製品生產許可審查條件,深入糾治以承包、轉包或租賃乳製品生產企業等方式逃避監管的違規行為。依法嚴把新建乳製品生產企業准入關,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予發放生產許可證;對已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生產許可審查條件進行重新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銷或吊銷其生產許可證;對撤銷或吊銷生產許可證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採取收回税務發票、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其再次非法開工生產。

2、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管理。要嚴格審核相關資質和條件,進一步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的許可管理,嚴禁向經工商登記的乳製品生產企業、奶畜養殖場、奶農專業生產合作社之外的單位和個人發放許可證。鼓勵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推進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建設。對已被責令關停的生鮮乳收購站,要採取封存、拆除設備設施等措施,防止其暗自收購,並將關停信息及時通報同級質監部門及轄區內的奶牛養殖户和乳製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等違法行為。

3、強化乳製品流通許可管理。要細化和完善乳製品流通許可制度,進一步明確對乳製品經營單位的資質要求;將乳製品列為食品流通許可項目核定類別單獨審核,嚴格按照許可項目核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對發現銷售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製品的經營者,一律依法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未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非法經營乳製品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二)加大乳製品各環節監管整治力度

1、加強對生鮮乳、奶畜飼料的整治。要立足改進奶畜飼養方式,嚴格飼料監管,推進奶源生產規模化、產業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加強對生鮮乳收購、運輸、銷售等全過程管理,以非企業自建生鮮乳收購站、生鮮乳運輸車輛為重點,加大抽檢頻次和範圍,對飼料加工廠、奶畜養殖場的奶畜飼料加強監督抽檢;對轄區內生鮮乳收購站、生鮮乳運輸車輛和奶畜飼料生產企業等實施以站、車、廠為單位抽檢全覆蓋,對奶畜規模養殖場的精料補充料以場為單位抽檢比例不得少於15%。食品生產企業對購入的生鮮乳和原料乳粉要批批進行三聚氰胺檢驗,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和檢驗制度。

2、加強乳製品生產加工環節整治。要對轄區內所有乳製品、含乳食品企業逐家進行執法排查,嚴格檢查乳製品生產企業是否對購進的每批原料乳(乳粉)如實、詳細登記,是否索證、索票、索要檢驗報告,是否對進廠的每批原料乳進行逐批檢驗,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經營,堅決杜絕含有三聚氰胺等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質的原輔料進入企業。要對企業購入的生鮮乳、原料乳粉三聚氰胺進行抽檢,抽檢比例不得少於所有批次的15%;對乳製品企業出廠產品每週進行抽檢。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做好轄區內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駐廠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進貨查驗、生產經營記錄、檢驗檢測、停開業報告、產品召回和質量安全自查自糾制度的,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罰;對在生產過程中故意添加三聚氰胺等違禁物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予以嚴懲。

3、加強乳製品流通環節整治。要進一步加大對乳製品經營主體的監督檢查力度,以大型商場、超市和乳製品批發企業、總經銷(總代理)等經營主體為重點,監督落實乳製品銷售者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乳製品合格證明;監督落實乳製品銷售者建立乳製品的進貨台賬,如實記錄乳製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繫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監督落實從事乳製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建立乳製品銷售台賬,如實記錄批發的乳製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要加大對市場上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抽檢數量和批次,對批發企業、大中型超市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要制定科學的檢驗計劃;對小超市、食雜店、零售商等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要明確抽樣檢驗數量和頻次,開展經常性抽樣檢驗工作。

4、加強餐飲服務環節乳製品經營秩序整治。要組織對所有餐飲服務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乳製品進貨索證索票情況,發現採購、使用來源不明或可疑乳製品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就地銷燬,並追查問題乳製品來源。要認真檢查餐飲服務單位乳製品及乳製品原料庫存情況,對不符合貯存條件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已超過保質期的,要監督其立即銷燬。

5、加強對乳品進口環節的整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認真組織對《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 152 號令)的宣貫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進口乳品特別是嬰幼兒配方粉的檢驗。加強對每批進口乳品隨附衞生證書內容、印章及其授權人簽字的審核;需要辦理檢疫審批手續的進口乳品,應當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後,方可進口;按照《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 20xx 年 55 號公告)做好進口乳品境內收貨人備案及相關進口商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進口商落實主體責任,保證其進口乳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加強進口乳品的檢驗檢疫,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之前,應當存放在檢驗檢疫機構指定或認可的監管場所,檢驗合格後方準銷售、使用,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責令當事人銷燬或退運。

(三)嚴厲打擊乳製品違法犯罪行為

1、徹底清剿乳製品非法生產經營窩點。要明確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全面徹底清剿非法生產經營乳品“黑窩點”,對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城鎮臨時建築、出租庫房等重點區域進行經行性排查,及時發現、取締各類“黑窩點”,轄區內出現“黑窩點”且未被及時清剿的,或發現仍有藏匿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乳粉未被清繳且重新流入食品生產、經營、消費環節的,要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2、及時做好案件查處工作。要加強部門間的聯繫,及時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加大對乳製品生產經營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對監管部門發現的涉嫌犯罪線索要迅速移交,符合立案條件的要成立專案組立即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認真蒐集、固定、完善相關證據,司法部門從重從快處理。對重大特大案件和跨地區案件,各地要掛牌督辦,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從20xx年4月份開始,到20xx年12月末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整改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對各環節全部乳製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在摸清生產經營者底數及分佈情況的同時,督促乳製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自查自糾,規範自律管理行為。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集中執法力量,全面組織開展乳製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強力整治和規範乳製品市場經營秩序。

(二)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8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本系統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組織對各地、各有關部門乳製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推進工作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有關監管責任部門要對本轄區、本部門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研究制定強化乳製品市場監管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快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以對人民羣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層層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把各項整治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是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乳製品監管職責,密切配合協作,及時互通信息,形成執法合力。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領導不重視、成效不明顯的,要給予嚴厲批評;對工作不積極、不到位的,要指導督辦;對工作中失職、瀆職和因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三是要積極鼓勵社會監督。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廣播等媒介大力宣傳乳製品專項整治進展情況,曝光典型案件,震懾和打擊違法經營行為,營造強大社會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12315熱線和質監部門12365熱線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諮詢、申訴和舉報,全面實施有獎舉報制度,鼓勵人民羣眾參與乳製品市場監督的積極性,共同維護全省乳製品市場的繁榮穩定。

四是要進一步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整治信息報送工作,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查出的重大案件和出現的突發事件,要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專項整治結束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彙總,並形成書面總結材料,於12月30日前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整治工作方案 篇4

為當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對於乳製品行業整頓跟規範工作安排,切實保障乳製品德量保險,保護國民大眾的親身好處,推進我區乳製品行業整頓和規範工作深刻發展,樹立健全增進乳製品行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依據《乳製品監督管理條例》、《河北省乳製品監視管理細則》、《張家口市關於做大做強奶業的領導看法》、《張家口市整頓標準乳製品出產加工企業促進乳工業健康發展工作計劃》、《察北治理區乳品行業整理和規範方案》等文件精力,聯合我區乳制操行業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維

以黨的XX大精神和迷信發展觀為指點,牢牢繚繞國家、省、市和管理區關於乳製品行業整頓和規範有關精神,深入汲取“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的慘痛教訓,針對我區乳製品生產加工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單薄環節,深入整頓,嚴厲規範,全面晉升我區乳製品質量安全的整體水平,推動我區乳製品企業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二、整治目的

通過開展乳製品行業整頓和規範,我區全體乳製品生產企業整改到位,區域內存在的凸起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生產環境得到有效污染、生產秩序得到有效規範,乳製品企業質量把持才能顯明加強,質量安全程度明顯提高,乳製品監督抽查及格率到達100%。

三、進度支配

依照《張家口市整頓規範乳製品生產加工企業促進乳產業健康發展工作方案》的進度部署,我區乳製品生產加工企業整頓規範工作打算分三個階段實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3月1日—3月20日)

企業自查自糾重點:一是是否嚴格執行《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二是是否具備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尺度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質量安全責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其餘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質的守法行動,所應用的各種增加物資是否吻合有關要求;四是是否具備公道的生產裝備和產品質量安全必備的檢測手段;五是生產加工的產品是否契合各項質量標準;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產品信息管理體系、質量監控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企業社會責任和誠信體系,做到分歧格產品全部下架、召回、燒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點:一是對整改前和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個梳理,制定相應的整治措施,並付諸實施;二是即時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必須的檢測儀器設備,兑現向社會所作的各項許諾;三是建立健全產品信息管理體系、質量監控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社會責任和誠信體系。

通過集中整治,使全市乳製品生產企業合乎以下前提:

1、企業生產經營證照齊全(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允許證和營業執照)。

2、完美了相干管理軌制,建立了產品質量講演和問題產品召回制度;建破了產品信息管理體系、質量監控系統、產品質量追溯體系、企業社會責任和誠信體制。

3、整改前企業生產環節存在的問題已一一改正,並打消隱患,做到逐項整改歸零。

4、企業已按照良好規範(gmp)請求組織生產,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體系(gb/t2-)或傷害剖析與要害掌握點體系,其中,生產嬰幼兒乳粉企業必需實施迫害分析與癥結節制點體系。

5、按照有關劃定裝備了必要檢測儀器和純熟控制檢測方式的檢修職員,存在完善的質量檢測手腕,原輔資料進廠和產品出廠測驗管理制度健全並可能嚴格執行。

(三)堅固進步階段(20xx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過一提高規範整頓工作,我區乳製品生產企業恢復到以往畸形水平,乳製品企業的生產能力、管理水温和質量安全保證能力均得到顯著提升,從原奶供給、企業加工、市場需要全部產業鏈出現良性運行狀況。

四、整治辦法

(一)進一步保持分類整治,突出重點。根據分類,我區共有3家a類生產企業,1家b類生產企業。對a類生產企業,着力從以下三個方面推動整頓規範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質量保證體系,特別是建立針對新呈現問題的質保體系動態修改機制,確保其始終科學、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省局下發的《乳製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儘快完善檢驗檢測設備,增加檢驗名目,滿意檢驗須要,把牢產品質量關;三是加快推進奶源基地建設,將奶源基地作為企業的第一車間,實現乳品質量關口的前移,從而確保乳製品質量安全。對於b類生產企業,一是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質量保證體系,並確保其有效運行;二是踴躍張羅資金,按照乳製品良好生產規範的要求,進行環境、車間等基本設施的改革;三是儘快配齊檢驗檢測設備,提高檢驗能力;四是採取託管、駐站監管等方法,加快推動奶源基地建設;五是加能人員培訓,提高全部員工的質量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自發性。

(二)進一步強化乳製品企業質量安全“第一義務”。產品質量是生產出來的,不是監管出來的,企業是食品質量平安的第一責任人。近多少年發生的一系列食物安全事變無一不顯示:食品質量出了問題,不僅重大侵害了寬大花費者的身材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國度形象和政府威望受到質疑,更直接的成果是企業將面臨災害性的、甚至是覆滅性的打擊。“三鹿事件”的產生一方面裸露了我國乳製品質量管理和監管方面的破綻;另一方面也反應了我國奶業發展中長期積聚的牴觸和問題,特殊是尖利地浮現出乳製品企業在奶業疾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只求數目、疏忽質量、盲目發展、無序競爭的過錯偏向,因而所有乳製品企業都要認真吸取“三鹿”事件的慘痛教訓,視品質安全為性命,切實實行社會責任,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否則必將被消費者、被市場無情地淘汰。

(三)進一步完善乳製品企業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製品質量安全的長效機制並嚴格履行。要求乳製品企業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產品信息管理體系、質量監控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社會責任和誠信體系等長效體系和機制,同時堅定杜絕只是“寫在紙上、掛在牆上”但不嚴格執行在生產進程中的景象,進一步增強行業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線,為社會供給更加安全釋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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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行動,解決當前藥品生產流通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使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持續好轉,藥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確保人民羣眾用藥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藥品生產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未嚴格按照處方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產,物料平衡存在問題,或生產過程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

(2)企業擅自接受藥品委託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為;

(3)企業原料來源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准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產製劑的行為。

2.重點檢查企業:

(1)外購原料藥用於製劑生產的;

(2)中藥材、提取物採購供應存在疑點的;

(3)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4)近兩年《藥品質量公告》中有不合格產品,或在評價性抽驗、不良反應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

(5)近兩年未進行過跟蹤檢查和其他檢查的;

(6)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7)聲稱已停產但未經核實的。

(二)藥品批發

1.重點整治內容:

(1)企業存在“走票”、“掛靠”等出租、轉讓證照的違法行為;

(2)企業對購銷方資質審查不嚴格;

(3)企業對購銷票據、記錄和庫存藥品的審核不嚴格,購銷資金和票據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與購銷記錄、藥品實物不一致。

2.重點檢查企業:

(1)曾涉及購銷假藥案件和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流弊案件的;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4)管理基礎薄弱且曾存在違反藥品GSP行為的。

(三)藥品零售

1.重點整治內容:

(1)進貨來源把關不嚴,從非法渠道進貨;

(2)未按要求銷售處方藥、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產品的銷售去向不清;

(3)購銷資質檔案不全,超方式、超範圍經營;

(4)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

2.重點檢查企業:

(1)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零售藥店;

(2)近兩年受過行政處罰的;

(3)近一個時期有羣眾舉報的;

(4)屬於單體藥店,且管理基礎薄弱的。

三、工作步驟

集中整治為期四個月,主要步驟為:

(一)宣傳發動、企業自查自糾階段(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全國所有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均要對照上述要求進行認真自查自糾。藥品生產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於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經營企業的自查自糾報告,應於20xx年3月底前交所在地的市級藥品監管部門。

(二)集中檢查及初步總結階段(20xx年3月初至6月底):省級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認真檢查,對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處罰。集中檢查期間,監管部門的檢查與企業自查可交叉進行。集中檢查結束後,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區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自查情況、集中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形成報告於20xx年6月底前上報國家局。

總結報告應內容翔實,有具體數據和案例,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集中整治總體情況,包括組織方式、檢查範圍、檢查企業數、所佔比例、檢查方式等;自查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名單,包括已查實並處罰的企業名單以及已立案但尚在繼續查處的企業名單;對已查實並處罰的企業,要詳細報告違法違規行為及處理情況,包括企業名稱、違法違規事實、處理依據、處理結果;警告、責令限期整改、停產整頓及罰款、收回藥品GMP或GSP證書以及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統計;已採取的措施和對今後工作建議,包括建立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長效機制、深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制度改革的意見等;對本次集中整治行動的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藥品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這次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各省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局一把手牽頭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人力物力。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確定重點企業和重點內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省局應於20xx年3月底前將工作計劃報國家局。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由安監、流通、稽查、法規、認證、檢驗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內部聯動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共同抓好落實,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紀律,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實等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報告制度。對涉嫌犯罪並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機關委託檢驗且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的案件線索,要及時報告國家局;對跨省案件,要及時將查處情況報告國家局。

(三)突出重點,積極推進。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突出重點,有條不紊地推進整治工作。加強案件辦理,提高辦案效率,對符合立案標準的,稽查部門應及時立案查處,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對集中整治中已經立案,但在20xx年6月15日前未能辦結的案件,各省局要加強督辦,並向國家局報告案件最終查處結果。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積極宣傳此次整治行動的意義和目的,向社會表明藥品監管部門打擊違法違規活動的態度和決心。廣泛發動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積極參與整治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配合藥品監管部門監督檢查。

(五)嚴格執法,確保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企業,必須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企業,一律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產、違法委託生產、參與生產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複方製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生產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税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務部門核實。

國家局將適時組織檢查組,對部分地區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或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對案件查處工作不到位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工作中玩忽職守、包庇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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