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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新形勢下如何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

試論新形勢下如何加強電力設施的保護

在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電網日漸加快建設步伐,電力設施與市政建設,民用建築,城市道路拓寬改造,綠化等矛盾日益突出,因施工中思想麻痺而導致的過失外力破壞設施案件逐年遞增,盜竊電力線材及電能屢禁不止,甚至大有回潮之勢,使我公司的線損大幅度上升,僅去年城北公司外力破壞15起,1—8月就遭到外破10起,盜竊線材8730米,直接損失高達103848元,竊電數額度達40萬元以上,由此可見,在新的形勢下,我們面臨如何進一步發揮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在電力生產、經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並確立其應有的地位及發展方向的課題。筆者認為因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索。 一、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調整工作重心和策略 在電力企業中,以生產、經營、建設為中心,緊緊圍繞這個中心開展工作是保衞工作義不容辭的責任,在電力保護工作中則應着重強調這一點。然而,隨着電力企業的改革,政企分開,現代企業制度已經建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面臨着新的問題:工作難度加大,行政權利取消,義務範圍增加,保衞機構精簡。因此,沿用老辦法、舊模式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必須調整工作重心和策略。所以只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技術防範,深化人為防範等措施才是該項工作的發展方向,並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的調整工作部署。 1、加強隊伍建設,還需要理解支持。建立一支穩定,懂法、懂業務、充滿活力,又熱愛這項工作的隊伍,是適應形勢發展的 需要,同時也是電力生產、經營、建設發展的客觀要求所決定的,這就需要各級領導重視關心這支隊伍的建設,給予理解和支持。由於種種原因,從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保衞幹部、退轉軍人等人員中選拔的,有些還是兼職的,文化層次參差不齊。從專門院校畢業的很少,這項工作要具備法律知識、電力基本知識,和廣泛社會知識,要有能協調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和其他集體和個人的行為,能協調處理重(特)大危害電力設施案(事)件,能協助偵察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能協助處理一般行政案件的能力。客觀現實説明這支隊伍參差不 齊,急待補充,培訓、提高整體素質。 2、迎接時代挑戰,發揮自我潛能。隨着國家行政權力進一步規範化,企業沒有了執法權,新成立的電力監察委員會又沒有涉及次項工作,這就迫使電力保護工作者把更多的物力和人力投入到電力設施的技術防範上來,增加工作的高科技含量,通過更多的資金投入,加強薄弱環節,減少工作死角,充分發揮潛力,以應付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呈上升趨勢的嚴峻形勢。 3、依靠政府支持,動員社會力量。全面貫徹xx頒佈的《條例》,認真執行電力保護有關法規是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環。目前我公司轄區內各區政府已建立了電力保護領導機構,但是如何充分領導小組機構的功能作用,實際工作中是一項非常講究方式、方法的工作。在領導小組經常性工作中,依有關規定,政府、公安部門、電力企業三家共唱主角戲,其他領導小組唱配角戲。但在實際工作中,客觀情況差異較大,貫徹精神,執行條例往往是電力企業唱獨角戲,因為工作的結果與政府部門、公安機關的厲害關係不大,因此電力企業與政府、公安機關必須加強聯繫,我公司每年召開的由政府、公安機關參加的電力保護工作會議就是出於這樣的目的,以便承上啟下、宏觀調控、微觀操作。主要的還是要最大限度提高主觀能動性,緊緊依靠政府的支持,及時落實上級的指示精神。對發生破壞或危害電力設施的(案)事件及時彙報,請政府領導出面協調,請公安及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同時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利用新聞媒體,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藉助社會各界的力量,關心和支持電力保護工作。 二、提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實際地位,充分發揮其作用。 提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實際地位,充分發揮其積極的作用,有利於電力生產、經營、建設,有利於電網的安全穩定,有利於銜接企業與政府行為,有利於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作用,減少和制止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或危害電力設施事件的發生,繼而為國家經濟的發展,為社會的穩定發揮應有的作用。 1、穩定思想,放下包袱。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由於風險大、工作對象複雜、機動性強,在電力企業內部橫向比較而言,存在着政治待遇、工資調整、科室類別、崗級化分、工作條件等方面的反差,由於出現工作不安心,積極性挫傷、情緒波動、業務不願鑽等現象,影響了這支隊伍的穩定,影響了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降低了戰鬥力。 2、設立專門的機構,充分調動積極性。筆者認為,在電力企業保衞機構中很有必要參照某些職能部門的設置,專門設立電力保護辦公室,以充分履行《條例》賦予的義務,發揮這個崗位的作用。理由如下:其一內涵增加。目前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辦公室設在企業保衞機構中,工作常與內部治安、消防、武裝、綜合治理等項工作交替,業務難得專一。根據《條例》對電力設施的解釋,其涵蓋面大大超出了工作範圍,造成多人專崗。其二,工作具有社會性。根據規定,目前各區都成立了電力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領導擔任組長,並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辦公室設在保衞部門,實際上大量的、經常性工作都由辦公室承擔。其三,業務聯繫頻繁。辦公室承擔着上傳下達、收集、反饋信息、羣眾舉報接待的義務,在與政府各部門的聯絡協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往往因為稱謂、行政對應關係、聯絡和場所不穩定的緣故,造成心理上的負擔和行為上的障礙,從而影響了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四,工作強度加大。近幾年以來,隨着國民經濟的發展,與之相適應的行政秩序、經濟秩序一時跟不上,目前盜竊、破壞電力設施案件穩中有降,但是危害電力設施的房障、路障、樹障等行政案件卻呈上生趨勢,協調或申請政府強制執行處理工作增加,清除和預防工作難加大。其五,宣傳教育經常化。開展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也是行之有效長期積累的經驗,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時間進行宣傳教育活動,其六,信息管理的需要。信息資料,基礎台帳系統化。目前企業開展電力設施保護以來已形成了很多制度。許多上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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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的文件要傳遞。許多信息要交換,許多資料要存檔,許多情況要收集,更有許多經驗要總結。其七,電力設施發展的需要。目前全年國範圍進行的城網改造、農網改造工作使電力保護的範圍進一不延伸,工作量加大。 3、展開專題研究,探索護電規律。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電力設施的特殊性還將維持相當長的時間,與此同時它容易遭受破壞的情況也將繼續存在。為此,有必要針對電力生產、經營、建設和管理的各個環節,結合(案)事件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其中規律,以規範和理順各種相關的工作關係以及社會關係。這項工作需要理論的歸納,更需要大量的工作實踐。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發展終需科學理論的指導。 三、肩負責任,充滿信心,把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推向一個新的高度。 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已經依法開展十餘年了,在《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發佈實施的十餘年裏,我們擁有了《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以及各省(市)出台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等電力法律體系,並且成為我們工作的法律後盾,成為我們的行動指南,為電網安全運行產生了巨大的作用。我們要珍惜這個歷史機遇,用好這個法律武器。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各級政府的重視下,在企業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電力設施保護工作一定會得到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工作隊伍的素質一定會進一步提高,電力設施保護工作者一定會肩負重任、不遺餘力地為電網安全,為電力企業發展而辛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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