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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

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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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隊伍管理現狀問題調查分析

公安機關擔負着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職責,公安隊伍的管理水平,決定了隊伍的凝聚力與戰鬥力,直接影響着公安機關保一方平安職責的落實。對公安隊伍的管理現狀進行實事求是的調查,掌握分析廣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動態,將有助於我們發現問題,調整隊伍管理方針,做好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為了實現公安隊伍的長遠管理目標,我們必須以高度的責任心,對存在問題不掩蓋、不迴避、不護短,客觀剖析當前公安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弊病。

為了獲得民警思想動態的第一手資料,我藉助公安內部網絡,在公安網上開展了一次隊伍管理現狀及民警心態的民意調查,並對調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希望各級公安領導能夠實事求是,對隊伍管理現狀進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隊伍管理政策,促進公安隊伍整體工作開展,確保公安隊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保一方平安。

綜合分析

在當前社會治安形勢錯綜複雜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維護社會穩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勞動,得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肯定。以下問題的討論,筆者側重於對存在問題或不同看法的討論分析。

一、當前社會現狀及治安形勢的客觀評價

馬克思主義認為,國家、部隊、警察都是專政工具,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警察是調和、平息社會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當責任的大小,與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息息相關。當前公安隊伍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正與我國當前社會矛盾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從分析當前社會現狀和社會矛盾出發,分析社會治安形勢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首先,決定社會治安形勢的主要因素是由社會矛盾,即社會中存在的不平等、失業、貧富分化、腐敗、種族問題、黑惡勢力等因素決定的。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只能對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緩解作用,只治標,不治本。單憑公安機關無法化解社會根本矛盾,也無法平息矛盾激化帶來的社會治安惡化。從國際上看,俄羅斯、阿根廷、哥倫比亞、印度尼西亞、盧旺達等國家由於社會矛盾積聚、激化,遠遠超出警察機構的控制能力,社會治安的急劇惡化是十分必然的。

當前中國基本的國情,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經濟發展並不能自動保證社會治安的穩定。相反,伴隨着中國經濟的發展,存在矛盾和危機日益突出:貧富分化、腐敗、地區差距、失業、下崗、農民貧困、邪教組織等問題特別突出。廣大農民處於低收入階層,農村勞動力人口過剩,大量農民進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業問題因為近年國企下崗、經濟轉軌等原因而日趨嚴峻。“中國城鎮的實際失業率已達到7%的警戒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指出,過了這道線,社會就承受不了,老百姓會不滿,社會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嚴重的會引發一系列反社會行為。

此外,境內邪教組織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是社會穩定的極大隱患。

1998年,深圳市委書記張高麗提出,兩年內使深圳社會治安明顯好轉,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爭二三年內使社會治安有明顯好轉,這體現了政府與公安領導對社會治安形勢的重視和整治的決心。但是,這個目標的實現是十分困難的。在公安網上的民意調查數據顯示,73.1%的民警認為二三年內社會治安跟現在差不多或更差,這表明,不僅社會羣眾對治安形勢深表憂慮,公安機關內部對治安狀況的好轉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國目前的國情,幾年內,不大可能從根本上改變貧富分化、失業、地區差距、城鄉差別、邪教組織等問題,公安工作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即使公安隊伍加大打擊力度,也難以扭轉社會治安的大趨勢。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還有大量的隱案、積案。受各種客觀因素所限,警力、經費等都不可能在幾年內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説,即使破案率達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獲歸案,中國也沒有足夠多的監獄關押犯人,沒有足夠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沒有足夠多的糧食和經費養活那麼多犯人。

因此,筆者的結論是:在中國主要社會矛盾沒有根本解決之前,社會治安難以有明顯好轉。

二、隊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網上調查中,80.3%的民警認為政治學習沒有取得效果,這一點應該引起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反思。近年來公安系統開展了一系列聲勢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從政工部門的總結及各種媒體報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經驗,年年上台階,但從網上調查看,大多數民警並不認同近年開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動。筆者認為,目前隊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誤區:

(一)個別領導對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認識有偏差。為何要開展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是隊伍管理的潤滑劑,主要目的是解決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積極性。但當前個別領導把開展政治學習教育作為一種個人“政治資本”和“政治宣傳”手段。政治教育搞得聲勢越浩大,越有利於向政府、向上級領導表決心、彙報和邀功。個別領導開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級領導的肯定和表揚”,為了向上級表現自己管理隊伍的能力和決心,從中謀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現在形式上華而不實,內容上

“假、大、空”,政工部門不客觀掌握反映隊伍現狀,民警思想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説,政治教育的指揮者開展教育的主導思想出現了偏差,學習教育是很難有實際效果的。

(二)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近年來公安隊伍接連出現高級領導淪為階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長,下至某公安廳副廳長、某市公安局長等紛紛墮落,對公安隊伍震撼很大。從積極的方面看,體現了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成效,從消極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隊伍內部的信任危機。看到自己敬畏的領導腐敗墮落,看到有的領導説一套做一套,廣大民警產生了信任危機。因此,台上領導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講得頭頭是道,台下民警在心裏都打了個問號:“這世道,誰信誰?”。領導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為教育對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廣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機關中最容易腐敗的,是掌握管人、管財、管車、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實權的領導,但是這些領導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廣大的無權無職的普通民警。腐敗者為廉潔者上輔導課,是政治教育中經常出現的怪異現象。

(三)空洞的説教,民警實際困難得不到關心。在網上調查中,86.5%的民警認為上級領導對民警不太關心或不關心。公安隊伍經常召開政治教育、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但這些會議通常成了領導的“一言堂”。領導讀完了文件,開始了説教,説完了,會議也就結束了。基層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難,如身體狀況、政治待遇、配偶就業、分房問題、家庭問題等,這些困難很少得到領導的關心和幫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爭議。

1、定下“落後分子”硬性指標的政治教育。在某項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標,規定離崗培訓和辭退的民警分別必須達到多少比例。指標層層下放,各單位按總民警數的比例計算不達標民警的指標。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做法在一些部門引起了很大的混亂,有的單位出錢給不達標民警“精神補償”,有的領導轉移矛盾,讓民警相互投票決定讓誰下崗,造成民警之間相互處心積慮,隊伍凝聚力和民警積極性受到很大打擊。

2、損害公安形象,傷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門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領導帶領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場求職,結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領導藉機教育民警:“你們素質都不高,有警察當已經很不錯啦,有本事你們就走人,沒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傷害:“我把青春都奉獻給警察職業,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好了,單位領導還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職”這項教育活動得到上級領導肯定和表揚,各大報紙也做了宣傳,老百姓一看就搖頭:“原來警察的素質這麼低,難怪找不到工作,難怪案子也破不了”!這種政治教育實際上對警隊來説,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僅損害了公安機關的整體形象,而且傷害了廣大民警的自尊心、積極性和集體榮譽感。在民意調查中,有12.7%的民警選擇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3、過於繁複的政治教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安業務工作的開展。如近年開展的政治教育,一般由上級擬定教育方案,要求某項教育要分為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階段目標。每個階段各單位都要有動員、實施方案、輔導、封閉學習、自我剖析、互評、單位及個人總結。在教育期間,機關民警每天上班的主要任務就是參加學習會議和寫自我剖析材料;基層辦案單位的民警,大量待辦的刑事、治安案件只能暫擱一邊,辦案數明顯下降;窗口服務部門,在窗口擺上“下午政治學習”的牌子,羣眾辦事找不到民警,引起羣眾的強烈不滿。每個民警在學習中要有專用的筆記,在教育的每階段要寫不少於2500字的自我剖析材料,在單位會議上自我查擺問題,剖析不深刻或字數不夠的材料要退回重寫。一個教育下來,每個民警要寫一萬字的各種材料,寫滿一本以上的筆記,還要複習並集中參加考試,不通過者參加離崗培訓或辭退。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很細,大多數民警的職責很有限。如有的民警的單位中只負責錄入電腦,有的民警只負責文件收發。要這些業務單純的民警從思想根源深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寫出一萬字的剖析材料,根本沒有內容可寫。於是,公安網上流傳開“通用版本”的各階段剖析材料,只要拷貝下來,改上自己的名字即可。雖然在教育中強調處理好“工學矛盾”,實際了過於繁複的教育還是影響了工作。政治教育本來目的是為了提高認識促進工作,如果片面強調形式,操作繁複,佔用時間過多,反而影響了業務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三、警察的職業屬性及權利義務

(一)職業屬性:警察是一種職業。所謂職業,就是“個人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學原理,人是“經濟理性人”。對每個選擇就業的人來説,從現實和理性出發,首先考慮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風險低、前程好的職業,這種擇業標準也是社會認可和接受的。大多數人蔘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為一種職業,以謀取工資待遇解決生活來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當前公安隊伍一些領導對“警察是一種職業”存在模糊意識,由此產生了“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實際上,“只講奉獻、不求索取”只能作為一種理想的願望,如果作為一種行政的強制要求,落實到相應的制度安排,必然會違反管理學基本規律,造成管理目標與客觀實際相脱節,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虛設。當然,為了培養就業者端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職業道德的教育是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獻精神,但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精神上、物質上的補償。換個角度看,教育者如果為了集體利益無止境犧牲個人利益,實際也是一種自私的行為。在就業中,人們總會自動將自己的職業進行橫向和縱向的對比,對自己的職業和前途進行定位和評估。在網上調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機會或有工作能力願意調離公安機關或自己創業,只有15.7%的民警表示願意一直從事警察工作。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這説明隊伍中多數青年民警並不十分安心本職工作,一旦有更好發展機會,許多人會“腳底揩油”。深層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橫向比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穩定。在網上調查中,86.3%的民警認為公安機關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國家機關差。93.1%的民警認為工作壓力和工作強度比其它國家機關強度大。從政治資源方面比較,以深圳公安為例,一萬多人的隊伍,佔深圳所有公務員將近一半的數量,才是個局級單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級單位有的只有幾十個人、幾百個人。同樣一個大學畢業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晉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機關,可能畢業十年後連個副主任科員都不是,因為公安系統晉升級別指標十分有限。按職位數比例,在公安當個科長比在市政府當個處長的比例還小得多,公安機關科、處級領導的平均年齡比起其它機關領導的平均年齡大得多,留給公安民警的個人發展空間十分有限。這種政治資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沒了大量的人才,並使公安民警在晉升、工資、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處於絕對劣勢。另一方面,政治資源的劣勢並沒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補償。在網上調查中,94.3%的民警認為超時加班應該按國家標準補加班費。公安的職業性質決定了外勤民警經常加班加點工作,但是超時加班很少有加班補助。

僅僅通過“教育整改、統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變思想作風呢?警隊為什麼會存在厭戰情緒?因為警察也是“經濟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職業與海關、税務、工商等職業相比。很明顯,警察的待遇差、晉升難、強度大、時間長、危險性高。通過對比,心理產生不平衡。正是這種不滿情緒,使民警隊伍思想不穩定,一定程度上導致個別警察工作積極性不高,或是警風警紀不正,或是以權謀私。所以説,不平等的公務員待遇,是目前公安隊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權利和義務。九十年代以來公安機關進行了一系列正規化建設,嚴禁刑訊逼供,嚴禁“亂沒收、亂收費、亂罰款”,減少收費項目,部份職權明確劃歸屬海關、工商、城管等單位執法,新聞媒體社會羣眾加強了對公安機關的執法監督。這些都是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另一方面,權利與義務應該是對等的,在警察權利調整的同時也應同時對警察的義務進行調整。在當前形勢下,警察的權利越來越少,義務卻是越來越多。在網上調查中,有52.9%的民警認為警察的未來是越來越不好過了。

1、“有困難找警察”提法是否妥當?公安機關提出“有困難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難”有很多方面,沒錢沒工作是困難,沒户口沒房子也是困難,家裏水龍頭壞了沒人修也是困難。目前社會治安形勢嚴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許多刑事案件因為警力不足影響偵破。另一方面,卻有許多公安民警響應“有困難找警察”號召,動用警車警力,在公務時間幫羣眾搬煤氣,修水龍頭、送小孩,並且受到了新聞媒體的肯定和宣傳。有一位警察因為羣眾家裏門反鎖了,幫羣眾從陽台爬上樓開門,結果失手摔死了,成為單位的模範“英雄”。還有大量警力忙於為上級領導的車隊開路,為名歌星的演唱會作保衞,為遊樂場所充當看門人。各級公安領導是否應該反思,怎樣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資源,才能對社會做出最大的貢獻。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當?按照現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還是警察,就算不佩槍,不着警服,不帶警察證,如果遇上刑案,同樣應該負起警察職責,否則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們保護人民,誰來保護我們”?相比之下,一個教師下班了,沒有責任要教鄰居的小孩讀書;一個税官下班了,沒有責任對街頭偷税的小店收税;一個工商局的幹部下班了,也沒有責任查封一間無牌髮廊。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機關的某些領導對權利與義務的認識是不足的,片面強調了義務,忽視了對等的權利,為了取得宣傳效果,為整個警隊戴了高帽。這種脱離實際的唱高調實際上是十分有害的。過多、過高的承諾分散的警力,影響了辦案,到頭來承諾無法兑現,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訴。羣眾投訴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羣眾的投訴。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種循環的結果,就是全社會都認為警察承諾不到位,全社會都對警察不滿意。如果能夠重新明確公安機關的權利和義務,警察該做的義務一定做到,不該做的堅決不做,公安機關就不會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訴也會大大減少。

標籤: 公安隊伍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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