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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工作總結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工作總結

篇1: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工作總結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工作總結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信訪、維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信訪局和市綜治辦的指導幫助下,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信訪、維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維護全市社會穩定為落腳點,按照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協調、依法依規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勞動保障信訪工作,為我市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切實加大信訪工作力度

(一)領導重視、安排到位。

我局始終把信訪、維穩工作列入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根據市委、市政府對信訪工作的總體要求和2019年全市信訪工作要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下發了2019年勞動保障信訪工作安排意見,將信訪工作目標責任分解細化到各單位、各科室,並列入年終目標責任考核。3月份,召開了全市勞動保障系統信訪、維穩工作會議,傳達學習了省勞動社會保障廳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分析了去年的信訪維穩工作形勢,對今年的信訪維穩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近期,根據市委7月15日召開的全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羣眾事件工作會議精神,局黨組又及時召開了信訪維穩專題分析會議,制定下發了《張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的通知》,就奧運會和改革開放30週年紀念活動期間的信訪維穩工作進行了進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的要求,就影響社會穩定的“十類信訪人員”進行了詳細的摸排、梳理,並認真登記備案,按照“三定、四包”的要求指定了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明確了工作要求和辦結時限,確保了當前信訪維穩工作有效的落實。通過以上工作的開展,使我局的信訪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各個階段有重點、有部署,形成了領導有力、運轉有序、措施到位的信訪維穩工作格局。

(二)措施得力、機制完善。

一是堅持專崗接待 。為暢通信訪渠道,方便信訪人反映訴求,我們在局機關門廳內、社保、就業兩個辦事大廳、監察支隊設立了信訪、維權接待崗,每週指定專人進行信訪接待和辦事引導,對信訪人的訴求能當面給予答覆的給予當面答覆,不能當面答覆的,引導至相關的單位和科室給予答覆和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及時進行研究加以解決,力求給信訪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二是堅持專人負責 。在堅持信訪工作責任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了局屬各單位、各科室的信訪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局屬各單位、各科室明確了兼職信訪接待人員,確定了信訪聯絡員,專門負責信訪事項辦理,確保了信訪工作的落實。 三是堅持專案專辦 。對於重點案件,我們始終堅持領導包案,專案專辦,做到了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有關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隱患不排除不放過,信訪人不滿意不放過,從而確保了信訪案件的辦理質量。如:張掖糖廠、山丹化工廠等改制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遺留問題,我們都堅持了局長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信訪專辦工作人員會同工會、經委等相關部門進行專案專辦,達到了息訴罷訪、定紛止爭的目的。 四是堅持專題分析 。局黨組堅持把信訪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會,專題分析信訪工作情況,對矛盾糾紛進行排查,並針對排查的矛盾糾紛採取解決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五是堅持專題學習 。定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學習《信訪條例》知識,努力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辦案能力和水平。同時,依據《條例》規定,完善了信訪案件的接待、登記、批示、傳遞、辦理、反饋一系列信訪工作流程,保證依法接訪、依法辦案。

(三)制度健全、督查到位。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信訪統計報告制度。為準確統計和報送信訪信息,根據省市對信訪統計的相關要求,我們又下發了《張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訪、維穩數據統計和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局屬單位每月22起前向局信訪辦公室上報信訪、維穩統計報表,局信訪辦公室每月25日前向省廳、市委、市政府相關部門報送信訪、維穩統計報表,使省廳、市委、市政府、局機關能夠及時掌握全市信訪動態,加強與基層單位信訪信息的交流,促進了信訪問題及時有效的解決。二是堅持了“五個必督”。即初信初訪必督、集體訪和聯名信必督、領導批示件必督、越級信訪必督、省廳和市信訪局交辦(轉辦)案件必督,真正做到了有訪必查,有錯必糾,使信訪事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三是繼續堅持了信訪綜合協調機制。在具體工作中,繼續堅持信訪、仲裁、監察聯合辦案的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機制。我們把信訪辦公室、仲裁科、監察支隊作為聯合接訪、辦理信訪事項的主體,根據受理範圍的不同,歸口辦理查處,引導上訪羣眾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屬於企業違法行為的,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查處;屬於信訪人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的,由勞動仲裁依法解決;不屬於監察、仲裁受理範圍的,通過本局行政業務經辦部門或協調企業主管部門處理,促使上訪問題得到解決。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認真做好新時期勞動保障信訪工作

從上半年信訪情況看,職工反映和關注的“熱點”問題主要集中在企業改制遺留問題、社會保險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上,對這些“熱點”、“難點”問題,我們不拖延、不推諉、更不上交矛盾,而是以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認真分析,及時研究,制定措施,妥善處理。

(一)認真了做好交辦信訪案件的處理工作。

我們在堅持“領導包案、歸口辦理、限期結案”的信訪工作制度的基礎上,依據信訪條例規定,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取證,並有理有據的按時出具答覆意見書,及時向市信訪局做好情況反饋。尤其是對於一些上訪老户,不迴避矛盾,敢於迎難而上,下大決心,花大力氣逐一妥善處理,做到了不積壓,不拖延,保證了辦案效果。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羣眾來信16件,其中市委、人大、政府領導批轉的信訪案件6件 ,省勞動保障廳批轉信訪案件2件,市信訪局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4件,個人直接信訪4件;接待上訪羣眾160批次,涉及勞動者503人,其中接待處理集體上訪18批,涉及勞動者283人,按案件性質分,涉及工傷待遇方面3件,醫療待遇方面的2件,養老待遇方面的5件,拖欠工資方面的1件,勞動關係方面的5 件。對上述案件均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其中屬於政策解釋性的答覆佔50%。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交代。

(二)定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

做好矛盾糾紛排查是確保社會穩定的前提。工作中,我們堅持排查和化解並重,一是根據不同時期的工作重點進行排查。做到排查工作重點突出,長期堅持,防患於未然。在不同時期、不同季節分別圍繞追討農民工工資、職工退休、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非法用工專項整治等方面的各個關鍵環節,着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找出可能發生不穩定因素的問題。如在春節、“2會”前夕,我們都進行一次矛盾糾紛排查活動,對一些信訪老户做一次調查或召開座談會,瞭解他們的思想動態,防止出現不穩定因素。二是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活動,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深入基層廣泛開展超前排查工作。今年4月,按照市委辦、政府辦《關於進一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安排意見》(市委辦發[2019]24號)和市政法委《關於在全市深入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通知》(市政法委[2019]13號)的要求,我們制定下發了《張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開展集中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首先明確了排查的範圍和重點。即以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農民工工資發放、勞動關係解除、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社會保險接續、纏訪纏訴為重點的社會管理工作;其次,以近期信訪問題為基礎,強化排查效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事。先從近期轉辦、交辦的信訪案件着手,排查有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矛盾糾紛。在辦好這部分信訪案件的基礎上,又在全系統深入開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共排查出矛盾糾紛8件。對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隱患,按性質和輕重緩急進行梳理分類,詳細記入台賬,並實行一件一檔,做到了底子清、情況明,為集中化解調處奠定了基礎;對於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按照“五個一”的要求,責任到人,落實到位,有針對性的制定了措施,加強監控和預防,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處理和有效解決。同時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出的每個問題,由分管局長負責,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進行專門攻關。特別是對要求合理但尚無政策規定的問題,紮實做好解釋工作;對要求不合理或過高的上訪人員,有針對性的做好思想轉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過活動開展,有效的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了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穩定。

(三)積極參與,認真落實了信訪接待日製度。

信訪工作是與羣眾進行聯繫溝通的一個紐帶。為此我局在認真處理各級領導交辦的信訪件的同時,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年初以來,每逢市長信訪接待日,我局都由一名局領導積極參與接待,對涉及我們勞動保障系統的信訪案件進行現場辦理。同時,我局也堅持了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局班子成員和下屬單位領導實行每週一至週五上午輪流接待來訪的職工和羣眾,其它時間,也有工作人員值班,對來訪人員提出的問題當場給予解答,符合政策的責成有關科室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結。5月份,根據我市的信訪形勢,我們又進一步完善了領導信訪接待值班制度,下發了《張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信訪接待值班制度的通知》,從值班紀律、接待規範、責任劃分、接待程序、信訪登記、案件處理、值班交接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規範,半年來,共接待羣眾來訪300多人次,當場答覆或引導辦理60餘件,其中政策性解釋的20餘件,通過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的落實,強化了信訪工作領導和信訪工作責任意識,促進了信訪案件的有效落實,提升了信訪案件的辦理質量。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的信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要求下,在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排查羣眾矛盾糾紛和維護社會穩定中做了積極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就目前的形勢看,羣眾就社會保障方面上訪的事件時有發生,勞動保障信訪維穩工作難度增大,主要表現在:一是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較多,增加了信訪案件的辦理難度;二是隨着社會保險體系的不斷完善,勞動者對共享社會保險權利的意識增強,由此引發的追索社會保險待遇的信訪案件上升,勞動保障信訪量增大;三是受政策影響,一些老工傷人員和軍隊轉業幹部曲解政策,要求過高,致使一些人員長期纏訪、鬧訪,增加了信訪工作的複雜性和艱鉅性。

北京奧運會和改革開放30週年紀念活動即將舉辦,根據省市信訪聯席會議要求,預防和處理好信訪突出問題及羣眾事件、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是當前的一項政治任務,也是我們勞動保障系統義不容辭的責任,下一步,我們將着重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繼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按照省市關於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活動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人力繼續深入開展全方位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摸排出的問題,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按照“三定、四包”的原則限期辦結,力爭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二)認真做好重點敏感時期的信訪工作,確保不發生進京上訪滋事問題。 對我們職責範圍內有可能發生進京訪的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對已經掌握的人員,近期將逐一進行回訪,全面掌握他們的動態,做好穩控工作。對於一些重點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實施不間斷的穩控,力爭做到盯死看牢,並做好深入細緻的疏導工作,防止出現進京上訪滋事事件;若發生重大緊急信訪信息,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要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迅速、穩妥的予以處置。

(三)突出重點,着重解決信訪突出問題。 認真研究和分析當前的信訪形勢,高度重視一些不穩定因素、上訪老户和老信訪問題,研究制定措施和辦法加以解決。當前,我們將重點抓好企業改制遺留問題、改制企業醫保問題、老工傷問題、軍轉幹部生活費問題的處理工作,集中一段時間,抽調一批業務精幹人員集中進行處理。同時,也做好單位內部的信訪問題,對影響穩定的人和事也要進行梳理,如車輛安全問題、退休老幹部生活問題等,都要妥善處理,全力維護大局穩定。

篇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信訪工作的總結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訪工作,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 (中發[2019]5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信訪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地位,明確了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對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信訪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六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對《意見》的貫徹落實作出了具體的安排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和第六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信訪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勞動保障工作關係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需求。隨着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着新形勢和新任務,擴大就業再就業、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日益成為社會熱點問題。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過程中,勞動保障領域的許多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通過信訪渠道集中反映出來。勞動保障信訪形勢更加嚴峻,任務更加艱鉅。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工作,是聯繫人民羣眾、瞭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的必然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把信訪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

二、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不斷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和相關責任單位具體辦理的信訪工作體制。單位的主要領導是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信訪工作負總責,總體規劃部署信訪工作,對重要信訪事項要親自推動解決;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負直接責任,抓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其他領導成員“一崗雙責”,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訪工作。要建立信訪工作考核機制,將信訪工作情況作為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內容,作為考察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嚴格執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因工作不力或不負責任而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要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認真解決信訪問題

對羣眾信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把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實實在在解決信訪問題上來,防止出現“重接返,輕解決”的問題,切實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決”。要堅持完善信訪協調會、典型案例會診等工作制度,發揮勞動保障業務部門的職能作用,建立勞動保障信訪、仲裁、監察和維穩等部門的聯動機制,密切配合其他職能部門妥善處理涉及勞動保障的信訪問題,形成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勞動保障大信訪工作格局,切實解決羣眾合理訴求。尤其是要着力解決好改組改制和關閉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農民工工資發放、勞動關係解除、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社會保險接續、復員退伍軍人有關待遇、廠辦大集體改革試點、養老金調整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突出矛盾糾紛的問題。

四、着力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建立健全勞動保障信訪問題排查化解機制,按照《關於全面深入開展勞動保障系統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19]5號)要求,堅持經常排查與集中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真正做到勞動保障矛盾糾紛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理得好,尤其對非正常上訪、重信重訪的問題,進行重點排查,嚴格分解落實工作責任,限期妥善解決。建立健全勞動保障信訪信息彙集分析機制,及時、準確、全面、有效地報送信訪信息,特別是對集體上訪及羣眾事件要及時報告並超前做好工作,着力提高信息分析研判水平,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對進京到部30人以上的滯留集體訪人員,要果斷接回穩控並及時上報後續處理情況,努力做到行動迅速、接返及時、穩控得力、不再倒流。

五、儘快建立暢通的信訪渠道

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民羣眾的信訪權利,不斷拓寬和規範信訪渠道。要通過開通“12333”專線電話、勞動保障網站等多種渠道,引導羣眾更多地以書信、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表達信訪訴求。要在信訪接待場所或者網站公佈與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本部門信訪事項的辦理規程,以及其他為信訪人提供便利的相關事項。要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羣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杜絕攔截阻撓上訪羣眾的現象發生,暢通信訪渠道,確保民情、民意、民智順暢上達。要堅持推行領導幹部閲批羣眾來信、定期接待羣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等制度,堅持廣泛徵集人民羣眾的意見和建議,切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

六、高度重視信訪幹部隊伍建設

逐步建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機構,配齊配強信訪工作人員,積極改善信訪機構的工作條件。要不斷加大對信訪工作的投入,保證信訪工作辦公經費和處理信訪事項的業務經費。特別是要關心信訪幹部的思想和生活狀況,認真聽取他們的工作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和福利待遇問題。要加大信訪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的力度,探索建立後備幹部和新提拔幹部到信訪部門鍛鍊的制度,對做出突出貢獻的要予以表彰和獎勵,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辦事公道、作風優良、熟悉法律法規和政策、擁有豐富羣眾工作經驗、具備較強社會管理能力的勞動保障信訪幹部隊伍。

進一步做好勞動保障信訪工作,解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勞動保障信訪突出問題,任務艱鉅,意義重大。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突出重點,認真做好勞動保障信訪工作,努力開創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新局面,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次大會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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