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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情況總結

司法局工作情況總結

順河回族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領導下,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設綱要》精神,以實現“四個領先”、“六個不發生”和“爭創全省綜治先進市”為目標,緊緊圍繞全市政治穩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續平穩,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發揮基層司法行政的優勢,確保我區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為實現平安順河發揮我們的應有作用,現將我局2011年度人民調解工作總結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司法局工作情況總結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

局成立了以郭玫局長為組長,各司法所長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並組織32個社區和35個村委成人民調解工作成員於每月25日上午9點,在我局召開各司法所所長參加的矛盾糾紛排查例會,局長親自主持會議,安排部署排調工作,確定排調重點,分解排調任務,掌握工作動態,分析特點、加強指導,研究制定複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調處措施;採取以會代訓的方式,增長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對轄區的矛盾糾紛進行排查,使矛盾或糾紛勢頭早發現、早預防、早調解、早處理,杜絕或減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加強經費保障,組織有力,確保工作紮實開展。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期的人民調解工作,我區率先制定並嚴格執行《順河回族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以以獎代補的形式給與調處工作按照標準進行補貼,民間糾紛調處補貼經費由區財政撥付。該規定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和操作性,區財政把調解工作所需經費和調解人員補貼經費按時發放,為人民調解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資金保障,極大地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我區三級網絡組織健全,全區組建各社區、行政村人民調解委員67個,組建率100%;辦事處與企業建立聯調組織12個,佔目標的110%;調解員培訓率達90%以上,調解文書規範,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文書使用率達到60%。2011年全年三級調解組織共調解糾紛1289起(含口頭調解),調解率100%,調成率96%。經審核有一百餘起符合發放標準的案件,人民調解經費已由司法局統一撥付到每個人民調解員。

三、一手抓穩定、一手抓排查

規範民調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設綱要》精神,為了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人民調解工作,司法局工作重心下移,借和諧社區建設集中幫建活動的助力。把警力充實到辦事處、社區,確保基層工作落實到位,採取瞭如下措施:一是每星期二、四、五三天,司法行政幹警、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全員參與,編成六個組,每組4人,在轄區辦事處6個社區設立固定接待點,開展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二是結合全轄區實際情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按轄區範圍安排到每一位司法所長,職責統管到位。全轄區六個辦事處、兩個鄉,67個社區、行政村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每個調委會有3個以上固定的人民調解員和巡訪調解員組成,街道、社區調委會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招牌、宣傳版面、公章、台帳、檔案。負責調處和預防矛盾糾紛工作。三是通過設立固定法律服務點,發放法律服務卡,在法制宣傳樓道和法制宣傳欄公示法律諮詢服務聯繫方式等方法途徑,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諮詢、調解民間糾紛等便利及時的法律服務,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四是積極組織對本轄區進行一次認真地排查摸底,掌握轄區居民的思想動態。把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糾紛,久調未決容易導致突發事件、上訪事件的糾紛作為重點進行排查調處。加強對重點對象的防範控制、思想轉化和思想疏導工作。五是我局組織的普法宣傳隊,在67個社區、鄉村黨員電教室,為社區幹部、居(村)民羣眾上了普法教育課。針對羣眾中出現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主要進行《物權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信訪條例》、《勞動合同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農村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等宣傳和培訓。把法律交給羣眾,使羣眾成為法律的主人。六是充分發揮“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和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的作用,切實做好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法律進萬家活動。七是把排查到的不安定因素迅速反饋給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機關,並協助進行解決,杜絕羣體事件的發生,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特別在“雙節”“三夏”其間,我區206名人民調解員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廣泛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工作,集中力量進行民間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較好地解決了一些熱點、難點糾紛。通過糾紛的排查和調解,有效地預防民間矛盾的激化,使矛盾糾紛勢頭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杜絕或減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有效地維護了基層穩定。

標籤: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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