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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終工作總結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終工作總結

2011年,我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城鄉一體和諧的要求,認真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成員單位的職責,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積極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仲裁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有力促進了縣域經濟快速、穩步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終工作總結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

結合全局工作實際,及時調整充實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局長任副組長,並配備了專職人員負責綜合治理工作。局領導高度重視綜合治理工作,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單位實際工作研究部署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提高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能力,不斷提高全民參保意識,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為羣眾服務的質量,切實維護勞資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切實減輕和緩解我縣就業壓力,進一步從維護全縣社會穩定大局着手,分不同階段採取不同的措施,做好勞動和社會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嚴格落實責任制,根據具體崗位、職責不同,年初還與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部門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做到了職責清楚、任務明確。

二、目標管理,責任到人

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考核範疇,做到與業務工作同時規劃、同時部署、同時考核、同時獎懲、同時檢查督辦;各科室制訂本科室職責,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細化到項,形成了上下聯動的責任管理機制。為了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督辦落實。一是實行定期彙報制度,14個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每月彙報一次,局屬各責任部門每半年彙報一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二是開展經常性檢查,督辦綜治工作落實情況,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及時糾正工作中的不良傾向,制定改進措施,督促整改落實;三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和一票否決制,規定對整改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一律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並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立足崗位,保障民生

按照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努力提高幹部職工對綜合治理工作的認識;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各項勞動保障民生工程工作;依法履行職能,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和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服務廣大羣眾,強化勞動保障基層平台建設。

(一)強力推進城鄉充分就業工作。近年來隨着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停產倒閉,下崗失業人員大量湧現,農村富餘勞動力逐年增加,就業和再就業已經成為具有全局性影響的重大經濟和社會問題,因此我們把促進就業工作作為維護我縣社會穩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來抓,積極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不斷完善就業政策、就業服務、就業培訓、就業援助等工作體系,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努力改善就業環境,支持勞動者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幫助困難羣體就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廣泛開展社區服務崗位和公益性崗位。今年全縣城鎮新增就業1889人;創業帶動就業361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788人(其中就業困難對象292人);實現了“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轉移農村勞動力1902人;訂單式向山東齊魯(呼市)製藥廠輸送工人192人,農村勞動力培訓827人,技能人才培養211人;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為城鄉求職人員提供免費職業介紹2864人;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累計達到754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各項市定任務指標均超額完成。

(二)紮實做好統籌城鄉社會保險工作。鞏固“兩個確保”,維護社會穩定。今年,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62號文精神為670餘名企業臨時工辦理了養老保險,徵繳保費2800餘萬元。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565餘人,基金徵繳完成3860餘萬元,超額完成全年任務。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565人,徵收醫保基金1100萬元。大額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096人,收繳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60.5萬元,收繳率100%。工傷保險人數7026人,工傷保險基金徵繳184.2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131.57%;。生育保險參保8400人,徵收生育保險基金25萬元。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累計達到8861人,養老保險基金徵繳5790萬元。農村養老保險新增12400人,累計達到21100人,農保基金徵繳完成425萬元。基金的徵繳,參保人數的擴大,確保了養老金的發放。企業、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做到了按時足額發放,發放率達到100%,工傷、醫療保險做到了按時按規定報銷,為重病、大病的參保人員解決了看不起病的困難。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有所補、弱有所助、安居樂業,人民羣眾的基本要求得到了滿足。

(三)積極開展勞動維權調解仲裁工作。

建立健全並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深化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今年來我們切實從構建和諧社會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在妥善處理勞動關係、落實企業改制,破產職工安置政策、接續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勞動關係繁雜,勞動爭議日益增多的情況下,我們更加重視勞動監察工作。年內監督68户國營和個體企業1507名職工補簽了勞動合同。糾正了大量違法或無效勞動合同,並促使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7%。勞動監察以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通過專項檢查、日常巡查、專案專查、舉報詳查、執法嚴查等靈活多樣的“五察”方式,重點對60餘户煤炭企業、非煤礦山企業以及建築行業、化工行業、飲食服務行業的勞動用工、勞動合同履行、人員流動、勞務中介、工資支付、安全生產等進行了有效地監察監督,先後組織勞動保障年檢和各項檢查十餘次。補繳社會保險70餘萬元。幫助10餘户用工單位依法完善和制訂各項管理制度48項,督促和處理用人單位依法支付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276萬元,受理羣眾投訴案件53件,羣眾舉報案件處理結案率達100%。穩步推進勞動關係協調工作。通過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進一步推進仲裁實體化建設。全年勞動爭議立案13起,其中庭審達成調解5起,仲裁裁決2起,庭外調解2起,已辦結6件,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案件2起,正在審理的案件2起,按時辦結率100%;通過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勞動爭議調解體系,使越來越多的案件得以調解的方式解決,有力地促進了和諧勞動關係的構建。

四、規範管理,加強建設

(一)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機關管理,確保安全無事故。在單位大院內,安裝了40個監控探頭,進一步加強了安全防範措施,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嚴防盜竊事件,確保單位無安全事故發生。加強糾紛排查調解,化解各類糾紛矛盾。在重大節假日期間,24小時領導帶班、幹部值班,確保不斷崗、不缺人,做到防患於未然。全局無一人蔘加xx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活動,也沒有發生過違法違紀現象。

(二)加強隊伍建設。一是切實抓好勞動保障系統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提升,以適應新形勢綜合治理的要求,切實為廣大城鄉居民服務;二是加強社保基金財會人員管理,嚴格執行《社保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確保無違紀違規事件發生,確保基金安全;三是加強流動和暫住人員管理,積極配合縣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工作,隨時掌握瞭解變化情況,為和諧保德建設努力;四是加強對幹部職工平安建設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維護穩定意識、維護民族團結意識,從思想上切實築牢維護穩定的堅強防線。

(三)加強基礎建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礎安全設施建設,具體做到“四落實”:即落實辦公樓物防範措施;落實重要部門防盜門及有關安全設施;落實辦公樓消防設施,添置更新了滅火器、消防栓;落實安全用電設施,更新老化線路,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同時加強環境衞生建設,栽樹種草,清潔打掃,確保樓巷、庭院管理規範,文明有序,單位環境淨化、綠化、美化、亮化。

五、“三個結合”,注重實效

一是與文明創建工作相結合。我局始終堅持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文明創建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促進了文明創建工作的深入開展,構築創建平安單位氛圍濃厚。

二是與黨風廉政建設相結合。我局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定期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及時分析存在的有關問題,對系統內黨員幹部進行廉政、勤政、幹事、創業教育;加大職工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意識教育,提高了幹部職工的依法行政能力、防腐抗變能力。

三是與業務工作相結合。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工作實際,強化措施,發揮作用,維護髮展穩定大局。充分發揮勞動部門的職能,努力構建社會保障體系,積極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服務,為弱勢羣體提供援助,給“4050”人員、高校困難畢業生等就業困難羣體發放社保補貼,為困難職工舉行送温暖、獻愛心活動。

總之,我局今年的綜治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縣委、縣政府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後的綜治工作中,我局將堅持以xx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鋭意進取,紮實工作,為促進全縣社會保障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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