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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颱應急預案(精選7篇)

防颱應急預案(精選7篇)

防颱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防颱應急預案(精選7篇)

1.1編制目的做好洪澇台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防汛防颱抗旱及搶險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市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市範圍內颱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下同)、暴雨、大潮、洪澇、乾旱等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防颱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及分級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確保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

1.4.4防汛防颱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防颱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温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防颱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律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組織機構市人民政府設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水上防颱分指揮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和監測預警中心;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縣(市、區)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軍分區首長、市委和市政府有關副祕書長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衞生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城管與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旅遊局、市糧食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甌江口新區管委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生態園管委會、廣電傳媒集團、日報報業集團、市供銷社、海事局、市氣象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電力局、市各財保公司、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浙江金温鐵道開發公司等單位負責人和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預備役團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市城管與執法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繫城市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副祕書長、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與執法局、電力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甌江口新區管委會、生態園管委會、市温瑞塘河管委會、市城投集團、市公用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城管與執法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海事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繫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副指揮,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海警二大隊、航標處、東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團、海運集團公司等單位分管領導和海軍91765部隊首長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海事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2.1.4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市人民政府聯繫國土資源工作的副祕書長、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遊局、市衞生局、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市發改委、市武警支隊、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安全監管局、電力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電信分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5監測預警中心監測預警中心由市氣象局局長任主任,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海事局、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市經信委、廣電傳媒集團、日報報業集團、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

2.1.6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組織防汛防颱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防汛防颱抗旱的定期演練;在上級人民政府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本地區的防汛防颱抗旱與搶險救災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防汛防颱抗旱預案,審定和批准洪水調度方案和抗旱應急供水方案;組織開展防汛防颱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涉及防汛防颱抗旱安全的有關問題;組織會商本地區的汛情、旱情;負責本地區的江河、水庫、水閘等洪水調度和抗旱應急供水調度;組織指導監督防汛防颱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負責發佈和解除緊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負責市區城市防颱防洪工作,落實上級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防颱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負責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組織工作,落實上級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防颱工作。

2.2.4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範圍內中型地

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跨部門、跨地區的緊急救援;協調市武警支隊參與地方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2.2.5監測預警中心職責負責颱風、大潮、暴雨、洪水、地質災害、乾旱等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建立統一預警發佈平台,制定預警發佈標準,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預警信息;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送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2.2.6成員單位職責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發改委:組織實施市“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的有關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及任務,負責編制防洪抗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做好提高防洪抗災、減災能力的項目建設和申報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信委、市國資委:負責歸口管理企業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監督管理。市經信委同時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防颱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住建委:負責建築工地、風景名勝的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參與村莊整治、農房防災減災等工作;負責做好城建系統防颱、防風、防澇工作,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承擔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颱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災情;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水工程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庫調度運用;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築物、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衞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級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防汛防颱紀律、決策、命令等情況,對執行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後果的,依法依紀實行責任追究。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

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避災安置場所的指導和監督。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防汛、水利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指導沿海農村住房防災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上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協助海事部門做好防颱避風安全水域(錨地)的劃定,負責防颱避風錨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衞生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預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監管局:指揮、指導、協調防汛防颱抗旱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與執法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市區防汛防颱工作;做好城管系統防汛防颱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做好林區防汛防颱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應工作。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行社防汛防颱安全監管,協助建設部門做好旅遊景區(點)的防汛防颱工作,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星級飯店的防汛防颱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協助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防汛防颱抗旱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甌江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負責甌江口新區防汛防颱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經濟技術開發區防汛防颱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生態園管委會:負責生態園區防汛防颱抗旱及搶險救災工作。

日報報業集團、廣電傳媒集團:負責及時向公

眾發佈防汛防颱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發佈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供銷社:負責歸口管理企業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好抗災、救災化肥等農資商品的儲備,指導災區做好農資商品的供應和市場的穩定。

市各財保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颱風、暴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颱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海事局:承擔市水上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12—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傳的通訊保障,承擔市防汛指揮部交辦的應急預警短信的發送。

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電力局:負責防汛防颱應急指揮及防洪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全市電力供應。

浙江金温鐵道開發公司:負責所轄工程及設施的防汛防颱安全,優先運送防汛搶險救災的人員、物資和設備。

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消防支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温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

2.2.7市防汛辦職責市防汛辦是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擬定防汛防颱抗旱的有關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情況,編制和發佈汛情、旱情通告;具體實施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檢查督促、聯絡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程設施和毀損工程的修復及有關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總結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並做好與省防汛辦及市應急委的通聯工作;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監測預警信息內容和發佈標準監測預警信息包括氣象、水文、國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內容,具體根據各行業相關規範和各單位相關規定進行監測、採集、傳輸、處理和發佈。各單位對其發佈的監測預警信息內容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監測預警信息發佈方式

一是面向社會公眾發佈。當市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後,由監測預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監測預警中心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將各單位提供的監測預警信息按照統一的格式,通過網絡(包括農民信箱)、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以及鄉鎮氣象災害發布系統,統一向社會公眾發佈。統一發布的頻次和時點,由監測預警中心徵求相關單位提出意見,報市防指確定。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發佈,由各單位根據相關規定和防汛防颱工作需要分別確定發佈的頻次和時點自行直接發佈。

二是面向各級各類責任人發佈。監測預警中心申請統一服務號,通過手機短信方式,由各單位分別向各級各類責任人直接發佈。發佈的頻次和時點,根據相關規定和防汛防颱工作需要,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三是面向各級防指及其成員單位、各級防汛辦發佈。由各單位按現有程序和要求進行發佈。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況發佈。由各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規定進行發佈。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當江河可能或已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堤防、涵閘等工程的監測,並將運行情況報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當堤防、涵閘等工程出現險情徵兆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並立即採取緊急措施,同時向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水利局、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市、區)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揮部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險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按照經批准的控制運用計劃調度,並及時向水庫下游發出泄洪預警,同時報告市、縣水利部門和防汛指揮部。

b、水庫出現險情徵兆時,水庫管理單位及水庫業主必須立即向水庫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市、區)水庫主管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查,並將情況及時向省、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c、水庫出險時,水庫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搶險工作,並及時向預計可能受影響的地區發出警報。當羣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當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羣眾撤離至安全地帶,並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發生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街道)防汛指揮部應按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防颱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防颱抗旱責任人、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防颱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主要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水的監測情況及趨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

3.2.3水庫洪水預警

當大中型水庫發生洪水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做好水庫洪水預報工作,並及時將洪水預報結果書面報市防汛指揮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國土資源、氣象、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街道)、村(居)、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地質災害監測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市氣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颱風信息,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設單位,做好防範工作。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設單位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户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涉海作業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6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山洪災害

縣級非工程措施根據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災害縣級非工程措施建設,發揮預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調度方案

飛雲江流域洪水調度方案、鰲江流域防禦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揮部組織制定,並報省防指備案(甌江流域洪水調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組織制定洪水調度方案,報市防汛指揮部備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預警方案

水庫、水閘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預警方案,由當地人民政府公佈後實施。預警方案的制定應當聽取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4、防汛防颱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汛情分級依據預報或實測汛情信息分為四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消息,預報台風影響較小;

(2)發佈暴雨黃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站4.00-4.41米;

(4)颱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較大汛情處理。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預報台風影響較大;

(2)發佈暴雨橙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站4.42-4.71米;

(4)颱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9-11級;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重大汛情處理。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或緊急警報,預報台風嚴重影響;

(2)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過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鰲江站4.60-4.82米,飛雲江瑞安站4.55-5.0米,甌江站4.71-5.47米;

(4)颱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12-15級;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特殊情況可以作特大汛情處理。

4.1.4特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預報台風登陸或強颱風、超強颱風嚴重影響;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82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5.0米,甌江站高於5.47米;

(4)颱風影響期間沿海最大風力:16級以上;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特大汛情。

4.2應急響應

4.2.1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解除

當汛情等級達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辦宣佈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當一般汛情影響結束後,由市防汛辦宣佈解除應急響應。當汛情等級達到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揮部宣佈啟動或調整預案應急響應;當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響結束後,由市防汛指揮部宣佈解除應急響應。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專職主任、氣象台台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3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常務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及各分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成員單位負責人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

(3)市防汛指揮部下發防禦通知,部署防禦工作;

(4)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全市防汛防颱搶險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工作;

(3)市委、市政府辦公室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必要時,市防汛指揮部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研究防禦對策,部署防禦工作;

(2)必要時,市防汛指揮部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

(3)必要時,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颱工作;

(4)必要時,市政府領導發佈電視講話。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水上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水上防颱分指揮部及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3)在台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分指揮部應按照《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

4.3.2災害救助

在防汛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和搶險救災相關信息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負責發佈;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按職責發佈有關汛情信息。

4.3.4預測預報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或按需預報。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格式填寫,經領導簽字(蓋章)後發佈。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4.3.5水利工程調度

(1)珊溪、趙山渡、澤雅、百丈漈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温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在緊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揮部根據防汛需求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申請,事後補辦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調用誰負擔。

4.3.7人員轉移

可能受到災害嚴重威脅的羣眾,應當按照防汛防颱預案自主分散轉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員會的組織下轉移。重特大汛情時,需要由政府組織集中轉移的,由市、縣人民政府發佈轉移指令,被轉移地區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和有關單位具體負責做好相關轉移工作。在可能發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颱風和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或者政府決定採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緊急情況時,組織轉移的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實施強制轉移。在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羣眾不得擅自返回,組織轉移的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防止羣眾返回。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臆測,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氣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提供的材料公佈;

(3)發生重大災情,廣電傳媒集團在台風登陸後2天內編輯災情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指揮全市防汛防颱工作;

4.4.2分管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防颱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領導根據需要分赴各縣(市、區)指導防汛防颱工作,具體方案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府辦負責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旱情分級依據旱情信息分為三級。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乾旱。

5.2應急響應

5.2.1應急響應啟動、調整與解除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由市防汛辦宣佈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當輕度乾旱影響結束後,由市防汛辦宣佈解除應急響應。當旱情等級達到中度乾旱、嚴重乾旱,由市防汛指揮部宣佈啟動或調整預案應急響應;當中度乾旱、嚴重乾旱影響結束後,由市防汛指揮部宣佈解除應急響應。

5.2.2輕度乾旱

(1)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分析、預報工作,並及時向市防汛辦和有關部門通報;

(3)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4)市氣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設施和物資準備。

5.2.3中度乾旱

(1)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5)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6)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7)市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8)市氣象部門進一步做好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9)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10)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11)縣(市、區)防汛辦和有關單位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2.4嚴重乾旱

(1)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別嚴重旱災時,市防汛指揮部宣佈進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衞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3)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4)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5)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6)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7)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8)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9)市人工增雨領導小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10)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12)駐温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14)縣(市、區)防汛辦和有關單位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調度

5.3.1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3.2調度權限

(1)承擔重要供水任務的大中型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根據需要,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3.3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3.4抗旱庫容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87020萬方。當珊溪水庫到達抗旱庫容時,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應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供水方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

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4)樂清鍾前、白石水庫合計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6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防颱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庫、海塘、水閘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防颱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防颱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網絡、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該工程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防汛防颱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做好大型搶險設備和特殊救援設施調查統計,並登記造冊,以備搶險救災調用。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a、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羣眾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高的搶險任務。

b、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向軍分區提出,由軍分區按照部隊的有關規定辦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成員單位按照部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地方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c、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d、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須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市、縣(市、區)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市、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防颱抗旱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羣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市、縣(市、區)衞生局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衞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衞生防疫、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募集和徵集。

6.2.8資金保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1)防汛防颱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防颱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防颱抗旱(3)市、縣(市、區)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颱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防汛防颱...

防颱應急預案 篇2

詩林廊橋苑二期(2、3、5棟住宅、架空層、地下室)工程位於惠州市大亞灣區澳頭媽廟虎爪,場地地勢平坦、開闊較低窪,與大亞灣海邊幾乎相近,基於海水漲落潮的因素,受颱風影響較大,因此,在汛期和颱風到來之前,務必做好預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為了確保工地的安全,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考慮到颱風、雨期間工程施工受地表水影響較大,項目部特制定本預案。

一、防汛防颱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項目部成立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李柏安擔任,副組長由陳華彬擔任,組員由鍾文燕、陳小彬、黃秀梅、羅健生、胡惠祥、林穗津、羅玉婷、遊裕光等組成。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項目部。

1、應急組織機構

組員:鍾文燕、陳小彬、黃秀梅、羅健生、胡惠祥、林穗組長:李柏安副組長:陳華彬、羅玉婷、遊裕光、楊富中、頓玉強、頓玉彬等

1)現場總指揮由李柏安擔任;

2)傷員營救組由林穗津擔任組長,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泥水班組抽調2人,屋面班組抽調2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3)物資搶救組由黃秀梅負責,各施工班組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泥工班組抽調2人,屋面班組抽調1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4)安全巡查組由陳華彬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泥工班組抽調2人,防水班組抽調1人,油漆班組、水電班組各抽調1人。

5)保衞疏導組由羅健生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

6)後勤供給組由頓玉彬負責,辦公室人員組成;

7)現場臨時醫療組由遊裕光負責,各施工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能和職責

1)應急救援現場副組長的職能和職責:

a、所有事故現場操作的指揮和協調;

b、現場事故評估;

c、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行動的執行;

d、控制緊急情況;

e、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反應操作副總指揮的協調;

f、作好應急救援處理現場指揮權轉化後的移交和應急救援處理協助工作;

g、做好與防颱風暴雨、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聯繫工作。

2)傷員營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b、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a、搶運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b、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帶。

4)保衞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b、疏散場區外的居民撤出危險地帶。

5)搶險物資供應組的'職能和職責:a、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b、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配備;

c、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6)後勤供給組的職能和職責:

a、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

b、及時輸送後勤供給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7)現場臨時醫療組的職能和職責:

a、對受傷人員作簡易的搶救和包紮工作;

b、及時轉移重傷人員到醫療機構就醫。

二、調度值班

項目部成立相應的各種突發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在台風暴雨發生期間,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負責氣象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與總公司及抗颱風指揮部的聯繫,做好當班紀錄。

項目部安排有關人員晝夜值班,及時發現暴雨事故及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搶險。

在險情發生第一時間及時上報到集團公司領導。

三、應急準備

1.各施工班組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制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

2.項目部負責做好天氣預報信息的收集、跟蹤和傳遞工作,督促落實颱風雨期的值班人員,並做好記錄。

3.接到市氣象台發佈的有關緊急警報通知後,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全體人員應立即召開會議,並組織班組作好抗災準備工作,督促做好各項應急措施,項目經理部應加強巡邏檢查,配備好搶險器材和物資。

4.項目經理部按防颱風、暴雨區域做好應急措施,使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暢通,停電並加固臨時用電線路,保證通訊暢通。

5.危險品存放應有明顯的位置標明、防止洪水將其攪亂、混雜、流失。

防颱應急預案 篇3

一、預案目的:

為了全面做好國際公館的防汛防颱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確保小區業户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編制此預案。通過防汛防颱風演練,讓全體公司員工及小區業主學到相關的防汛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

二、災害預設:

當金地國際公館面臨颱風來臨或某區地庫排水不暢或者車庫出入口出現雨水倒灌,導致地庫淹沒,業主車輛被水浸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損毀等其他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金地國際公館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成立防汛防颱風指揮部。

總指揮:劉容成員:楊勁鬆、臧可、王金民、王啟彬總指揮職責任務:

1、下達各種指令,全面指揮防災抗災

2、按照分工,具體指揮各組開展工作

3、執行上級指令任務

(一)、現場搶救組組長:楊勁鬆成員:全體非當班保安員職責:平時進行訓練和演練。實戰時現場堵截灌水口,搶救業主的物資。

(二)、設備動力組組長:臧可、王金民成員:工程部人員職責:平時負責維護設備設施自動化系統,保障設備設施自動化系統處於完好狀態;實戰時負責啟動設備,保證排水正常、切斷不安全電源、保證應急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行;

(三)、通訊、後勤保障及宣傳組組長:王啟彬成員:客服人員職責:負責對業主溝通工作,內外通訊聯絡,車輛調配,保障應急、搶修器材物資的供應。

(四)、支援、事後清理組組長:王啟彬成員:清潔及綠化部員工職責:負責支援、配合各應急小組工作;在事後負責清理工作。

(五)、評審組組長:劉容

成員:楊勁鬆、王啟彬、臧可、劉情弟、朱長旺職責:負責對整個防汛防颱風演練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工作開展情況的評審,對演練工作進行論證,提出合理化建議,促使防汛防颱風演練工作具有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四、應急預案准備工作

1、根據防汛防颱風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防汛防颱風的物資準備工作,各部門對應準備好應急物品(抽水泵、沙袋、鐵鍬、雨衣、電筒等)。

2、組織一支由保安、工程組成的防汛防颱風搶險隊,隨時集合待命聽候調遣,處理突發事故。

3、颱風或暴風雨來臨前,由工程牽頭對公共區域及未收樓單元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門窗關閉及有必要部位進行加固處理,排污泵運作正常、排水管網通暢等;環境部需對小區苗木進行加固處理及對排水溝渠的雜物進行清除,以保障下水道的暢通。

4、客服部密切注意天氣情況,颱風或暴風雨來臨時,停止小區所有作業,並通知小區業主做好相應防範工作(關閉室內門窗,確保陽台或平台花園等區域排水通暢等),同時安全部對小區進行不間斷巡查等預防工作(全面排查公共區域存在安全隱患、關閉公共區域門窗、確保公共區域排水管網通暢等)。

5、颱風或暴風雨過後,安全部全面巡查小區以瞭解受災情況並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同時做好相應彙總;環境部組織人員對小區進行全面清理,保持道路清潔及暢通、對被風颳倒的綠化帶花木要及時清理或重新種植;工程部確保相關配套設備設施運行正常;客服部收集相關資料並做好備存,以備後期工作總結及宣傳之用。

五、各個小組工作程序要點

(一)、現場搶救災組要求:要求穿雨衣、雨靴;在接到防汛命令後立即趕赴現場,扛沙袋堵住相關灌水口。

現場注意要點:

1、如有電源時,要先切斷電源,防止發生漏電事故;

2、當水源無法堵住,涉及到物資損失時,儘快轉移物資;尤其是地庫車輛要業主中心通知車主轉移,對無法聯繫的車主,擇情況可以實行拖車處理;

3、當汛情無法抗拒時,安全第一,確保自身的安全。

(二)、設備組要求:在接到防汛指令後立即趕赴現場,現場負責各類設施設備的啟動,及水電的調配。

現場注意要點:

1、啟動排污、排水設備。

2、切斷不安全的電源。

3、將有可能涉及到水浸的電梯關閉並升到頂層。

4、負責水災處理後設備和供電系統的檢查和恢復供電。

(三)、通訊、後勤保障及宣傳組要求:演練之前負責將各個小組的對講機協、相應物資協調到位;在接到防汛防颱風指令後立即通知各個部門負責人及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經理,同時以各種方式通知業主轉移物資,尤其是將車輛轉移至安全的地方。

現場注意要點:

1、值班電話要保持暢通,值班室要設專人接電話,及時傳話。

2、指揮員與消防中心、各小組負責人利用對講機保持聯絡。

(四)、支援、事後清理組要求:穿綠化或清潔工作服。本次演練主要負責現場衞生的清理,在演練結束後,將演練地點的衞生進行清理。

現場注意要點:

1、協助演習前演習現場的佈置。

2、協助做好現場給業主的解釋工作。

3、對各個小組需要支援的及時給予必要的支援協助。

4、事後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將演練的各個器材及時歸類,復位。

防颱應急預案 篇4

為了切實做好黃海大豐港海上船舶防颱(大)風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國家財產及船員的生命安全,根據海船舶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防颱(大)風應急預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颱(大)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熊安平

副組長:劉彥祥

2、領導小組職責

2.1.在公司的領導下,負責海上船舶防颱(大)風工作的領導、指揮、組織和協調工作

2.2.根據氣象預報,負責船舶在台風期間的颱風預報、颱風警報、颱風緊急警報、颱風警報解除等階段的工作指令的下達。

2.3.進入颱風季節,負責組織對船舶防颱(大)風工作的檢查。負責在緊急情況下對外聯繫工作。

2.4.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不斷提高防颱(大)風的能力和水平。

3、氣象預報的監控

領導小組在進入颱風季節要切實做好中央電視台、鹽城氣象台、中國颱風網、以及周邊氣象台站有關海上氣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氣象記錄,尤其要密切注意颱風的形成和走向趨勢。收到颱風預報立即向公司防颱領導小組彙報。

4、颱風風力級別劃分及避風地點的確定

4.1.颱風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預報風力在10級以上(含10級)為A級。此時船舶必須到指定避風錨地避風。

4.2.颱風中心偏離施工海域,預報風力在9級(含9級)以下定為B級。此時船舶就近在指定錨地避風。

4.3.根據施工特點,應實地考察和調查,以確定船舶避風錨地並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實施。

5、船舶避颱風前的準備

5.1.船舶做好封艙加固的材料準備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5.2.船舶要認真檢查、檢修機器設備和保養繫纜件、錨機、纜風繩、消防救生、供電及信號系統,保證各類設備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風前要一次性備足燃、滑油料,以備避風時連續航行的需要;另需備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應急預案啟動

在進入颱風季節時,領導小組按氣象台發佈的台(大)風信息(以下簡稱颱風),進入颱風預報、颱風警報、颱風緊急警報三個階段。

6.1.颱風預報階段

6.1.1領導小組收到颱風消息預報後,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颱應急領導小組彙報請示,並各船舶宣佈進入海上防颱準備階段。

6.1.2.領導小組組織船員在短時間內迅速回到崗位。

6.1.3.避風船舶對各種設備在啟動前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缺陷立即整改。

6.2.颱風警報階段

6.2.1.收到海面颱風警報後,立即向公司防風應急領導小組彙報請示後,由船隊隊長下達施工船舶進入避颱風錨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後船舶立即離開施工海域進入指定錨地避風。

6.2.3.船舶到達避風錨地後,應根據當地海域情況,進行避風錨泊;根據風向、風力選擇拋前後交叉和領水錨4-6口,必要時拋設8口。

6.2.4.以上計劃根據當時情況可另行調整,如遇特殊情況應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錨地的準備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業後,負責人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船舶的錨泊情況,並向海事部門報告船舶方位。

6.3.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6.3.1.領導小組收到氣象台發佈的海面颱風緊急警報後,立即向公司防颱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立即通知船舶進入全面防颱階段,做好各種應變準備。

6.3.2.避風船舶實行全員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要密切觀察本船錨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6.3.3.避風期間,船舶與領導小組保持24小時信息暢通。遇有特殊緊急情況立即彙報並及時與當地海事部門聯繫,以便請求援助。

7、避颱風錨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進入避風錨地時,及時向當地海事部門報告本次船舶避風情況,建立必要通訊聯繫,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請求海事部門給予援助。

7.2.建立晝夜值班制度,對錨機、通信、消防、救生、機艙等要指定專人負責,加強檢查巡視。

7.3.保持通訊暢通和24小時職守,每日上午8:00時、中午12:00時、晚上20:00時向領導小組彙報船舶動態。

7.4.避風船舶在避風期間船員不得隨意離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離船時報船舶負責人及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離船。

8、船舶返航施工計劃安排

8.1.領導小組收到氣象台發佈的海面解除颱風警報,改發大風警報後,須立即向公司防颱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8.2.領導小組根據風力、船舶抗風能力和航程,經請示上級領導後,下達船舶原地繼續防風、準備返回施工現場或開始返回施工現場指令。

8.3.避風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現場指令後,及時制定船舶返航計劃,船舶返回施工現場後及時彙報,並向海事部門報告船舶動態和船位。

9、作好防颱(大)風的工作總結

防颱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應對本次防颱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找出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為今後防颱工作打好基礎,提高海上防颱(大)風的能力。

防颱應急預案 篇5

配套道路工程

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

防汛抗台應急預案

職務:日期:職務:日期:職務:日期:工程有限公司

防汛防颱應急專項預案

目錄

總則組織體系應急響應應急保障

防汛防颱應急專項預案

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工地防汛防颱工作,提高應對災害天氣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妥善處置因颱風、暴雨等造成各種重大緊急情況,避免或減少颱風、暴雨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浙江省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規定》、《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1.4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本工地對台風、暴雨災害的應急處置。

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屬地負責,統一指揮,行業指導;科學決策,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體系

①防汛防颱領導小組: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防汛防颱減災工作,落實防汛防颱減災責任制,項目部設立防汛防颱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生產副總擔任,副組長由項目(副)經理擔任,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工地防汛防颱工作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及突發事故的處置。

②公司辦公室:負責防汛防颱信息的上傳下達,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汽車吊、挖掘機等設備和物資。

③項目部:根據氣象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防範措施,並切實做好搶險救災各項措施的準備工作。監督檢查施工現場防汛防颱風措施落

防汛防颱應急專項預案

實情況和現場安全狀況,對存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督促做好人員撤離和疏散工作,落實防颱防汛搶險隊伍的建立和搶險物資的準備工作,完成公司佈置的其他防颱防汛減災工作。

④班組長:應組織對可能出現災情險情的施工地段、機械設備、臨建設施進行加固,及時排除險情。

3.應急響應

根據汛情和颱風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防汛防颱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市住建局根據氣象台對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以及汛情的預警信號和市防指的指令做出相應響應。

3.1 Ⅳ級應急響應

①工地防颱防汛指揮機構已建立,防颱防汛預案已制定,責任已分解落實,防颱防汛物資已準備齊全。

②工地的臨時辦公用房、民工宿舍、食堂、廁所等所有臨時設施必須加固。

③工地的腳手架等各類附着物、懸掛物的拉結點、緊固點必須連接牢固,腳手架上嚴禁堆物,鋼管腳手架防雷措施可靠,竹笆片綁紮牢固。

④架空線路的電杆、支架等必須進行加固,埋地線路的電纜溝等四周排水措施必須可靠,防止漏電傷人。

⑤頂層作業的腳手板、木模板、各種臨時堆放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垃圾等需加固清理,防止大風吹落傷人。

⑥各重點位置應加強值班制度,通信聯絡保持暢通,及時掌握風情汛情變化。

防汛防颱應急專項預案

3.2 Ⅲ級應急響應

①藍色預警期的工作指導措施全部完成。

②發出停工通知,所有在建項目工地按規定時間停止施工。 ③施工現場臨建設施等危房居住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到安全場所,在建工程內嚴禁住人。在建工地,按照“誰承建、誰負責”的原則,做好人員轉移工作。

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源必須切斷,機械設備應放置到安全防雨的位置,並將施工電梯吊籠、井架的吊籃降到底部,施工吊籃應放置到地面上。

⑤剛砌磚牆、模板工程需及時加固,深基坑開挖周邊支護加固,防止坍塌。

⑥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到崗到位,通信聯絡確保暢通,及時掌握風情汛情變化。

3.3 Ⅱ級應急響應

①黃色預警期工作指導措施全部落實。

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重點崗位人員到崗到位,保持通信暢通,密切注視颱風動向,及時落實應對措施。

③應急機動救災分隊組成人員處於待命狀態,參與搶險救災的設施設備工具全部落實,並檢查完畢。

3.4 Ⅰ級應急響應

①橙色預警期工作指導措施全部落實完成。 ②單位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③應急處理隊伍處於臨戰狀態。

4.應急保障

防颱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台風、暴雨、高潮和風暴潮等災害性氣候對房屋建築的影響,切實做好防汛防颱工作,預防和減輕災害突發事件引起的危害,確保汛期居住房屋的安全度汛,限度地減輕颱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條例》、《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的管理職能,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防禦發生在本市的颱風、暴雨、高潮、洪水、災害性海浪和風暴潮災害影響或造成居住房屋受損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屬地負責,統一指揮,行業指導;科學決策,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基本概況

2.1房屋情況

截至20xx年底,上海實有各類房屋建築81121萬平方米,其中,居住房屋47195.4萬平方米,非居住房屋33925.6萬平方米。近年來,上海加大了舊區改造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拆除了大量的危棚簡屋,房屋建築的總體安全性能和完好程度有所提高,低窪居住區汛期受淹積水面積和時間有所下降,居住區的整體防汛抗災能力逐步提高。但本市仍有近1722萬平方米的舊式里弄以下的居住房屋(其中簡屋34萬平方米),其防禦和抵抗颱風、暴雨的能力較差,部分居住街坊地勢低窪,排澇能力差。同時在非居住房屋中,也有一定數量的房屋建築質量較差,排澇能力不足。一旦發生颱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將對房屋建築的安全造成影響。對國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2.2重點防禦對象

2.2.1老舊房屋。

各類新式里弄、舊式里弄房屋,以及早期由業主自行建造的“老私房”。

已產生危險的房屋。包括自然損壞形成的危險房屋、危險構件(點);因業主(使用人)不合理使用形成的危險房屋、危險構件(點);因房屋周邊建設施工影響造成損壞形成的危險房屋和危險構件(點)。

2.2.2居住小區(街坊)排澇。

處於低窪易積水的居住小區、街坊。

居住小區和居住房屋的'地下空間,包括地下停車庫、地下室等。

2.2.3建、構築物拆除施工工地。

3.組織體系

3.1防汛防颱領導機構

3.1.1市房管局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市建設交通委領導下,負責協調本市居住房屋安全度汛和防汛防颱工作,指導各區縣房管局防颱防汛工作。市房管局防汛防颱領導小組組長由房管局長擔任,市局辦公室、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處、物業管理處、拆遷管理處、市物業管理行政事務中心(市房屋應急維修監督中心)、市房屋安全監察所(市拆房管理辦公室)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房屋修繕和改造管理處。

3.1.2各區(縣)房管局設立相應的防汛防颱工作機構,建立房屋維修應急中心,配備應急搶險隊伍。

3.1.3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和相關單位建立防汛防颱工作機構和組織應急隊伍,根據防汛指揮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工作要求和指令,做好本單位的防汛防颱工作和房屋安全、應急搶險任務。

3.2市房管局主要職責

3.2.1協調房管系統房屋安全度汛、防汛防颱工作;

3.2.2督促、指導各區縣房管局和相關單位做好房屋建築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工作以及組織實施轄區內房屋的查險、排險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

3.2.3負責及時傳達上級指令,收集掌握本系統防汛防颱工作情況和災情,及時向上級報告。

3.2.4指導、協調房管系統災情的處置,協助市有關部門處理重大災情或事故。

3.3各區縣房管局主要職責

3.3.1各區縣房管局在各區縣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及市房管局的指導下,承擔本轄區內房屋防汛防颱工作和應急搶險救災任務及突發事故的處置。

3.3.2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防汛防颱和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房屋建築防汛防颱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3.3.3督促、指導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管房單位和房屋所有人做好房屋的查險、排險和私有房屋的督查、督修以及防汛防颱的其他工作;

3.3.4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協同組織實施本轄區房屋搶險排險、災情處置,配合街道(鎮)組織居民撤離危險房屋、開展社區自救互救工作;

3.3.5及時傳遞、上報本轄區房屋的災情和救災情況。

4.預警應急響應分級與行動

4.1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依據市防汛指揮部和上海中心氣象台公佈的應急響應規範執行。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Ⅵ級響應

⑴Ⅵ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或發佈暴雨藍色預警信號後。

⑵Ⅵ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觀測和防汛工作指導,加強值班;

②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4.2.2Ⅲ級響應

⑴Ⅲ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或發佈暴雨黃色預警信號後。

⑵Ⅲ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提出專項工作要求;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人員進入崗位,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加強汛情觀測,加強值班;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值班狀態。相關單位和部門應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應做好低窪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鎮)、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轉移疏散工作。

4.2.3Ⅱ級響應

⑴Ⅱ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或發佈暴雨橙色預警信號後。

⑵Ⅱ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提出專項工作要求,必要時召開防汛防颱緊急會議,對工作作出應急部署;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分管指揮進入指揮崗位,檢查落實部署各項防範措施,加強汛情觀測,加強值班;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值班狀態。相關單位和部門密切關注氣候變化,視情況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應做好低窪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鎮)、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內人員的轉移疏散工作;房管辦、物業公司、管房單位向業主(居民)做好防汛宣傳工作,督促業主加強對室外空調機架、花架等的檢查、加固、搬離。

4.2.4Ⅰ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標準

上海中心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信號或發佈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後。

⑵Ⅰ級響應標準行動

①市房管局、各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各房屋應急維修中心等按照相關預案和工作要求,作出防汛防颱應急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②各級防汛機構指揮部總指揮進入防汛防颱指揮崗位,檢查落實部署各項防範措施,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險情,確保各項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③各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及搶險隊伍進入應急作戰狀態。組織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應急處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做好低窪易受淹小區(街坊)內的排水工作;房管辦配合街道、居委等做好危險房屋人員轉移撤離工作。

5.相關保障措施

5.1各區縣房屋維修應急中心作為轄區內的房屋應急維修和搶險救災骨幹力量,在做好本機構的工作任務外,接受所在區縣房管局的指令,承擔本轄區重大災害處置任務,如發生塌房傷人或其他災害性事故,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及時向區縣房管局、房地集團、市房管局報告。

5.2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要組建搶險救災隊伍,儲備搶險救災物資和器材,承擔管轄房屋的安全度汛和搶險救災任務,並接受所在區縣房管局的指導和統一調遣。

5.3各拆除施工企業建立以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的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制定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搶險隊伍,儲備搶險器材,在各區拆房管理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5.4每年4月30日前,各區房管局要會同街道(鎮)完成房屋的督查督修工作,各物業服務企業、管房單位要對所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排水管道進行一次預防性疏通,及時排除房屋危險和安全隱患,並會同防汛指揮部門、水務部門、市政部門對低窪易積水小區(街坊)的改造,配合街道(鎮)、居委落實危險房屋內人員臨時轉移避險安置點。

5.5每年3月30日前,完成本單位防汛防颱領導機構、工作部門人員、應急搶險隊伍的調整和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並上報市房管局和所在區縣防汛指揮部門備案。

5.6建、構築物拆除施工由市房屋安全監察所(市拆房辦)制定專項應急預案。

防颱應急預案 篇7

為了更好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強化生命第一的意識,做到早部署、早防範,切實落好學校汛期安全工作,確保全校師生汛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汛期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安全度汛準備工作

(一)思想準備。以防為主,樹立防控意識。學校一定要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觀念,增強做好學校防汛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緊緊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預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防汛工作。確實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嚴加防範,確保學校各項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二)組織準備。學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做好汛期到來之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學校應組織力量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校舍圍牆、排水溝以及校園周邊環境(道路、橋樑)等進行全面仔細檢查,檢查情況要做好詳細記錄,尤其是存在的隱患,要登記彙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時指定具體責任人抓好落實。要根據學校實際,尤其是存在的隱患,有針對性地制定汛期應急處理預案,確保預案的實用性。具體內容包括:

1、成立學校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職務、電話要準確,分工要明確;

2、確定洪水預警、報警方式,如廣播、口哨等,並落實到專人負責;

3、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線、地點等要具體,並落實專人負責;

4、要加大宣傳,做到人人知曉;

5、值班人員名單、電話準確無誤,確保暢通無阻。

(三)物資準備。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搶險要求,事先準備好搶險物資和器材,以備急用。加強對汛期重點部位的檢查監督,在汛期內必須要有足夠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汛期突發事件。

二、工作責任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應當全面落實好學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諉延誤工作。共產黨員應身先士卒,勇挑重擔,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急師生之所急,憂師生之所憂,團結協作,同舟共濟,戰勝災情。各職能小組應當全力組織、協助學校及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各項工作,做到盡職盡責,同時應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措施。凡不服從指揮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負責任,瀆職、失職,造成災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將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組織領導

為明確分工,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協同作戰,成立汛期學校搶險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任務:汛期發生時組織下面五個工作小組及時開展工作,部署搶險、救援、救助等相關工作。

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其人員組成和任務如下:

(一)搶險組

組長:

成員:

任務:出現險情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指揮險情排除和險情控制工作。

(二)救護組

組長:李福環

成員:

任務:負責與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等醫院聯繫,協調、配合,共同組織醫療救護隊,搶救受傷人員。

(三)救援疏散組

組長:任豔軍

成員:

任務:負責組織指揮疏散現場受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

(四)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任務:聯繫當地派出所派出警力並協助其在災害現場外圍看護、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嚴防不法分子進入現場搞破壞等。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任務:保障現場物資供應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調動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物資。

四、應急響應

(一)學校要嚴格落實值班值崗責任制,建立學校汛情報告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一旦發現汛情應立即啟動本校的汛情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縣教體局。

(二)汛情發生後,學校辦公室和安全處要及時、準確做好現場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包括受困、受傷人員情況,水災現場的物資情況及現場周圍的住宅、設施情況,搶險隊伍的到位和搶險物資需求等情況),並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及時報縣教體局。

五、應急保障

(一)學校應按有關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及器材,學校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藥品。

(二)不允許在大雨天氣在室外上課或組織各種室外活動,遇放學時間要聽從學校的安排和指揮,任何人任何班級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接學生,尤其是回家途經河套的學生必須通知家長到校來接。

(三)要加強師生員工的汛情安全常識教育,懂得水災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學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師生進行必要的演練。

(四)學校幾各班要加強對以下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館室等房舍安全情況;學生飲食衞生、衞生消毒設備配備情況;學校樓梯、走廊、護欄、圍牆、門窗、廁所、體育設施安全情況;人員聚集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器、設備、線路檢修管理情況;校內水溝及校園周邊水溝、涵管暢通情況;學生往返地段安全情況等。

六、後期處置

汛期學校搶險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災後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七、汛期學校領導值班安排

1、值班安排:

週一:王越軍王春德鞠寧,週二:曹景明魏國成

週三:徐柏光劉金慧,週四:王正剛畢俊峯

週五:任豔軍李鳳鳴,週六:李福環趙桂滿

週日:楊鳳強安德維。

2、值班要求:

(1)值班時間由早7點至第二天早7點,全天候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電話號碼在值班表中),保證通信聯絡暢通。

(2)值班必須按時到崗,兩人有分工有合作,必須記好值班記錄,及時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並及時向校長彙報。

(3)值班期間一律不得缺崗、不得空崗、不得飲酒,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調換,必要時必須和校長説清。

(4)值班領導作為當天的值班校長,負責處理學校各種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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