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18篇)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18篇)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通用18篇)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用户,熱情周到的為用户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用户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並積極解決,應本着為全體職工着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説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於律己,模範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文件,並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並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繫,不得以手機信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性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並採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修理,並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係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獎金係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後;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係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並有節餘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係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後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後;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於兩院暫不執行統一調度,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誌,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數據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彙報,領導同意後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後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閒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信息(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後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後得到用户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數據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並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羣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後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准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後果自負。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2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工藝規程管理標準

工藝規程是公司生產的法規,是執行產品標準,科學、有效地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合理地使用設備和保證物料消耗的主要技術指標,望各部門和職工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工藝規程的內容

工藝規程應包括生產的主要設備特徵(設備結構、性能、用途、名稱及規格、型號等),生產工藝流程、產品結構尺寸與性能標準和處理方法,以及成品外觀標準,技術標準等。

2、工藝規程的編制

(1)編制原則:堅持質量第一信譽到上的原則,認真總結生產實踐經驗,積極採用科學的、合理的工藝條推上,以做到工敢規程切合實際,科學嚴謹,便於執行,繁簡相宜,寬嚴適度。

(2)制定程序:規程的制定由生產技術科會同生產車間擬定出初稿,經廣泛討論後修改定稿,最終由經理批准後貫徹執行。

(3)編制依據:主要依據產品技術要求,工藝若干規定,生產設備條件,工藝技術水平以及工人的實際操作經驗作為制訂和編制工藝規程的依據。

(4)新產品試製後轉產,由試製項目負責人結合實際情況,編制試生產藝規程,經生技科負責審批並下達執行,試產完畢,一切指標均符合工藝規程,則報經理批准後轉為下式投入生產,此試生產工藝規程轉為正式規程,備案存放。

3、工藝規程的修訂

工藝規程必須隨着產品結構、質子要求、工藝流程,工藝方法及設備條推上的變化而變動,因此工藝規程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隨着產品的需要及時進行修訂,修訂的次數及內容時間完全信靠客户的要求和公司的實際情況。

4、工藝規程的管理

(1)工藝規程批准後由生產車間貫徹執行,質檢科負責落實和檢查。

(2)工藝規程一經批准實施,任何人員無權擅自變更、修改。生產過程中發生臨時變動(如原材料、半成品質量變化等)影員工藝規程執行時,要在保證質量前提下,由技術人員與質檢部門協商報分管經理批准後下達臨時變更通知。恢復正常後,仍按原工藝規程執行。

(3)由於採納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推廣先進操作方法等需要對工藝規程局部進行修改時,由車間提出,經生產技術科同意,辦理書面修改能知後方可執行。

(5)凡新的工藝規程下達後,原工藝規程應及時收回存檔。

5、附則

(1)質檢科負責總結每個月支工藝規程執行情況,對工藝規程的內容與生產實際不致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進行修改。

(2)工藝規程的執行情況,應列入技術考核的內容之一,對遵守好的及時表揚或獎勵;違反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違反者要給予行政處罰。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3

總 則 為擴大公司經營範圍,以行政區域或專業類別成立分公司,獨立經營,獨立核算並且代為管理項目施工。

第一條 分公司的設立

1、申辦分公司要具備的以下條件:

(1)必須設立固定的辦公場所,建築面積不小於100平方米。

(2)必須選聘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懂工程建設管理,具有良好從業素質的人員擔任分公司負責人。

(3)必須設有專(兼)職財務人員。

(4)分公司必須配備能開展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最低配備標準:1個在本公司註冊的建造師、2個專業工程師、5個持證上崗人員(包括工長、安全員、質檢員、技術員、資料員和造價員)。分公司為以上受聘專職人員辦理“五險”。

2、分公司設立的審批

(1)分公司具備以上條件後,由總公司派員進行實地審核,上報總公司和集團批准。

(2)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總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討論批准。

(3)一個地區內只設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區域內的工程,結算口徑也一律相同。並按《經營承包協議》和公司規定交納管理費用。

(4)分公司自行負責分公司的執照註冊備案等工作,總公司負責提供註冊備案所需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 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施工業務。

2、總公司為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在總公司備案,並派專人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分公司的經營費用,包括:管理費、財務費、各種地方税金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4、分公司在承攬施工項目時,必須自己組織施工隊伍,項目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

5、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15天。借用總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6、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時,招投標項目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文件,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總公司的公章。

7、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項目經理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8、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施工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可用電子郵件或通過集團網站上報給總公司。

9、分公司要積極開展工作,承攬施工項目。若連續一年未能承攬到工程施工項目或年度施工總產值低於500萬元,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0、分公司必須遵守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所承攬工程項目工程費必須進入公司財務賬户。嚴禁私自承攬工程或私自收取工程費,否則,總公司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11、根據施工項目工程合同約定,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撥付工程款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第三條 施工管理制度可參照項目經理部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條 分公司的解散

1、完成、終止經營項目或《經營承包協議》約定施工任務,按約定和規定履行完義務,可以申請解散分公司。

2、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完畢分公司工商、税務等有關部門的證照註銷手續。

3、分公司負責人向總公司提交工作總結報告、遺留事項處理意見和風險承諾書。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4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健康狀況,並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並熟記本崗位衞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淨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二、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塗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5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衞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繫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衞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衞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着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繫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粘貼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污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幹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後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税;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衞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設備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設備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設備着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煙區內禁止吸煙。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着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説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衞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衞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衞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户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絡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閲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牀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設備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税漏税,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為的;

(6)盜竊、貪污、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泄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權限: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項目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項目中,按項目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信息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户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信息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信息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及技術信息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户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文件、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設備或產品的研製、使用、保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泄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泄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着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着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複印機等嚴格按説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説,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煙。下班後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枱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着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粧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污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煙,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設備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衞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設備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牀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牀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設備,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兇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台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台衞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6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加班管理,整體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本文規定了公司員工加班的種類、加班的申請以及加班的補償。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 二、加班的含義及原則

一) 含義:加班係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長、總經理、部門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 (二) 原則及要求:

1.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加班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

3.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4.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 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為公司的員工,每位員工必須有一次義務性的招待服務,不計入加班。 其他情況。

7、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三、加班申請及記錄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2. 週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簽字、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3. 節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綜合辦公室統一彙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招待):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後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 作日內補辦手續,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説明。

6. 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徵得領導的同意,並按照規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籤。

四、以下幾種情況不算加班: 1、因業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部門組織學習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申報加班; 五、統計

綜合辦公室在每月末彙總加班統計,並作為安排調休或員工加班補償的依據。 六、加班補償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累計3.5小時=0.5天)以及週末加班或公司業務的緊迫需要而統一強制性加班,都採取調休(或與請假相互抵消)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加班,採取發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七、加班審批程序

1. 平時工作日零星加班、公休日加班:

審批流程:當日加班前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 》直接上級審核簽字加班前後2天內以紙質或郵件方式交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2. 法定假日加班:

簽字加班前後2天內以紙質或郵件方式交

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3、在加班當月安排調休或假期抵消,當月確實無法安排的必須在當季度安排,否則過期作廢。 八、加班執行原則

1. 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加班必須提交加班申請單。 2. 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並於加班結束後的兩天內提交給辦公室,無加班內容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九、罰則

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十、其他

1、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後補充有關 手續。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 制度為準;

3、本規定經過公司辦公會議上會討論,自頒佈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附件:《加班申請單》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7

一、目的:

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説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設備動力部: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模具車間: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理化實驗室: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車間等使用部門: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辦公室:負責設備台帳、檔案管理。

四、設備的購置:

1、申購:

(1)新設備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設備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設備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設備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訂購:

設備動力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性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進廠驗收:

(1)新設備進廠後,由設備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調試。重點、關鍵設備或特殊設備應由設備動力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設備安裝調試後,經驗證合格後,由設備動力部辦理《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設備使用説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設備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設備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設備的驗收:在製造完工後,設備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設備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説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由設備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建卡編號:設備驗收完成,設備動力部將設備編入《設備台帳》,並建立“設備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設備的維護、保養:

1、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設備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設備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日常點檢表》內規定項目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後上崗。

2、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設備動力部負責設備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3)設備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設備動力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送修,並記錄。

4、預防保養: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備件儲備:由設備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設備動力部審批後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區、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核對帳物相符。

七、設備的移裝、借用:

1、設備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設備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設備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設備動力處負責實施。

2、設備的借用:外借設備須經設備動力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設備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設備記錄。

八、設備的封存管理:

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設備,所屬車間要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經設備動力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設備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設備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牀罩,掛上封存牌。設備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設備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啟用封存設備時,應填寫《設備封存(啟用)申請單》,設備動力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九、設備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設備,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的。

(3)設備損耗嚴重,大修後性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設備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動力部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設備。設備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設備經報廢后,應在《設備台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設備、特種設備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設備。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設備。

3、特殊工序設備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設備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設備動力部備查。

4、特種設備須完好運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審核。特種設備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十三、設備事故處理:

1、事故類別: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處理:發生設備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設備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設備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8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優化資源配置,對條件成熟、有良好發展空間的地區市場可設立分公司,不斷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為加強對各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範分公司的經營活動,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對分公司的人、財、事、物的決策、經營、管理等活動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分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公司各種管理規定的要求,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進一步規範分公司經營活動,減少經營風險。

第三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代表公司行使授權活動,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履行代表職責,並向公司負責。

第四條 公司任命一位副總經理作為分公司分管領導,協調、指導、支持和監管分公司整體運營(兼職不兼薪)。

第五條公司根據公司章程向分公司委派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並履行相關程序。分公司經營層的聘用和考核參照《公司市場化聘用管理辦法》執行。分公司其他崗位人員,由分公司自行聘用。

第六條 分公司薪酬制度參照《薪酬管理辦法》並結合當地實際行情執行。根據市場化用人原則,所有人員薪酬、保險費用由分公司統一承擔。

第七條 分公司應積極組織和參加公司組織的相關技術、管理培訓,確保持續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專業水平。

第八條 為加強區域內整合聯動發展,公司可委託當地的子公司對分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第九條 分公司積極拓展地區的市場,用公司名義對外承攬業務的,公司提取管理費。

第十條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開展深度合作。分公司如將生產任務委託給公司事業部,按照《公司考核辦法》規定的各業務板塊成本費用包乾率,支付事業部成本;該部分收入考核指標算入公司事業部。

第十一條 分公司與公司事業部共同經營開拓和生產的項目,考核經濟指標分配方案報分管領導,一事一議。

第十二條分公司在業務開拓過程中,自主編制投標文件,在完善內部審查的基礎上,提交至公司經營管理部審核,相關審核流程及考核按照公司投標評審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分公司嚴格執行公司各項生產管理制度,並接受公司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分公司可單獨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及人員,會計核算納入公司會計核算體系。

第十五條 分公司應遵守《會計法》,並遵照《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及要求,統一執行會計政策目錄和財務核算。

第十六條 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户,確需開設的應按公司相關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後方能開設並按公司財考部相關要求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分公司應接受公司財務管理的相關業務指導和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報送財務報表或相關財務資料,彙報財務運行情況;如遇重大經濟事項、大額資金支出、重大渉税事項、違反國家或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的事項應及時上報。

第十八條 分公司未經公司批准不得對外融資、拆借資金及提供擔保。

第十九條公司對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以經營年度作為目標責任期,經營目標考核責任人為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根據經營計劃與分公司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主要從新籤合同額、收費額、營業收入、利潤總額、應收賬款餘額等方面對分公司下達目標,次年一月根據完成情況兑現考核。

第二十一條 公司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連續兩年未完成經營目標,應重新委派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公司委派到分公司的員工的薪酬標準由公司和分公司共同商定,薪酬結構中基本工資、崗位工作資源保障費兩部分按公司標準執行,考核部分參照公司相關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制定適合中層及以下員工的考核和獎懲方案,並送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考核分配部備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考核與分配。

第二十四條 分公司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每月參加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專題會以及季度、半年、年終總結會。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分公司事務、歸口部門職能職責等,參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制定並執行,並報公司歸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9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50至12:00,下午為1:10至5:30。每週六、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

3、 所有人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4、遲到一小時之內,8:55—9:00到公司的算遲到,以1元/分鐘處罰(主管翻倍),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5、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6、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事後申請一月不得超過3次,超3次者則視為曠工。

4、 員工無故曠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時的工資外,並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5、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須有公立醫院的醫生證明,並經行政部門審核)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權限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前台,由前台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公司規章制度4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週末加班,那麼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於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説明書》,註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幹、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説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後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並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於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説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4.假期計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説明的詳細事由准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准假。

4.1.2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4.1.3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按曠工論處。

4.1.4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4.2病假

4.2.1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4.2.2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4.2.4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並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4.2.5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4.3年假

4.3.1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4.3.2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後(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4.4公傷假

4.4.1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4.4.2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5婚假

4.5.1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4.5.2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4.5.3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4.5.4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4.6產假

4.6.1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準假。

4.6.2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4.6.4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喪假

4.7.1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4.7.4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5.1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後,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彙總;

5.2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5.3申請調休——對於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註明衝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5.4.1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20.92/8。

5.4.2週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週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92300%

5.4.3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並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0

一、 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

不得越級打小報告、有任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通過書寫文報告的形式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二、 服從管理、服從分配、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三、 上班不得遲到、早退、礦工;上崗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的形象。

四、 公司實行輪流值班制度,員工要服從安排並完成該時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相互推諉。

五、 上班時間非工作電話不準接聽,上班時間不準長時間聊私人電話,衞生實行輪流制,必須做到整潔清爽。

六、 認真聽取每位學員和家長的意見和建議,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竊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七、 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學員和家長(您好!歡迎光臨!請~!),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對公司的業務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請教;(工作中語言——不好意思!請稍等!對不起!路走輕、説話輕)

3、每位老師及前台,在工作中要對學生負責,學生學習結束後還要注意後期服務工作。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1

1、保持工作桌面整潔,認真整理、保管好本崗位文件資料。下班時認真清理文件資料,並整理歸類;每天辦公室必須進行衞生清理,由人力資源部進行不定期檢查。每週一進行衞生大掃除。

2、離開座位、下班後將座椅推到桌面內。

3、辦公區域嚴禁亂扔、亂倒、亂吐等不良行為,切記維護地毯清潔。

4、為保持辦公環境的整潔衞生,員工不得在辦公室內進餐或攜帶食物上班。一線員工在餐廳用餐。

5、嚴禁在辦公室、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吸煙。吸煙請至樓梯口吸煙區,吸煙完畢煙頭放入指定區域。

6、下班後自覺關閉電腦及本區域電燈,尤其是休息日及節假日個體值班時,更要注意關閉電燈等。

7、保持工作環境的安靜有序,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脱崗、扎堆聊天、看小説。

8、非工作需要的上網、睡覺、大聲喧譁、吃喝談笑、聽音樂等擾亂秩序及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9、公司電話勿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發生電話費用由個人承擔。

10、會議期間,電話必須調成振動或靜音。

11、打印機不得打印或者複印個人用品。

對違反本規定者,每次罰款20元/人/次。

辦公用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申購由申請員工填寫“辦公用品申購表”,由其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主管簽字同意後,交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

2、員工離職時,依據個人台帳明細將耐用物品交回人力資源部,如果耐用辦公品丟失,按照成本價的80%賠償。各部門在離職申請表上予以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鑰匙管理

1、員工需使用公司門、櫃子、抽屜等鑰匙者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領用其使用之鑰匙。

2、由人力資源部按實際情況分配使用各類櫃子,人力資源部負責保管、發放、做好領用簽收記錄。

3、原則上所有鑰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備份一把,特殊部門除外。

4、員工離職將其領用之鑰匙全部交回人力資源部,必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5、鑰匙如有遺失需按如下規定金額賠償:

(1)所有門鑰匙50元/把。

(2)櫃子、抽屜鑰匙10元/把(交人力資源部備份鑰匙者)。

(3)櫃子、抽屜鑰匙50元/把(未交人力資源部備份鑰匙者)。

名牌(胸卡)管理

1、名牌作為員工身份識別的標誌,員工上班時必須佩戴名牌。

2、保持名牌的衞生整潔,不得擅自將名牌上的信息進行塗改,人力資源部將進行不定時檢查,一旦發現有未佩戴名牌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各部門負責人上班前需檢查部門員工名牌的佩戴情況,督促員工佩戴名牌。

4、名牌遺失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並交補辦手續費20元。不辦或未辦的員工將給予50元/次的處罰。

員工工作服管理

1、根據公司規定,行政人事部統一訂製員工工作服,並負責統一發放,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2、按公司規定穿戴工作服,做到衣冠整潔,樸素大方。未穿着工作服者,給予20元/次的處罰。

3、員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款式和顏色。

4、工作服遺失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並交重新訂製費。

補充説明

1、員工如有違規行為發生,人力資源部依本制度執行處罰手續。出具處罰通知,並張榜公告。

2、員工罰款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歸入公司獎勵基金。

3、本制度的批准執行及相關條款的變更均由總經理批准進行。

4、本制度的日常執行管理及解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2

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亂紀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黨政紀規定製訂本制度;

二、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廉政準則》和市建設黨工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國家和盛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三、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四、工程建設項目和大宗設備、物資採購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或議標,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和供貨方;

五、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嘗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要嚴格按標準執行;

六、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外單位請柬,一律交公司辦公室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七、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未經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八、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3

薪酬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鈎,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鈎,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繫;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4

第一條: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日,各部門作息時間為: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工作時間:

早8:00—晚17:00

需要倒班的部門工作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作息時間;

每年11月1日至3月31日:

工作時間:

早 8:30—晚17:00

需要倒班的部門工作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作息時間;

備註:需要倒班的部門每月將倒班表上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條:法定節假日

元旦 一天

春節 三天

五一節 三天

國慶節 三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三條:病假、婚假、產假、事假、工傷假、調休假等

1、 病假

1) 病假者須持正規醫院開具的病歷及診斷書交送辦公室備案。

2) 每月三天以內(含當月累計三天)的病假者,若因患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歷及診斷書,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託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後應及時補交病歷及診斷書,否則一律不作病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3) 每月連續三天或累計當月病假三天以上病假,須報公司辦公室核准備案,並按日扣除工資。

2、 婚假

1) 凡請婚假,應提前一週填寫《婚假申請》遞交辦公室,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臨時接替其工作,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運行。

2) 初婚婚假為7天,期間薪金照發。

3) 非初婚婚假為5天。

4) 婚假假期原則上一次連續休假,由特殊原因需二次休假的須報公司辦公室批准,但跨度不得超過6個月。

3、 產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瀋陽市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准予假期。

1) 請產假應提前一週填寫《產假申請》,報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並持《產假申請》至辦公室備案;

2) 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

3) 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辦理獨生子女證明的員工享受150天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經醫院證明給假四個星期休養。入公司一年以上者薪金照發(按照醫保工資標準發放),不足一年者,工資減半發給;

5) 男性員工可在配偶生產後連續休假7天帶薪假期;

6) 產假期間的醫療津貼,按照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的《瀋陽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由社保局統一支付。

7) 產假後上崗,須經公司重新考核、定崗、定薪。

附:《瀋陽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

4、 喪假

1) 凡請喪假者,應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批准;

2)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7天;

3) 員工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5天;

4) 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喪事在當地辦的,另給予路程假,但不予路程費報銷。

5)休假期間薪金照發。

5、 事假

1) 員工請事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部門主管申請,經部門主管批准予以生效。連續請假3天以上或當月累計請假3天以上,須事前以請假條形式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申請批准後生效。

2) 若事前情況特殊不能辦理請假手續,須設法以電話等方式向部門主管請假,事後及時補辦手續;

3) 如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累計三日者開除處理;

4) 員工請事假不滿半天按半天計算,半天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事假期間工資按天扣除。

6、 工傷假

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二十四小時內憑二級醫院以上籤發的《病假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7、 調休假

1) 調休需填寫調休條,報辦公室備案;

2) 調休假要求在本年度內使用,調休應事先向部門主管申請,獲批准後方可調休;

3) 調休假使用以整天為單位計算。

8、 取消原人事管理規章中第五章第十五條帶薪休假制度。

以上考勤管理規定解釋權歸總經辦所有,公司原有規定與新規定不一致之處,一律按照新規定執行。

本規定由4月1日起開始執行。

瀋陽匯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20xx-3-30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5

第一條 保衞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着裝並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 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衞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 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 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於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並及時處置。

第五條 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6

周例會制度

建立公司領導班子輪流參加各單位(部門)周例會制度,每個月,公司班子集體參加公司所屬一個單位(部門)的周例會,具體由公司辦公室列出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務工作

一、公司班子會、公司行政辦公辦會的會務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一)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時間、日期、地點、參加人員範圍、議題及需要提前準備的文件或其他要求等;

(二)會場佈置及座次安排;

(三)會間組織服務工作,包括簽到、引導就座、安排發言、會議記錄、會場後勤保障;

(四)其他服務工作。

二、單位(部門)的會務工作由各單位安排。

會議室的使用

一、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單位,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需要使用公司會議室,需要向辦公室提出使用意項,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調,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後領取鑰匙,會議期間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會議結束後,使用單位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管理人員。

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要按照所定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按照程序提前向負責領導請假;

三、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秩序,注意環境衞生,應主動將手機設置為震動或靜音狀態;儘量避免接、打電話;嚴禁中途退場。

四、會議發言要緊扣主題,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7

初涉社會到現如今,隨着經歷的坎坷磨難的增多,金錢財富積累的不盡人意,倒是應了一句老話“小富於勤,大富於命”。幸好在經歷磨難之後還有些屬於自己的工作心得!去年在網上和一聊友聊的些話整理一下供朋友們批評指導。那位朋友問了個這樣的問題:“多少錢可以招到自己新辦公司需要的人才”。 我想這位朋友説的問題很有侷限性,另外待遇的好壞有時不能完全來決定員工的去留,特別是有才幹的人!

我想聊友的問題該是兩個:

用人的工資待遇標準與怎麼才能留住人才!

(一)用人的工資待遇標準:

每個行業都有各自的標準,其實既然創辦了公司就該有自己的成長曆程,照着曾經的標準執行就行了,因為是新成立的公司,需要你的員工替你打天下,這個階段對公司的領導和員工來説是很艱辛的,公司創辦初期需要很多積累沉澱,尤其是資金精力方面,很多方面需要給員工一個交待,所以待遇可以在自己適當的範圍內作些調整,這樣可以提高一下工作的積極性,為你的公司更賣力些!

(二)怎麼才能留住人才:

這個問題有些複雜,總結一下留住人才大致有三方面的因素:

1、待遇留人。

無論什麼公司你沒有一套完整的薪酬制度和管理思路,工資待遇想怎麼來就怎麼來,公司業務好了就多發,不好就少發,甚至有些新公司的創辦人一味強調“大河沒水小河干”,這樣的公司是做不長的,做不大的,要知道如果小河裏沒水大河也幹呀!站到各自角度分析,大河和小河有很多本質上的區別,這個問題大家都可以容易想的清楚!所以理智的管理是必須的。完整的薪酬制度和管理思路是待遇留人的基礎!

2、感情留人。

有了不錯的待遇,整天員工像驢子一樣被領導用來用去,公司的管理一盤散沙,領導不開心了陰沉着臉,時不時的發個脾氣,這樣的公司根本談不上有凝聚力,這樣的工作環境也不出什麼好的業績。長久下去形成惡性循環,再好的

待遇也留不住人,為什麼留不住?一句話“乾的不開心”所以作領導的也該時不時的關心一下員工的工作情況,除了工作以外也聊些家常的話題,無論是工作或生活有什麼困難,做領導的都不可袖手旁觀,要積極提供援助,這樣員工會感到家庭式的温暖和關懷,他會加倍工作來回報你的,因為他沒有什麼後顧之憂!

3、事業留人。

對於一些高級人才光明的公司事業前景是最吸引他們的,公司經營到一定的規模,可以打開大門採用乾股分紅形式來予獎勵,有些想跳槽或想單幹的高級人才怎麼説他都要認真分析一下自己的情況再做決定,畢竟甘願冒險的人為數不多,躲避風險畢竟是人類的本性!

寫的很亂,心裏也很亂,也許自己心裏的事情很多,聯想了很多,寫出來作為宣泄。希望看到的朋友當做自己看法的第二種聲音!

公司管理心得(2):

優點,我是個比較專注的堅強的人,是一個打不死的人。缺點最重要的是有時候太軟弱,對公司管理方面手太軟了,以前,我以為那是人性化管理。當時我把公司當 成家一樣,現在想想有很多問題。其實人性化管理並不是要把你員工當成家裏人,然後不去管理。總結,管理無情人有情。

1. 作為一位領導者,必須得具備表達清晰準確的自信,確保組織中的每一個人都能夠理解事業的目標。

2. 在任何情況下,責任都有一個定量;任何一方如果承擔過多的責任,另一方就會相應地減少承擔等量的責任。

3. 管理的藝術在於溝通的技巧與真誠。

4. 管理是一種嚴肅的愛。

5. 管理就是讓別人完成事情。

6. 黑貓,白貓,能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7. 質量即免費。

8. 優秀的管理者不會讓員工覺得他是在管人。

9. 先做人,再做事。

10.管理就是追求一種調和。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18

第一條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 員工請假應説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 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准。

第五條 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 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九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koex8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