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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違實施方案(通用5篇)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通用5篇)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通用5篇)

認真貫徹落實、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把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全面深入、細緻徹底地反覆進行“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深化“打非治違”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依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堵塞安全監管漏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抗戰勝利70週年紀念活動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主要資料

(一)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

1.檢查範圍

大檢查覆蓋全市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人員密集場所。突出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油氣罐區、粉塵涉爆、涉氨製冷、有限空間、城市燃氣等重點部位,突出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客車和旅遊大巴等重點車輛,突出電梯、扶梯、鍋爐、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突出中國小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福利院、商場(市場)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港口、渡口、旅遊景點等重點人員密集場所,以及近期各類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問題開展檢查。

2.檢查資料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狀況;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職責體系,實行“五級五覆蓋”和企業“五落實五到位”工作落實狀況。

(2)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20號)要求,加強監管執法,推進安全檢查職責制和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等重點工作落實狀況。

(3)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落實狀況,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制是否健全完善,並層層落實,是否實現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業隱患自查及整改落實狀況。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投入和應急預案,強化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等狀況。

(4)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典型事故實行提級調查,從嚴從快查處各類事故,落實整改措施和職責追究狀況。

(5)建立健全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應急處置協調聯動機制,開展隱患排查和隱患點除險加固,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狀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狀況。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非煤礦山整頓關掉、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安全專項整治、油氣輸送管道隱患整治攻堅、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專項整治、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客車駕駛員安全宣誓活動和“安全帶-生命帶”專項行動、粉塵作業使用場所安全專項檢查、電梯和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長江等內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加強應急救援演練等緊密結合起來,將安全生產大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納入“打非治違”的重點資料,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徹底整治。

1.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重點整治油氣等危險化學品罐區和化工市場安全距離不足、倉儲與經營混雜,油氣輸送管道違法佔壓、安全距離不足、違規交叉穿越等問題。重點打擊危險化學品企業違規進行倒罐、動火、受限空間作業,亂挖、亂鑽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等非法違法行為。

2.交通運輸:重點打擊客車和校車非法改裝、非法營運、船舶超航區航行等行為,整治“三超一疲勞”駕駛,客運車輛個性是旅遊包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動態監控系統裝置、不開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帶、不執行夜間禁行和農村及山區道路限行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按規定安裝使用緊急切斷裝置等問題。加強重點水域、重點航道、重點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礦山:重點打擊非煤礦山無證或證照不全、不按設計要求生產建設、違抗停產停建指令、打假密閉、私挖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礦山工程圖紙造假、尾礦庫違規排放以及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非法違法行為。整治隱蔽致災因素不清盲目組織生產、遇險不撤人、應急物資儲備不足等問題。

4.消防安全:重點打擊消防設計未經審核、消防設施未經驗收投入使用行為,整治違規住人、違規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裝修裝飾材料、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鎖閉等問題。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方案相關要求,重點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是否召開專題會議,落實整改職責,協調解決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逐一列出問題清單,落實單位整改職責,整改計劃和整改任務,依法跟蹤督促整改;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職責,是否對單位五類人員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彩鋼板臨時建築是否抄送給相關職能部門。

5.建築施工:重點打擊無資質施工、超資質範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整治不按專項設計方案施工、無相應資質證書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等問題。

6.特種設備:專項整治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人貨提升機使用單位對設備及安全附件不檢驗、到期不報檢或拒檢等行為,重點排查整治壓力容器、起重機、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7.粉塵涉爆:重點打擊違規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塵行為,整治鋁鎂製品加工、木質品加工、棉麻紡織品加工等作業場所違反《嚴防企業粉塵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8號),除塵系統設計、安裝、使用不貼合標準,存在除塵系統未採用泄爆措施、粉塵清理不及時等問題。

8.冶金等工貿行業:開展冶金煤氣及高温熔融金屬(鍊鐵、鍊鋼、軋鋼)、涉氨製冷重點企業整治,打擊有限空間、煤氣區域、交叉檢修等作業現場違法違規操作行為。

9.煙花爆竹:重點打擊非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整治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點超標準存儲、超範圍經營,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消防措施不達標和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集中連片經營等問題。

10.職業病危害防治:重點整治木質傢俱製造、水泥生產等八大行業違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防治職責不落實、防護設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檢測、不組織勞動者體檢等問題。

三、職責分工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守土有責”的原則,對轄區內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市有關部門和各單位按照“管行業務必管安全、管業務務必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務必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和具體實施職責,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監督檢查。具體分工是:

(一)市安監局負責制定全市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冶金工貿行業及職業病危害防治專項行動方案。

(二)市局負責制定全市消防領域專項行動方案,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專項行動方案。

(三)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市局、市安監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氣輸送管道專項行動方案。

(四)市經信委負責制定全市民爆專項行動方案。

(五)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全市建築施工專項行動方案。

(六)市交通運輸局、常州海事局負責制定全市水上交通專項行動方案。

(七)市水利局負責制定全市防汛防颱風專項行動方案。

(八)市農委負責制定全市農機專項行動方案。

(九)市質監局負責制定全市特種設備專項行動方案。

(十)市旅遊局負責制定全市旅遊行業專項行動方案。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建設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和遏制項目建設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為目標,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保障項目建設的安全實施。

二、整治原則

整治工作要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項目辦統一部署與各參建單位分級實施相結合,項目辦督查與各參建單位自查相結合,強制措施落實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短期整治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三、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部署,我駐地辦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四、整治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四)項目辦下發《現場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技術標準規範

五、整治範圍和內容

1、路基工程

公路路基施工地段要設立明顯的安全警戒標誌,按工程大小設立1-2名專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熟悉操作規程並懂得安全生產知識。因路線與舊路重疊需修建便道或鬥幅施工的路段、施工單位採取有效安全措施,設置明顯的安全標牌和隔離柵,搞好便道的養護及維修,並派專人指揮交通,防止交通堵塞或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承包人在靠近城鎮或邊通車邊施工路段或國道交叉干擾路段施工時,施工現場應採用塑料隔離板封閉。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篇3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強化重點專項整治,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打擊非煤礦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重點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重點內容

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道路交通、農村危房建設等;

1、不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條件;

2、違反建設程序、未經核准或備案;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或擅自變更設計,或未按經批准的設計進行施工;

3、無證開採、超層越界開採、以探代採;證照不全或相關證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

4、關閉取締後又擅自恢復生產;

5、新建、改建、擴建、資源整合礦山未達到生產經營條件和安全生產條件,未經行業主管部門和礦山安全監管部門驗收而擅自投入生產;

6、建設礦山搶時間、搶速度、搶工期,安全設施和條件達不到要求,安全設施沒有按設計施工;

7、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組織生產,未按照批准的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和建設;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9、危險性較大的設備、設施未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工藝設備、生產技術水平達不到國家和省、市相關標準;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准投入使用;

10、沒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製度,制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

11、相鄰礦山開採重疊,與周邊居民村莊、重要設備設施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要求,以及與相鄰礦山開採相互嚴重影響安全的。

12、有嚴重水患,沒有采取有效防範措施的。

13、非法用工、無證上崗,未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未按規定發放合格勞動防護用品;

14、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承包礦山工程,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

15、未對井下采空區實施治理或採取監測監控措施;

16、尾礦庫防汛措施和救援隊伍、設備、資金、物資配備不到位,尾礦庫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設計堆築壩體;

17、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19、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或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

20、露天礦山未按規定自上而下分台階(分層)開採,未按規定採用中深孔爆破技術及機械鏟裝;未按規定進行爆破;

21、地下礦山每個礦井、每個生產水平(中段)、每個採場沒有兩個安全出口的;沒有按規定建立機械通風系統,以及通風能力不足,風速、風量、風質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關規定建立排水系統,以及排水系統能力嚴重不足的;沒有按規定使用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設備設施;

22、壩體超過設計壩高、超設計庫容儲存尾礦,以及尾礦庫排洪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危庫、險庫沒有停止生產並採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規定進行閉庫的。

23、其他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該停產整頓治理問題。

(二)行動方式和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從即日起至9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迅速動員部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本礦生產中非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排查,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市安監局開展對事故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嚴重的重點礦山進行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嚴肅處理。

(三)全面檢查階段(8月):市安監局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對全市所有非煤礦山進行覆蓋面100%的全面檢查,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推向深入。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對專項行動進行“回頭看”,市安監局進行重點督查。各非煤礦企業要及時對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於9月15日前報送市安監局。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礦要成立非煤礦山“打非治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實行“打非治違”第一責任人制度,將責任落實到各班組和具體責任人,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全面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取得實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實。各企業要結合本礦山工作實際,制定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作為當前非煤礦山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有效開展非煤礦山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礦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個落實”。

(三)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各企業要以這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為契機,有力推動非煤礦山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的全面進展,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標準化、“六大系統”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全年非煤礦山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聯合執法,從嚴處罰。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工作合力,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對發現的無證無照等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一律取締關閉,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責令停產整頓並掛牌督辦,限期消除隱患,並加強對整改過程的跟蹤監督。市局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的非法違法生產安全事故,將進行嚴厲查處。

(五)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各企業要加強“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將本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上級市安監局。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活動,市聯社根據《貴港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18號文件精神,從現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銷社系統內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各類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秩序,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範圍和重點內容

(一)重點範圍

在全市供銷社系統內的所有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第二季度安全檢查工作,重點突出建築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和領域。

(二)重點內容

1、共性內容。

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違反建設項安全設施規定的;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的;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2、重點行業領域的內容:

(1)建築施工。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包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設工程未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或者消防驗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的。

(2)消防重點。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或者未與居住所保持安全距離,不符合消防標準的;單位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關停,或者消防人員、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3)危險化學品。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有資質設計單位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並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未完成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未進行評估未通過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4)煙花爆竹。“一證多廠”轉包分包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生產經營禮花彈等A級產品或違規使用氯酸鉀的;違規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險工序無證上崗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5)人員密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築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

三、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5月至8月)

各單位要研究制定本區域的打非治違行動實施方案,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整改本企業的安全隱患,特別是近兩年來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及向市社綜合業務科上報的重點監控商場、門店逐一檢查落實,及時向市社綜合業務科反饋信息。

(二)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9月至10月)

通過採取專項檢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對各基層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全系統“排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三)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11月至12月)

各單位要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全面總結,並於12月25日前將總結材料上報市聯社綜合業務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市聯社成立了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聯社黃品清主任擔任組長,監事會李世桓主任,羅有邦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三區辦和各科長組成。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打非治違” 專項行動日常工作,甘啟超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農國芝、樑海存、楊偉英為工作人員。各單位要相應組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把責任落到實處。

(二)抓好整改,注重實效。要通過此次專項行動,基本摸清本區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採取措施標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確保本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

打非治違實施方案 篇5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省政府“打非治違”視頻會議及《省安委會關於印發的通知》(電〔〕1號)精神,進一步規範我市安全生產法制秩序,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市安委會決定,繼續在全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各類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行業領域及重點地區

在全市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含使用單位)、煙花爆竹、油氣輸送管線、人員密集場所、冶金、機械、特種設備、消防、電力、燃氣燃油等重點行業領域。其中,湘潭縣要突出煤礦、非煤礦山(含非法挖山採砂)、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等重點;雨湖區要突出非煤礦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傢俱生產、消防等重點,同時要進一步鞏固鶴嶺地區打非成果;湘鄉市要突出非煤礦山(含非法挖山採砂)、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特種設備、水上交通等重點,同時要鞏固非法加油站整治成果;韶山市要突出非煤礦山(含非法挖山採砂)、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等重點;嶽塘區要突出非法經營燃油、非法挖山採砂、消防等重點。其他各地各單位要深入分析,明確各自“打非治違”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點問題。

(二)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嚴厲打擊10類非法違法行為:

1、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後又死灰復燃擅自生產經營建設,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因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被暫扣證照,或因存在重大隱患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4、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沒有接受質量安全監督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將項目交由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租賃、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用鋼管扣件和起重機械設備的;

5、不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衞生“三同時”規定,違法組織生產經營建設的;

6、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組織生產,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關閉、限期內未實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區域違法生產或不技改生產的;

7、非客運車船非法載客、非危貨車船非法載運危險品,未經批准的渡口碼頭非法經營的;

8、非法違法用工的;

9、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10、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其他非法違法行為。

深入排查治理19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責任制不落實的;

2、安全費用提取使用不落實,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若干規定執行不到位的;

4、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

5、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開展全員安全培訓,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

7、未按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使用不當的;

8、未按規定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預案未編制、未備案、未組織演練的;

9、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藝、設備、設施的,煤礦違規使用非安標設備的;

10、未按規定對使用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與校驗、檢修,設備帶病運行的;

11、安全距離不夠、安全通道不暢通、安全警示標誌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規落實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頂、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電擊、防墜落等相關安全生產防範措施的;

13、違章指揮、違規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4、礦山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未按規定完成“六大系統”建設組織生產;

15、水上交通不落實“六不發航”制度的;

16、道路交通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車站不落實“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7、未認真執行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九大票證制度的;未按規定製訂並嚴格落實檢維修方案的;

18、人員密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築消防設施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

19、職業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職業危害防範措施不落實,防護設施缺乏或帶病運行的。對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立足地區和行業實際嚴肅查處。

三、工作步驟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貫穿全年,分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和排查摸底階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深入宣傳發動,把“打非治違”要求傳達落實到基層一線。縣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通過“四不兩直”暗訪暗查,摸清非法違法的底子。特別要督促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系統,立查立改違規違章行為。各地要把“打非”的責任落實到鄉鎮(街道),並延伸到村(社區),各地要與鄉鎮(街道)、鄉鎮(街道)要與村(社區)層層簽訂“打非”責任狀,同時要明確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村(社區)摸底排查的責任,確保摸底排查不留盲區和死角,分別建立由主要負責人簽字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台賬、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台賬及重大隱患台帳,確保打非目標明確,有的放矢,同時建立動態台賬,做到每月上報一次。

(二)第一輪集中整治階段(4—6月)

針對排查摸底和暗訪暗查發現的問題,由縣鄉人民政府分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對非法違法突出的地區和單位,縣鄉政府領導要帶隊深入現場集中打擊。各級安委辦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平衡開展。市、縣安委辦對聯點督導單位開展第一輪全面督查。

(三)“回頭看”階段(7—8月)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對前期開展的“打非治違”工作進行 “回頭看”,重點檢查非法違法行為整治、責任制、隱患台帳、隱患整改、行政問責等工作的落實情況並及時通報,查漏補缺或“回爐補火”。

(四)第二輪集中排查整治階段(9—10月)

啟動第二輪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繼續開展集中整治,鞏固前段工作成果。市、縣安委辦對聯點督導單位進行第二輪全面督查,市直相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開展全面檢查。

(五)鞏固提高階段(11—12月)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全面總結“打非治違”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推廣先進典型,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生產製度建設,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各級安委辦組織開展檢查驗收,將“打非治違”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高度重視、專題研究、精心安排、紮實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為強化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各有關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組長的“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為深化打非治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打非治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查督辦,相關部門也要明確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各縣(市)區、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工作方案於3月10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

(二)齊抓共管,強化工作合力。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同級安委會的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相互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健全“市領導聯縣、縣領導聯鄉、鄉領導聯村”三級聯點督導工作機制,市安委會成立9個聯點督導組,分別對各縣(市)區及大中型企業“打非治違”工作進行聯點督導,實行包乾負責,各縣(市)區、鄉鎮(街道)也要結合實際開展聯點督導工作。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措施。進一步強化村級安全生產信息聯絡員責任與經費保障,堅持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眾積極舉報。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組織媒體記者對“打非治違”進行明查暗訪,及時報道和曝光正反典型,營造濃厚氛圍,確保“打非治違”行動有聲勢、有力度、有效果。

(三)落實責任,嚴厲處罰問責。縣、鄉政府承擔“打非”主體責任,要成立由政府領導牽頭的“打非”隊伍,保障工作經費,定期開展全面排查、巡查檢查和集中整治,對非法違法行為做到露頭就打。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承擔監管責任,要嚴格監管執法,督促企業建立隱患自查自改月報制度,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治違”不力的企業,要依法採取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證等處理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得力、責任不落實的,要予以警示通報、警示約談和事前問責;由此引發事故的,要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對“打非”責任不落實的,堅決按照國辦發〔〕23號文件和相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黨紀政紀及法律責任。“打非治違”工作的開展情況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要求開展的嚴格考核扣分。

(四)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工作。把“打非治違”排查摸底工作要與節後復工復產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做到不安全不復產。把“打非治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企業隱患自查自改月報系統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礦山整頓關閉、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協調推進、務求實效。把“打非治違”與掃黑除惡、反腐倡廉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後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斬斷黑色利益鏈。把“打非治違”與作風建設、安全生產領域損害羣眾利益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堅持“四不兩直”,深化暗查暗訪,加強督促整改,確保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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