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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選8篇)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選8篇)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1

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保障工作期間的正常秩序,為加強保安隊伍的建設,提高保安隊員的綜合素質,保證隊員在崗期間不出現違紀現象,特規定如下: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精選8篇)

(1) 保安隊員上崗必須按保安公司規定着裝,上崗期間禁止喝

(2) 按時接班、不遲到、不早退、期間無及特殊情況一律不許

(3) 保安隊員在崗期間一律聽從指揮,按時接崗,杜絕帶外人

(4) 保安隊員在崗期間,如需退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保

(5) 保安隊員在崗執勤期間,使用禮貌用語,文明執勤。不準

(6) 保安公司為每名保安隊員辦理工傷意外保險,每月保安隊

本人簽字:

道里保安公司

年 月 日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2

一、職能説明:

向業户/用户提供標準的公共秩序維護及安全防範服務;防範轄區內出現行竊、搶奪、故意破壞財產及損害行為,協肋公安消防部門對轄區內發生的案件、違法事件進行現場看護,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對消防設備、設施的日常巡視、保養;建立健全各項安全、消防安全制度和各種應急方案,做好防範工作;對進入小區的人員、物品進行登記、放行;對裝修的監管;交通秩序及停車場管理;要求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威嚴與服務並舉。

二、具體內容:

1、 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協助業户做好防盜、防爆、防火、防災害事故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提出整改意見。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並嚴格監督執行。

4、 負責治安、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收集相關信息,組織物業公司內部員工進行治安、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演練。

5、 負責消防設施、消防通道的監督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於良好備用狀態,通道暢通。

6、 會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統保養公司制定消防設施年度維修保養計劃並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單位實施。

7、 制定治安、消防應急處理方案、防範措施。

8、 二次裝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裝修管理規定》施工,對違章裝修予以處理、糾正違章行為。

9、 出入小區訪客、車輛的登記(如檢查員工、裝修工人、探訪客、臨時僱工、外判商工作人員),對可疑人員、車輛、物品按規定進行檢查。

1) 憑物品出閘條核時帶出物品;

2) 檢查時按章行使權力(如先敬禮

3) 外判工作人員在管理部沒人陪同進入業户家中維修時,陪同進屋。

10、 發生各類案件或重大事故現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公安機關或監視盤查的權力,但沒有拘留、關押、罰款、審訊、審查、偵查和處理的權力;有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的權力,但沒有勘察現場的權力。

11、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有權勸阻、制止、批評、教育。

12、 對可疑人員、鬼鬼祟祟的人員進行檢查、盤查(不得打罵和污辱人格)、監視,掌握事態發展,不輕易採取行動,以免打草驚蛇,並報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13、 遇到下列情況時,按培訓時要求採取正確的行動並向上級報告;發現工程、清潔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知會,通知工程人員、管理處人員,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鬥毆

c) 人身及其它騷擾事件

d) 火警

e) 災害性天氣

f) 水浸

g) 違章裝修

h) 設施損壞

i) 煤氣泄

j) 保安系統、可視對講等出現故障

k) 停水停電

l) 人員受傷

m) 燈泡壞了、缺損

o) 發黴、青苔,設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設施損壞

r) 其他緊急事件

14、 對違反小區各項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勸阻、批評、教育、制止。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衞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衞崗位職責

1.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着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 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 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 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 保持門衞室環境衞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 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後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 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衞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閒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衞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行為準則

第六條、 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3.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 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繫部門及人員等,門衞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後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 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衞核對註銷後,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 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並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並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 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 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 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衞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 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衞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 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衞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 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 門衞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 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衞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 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門衞核對物資無誤後方可放行。

2. 外來物資

a. 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衞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衞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後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 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並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 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a.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d.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 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並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繫當地派出所;事後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 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後即進行首次巡邏,並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 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 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 如發現火警應立即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三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台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 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發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 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 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 通知後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 認清來着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 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後做好記錄。

2. 聯繫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取證。

第四章 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 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消息並簽名確認。

3. 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説明,確認無誤後方可完成交接。

4. 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並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 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繫,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 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 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 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 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 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 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並賠償公司損失。

6. 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 未履行門衞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 未按要求執行門衞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 違反門衞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 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 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説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9. 對羣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脱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管理工作

1、管理目標

(1)確保廠區內無因管理職責引發的重大火災。

(2)維護好廠區內的公共秩序,控制車輛、貨物、人員有效進出。

(3)有預見性地對任何可能危急的安全狀況,採取防範措施。

(4)協助廠方總務做好廠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交互式聯動治安網絡

(1)在廠區設立流動崗哨,實行24小時值巡邏制。做到每二小時巡視一遍,並記錄安全狀況及消防設備、公共物品的完好狀況。

(2)遇有緊急狀況或其他治安需要,保安部通過對講機下達指令,保安員可在5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支援。

(3)與當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關係,並商請其警官兼任保安部安全管理指導員,定期與保安部管理人員分析治安形勢、特點及防範方法和技能.

3、緊急狀況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火災等異常現象時,保安部迅速調集巡邏安全保安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控制局面,爭取主動。

(2)迅速調動人力,物力,以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3)發生案件時,立即報警並維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破案。

(4)保安部當值主管應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沉着、機智實施處理,並向上級進行報告。

(二)、消防管理

1、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

(1)工廠負責人負責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2)工廠負責人為廠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保安部應配合廠方消防管理工作

(3)廠區內其他人員為義務消防員。

(4)日常巡視保安員為兼職消防巡查員。

2、建立各項消防制度

(1)消防檢查制度。

(2)保安巡查員每日檢查小區內共公地方的消防安全狀況,包括消防設備、動火作業監督、安全用水、用電狀況等,檢查結果記錄在《值班記錄表》中。

(3)保安員負責每樓、每層消防安全狀況巡視,每兩小時巡視一遍,填寫《巡查簽到表》,並將狀況上報領班。

(4)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消防隱患,應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做到隱患但是夜。

(5)發現廠區存在消防隱患,應向廠方總務發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並跟蹤驗證。

(三)防火措施

1、嚴禁宿舍區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電器線路需維修時及時通知工程人進行維護。

2、嚴禁在廠區內燒廢紙、雜物,嚴禁吸煙或燃放煙花爆竹等。

3、嚴禁私自改變、拆除、封堵消防設施的通道。

4、不準在樓道、消防通道設立倉庫,堆放雜物,阻礙通道。

5、公共場所嚴禁使用可燃性裝修材料,室內使用可燃性材料要嚴格控制,並加以處理。

(四)消防知識培訓

1、用宣傳欄等消防宣傳途徑對廠區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2、管理公司每月檢查一次安全活動記錄並簽字認可。

3、在安全消防活動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隱患,由各組自行在活動記錄中登記並整改。

4、專、兼職消防員在上崗前務必理解消防常識的消防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任職。

(五)消防設備管理

1、管理中心負責建立消防檔案。

2、保安部對各種消防設備的設施的標識進行設計,編制〈消防設備標識登記〉。消防設備標識由管理中心經理指定人專實施,並在各項安全檢查中作為檢查資料。

(六)消防演習

1、廠區內每年至少組織一到二次消防演習,具體辦法和資料參見由管理中心每次制定的〈消防演習方案〉。

2、消防演習後,保安部主管編制〈消防演習報告〉。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整、糾正並驗證其結果。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

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6

xx辦事處機關大院門衞管理制度為加強對門衞工作人員的管理,規範行為,明確職責,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xx辦事處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則

1、做到堅守崗位,文明服務,不得擅離職守,認真執行領導指定的任務,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

2、上崗時注意形象,統一穿着工作服,儀表端莊,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便會客、聊天,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進機關,嚴禁在門衞室內進行上網、玩電腦遊戲等娛樂活動。

3、全天24小時守衞,遵守考勤制度,做到無遲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離崗或請假必須提前報告政務辦,經批准並確定代班人員後方可離開,不得擅離崗位。

4、值班室電話非工作原因原則上不能使用,以確保線路暢通。

二、崗位職責

1、負責機關大院內的一切安全保衞工作,忠於職責,勤巡勤查。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機關院內;對陌生人員或可疑人員要詢問,發現可疑人員要提高警覺,對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2、嚴防閒雜人員進入大院推銷業務、亂竄或作案,維護機關大院內治安和正常的辦公秩序。

3、加強防範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破壞為主要內容,隨時巡查機關大院防火、防盜及防漏(水、電)情況,並填寫好巡查日誌。每天要對辦公樓進行全面檢查,查看各辦公室和大堂的門窗、電器是否關好,如發現未關好的,要立即與相關辦公室或人員聯繫,夜間要定時巡視機關大院。

4、嚴守大門,大門在辦公時間(7:30-18:00)要求電動閘門全閉,小門打開,非辦公時間(18:00-7:30)要求電動閘門及小門全閉。信訪樓側門要求在辦公時間(7:30-17:30)敞開,非辦公時間關閉。

5、熟悉xx辦事處機關人員、車輛等基本情況。在辦公時間要求對外單位及辦事羣眾車輛和人員實行停車問詢制度,要求每輛外單位及辦事羣眾車輛進入機關大院前停車,並由值班門衞詢問其進入機關大院原因;另外,對於xx辦事處機關工作人員車輛,出入大門必須降低玻璃窗,表明機關工作人員身份,慢行進出機關大門。在非辦公時間及公休日,原則上禁止非機關大院單位及個人車輛在院內停放,如有特殊情況另行處理,但必須到門衞進行出入登記,不登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每月將登記表報政務辦歸檔。

6、發現偷盜等違法犯罪分子,應想方設法擒獲;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警和向政務辦報告。巡查中發現機關公物損壞時,要及時聯繫有關人員檢修。發現火險迅速報警,並盡力組織撲救。

三、違規責任

門衞人員對機關院內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必須確保機關安全。一旦出現問題,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在職責範圍內出現失(盜)竊等安全保衞問題,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7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衞保安制度:

1、幼兒園門衞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徵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幼兒園,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園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8、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幼兒離園後及時檢查教學樓、辦公室門窗及水電等的關鎖工作,並認真填寫夜間巡邏登記表。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保安公司的規章制度 篇8

一、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

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

的聯繫聯防工作。

⑵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

⑶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衞履行工作職責。

⑼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⑾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脱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儀態端正,着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1、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2、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户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户,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衞制度

1、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2)車輛出入管理

①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②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③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④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⑤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巡查制度

⑴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2、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並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六、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七、警衞室管理辦法

1、警衞室紀律

(1)警衞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衞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八、附則

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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