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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祕笈:假如加班是公司潛規則

職場祕笈:假如加班是公司潛規則


職場祕笈:假如加班是公司潛規則

高效率的你總是能在上班之前把工作做得又快又好,可是下班時間你卻不“敢”走,因為周圍同事一個個都很認真地在工作,你反而顯得有些不正常,有同事甚至對你説:又走了,每天都這麼準時啊!她聲音洪亮,似是怕他人聽不到。

中華英才網職場專家connie表示,加班在目前已然成為了職場潛規則。一項調查顯示,國家制定的8小時工作制早已名存實亡,近8成上班族不能按時下班,只有2成職場人士還擁有這一合理合法的權利。面對這種現實,connie提醒可以按時回家的上班族們:完全不必有愧疚心態,因為你的工作已經做完了,加班只是“出成績、增效益”的一種手段,卻非惟一方式,只要你確定自己是認真對待工作和公司的寄託,並且盡全力去完成就可以了,至於同事“酸溜溜”的玩笑則完全不必理會,只消笑笑就好,不必解釋,時間久了,大家自然會接受“你每天按時下班”的事實,不再多嘴。

connie説,退一步分析,員工應該管理好個人的時間,讓時間發揮最大效應,下班之後去看看書,多學一項生存技能或者去跟朋友聚一聚,增進友誼、擴展人脈,即使只是回家看電視也可以放鬆一天下來緊張的神經,一個人應該對自己負責,勞逸結合才能擁有持續的競爭力。更重要的是,應該規劃個人職業生涯,明確每一階段的目標,而不是沉溺於現實之中,找不到方向和自我。

另一方面,公司應該樹立正確的“加班”觀念,加班是為了完成工作,增加效益,但卻萬萬不能將其作為測評標準之一,員工因為工作性質不同所需工作環境和工作時間不會完全一致,執行人員加班有效,成績隨加班時間的增長呈正相關態勢;而創意人員則不同,他們來公司一般是要將自己的創意表達出來,表面看起來他們可能每天都可以按時下班,但事實上,其它人員在享受休閒時光時,創意者可能正在苦思冥想。公司方面不應該為了加班而加班,以致個別員工上班時間串東串西、侃南聊北,下班時間卻正襟危坐忙得要死,這種浪費公司資源的行為完全不符合成本管理原則,非但不應提倡,反而該明令禁止。

科學研究發現,人的大腦平均可以集中精力的時間是25分鐘,以時間換效益顯然不是好方法,公司可以培訓員工將工作當做事業來經營,但是不應該剝奪員工的生活時間,因為再大的事業也只是生活的一個部分,而非全部,長此以往,優秀員工會投向相關制度更合理的公司,加班就成了一種傷害員工也傷害公司自身的做法。

作者:陳鶯 來源:民營經濟報  

標籤: 職場 加班 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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