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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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男,x年2月21日生,漢族,x市郵政局禾青支局鄉郵投遞員,住新化縣石衝口鎮高莊村。聯繫電話:,宅。
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
法定代表人,局長。
被申請人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主任。
訴訟請求
1、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退還所收申請人2300元押金。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申請人支付利息到押金全部退還之日止。
2、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拖欠工資2820元,20xx年拖欠工資1000元,20xx年拖欠工資720元,20xx年拖欠工資1300元。
3、由被申請人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期間24個月的工資21600元,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4、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郵件快遞補助1100元。由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郵件快遞補助1100元,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20xx年報刊發行酬金1500元,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5、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x年至20xx年期間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11067元,法定年休假工資13695元,支付星期日加班工資50970元。由被申請人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申請人支付20xx年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1106元,年休假工資1350元,由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6、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1999年至20xx年報刊發行酬金7600元。
7、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至20xx年10月31日期間職業資格考試合格待遇應加工資1440元,退還20xx年的報考費198元。由被申請人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申請人支付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的考試應加工資360元,由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8、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2個月×900元)10800元。
9、由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為申請人交納x年至20xx年10月31日勞動合同期間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費用。由被申請人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為申請人交納20xx年11月1日至今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費用,並支付申請人因工傷和患病期間的醫藥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差旅費和工傷認定費共計21224.9元。x市郵政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由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開信箱費(300元/年×11年)3300元。由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向申請人支付開信箱費360元,由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11、由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高温、低温補助2200元,中餐補助費(5.5元×11年×12個月×26天)17160元,由被申請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向申請人支付高温、低温補助費200元,中餐補助費1560元,由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12、由x市郵政局向申請人支付x年-20xx年勞保福利與工作用品1650元,由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1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勞保福利與工作用品150元,由x市郵政局負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x年2月,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招收申請人為投遞員時,強行向申請人收取2300元押金。20xx年應發工資2820元,20xx年應發工資1000元,20xx年應發工資720元,20xx年應發工資1300元,一直拖欠不發給申請人。1999年至20xx年10月31日期間應發給申請人的報刊發行酬金7600元拖欠至今不發,x年-20xx年勞保福利與工作用品1650元拖欠至今未發。20xx年郵政快遞補助1100元也拖欠未發給申請人。20xx年申請人按被申請人的要求,交納郵政崗位職業資格報考費198元(至今未退還給申請人)。資格考試合格後,x市郵政局應發給申請人每月應加工資30元卻拖欠至今未補發。申請人在x年至20xx年11月1日的法定假期間,勤勤懇懇為x市郵政局加班工作,卻從未按300%的加班工資發給過申請人。依《勞動法》的規定,國家實行年休假制度,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從未安排過申請人休年薪假,依法應向申請人支付200%的加班工資。自x年至今,被申請人強行只許申請人每星期休息一天,雙休日的另一天則為被申請人加班,從未向申請人支付過星期日的加班工資。20xx年10月31日,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後,依法應給予申請人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卻至今分文未給。x年至20xx年10月31日期間,x市郵政局應為申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費用也不交納。20xx年11月1日x市郵政局突然拿一份勞動合同,要申請人簽名後當即拿走。直至20xx年5月1日申請人在工作中受傷,5月6日在投遞郵件時因病住院治療後,在辦理工傷認定時,才被告知其已與申請人解除了勞動合同。根據申請人與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所籤《勞動合同》,申請人是xx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派住被申請人x市郵政局從事投遞工作的勞務派遣工,工資應由派遣中心發,卻至今分文未發。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也應由派遣單位為申請人辦理,卻至今未為申請人繳納任何社會保險費用。特別是兩被申請人均拒絕支付申請人因工傷和生病所發費的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車旅費、護理費等費用。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前來,請依法裁決於請求事項。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負責人: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xx月號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 訴 人: 聯繫電話: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電 話:
郵 編: 被 申 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區 街 號
電 話: 郵 編: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x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20xx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xx年x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20xx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築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xx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xx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xx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徐,男,漢族,x年6月16日生,住江蘇省泰興市,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蘇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蘇吳江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年至20x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請人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年度、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發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持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徐,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x村巷號 電話:13
被申請人:xx市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區xx街號(通訊地址:路號東鼎大廈號)
法定代表人:陳 電話:0355-7 13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萬元,實際回收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台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説,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x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於x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xx區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x年2月23日至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調度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x年8月15日至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l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調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請人:王X,女,漢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址:河北省辛集市,電話:
被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 地址:xx市長安區東二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0年12月起x2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xx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0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 x1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同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xx/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1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x2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x2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長安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______ (名稱/姓名)
身份證號碼(個人填寫):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名稱/姓名
身份證號碼(個人填寫):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填寫):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仲裁請求:(請求應明確具體、簡明扼要、分項列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x年11月15日生,住xx省xx市沿河大道號
被申請人: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xx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x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x年12月25日至x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x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x年12月25日起至x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x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x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x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xx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複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5250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加班費620xx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x年5月至x年4月的帶薪年休假工資30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x年5月到某集團有限公司工作,某集團有限公司同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x年11月底,某有限公司因公司分立安排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同時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經查,被申請人是某集團有限公司因經營及業務需要進行公司分立而設立的公司,二者系關聯企業。x年4月底,被申請人單方解除了其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申請人的月工資為3500元。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未依法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且未依法足額支付加班費與帶薪年休假工資,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市黃島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王X,女,漢族,x年10月29日生,住址:xx省xx市,電話:
被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 地址:x市xx區環,電話:
請求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x年12月起x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xx元整。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 x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同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xx/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x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x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x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3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xx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凱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xx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x月26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注意事項:
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文書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是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只有在上列幾種情形下,爭議雙方當事人方可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提起仲裁程序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活動。同時,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既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第二,關於仲裁時效的問題。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仲裁申請時效一年 。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三,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爭勞動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四,爭議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書時,應當有正本和副本兩份,正本提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副本發送給被申訴人,當事人應當按照被申訴人的人數提交申訴書副本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訴人。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生效。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元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經濟補償金 元
3、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企業年金 元;
4、裁決被申請人補足欠付工資 元;
5、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發出聘用通知,擬聘任申請人為,申請人於X年XX月XX日到被申請人處正式上班,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
人於X年XX月XX日通知申請人,要求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工作期間,申請人的工資為每月X元,另外被申請人每月按申請人工資總額的X%扣取企業年金。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 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5
申訴人:陝西省安康縣紫陽縣25位民工,申訴人代表:何,男,現年28歲,身份證號碼:x3。聯繫電話:。
被訴人:蓮花街道辦興隆磚廠,法人代表:馮,男,40多歲,住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村,聯繫電話:。
申訴請求:
1、 請求被訴人支付拖欠我們農民工14300元工資款。
2、 請求被訴訟人依法承擔因索要拖欠工資給申訴人造成的誤工損失。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我們來到呂梁市離石區蓮花街道辦徐家溝的興隆磚廠打工勞動。20xx年6月13日,磚廠接到上級管理部門的指示被迫強令停產。經申訴人和磚廠核算,裁到停工的當日,該磚廠共需支付我們工資29430元人民幣。20xx年7月5日前,在我們多次討要下,被申訴人只支付了我們15000元人民幣,至今仍拖欠我們14300元工資沒有支付。
為追討拖欠的部分,我們民工代表多次找被訴訟人討要,但被訴訟人一推再推,就是不予支付,已給我們已經造成了3000元的誤工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為此,我們找貴部門提出請求,懇請貴部門領導體諒我們外地民工的困難和無助,依法制裁被申訴人的不法行為,及早為我們討回被拖欠的工資和給我們造成的損失為盼!
此致
離石區勞動局
申訴人代表:何
20xx年8月25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6
申請人: ,性別 ,住所: ,身份證號: 。
被申請人:某有限公司,住所: 。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 元。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連帶支付申請人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費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公休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元,延遲支付的25%經濟補償金 元。
…….
事實和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職位是 ,工作時間是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法定節假日未休息,但被申請人卻從未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無故解僱申請人,已構成違法解除,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作為經濟賠償金。
為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提出申請,請貴會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事項。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饒,男,1968年xx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xx區號。
被申請人:武漢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xx區。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長。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x年6月的工資1610元;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x年2月至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月xx日
附:申請書副本x份;書面證據材料x頁。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楊,男,漢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建材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徐。
申請事項 :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xx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應聘到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xx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xx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 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6月26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因人員眾多(詳見:附件1)。被申請人:證券公司全稱加上營業部名稱地址:營業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營業部老總名字 [電話:營業部老總電話/請求事項:1、理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務關係。
2、被申請人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合同法的勞動合同。
3、明確申請人的客户歸屬關係。
4 結清20xx年10月、11月、12月、20xx年1月部分未結清的工資,並給與明確的工資條説明各項抽成的細明以及所扣税項。
5、要求被申請人退還員工所交押金。(詳見:附件2)
5 被申訴人對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及工資轉手發放問題給與合理的解釋。
6、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某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路營業部上班,擔任其理財顧問(證券經紀人)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三番四次更改原先口頭約定的工資制度,並沒有對此做出任何解釋。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二Oxx年二月十四日
2023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0
申請人:,男,漢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市X區路號。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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