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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那麼,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供大家閲讀參考。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
(工傷)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一】

申請人:劉xx,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省xx縣xx鎮xx村x組x號。

被申請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區XX路XX號XXx房

法定代表人:羅xx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並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25x元(45xx元/月×2.5個月);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11個月(從xxxx年x月至xxx1年x月)雙倍工資差額4x5xx元(45xx元/月×11個月);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2xxxx元(45xx元/月×x個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xxx1年1月4日至xxx1年x月15日的醫療費3xx35.5x元、交通費13xx元、住院伙食補助費5145元(5x元/天×xx%×14x天)、勞動能力鑑定費3xx元;

五、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護理費14xxxx元(41xx元/月×3x%×12個月×1x年);

六、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x1xxx元(45xx元/月×1x個月);

七、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傷殘津貼4x5xxx元(45xx元/月×x5%×12個月×1x年);

八、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4xxx元(45xx元/月×12個月);

以上各項合計x1x1xx.5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劉xx於xxxx年x月入職被申請人x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崗位是搬運工,月工資為45xx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xxx1年1月4日上午x點上班時,劉xx在公司倉庫F1號庫內裝卸貨物時從5米高的貨物堆上掉下,當時由12x急救車接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xx院區治療,經醫院診斷為:一、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1、右側額顳葉腦挫裂傷硬膜外下積血2、左顳葉腦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3、顱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內側壁顴突鼻骨骨折5、右側額部頭皮挫裂傷;二、右中上肺創傷性濕肺、胸腔積血;三、右側x、x肋骨骨折;四、有肩鎖關節脱位;五、右側髖臼撕脱骨折。 由於申請人無力負擔繼續治療的費用,被醫院強行要求出院。申請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間需要護理。醫院建議繼續康復治療,加強營養,需專人陪護。xxx1年3月1日,申請人的受傷事故已被認定為工傷事故。xxx1年x月2x日,申請人經過xxx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護理等級為四級,停工留薪期從xxx1年1月4日起至xxx1年x月4日止。

基於以上的事實以及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請求,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早日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劉xx

(確認勞動關係)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二】

申請人:應,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區xx鎮xx。

申請人:會,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區xx鎮xx。

被申請人:xx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xx市xx區xx鎮xx。

訴訟請求:

請求確認平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事實及理由:

xxx年初,平進入xx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又名xx建材經營部)工作,崗位是裝卸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也沒有為陳購買綜合保險。2xxx年9月18日17時40分,其在公司倉庫和工友崔xx裝貨後從車上跳下時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xx中山醫院xx分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和會分別為死者平的兒子和母親。平死亡後,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無法確認,被申請人不肯確認工傷並按法定標準賠償原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向貴院提起勞動關係確認仲裁,望裁如梭請!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關於勞動仲裁申請書【三】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xxxx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xxxxx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xxx元(xx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5年3月x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標籤: 申請書 仲裁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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