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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精選19篇)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精選19篇)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精選19篇)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

部門員工 ,於**年*月*日在上班時間內玩電腦遊戲,違反 公司紀律規定。 公司在多次紀律要求中,一直強調上班紀律、服裝要求,但該員 工一直無視公司規定,自身紀律散漫。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 公司的上班紀律規定,經部門領導研究決定,現暫對 部門員工 的違紀行為予以通報批評並警告。 希望全體同事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定,如再發生類 似現象,公司將給予從重處理! 特此通報!

行政人事部

20xx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2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3

現有分廠XX車間員工,於20xx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8天,並前有上班時間睡覺,不服從車間主任工作安排,並與之爭吵。在20xx年8月13日上午8點左右,跑到廠長室不聽廠長善意規勸拍桌子大吵大鬧。此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廠規廠紀,給工廠的正常工作帶來了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廠紀廠規,經厂部研究決定對Z作出開除處理。請全廠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分廠

20xx年XX月XX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4

一、目的:為保證檢測工作的質量和效率,規範公司檢測行為,鼓勵和引導員工忠於職守,樹立平等、公平的工作氛圍,形成賞罰分明的工作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檢測公司全體員工。

三、失誤類型及處罰方式:1、對有下列行為員工由所在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經理研究決定後,給予警告處分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月計遲到、早退在2次以上,一年內出現無病請病假的;工作期間無理取鬧、吵架、打架等影響正常檢測工作的,給予100元的處罰。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規作業、瀆職,收到客户的申訴與投訴,因個人原因出現檢測事故、造成不良後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的,按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處罰,由不可預見的原因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比例給予經濟處罰,詳見附表。 (3)、在工作中不認真仔細,造成工作失誤的,如:外檢單、報告單等與檢測過程相關的一切記錄與真實情況(實事)不符的,由發現者通知部門負責人,對相關人員進行追溯,一旦情況核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處罰。第一次發現失誤給予罰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待崗。 (4)、對各級領導的批評處理不服從;阻礙公司重要工作、活動順利進行的;與客人、上司、同事對話過程中有不禮貌言辭的;在公司傳播消極思想,詆譭同事、消極怠工的;上班時間不按公司規定穿着工作裝、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佩戴與檢測相關證書的。一經發現,給予批評教育,並處以200-400元的處罰。 2、對有以下行為公司的,予以待崗或辭退: (1)、事實證明對公司造成嚴重經濟、形象損失的。 (2)、道德敗壞,以惡言穢語侮辱、報復、恐嚇管理人員、其它員工或抵毀公司的。 (3)、偷盜、窩藏、截留公司的財物,私自接受客户的錢、物,敲詐勒索錢物、冒支他人工資的。 (4)、盜用公司的機密文件、對外傳送公司的檢測數據,檢測報告,弄虛作假。

四、獎勵類型及金額: 為保證檢測工作中的獎罰分明,公司可對發現錯誤的人員進行相應的獎勵。

xx年xx月xx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5

投訴處理決定書

一、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情況

1、 投訴人:青島海爾特種電器有限公司地 址:青島海爾路一號海爾信息園創牌大樓

2、 被投訴人:陝西省藥械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環西段21號華融國際商務大廈A座11E 被投訴人:陝西省衞生廳地 址:西安市蓮湖路

3、 投訴人授權委託代理人:賀兆峯聯繫方式:0532-88936015

二、事實根據及處理決定

20xx年3月9日,我廳受理投訴人青島海爾特種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爾公司)對陝西省藥械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公司)、陝西省衞生廳(以下簡稱衞生廳)關於衞生廳疫苗運輸冷鏈建設項目的投訴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0號《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的規定,我廳已將投訴書副本送達被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並收到被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情況説明, 20xx年4月2日組織評標委員會就有關問題進行復議,現已審查終結。

投訴人稱:

1、海爾公司以低於其他投標者的投標價競標,按照其投標文件中的各項資料數據試套綜合評分法,其綜合得分應為第一名;

2、其銀行資信證明雖未經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但其格式和解釋權由出具銀行負責,在效力上不存在瑕疵;

3、海爾公司在投標文件中附有投標產品系列的大量政府採購業績及用户使用意見,以此點作為未中標理由既不充分也不合理。

被投訴人辯稱:

1、海爾公司用低於其他投標者的投標價來競標,確實體現了極大的誠意,但是按照綜合評分法的評標規則,中標的成敗是一個多因素的結果,如果存在廢標項,即使價格最低,也無競爭優勢;

2、銀行資信證明是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必備資質,海爾公司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書未經“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不能生效;

3、海爾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未提供投標產品BCD—113EN的一份訂單,業績項為空白,明顯降低產品的競爭力。

本廳查明,此次招標文件中“開標日期前三個月內開户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為必備資質,若不具備,視為無效投標。海爾公司提供的銀行資信證明中有聲明款項“本證書經我行(部)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能生效”,但其銀行資信證明未見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其投標文件中亦未見其他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20xx年4月2日我廳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復議,經評審專家對20xx年1月21日推薦的3名預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認真審閲,確定均有重大必備條款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評標委員會認為此次招標活動無效,建議重新對該項目組織招標。

綜上,依據《政府採購法》和《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之規定,決定如下:此次招標結果無效,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陝西省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陝西省財政廳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6

我校九(4)班x同學,至開學以來,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無視學校校紀校規,經學校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在九(4)班學習期間,經常曠課遲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不服從班主任老師管理,頂撞老師。學校為了挽救他,將其調到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別嚴重的是僅20xx年11月1日,連續三次出現違紀行為。一是上午第二節課時,在課堂上玩手機,被科任老師發現,經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態度惡劣。二是上午第三節課時,又夥同他人在課堂上玩撲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時間,在306寢室將課桌有意損壞。

該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學生管理條例,並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學校《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記大過處分,留校觀察。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認真學習,嚴格遵守校紀班規,爭做一名合格的中學生。

政教處(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7

5月6日中午,二年二班孫*,找本班候,二年三班姜、二年五班韓*,到國小打架,對學校在社會上的聲譽造成嚴重的影響,為嚴肅校紀,經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幾名同學以下處分:

孫 *:聚眾鬧事,並動手打架,給予開除學籍,留校查看,停課一週處分。

候:雖沒動手打架,但幫忙找人,且屢犯校規,已經通知家長,自動退學。

姜、韓*:雖然因為沒不開情面而去,且去後能夠拉架,但去了,就説明有打架傾向,並對學校聲譽已經造成影響,給予兩名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同學們,打架打到國小,是我校有史以來第一次,不僅個人應該感到無限恥辱,更應該知道,這是培養我們,教育我們的老師、學校的恥辱,同時影響到了我們*鎮兩個教育部門的友好往來,我希望,這是最後一次,以後,再有到國小、高中惹事生非的,一律嚴懲。

*中學校委會

20xx年5月13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8

集團公司各部門:

關於總裝車間李、焊裝車間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做如下處理:

一、事件經過:

總裝車間李f未經上級領導請假審批,自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4日連續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曠工3日及3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焊裝車間於多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多次與公司員工發生糾紛,不服從公司管理。

二、處理決定:

根據相關規定,集團公司解除與總裝車間李倫、焊裝車間於曉飛的勞動關係。 望集團公司全體員工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管理規定,共同努力,保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的局面,共創瑞馳汽車公司的美好未來。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9

關於對劉祥豐等四名同志違紀行為的處理決定 各船舶、機關:

劉祥豐,男,現任“中建方駁102”船長職務;王立明,男,現任“中建方駁102”大副職務;孔鬆,男,現任“中建拖9”船長職務;李建華,男,現任“中建拖9”大副職務。

主要事實經過:

1、xx年5月21日,“中建方駁102”在晚上施工結束後,劉祥豐提出夜餐,在此過程中劉祥丰容留李建華、吊車司機朱加利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結束後朱加利酒後尋釁滋事,劉祥豐同志未能及時制止,導致“中建方駁102”部分船員無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xx年6月24日,“中建方駁102”在與“中建拖9”工作配合中因“中建拖9”舵效失靈,導致“中建方駁102”船舶失控,在此過程中劉祥豐、孔鬆二人在高頻對話中工作態度極其惡劣,而後王立明在高頻對話中與孔鬆對罵,且有動手行為,被其他船員及時制止。

處理決定:

鑑於上述事實經過,劉祥豐等四名同志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根據《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中建築港船(20xx)2號>文件》、《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

1、對劉祥豐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2、對王立明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3、對孔鬆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

4、對李建華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罰款自發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資中相應扣罰。希望廣大船員、機關幹部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深刻教訓。對屢教不改、明知故犯、視安全為兒戲的違章行為公司將嚴肅查處。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0

20xx年7月5日上午9時30分左右,郭偉駕駛本單位車輛)A-56025客貨車出石化廠,途徑催化劑門口時門衞檢查車輛,從後排座下查出一盤三芯電線(約40-50米),郭偉無法出具出門票,門衞遂扣留了車輛行駛證和入廠通行證。事後經核查落實,電線是王建珠將廠內電線擱置於郭偉駕駛的車輛內未辦理任何手續,欲圖將電線帶出廠外。

郭偉作為公司汽車司機,有着多年的駕駛經驗,不遵守公司車載貨物進出廠的管理規定,將領導對他的教育和管理視為耳旁風,屢次違章操作,不僅給公司工作帶來了不利的影響,而且給公司管理帶來了較大的損害。20xx年3月4日,郭偉中午休息期間,在油品儲運廠私自進行裝卸後被該廠值班保安查扣,公司也給予了相應的通報批評,但卻在職工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隨後郭偉接受了公司對其本人的處罰,並向公司做出了書面檢查,但同樣使公司聲譽受到了嚴重的損害。短短4個月的時間,郭偉就造成了2起事故,不但使公司遭受了名譽上的傷害,而且使公司投入了人力、時間來處理這些事故,已嚴重影響到了複合劑廠正常生產管理。

對於王建珠將廠內電線擱置於郭偉駕駛的車輛內未辦理任何手續,欲圖將電線帶出廠外,其性質屬於明知故犯。

鑑於郭偉屢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王建珠違章欲將電線帶出廠外屬明知故犯、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郭偉和王建珠辭退、解除其勞動關係的處罰。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違章操作,創建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風中回眸

年七月六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1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2

計量科駐新選站原站長單永文,計量員張秋玉、秦奎英,在20xx年駐新選廠負責煤泥洗矸銷售計量監督工作期間,組織紀律性鬆懈,工作責任心差,不能嚴格遵守計量監督工作守則,造成了嚴重的煤泥跑量事故,給集團公司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給選煤處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

鑑於該事件的嚴重性,為教育違紀人員,警示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同志,提高全員工作積極性。本着冶病救人的原則,經選煤處領導研究決定,給予有關人員以下處理:

1、單永文身為計量站長,不能以身作則,幹好本職工作。無視組織紀律,違反計量監督工作守則,對造成煤泥跑量事故,負主要責任。即日起免去站長職務,罰款三千元,調離計量工作崗位,停職反省後,再另行安排。

2、張秋玉、秦奎英身為計量監督人員,不能嚴守計量監督工作守則,工作期間嚴重失職造成煤泥跑量,喪失了計量監督的應有作用,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即日起調離計量工作崗位,罰款貳仟元,待停職反省後另行安排。

3、計量科科長尹士坤,對該事故負有管理不善、嚴重失查的責任,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以觀後效。

希望選煤處全體同志引以為戒,從該事故中吸取教訓,提高工作責任心,努力工作,堅決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如再有因工作責任心差給集團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給選煤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者,從重處罰。

x公司

xx年x月x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3

劉,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4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5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後發生兩起員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據查,3月20日上午,供銷科因加班費一事,與生產科唐麗雲發生爭執,對罵出髒話,就動手打了一耳光,雙方當場在供銷科辦公室扭打起來。4月2日上午,總裝車間員工因小推車領料一事,與發生爭執,動手將當場打暈,造成受傷休息半天。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辦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不準打架鬥毆,等人無視上述管理規定,上班期間打架鬥毆,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打架事件作如下處理: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供銷科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崗位工資50元,罰責任部門供銷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總裝車間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受傷休息半天,扣當日工資74.13元,由承擔;罰責任部門總裝車間10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關於公司通告

本公司員工與因工作中矛盾引發口角,並與x日X時在公司打架鬥毆,影響惡劣。

因此違反公司X條規定。

現對二人做以下處罰決定:

1.

2.

特此通告

XX公司

年月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6

各船舶、機關:

劉,男,現任“中建xx102”船長職務;王,男,現任“中建xx102”大副職務;,男,現任“中建”船長職務;李,男,現任“中建”大副職務。

主要事實經過:

1、20xx年5月21日,“中建xx102”在晚上施工結束後,劉提出夜餐,在此過程中劉容留李、吊車司機朱在其船上喝酒,喝酒結束後朱酒後尋釁滋事,劉未能及時制止,導致“中建xx102”部分船員無法正常休息和工作。

2、20xx年6月24日,“中建xx102”在與“中建”工作配合中因“中建”舵效失靈,導致“中建xx102”船舶失控,在此過程中劉、二人在高頻對話中工作態度極其惡劣,而後王在高頻對話中與對罵,且有動手行為,被其他船員及時制止。

處理決定:

鑑於上述事實經過,劉等四名同志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根據《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中建築港船(20xx)2號>文件》、《中建築港船舶分公司安全管理獎懲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

1、對劉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2、對王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20xx元;

3、對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

4、對李在全公司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罰款人民幣500元。

以上四名同志的罰款自發文之日起,次月在其工資中相應扣罰。希望廣大船員、機關幹部引以為戒,認真汲取深刻教訓。對屢教不改、明知故犯、視安全為兒戲的違章行為公司將嚴肅查處。

違紀處理決定範本三:

集團公司各中心、各子分公司,監事會:

根據集團公司監事會出具的《蔡任職及實業期間的審計報告》 ,結合《xx集團獎懲制度》 ,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 現將蔡任職期間的履職情況調查結果及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一、對相關問題的調查情況

(一)股權收購重要節點事項及項目投資等未彙報的問題對xx公司股權收購節點事項、綜合樓項目投資等重大經濟事項未及時向股東做全面彙報,擅自確定進行投資,屬於違反公司章程、玩忽職守的行為,為特級違紀行為。

(二)虛列工程支出未按程序申報的問題

在未經董事會審核的情況下,安排建設總監閆加奎虛設3 份施工合同, 虛列工程支出, 涉及金額228.62萬元, 屬於簽訂虛假合同、私設小金庫行為,違反了十大禁令,為特級違紀行為。

(三)設備庫存與賬面不符的問題

設備到貨、驗收等環節未經財務部門審核,且未辦理入庫手續,致使存放原材料及船改設備財務賬面數量與實際庫存數量不符,財務負責人徐炳璐負有監管責任,屬於B 級違紀行為,總經理蔡負連帶責任。

(四)財務報銷費用管控漏洞的問題

未組織搭建財務管控體系,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導致公司管理費用報銷未能有效管控,致使財務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費用財務負責人、總經理未籤批付款,財務負責人徐炳璐負有監管責任,屬於A 級違紀行為,總經理蔡負連帶責任。

(五)車輛報銷費的問題

在車輛使用費已按實際支出金額報銷的情況下,在連鎖又列支車輛使用費11.43 萬元,屬於A 級違紀行為。

二、對實業相關問題的調查情況

(一)股權轉讓時未履職引發的問題

1、發起人股東抽逃註冊資金3500萬元,未按股權轉讓協議條款執行(按原路返回) ,將連鎖收購實業股權的資金抵頂。

2、未核實投資前實業業務真實性的情況下,就對前期債務進行償付,導致虛增資產、債權及債務。

(1)董與其他公司的債務往來計入公司財務帳,導致公司虛增債權、債務並多付100 萬元。

(2)董虛報LNG 儲氣調峯站在崗員工人數,虛構應付工資333.07萬元。

3、承擔應由原股東承擔的印花税及滯納金2.59 萬元、房屋租賃費8 萬元。

連鎖收購實業未聘請專業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導致上述股權轉讓方應盡義務未履行完成,且收購後未對其他應付款進行嚴格核實就進行償付,屬於調研不充分、嚴重失職,違反十大禁令的行為,為特級違紀行為和特級問責。

(二)公司治理及經營存在的相關問題

1、未按公司章程召開股東會、董事會,影響公司對於LNG 調峯站工程進度、資產注入、團隊搭建等方面的經營決策。

2、違反招聘制度,高管聘任未經董事會審議,部分崗位存在超編問題。

3、違反集團高管人員交通費管理辦法及高管住房補貼標準,多領取補貼共計4.8 萬元。

實業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財務管理機制混亂、項目手續辦理不及時、簽訂違規操作合同等問題,屬於工作無作為、管理不善的行為,為特級違紀行為和特級問責。

三、處理決定

結合審計結果,經集團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對蔡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蔡在履行職責方面有重大過失, 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有 4 個特級違紀行為、2 個特級問責和 1 個 A 級違紀行為,免去其江蘇船舶xx有限公司總經理、山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能源服務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給予辭退處理的處罰,自20xx 年5 月 30日起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交回違規報銷資金。

上述問題中涉及的相關公司的人員,責成連鎖對各問題節點進行詳細調查,明確各節點的主要責任人,於1 月25日前將調查結果及處理建議提交集團公司審核, 集團審核確定後執行處理建議。

希望各級管理者引以為戒,杜絕麻痺大意,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增強責任意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共同推動公司健康快速發展。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7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第七條規定,本辦決定給予在20xx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116名考生(名單附後)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從20xx年11月4日起2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因《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書》無法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特此公告送達。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被處理人如不服本辦決定,可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我辦提出複核申請,也可依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向xx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xx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xx年12月23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8

集團公司各部門:

關於總裝車間李倫、焊裝車間於曉飛,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做如下處理:

一、事件經過:

總裝車間李倫未經上級領導請假審批,自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4日連續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曠工3日及3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焊裝車間於曉飛多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多次與公司員工發生糾紛,不服從公司管理。

二、處理決定:

根據相關規定,集團公司解除與總裝車間李倫、焊裝車間於曉飛的勞動關係。 望集團公司全體員工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管理規定,共同努力,保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的局面,共創瑞馳汽車公司的美好未來。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關於員工違反規定處理決定 篇19

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濟南英思捷經貿有限公司,地址:濟南市歷下區山大路230號院內二樓210室,聯繫電話:0531-58763150。法定代表人:劉喜陽,職務:總經理。委託代理人:趙增,住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益壽路18號燕慶園1號樓1單元304室,聯繫電話:。

被投訴人: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5598號五樓,聯繫電話:0531-67899852。

投訴人因不滿意被投訴人20xx年6月14日對山東建築大學材料學院實驗室設備採購項目(採購項目編號:CEITCL-SD-CZHW-130503,B包)作出的質疑答覆,於20xx年6月2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本機關於20xx年6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訴事項:競爭性談判的項目未按照《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確定成交供應商。

根據投訴事項,本機關依法調閲審查了該項目的採購文件,並徵詢了被投訴人意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項目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採購,卻使用綜合評分的評審方法,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和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xx〕2號)第三條規定。

綜上,本機關認定,山東建築大學材料學院實驗室設備採購項目(採購項目編號CEITCL-SD-CZHW-130503,B包)所採用評審方法不符合規定。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有關《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投訴人對本投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山東省財政廳

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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