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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建築工程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指標及承諾

1安全和環境管理目標

a)不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責任事故;

b)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人民幣的火災);

d)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同時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發生流行x傳染病(無甲型傳染病、其它常見傳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時患病);

f)不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生活、工業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和大面積水土流失)

g)不發生對施工區附近核電站的安全生產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設備損壞、人身傷害、安全執照事件或停機、停堆事件等);

h)不發生治安保衞事件(構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盜竊直接損失超過1萬元人民幣的事件);

i)不發生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重大設施、設備等財產損失(直接損失一次超過10萬元人民幣)。

j)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資的消耗,減少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2安全和環境管理指標

2.1死亡事故為0;

2.2造成1人重傷及以上的交通事故為0;

2.3年度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為0;

2.4年度重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重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0;

2.5年度輕傷事故(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為輕傷的事故)發生頻率為6 ‰以內;

2.6未遂事故事件(損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意外事件等)發生頻率:項目部總體控制在5件以內;

2.7大於1萬元的盜竊事件發生率為0;

2.8隱患事件項整改率100%;

2.9違章和違紀事件整改率100%;

2.10職業病年發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項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率達100%;

2.12重大設備、交通事故發生率為0。

2.13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2.14施工噪聲排放達標;

2.15固體廢物控制:生活營地生活垃圾應分類在指定的地點傾倒、堆放,不得隨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發生滲漏的應裝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內;在施工中產生的建築垃圾,應按有毒、無毒、無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統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進行外運。

2.16項目部計劃在施工全過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費' 918000元。

2.17節能降耗創造價值不少於項目部年總產值的1%。

3承諾

承諾在本項目中全面實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

承諾把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諾嚴格遵守與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承諾按計劃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意識,掌握必要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知識和技能;

承諾在施工中系統的控制危險源和環境因素,預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職業病,做到'無救援工地',爭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程'、'環境保護先進單位'。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綜合性建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職工健康安全目標和指標

(1)、目標:施工安全無事故,確保職工健康安全。

(2)、指標:

1]、重大傷亡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和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率為零;

2]、所有施工現場按照'一標準、五規範'全部達標,有60%以上施工現場達到優良標準;

3]、重傷和輕傷事故頻率分別控制在萬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環境目標:

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室內工程施工應達到以下目標:

⑴、噪聲排放達標:

指標(施工現場場界噪聲):晝間<70db;夜間<55db

⑵、施工現場夜間無光污染

指標:夜間施工照明燈罩的使用率達到100%,以保證現場夜間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環保型的滅火器

指標:新購滅火器一律採用環保型滅火器。

⑷、儘量減少油品、化學品的泄漏現象。

指標:化學品(如試劑、油漆、塗料等)和含有害化學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實行封閉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儘量避免因泄漏、遺灑對環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發生

指標:施工現場火災、爆炸的隱患下降至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範圍內。

⑹、固體廢棄物實現分類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標:對固體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合理處理各類固體廢棄物,儘量回收利用。

⑺、目標:最大限度的節約水、電能源。

指標:整個工程水電消耗量比本工程預算用水電量降低0.6%。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本工程安全指標為: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工傷事故率不大於2%,嚴防發生重大人生和設備事故及火災。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經理負責。做好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抓好落實和監督。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見附頁),成立由項目經理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並佈置檢查現場的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工作。由工地專職安全員認真做好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要強和全面,並認真履行班長簽字手續後,落實到組員方可上崗施工。工地專職安全員每週二次安全檢查並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獎罰制度。

3、建立旬檢制度,由項目經理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代表進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檢查。

4、建立由管理人員和班組長參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輪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隱患立即消除。杜絕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腳、酒後進入施工現場。

5、建立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制度。特別對新入場的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識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對特種工(如三機工、電焊工、井架安裝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裝操作工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合格證後,才准許上崗操作。

6、積極開展班前活動,使工人牢記安全的重要性,強化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強對外架搭設隊伍的審查,必須經市安全站認可,且經公司安全科審定。加強對腳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檢查搭設完畢後要經過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拆除時要設圍欄,由上至下順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拋投。

8、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佈置現場施工用電,線路絕緣保證良好,電動機械做到一機一閘,電氣設備接零接地,手持電動工具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9、建立和執行機械專機專人負責制,對施工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機具危險部位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做好機具台班的運行記錄,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不帶病運轉。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築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歸納為四個方面:提高認識、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和嚴格管理。

1、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需要不斷解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和推行不力的問題,即需要包括企業領導者、安全職能部門、項目和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安全人員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認識、深刻領會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健全體制--建立完善的建築施工安全保證體系。確保建築安全的工作目標,就是杜絕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傷亡事故,避免或減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輕傷事故,最大限度地確保建築施工中人員和財產的安全,這就需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實措施--做到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四落實。確保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落實,即落實實現組織保證體系和技術保證體系的措施要求,並做到在編制、實施、監督和處置等四個環節上的落實。

4、嚴格管理--做到“二嚴、三及時、四不放過”。

①二嚴: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嚴格按程序、規定、措施和制度辦事;

②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彙報、及時研究和處理;

③四不放過:不放過任何情況下的違章,不放過任何理由下的改變措施,不放過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不放過任何程度的異常情況。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安全傷害指標控制在2‰以下。

2、杜絕死亡、火災、交通、設備等重大事故。

3、使員工有共同理想及奮鬥目標。

4、工地達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分公司經理是企業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分公司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上對分公司經理負責。

5、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工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

6、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7、分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和各部門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上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方針,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對新進場工人和調換工種的職工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3、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且每年還要進行一次複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的防治知識教育。

4、要定期培訓企業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乾部,其中項目經理、項目安全員、施工員、班組長是安全教育和培訓的重點。

5、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五、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採用新的技術、新的工藝、新的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4、各級正副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5、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上一級技術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能執行。

6、經過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修改或拒不執行,否則,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要追究責任,如果由於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生傷亡事故,要追究編制人與審批人的責任。

7、根據需要必須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時,應按原編制與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8、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9、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10、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交底。

六、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2、工地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對該施工項目安全檢查。

3、班組班前、班後崗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4、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須進行日常巡迴安全檢查。

5、各級安全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須檢查安全生產。

6、腳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設,塔吊、垂直運輸機(架)等大型施工機械的安裝,現場施工用電路線架設等需經班組自檢,有關部門專業驗收檢查合格後,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安全檢查手續,方可使用。

7、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應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以督促整改單位消除隱患。對有即發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組、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檢查單位收到“隱患整改通知書”或“停工指令書”後,應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七、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認真執行東莞市建委《關於建築工地規範使用“三寶”的通知》和國家“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施工現場臨時安全用電規範”、以及廣東省廣州市頒佈的有關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對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實行入場教育及上崗教育,對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均進行考核、持證上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後才能進行施工。

4、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由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並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後,方可施工。

6、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於出入通道兩各1m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於5cm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臨近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

7、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邊、五臨邊”防護。

八、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2、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4、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給予適當獎勵,對違章作業和造成事故者,根據違章或事故情節以予處罰。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必須堅持進行每週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

2、嚴格組織班組的班前安全交底。針對當班內容、作業環境、作業特點、作業人員素質組織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動情況的檢查,每工班不小於二次,工後進行講評。

4、班前交底活動考核與經濟掛鈎,未參加交底活動的個人,扣減當日工資的20%,未進行班前交底活動的班組,扣減全班組工資總額的10%。

十、施工機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機具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施工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及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應停止其使用。

5、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6、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時,機械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7、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十一、傷亡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統計制度

1、發生工傷事故,必須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和領導、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範措施和隱患沒有消除不放過。

2、發生輕傷事故,工地要組織人員按四不放過處理整改,並於當天上報分公司。

3、發生重傷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上報分公司,保護好現場,施工隊組人員調查,上報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時內上報總公司。

4、發生重大作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工地應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上報分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分公司立即上報主管機關,勞動局、檢察院、總工會等上級組織等候處理,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

5、各種事故均必須填寫傷亡事故記錄表,重大事故必須在20天內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並上報。

6、對事故責任者根據責任輕重損失大小,認識態度提出處理意見。

7、對因工負傷的職工和死者的家屬要親切關懷,給予慰問,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8、工傷事故發生後應做好工傷事故檔案資料保管工作。

9、對事故要分明責任,嚴肅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項目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分公司經理、項目經理要經常檢查瞭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十三、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據承建項目的施工情況,安排適量的款額購置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之需要。

2、實行施工現場勞動保護管理每日自檢制度。每天由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進行全面自檢,凡違反施工現場勞動規定的要求及時指出並整改。由施工員在當天的施工日誌上做出自檢記錄。

3、分公司定期自檢。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帶隊,到施工現場檢查,對於不符合勞保要求的採取“三定”原則(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實後及時做好複檢複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為組長,以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的消防管理小組,其它成員若干人。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使用電氣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7、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衞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1、在施工過程中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凡經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產”的規定

序號項目內容

1健全和完善各類安全管理台賬,強化安全管理軟件資料工作包括: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組織設計、分部(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殊作業持證上崗、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遵章守紀、工傷事故處理、施工現場與安全標誌、外包制與外包工管理、有關合同和協議

2“三寶”使用和“四口”臨邊防護設施必須達標包括;安全帽、安全網和安全帶使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護和陽台、樓層、屋面的臨邊防護

3腳手架設施達到檢查標準並有驗收使用手續包括外腳手架、爬架、掛腳手、挑排腳手、吊腳手等,每週檢查一次,及時整改,治理隱患

4施工臨時用電管理達標推行三相五線制,設專業人員管理,對建築工程與高壓線的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變配電裝置、熔絲、低壓幹線架設等必須達到規範標準

5井字架及龍門架驗收合格並掛牌使用驗收要求安全裝置靈敏、可靠,保險標牌信號醒目,架體穩固,井架安全防護、捲揚機、吊索繩卡等符合規範

6大型施工機械達標和安全使用塔吊、各類吊機必須達到市頒標準,經驗收合格掛牌後方可使用;其駕駛員、指揮員持證上崗,每天有動作記錄;塔吊的三保險、五限位齊全、靈敏可靠,其它各項符合規定

7中小型機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狀態,傳動和刀口防護和接零接地達標,操作人員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證上崗

8實施有力的安全監控有具體的安全防護實施計劃,實施樓層安全監控的具體做法,樓層安全監控人員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佩戴胸卡.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學習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安全檢查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持證上崗制、安全隱患停工制、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以及進場後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經我集團公司、項目、崗位三級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安全學習制度:

項目經理部針對現場安全管理特點,分階段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各分包隊伍在專職安全員的組織下堅持每週一次安全學習,施工班組針對當天工作內容進行班前教育,通過安全學習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

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項目經理部必須分階段對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書面交底,各施工工長及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對各分包隊伍進行安全書面交底。

(四)安全檢查制:

項目經理部每半月由項目經理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專業工長和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所管轄區域的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督促各分包隊伍對安全防護進行完善,消除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定期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

(五)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驗收制:

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後,必須經廣州市勞動安全部門進行驗收後才能使用;外腳手架搭設前需進行詳細的載荷驗算,搭設完成後,必須經我集團公司工程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六)持證上崗制:

特殊工種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七)安全隱患停工制:

專職安全員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有權進行制止;發現安全隱患,有權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時上報我集團公司,並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項目經理部設立安全獎勵基金,根據半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結果進行評比,對遵章守紀、安全工作好的班組進行表揚和獎勵,違章作業、安全工作差的班組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九)安全例會和安全把關制:

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員長駐現場,並每週組織一次所有現場工作的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十)進場後積極與業主、監理共同協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規章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

主要內容:

1、加強對施工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管理

對於升降機上下出口、樓梯口、通道口、施工預留口、陽台口、邊緣口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部位,應當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如安裝防護欄杆、防護立網、加蓋防護等。

2、加強對安全網架設的規範化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網、立網的架設安裝至關重要,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規範化的安裝,使安全網層次段落的架設科學、合理,達到對施工樓層進行嚴密安全防護的目的。

3、加強對“臨邊”危險地帶安全防護的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的“臨邊”地帶都屬於安全事故多發區域,如尚未安裝欄杆的陽台和樓梯邊緣、沒有架設外防護的屋面、未砌牆的樓層周邊、裝卸平台的外沿等,這些都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物料、人員等從高空墜落。

4、加強對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經常會碰到交叉作業的現象,比較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隔離、防護措施,例如,上部作業時應當在腳手架上鋪滿木板,並在腳手架的外側邊上架設擋板、攔網等,以防止物料及人員的墜落。

5、加強對高空金屬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對於工程中的各種高空金屬構築物,如果其高度超過周邊原有的避雷設施時,會很容易受到雷電的襲擊,應當另外加設防雷設施,使其具備防雷擊能力。

6、加強對大型混凝土模板和高層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對於大型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和超過30米的高層腳手架工程,由於其自身重量大,必須進行承重能力與荷載的計算驗證,以保證能夠安全地進行施工。

7、加強對垂直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

對於塔吊、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等垂直運輸設備,必須要確保其安裝、固定方法牢固可靠,並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加強對施工安全用電的管理

建築工程的施工用電屬於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一般情況下,應當使架空線路與工程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不小於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否則必須採取設置絕緣屏障和安全保護網 、懸掛警示標誌等安全防護措施。另外,如果施工臨時用電量≥50kw或者臨時用電設備超過4台時,應當對臨時用電進行編制、組織、設計。

9、加強對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夏季施工時,要採取各種降温措施來防止中暑,如調整室內外施工的作業時間和作息時間,增強施工現場的通風,降低施工現場的熱輻射等;世紀星介紹冬季施工時,由於風高物燥,必須採取措施進行防風、防火;在雨季施工,對於土建工程主要是防止坍塌事故,對於室外的施工則要防滑跌、防雷擊。

10、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對於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場所,照明必須採用防爆燈,並且遠離火源、嚴禁煙火,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對於燒焊、氣割等帶明火的作業,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施工,對於施工範圍的生產施工進行全面監控管理。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點控制點

根據貴工程特點及現場情況,以下部位和事項為安全控制重點。

⑴易燃物品儲藏處的安全控制;

⑵現場用電安全控制;

⑶木製品場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電焊作業的防火防範控制。

⑸單塊較大面積玻璃的運輸及安裝。

2、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⑴進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強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擬赴貴方的人員,保證是高素質的,他們已習慣於接受入場安全培訓,同樣習慣於辦理各類必須的簽證手續,我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已完成實現了建卡備查。

⑵專業工種施工人員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

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責任制,職責明確,落實到人。

⑷認真執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工人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如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不弔等安全紀律與技術交底,受交者履行簽名手續。

⑸各特種作業人員都按要求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證不超期,名冊齊全,真實無誤。

⑹安全檢查記錄齊全,隱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

⑺開展班組安全活動,班前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並做好上崗記錄。施工人員具有防護衣帽等設施。

⑻各級管理人員,佩帶證明其身份的證卡,各類施工人員,戴胸卡、戴安全帽、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

⑼組織防火領導小組,分施工層、分工種各負其職。

⑽組建義務消防隊,羣防羣治。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組織保證體系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設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安全;項目部設質安部,並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行安全責任目標的分解,在經濟承包書中實施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考核。

2、資金和信息保證體系

(1)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物資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產信息系統,保證及時、準確地傳遞、處理和反饋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信息。

3、我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8)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9)重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2、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工程生產活動,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從事建築生產活動的專業人員,應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4、在建築施工企業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簡稱三類人員)職務,應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佩戴身份識別標識牌,註明工作單位、姓名、崗位、編號等基本信息。

6、施工現場應建立安全台帳,及時、全面、真實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線建築工人的作業條件和生活環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要的費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詳見附表。

建設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併計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是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中措施費所含的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

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各項目部應當根據現行標準規範,結合工程特點、工期進度和作業環境要求,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並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結合自身的施工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單獨報價。投標方報價的費率不得低於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測定的費率。

各項目部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依法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項目部與分包單位應當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

分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應當確保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有權向建設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項目部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總責,專業分包單位對所分包的專項工程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負責。項目部及分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合同約定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違反本規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機構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附件:

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項目工程量清單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標誌牌

在易發傷亡事故(或危險)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誌牌

(二)現場圍擋

⑴市區主要路段不小於2.5m高,一般路段不小於1.8 m高的圍牆;

⑵圍牆材料可採用彩色、定型鋼板,磚、砼砌塊等牆體。

(三)五板一圖在進門處懸掛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監督電話、安全生產規定、文明施工、消防保衞五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四)企業標誌現場出入的大門應設有代表本企業、本工程的標誌

(五)場容場貌

⑴道路暢通

⑵排水溝、排水設施通暢

⑶工地地面硬化處理可採用:①不小於10㎝厚的c20素砼;②定型化的砌塊等

⑷綠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構件、料具等堆放時,懸掛有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七)現場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臨時設施、現場辦公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

(2)工地辦公室、現場宿舍、食堂、廁所、飲水、休息場所符合衞生和安全要求。

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

(一)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杆、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二)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準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三)接地保護裝置施工現場應設置不少於三處的保護接地裝置。

四、安全施工

(一)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防護

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另加兩邊防護欄杆和18㎝高的踢腳板。

(二)通道口防護

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於5㎝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預留洞口防護

用木板全封閉;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杆。

(四)電梯井口防護

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門

(五)樓梯邊防護

設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準化的防護欄杆,18㎝高的踢腳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

(七)高空作業防護

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其他(由各項目部依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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