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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成長的主要場所之一,其特點是學生比較集中,集體生活時間長,搞好學生宿舍紀律與安全的管理工作,對穩定學校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和財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我校學生住校的實際情況和紀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條例。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學生進出宿舍區大門的規定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1)週一至週四: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21:20(開門)——21:35(關門)

(2)週五: 早6:40(開門)——7:25(關門);

晚17:00(開門)——17:30(關門)

(3)週日返校:請於19:20——19:30期間到宿舍,同時到住宿管理老師處進行登記

2.學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

3.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非住宿人員進入宿舍區,嚴禁非住宿人員留宿。

4.上課和晚自習期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的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宿舍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有病者在校醫室休息,病重者到醫院就診或回家休息。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週日至週四:22:00。

三、學生住宿管理規定

1、宿舍安全

(1)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及衞生間等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2)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範意識。上課、晚自習期間或離開宿舍及室內無人時,必須關燈並鎖好門窗。

(4)學生住宿只帶必備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5)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帶枱燈、手電、火柴及打火機;不動插座,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各種電器。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7)嚴禁攜帶凶器(如鋼管、刀具等)進入宿舍區。

2、宿舍紀律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牀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佔用他人牀位或衣櫃。

(2)上課、晚自習期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證明,並經確認登記後由住宿管理老師帶領方可進入宿舍。

(3)按時起牀,按時睡覺。熄燈鈴響後,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譁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宿舍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或他人姓名。

(5)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宿舍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住宿管理老師、班主任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值日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等;

(6)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班主任、住宿管理老師請假並由家長到校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辦好將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方可離校;

(7) 住校期間,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3、宿舍衞生:

(1)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衞生。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2)嚴禁往便槽扔瓶子、包裝袋、衣物、牙膏殼、塑料袋、剩菜剩飯、報紙等不易溶化的東西,以免造成下水道的堵塞;

(3)不準在走廊洗漱,不允許在走廊樓道潑水,不允許往窗外和樓下丟東西和潑水;

(4)禁止帶飯菜進入宿舍內就餐,因病情況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早晨起牀後,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掃宿舍衞生、門前走廊,並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週要擦洗兩次,並保持乾淨。

4、宿舍文明:

(1)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牆壁;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鬨、放鞭炮、吸煙、喝酒、;不得爬牆爬窗、鑽欄杆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2)熄燈鈴響後,禁止打(玩)手機(包括髮短信、玩遊戲等)、開收音機(隨身聽)、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響於他人休息的活動。禁止在校園玩電子遊戲機、打撲克、玩麻將等帶有聚眾行為的活動。

(3)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區。

(4)熄燈鈴響後,各宿舍長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5)嚴禁觀看黃色或暴力書刊、信息、圖片等。

5、其它

(1)違反《北京師範大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將視情節酌情給予紀律處分。

(2)在宿舍區內違反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住宿生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師範大學朝陽附屬中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個必須和10個不準》進行量化評比,每天進行一次常規檢查,檢查項目參照《北京師範大學朝陽附屬中學住宿生一日常規檢查》,共10項,每項10分,滿分100分。扣分累計達20分者給予警告,並責令其走讀一週;扣分累計達30分給予記過一次,並責令走讀兩週;扣分累計達40分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50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並取消住宿資格。

(4)宿舍評比成績列入所在班級量化評比成績。

(5)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因各種違紀受到處分將取消校內各種參評資格。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生活老師實行24小時負責制,負責學生宿舍生活管理工作:

1、負責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學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每天定時檢查學生宿舍,負責學生宿舍的紀律、衞生、安全檢查,加強防治工作,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3、經常深入學生宿舍,關心學生的生活和身體健康,瞭解學生關心的問題和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

4、經常與班主任、老師聯繫,反映學生生活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

5、負責宿舍的公物管理。

為了維護國際本科學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的財物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如下制度:

1、凡住宿學生必須按照宿舍管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指定的房間、牀位住宿,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房、調牀。

2、學生公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非本項目住宿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來訪人員需經管理老師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不得將宿舍門鑰匙交給外人,違者給予警告處分;宿舍內不準留宿異性,違者按情節嚴重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3、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房間內一切固定物品,請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離校時須退還傢俱、房間門和櫃門鑰匙,如有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4、愛護公共設施,不準用腳踢門,不得毀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挪動消防器材。造成公共設施損壞者需加倍進行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處分。

5、節約水電,管理制度《本科學生宿舍生活管理制度》。隨手關燈,嚴禁私自安裝、接並電線和使用自帶的電器設備如電暖氣、電爐等,用水後要關好水龍頭。如因私自移動學校的電器設備或使用自帶的電器設備而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學生自負。

6、保持室內整潔,不準將垃圾堆放在室內。被褥、書籍、用具要擺放整齊,牆壁上不準亂寫、亂畫和張貼各類字畫,不準在宿舍內飼養小動物。

7、嚴守作息時間,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上7:15前離開宿舍,晚上22:00前必須返回宿舍休息,如遇特殊情況需外宿學生提前請假並得到家長認可。夜不歸宿一次給予警告處分,兩次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三次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8、嚴禁在宿舍抽煙。嚴禁學生在樓道或宿舍內使用明火點火、燒紙、做飯以及保存易燃、易爆和有異味的物品。如因學員用火、吸煙等原因造成火災的,肇事學員除開除學籍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9、嚴禁在宿舍內賭博、喝酒。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彈拉樂器或進行其它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10、嚴格遵守宿舍樓值班室的有關管理規定,配合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工作,注意安全,離開宿舍關窗鎖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現金和貴重物品。

宿舍內實行衞生檢查制度:

1、室內空氣要清新,不準存放有異味的物品;

2、牀上物品要整潔乾淨,牀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

3、地面乾淨,無痰跡、無積水、無紙痕、無污物等;

4、同學之間應該團結友愛,珍惜他人勞動成果;每月評出先進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秩序,共同遵守以下各項:

1、宿舍樓內嚴禁打球、踢球、溜冰;

2、午休或晚休熄燈後,不得在樓內大聲喧譁和進行打牌、下棋、開音響、打電腦遊戲等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同學們應共同維護宿舍樓內公共環境衞生,做到以下各項:

1、室內垃圾、剩飯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

2、不向窗外、門內潑水,不亂扔雜物,不得將個人物品、自行車停放在宿舍樓道內;

3、不在宿舍及樓內牆壁上刻畫、塗寫及張貼或散發各種字報、啟事、標語傳單等;

4、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公益勞動。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為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枱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為。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為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查看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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