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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3篇

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3篇

為了方便,機關﹑企業﹑學校等會給供職工﹑學員等提供住宿的房屋。宿舍管理制度內容有哪些?下面是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歡迎參閲。

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3篇
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1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障全體員工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執行賓館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賓館全體員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實行定置管理,員工服從賓館統一安排,實行統一編號,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違者每次扣2分。

三、全體員工憑工號牌進入員工宿舍,違者每次扣1分。進入宿舍區應做到:

1、不影響他人休息,上、下樓梯腳步輕。

2、不準大聲喧譁、吵鬧。

四、宿舍每間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其職責如下:

1、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清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門户等;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

3、檢查本寢室員工的歸寢情況。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主管及親友並送醫院。

五、宿舍衞生管理制度:(總經理工作部將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項要求的寢室均做扣2分處理):

1、保持宿舍的內務衞生乾淨, 各宿舍內應該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桌椅擺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保持各宿舍牆面原有面貌,嚴禁亂貼亂劃亂釘;

3、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紙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內。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收入櫃內。衣服、被褥在規定位置晾曬。

六、不準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發現一次扣2分。

七、保持公共衞生間、澡堂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違者每次扣2分,並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費用。

八、未經允許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賓館統一安排住宿,要求單獨出外住宿者由申請人書面申請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批准後方可遷出宿舍;

2、總經理工作部將按員工的休、請假情況不定期檢查員工的歸寢情況。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4:3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5分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分。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分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員工餐廳管理制度:

1、員工餐廳就餐時間為7:20-8:00、10:20-11:00、12:00-12:30、16:00-16:50、18:00-18:30。

2、員工就餐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入寢室,違者每次扣2分。

3、員工就餐要保持餐廳清潔衞生,不得將飯菜雜物亂仍亂丟,違者每次扣2分。

4、員工就餐一律排隊打飯菜,不得插隊、夾帶,違者每次扣2分。

5、員工所用餐具一律整齊擺放在指定位置,違者每次扣1分。

6、員工就餐不得故意浪費,違者每次扣2分。

十二、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後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分。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三、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5分,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5分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4:0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扣2分處理。

十四、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10分,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六、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七、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八、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20分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九、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兩分。

二十、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00-16:00,16:00-次日8:00;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並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衞生。

5、由於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併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解釋權屬總經理工作部,修訂權屬總經理辦公會。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2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3、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牀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衞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衞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衞生值班員負責衞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牀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學生宿舍紀律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後,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二、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並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三、學生宿舍衞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衞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衞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牆上蹬腳印,不準在傢俱上塗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牀上吸煙和隨意亂丟煙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衞生要自覺清掃。髒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裏,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衞生責任區要實行包乾負責。

5、自覺接受衞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四、學生宿舍物資設備管理

1、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準將寢室內的傢俱與設備搬動、調換或拆作它用。

2、愛護公物。發現門鎖失靈、水管破裂、水籠頭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新生入住學生宿舍使用傢俱及房間設施時,需與學院後勤簽訂住宿協議,按照清單接收本室的財產數量和質量(新或舊)。以後學生對傢俱及房間設施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有關維修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丟失傢俱設備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用電實行“限額管理、超用收費”制度以及用水原則,具體標準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個宿舍每月18度電的限額指標分配到各宿舍。超過部分,按供電部門制訂的標準收費。所有學生宿舍每年按10個月(即2、8月除外,下同)計算指標。

(2)所有公寓的學生使用自來水實行按時按點供應原則。公用水房嚴禁長流水,做到隨手關水,學生洗衣服不得同時開啟多個水龍頭,一經發現,對其批評教育,如勸告無效將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2、逾期不繳納電費的宿舍,宿舍將自動停電,直至該宿舍履行交費手續為止。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源、電源及任意拆卸、調換和破壞水電設施者,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額免費使用的權利,實行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並報學院予以處理。

3、嚴禁在宿舍裏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毯、等電器,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違者,除沒收電器、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外,並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為節約用電,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在室內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等電器設備上拴掛物品,嚴禁擅自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並要做到人離電源關,包括關掉燈、收音機、充電器、復讀機、電腦等學習必用電器的電源。

5、由於夏季天氣較熱,學生公寓將給予24小時供電,學生公寓實行自覺關燈制度,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報系、院處理。

6、宿舍內飲用桶裝水,其費用由入住人員共同負擔。

六、學生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1、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學生人手一把門鎖鑰匙,其餘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抽屜鑰匙全部由住宿學生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新生進校登記註冊後領取鑰匙,學生畢業辦理離校手續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冊交還全部鑰匙。

3、學生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於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後勤統一配製,並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2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藉申請人使用有效證件登記,然後再經證明人(輔導員或班主任)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後才予以辦理。

七、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放假時間前一週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學原則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親屬開具證明。

3、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作息時間裏,憑學生證出入宿舍。

4、從安全出發,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在一棟宿舍樓住宿的原則。其餘宿舍樓由宿管部門採取封樓的辦法進行管理,封樓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需本人書面申請,經樓棟管理員核實簽字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5、學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住宿學生離校管理

1、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管部門,宿管部門做出驗收傢俱的時間安排,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2、畢業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後的三天時間裏辦理完離校手續。

3、畢業生個人使用的宿舍傢俱設備,待有關人員按清單檢查驗收完好無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有丟失損壞,按採購價格酌情予以賠償。

4、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裏即視作違規住宿,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先離校學生交還的傢俱設備,經查驗後由後走的室友負責保管。

2、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

3、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

4、人離熄燈,斷電源。

5、宿舍嚴禁吸煙。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四)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2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後方可進入。

(五)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宿舍管理制度明細範文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宿舍的正規化管理,使全體僱員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序的生活環境,提高全員的文明素質,特制定本條例。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細則

3.1 入住

3.1.1 新進廠人員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報到手續後,由人事文員開具《住宿申請單》到宿管處辦理入住手續。未辦理入住登記手續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 入住人員在宿管處領取房門鑰匙及衣櫃鑰匙。

3.1.3 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間,憑《住宿申請單》對號入住。

3.1.4 員工辦理入住手續後,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該宿舍可找宿管員協助解決。

3.2 轉換房號及牀位

3.2.1 員工不得私自轉換牀號,如需轉牀號須向宿管處提交申請、註明理由、經宿管處同意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備案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3.2.3 員工不得私自轉房,如有正當理由須填寫《轉房申請書》,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批准後方可轉房。

3.2.4 員工因為升職等原因需要調房的,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處辦理轉房手續,並搬入指定房間。

3.3 退房

3.3.1 員工離廠憑離職清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房手續,交還房門和衣櫃鑰匙(注:不論原鑰匙是發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 辭工人員必須在當日18:00前離開本廠宿舍,特殊情況宿舍管理員可通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批准後再做決定。

3.4 查房

3.4.1 宿舍管理員必須每天抽查宿舍(水、電、衞生、安全)。

3.4.2 必須如實做好當天查房記錄。

3.4.3 宿舍管理員在查房中或衞生巡查時發現違紀行為,必須按違章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教育,任何人不得講私情予以包庇。

3.4.4 宿舍管理員查房必須由二人或以上才能進入宿舍。

3.5 巡查

3.5.1 加強宿舍區清潔衞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樓道、樓梯、的清潔及暢通。

3.5.2 每天不定時進行衞生檢查,檢查樓層及生活區通道,發現問題須及時處理。

3.5.3 夜間不定時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6 投訴

3.6.1 不講衞生、吵鬧、喧譁、鬥毆、賭博等影響他人休息等。

3.6.2 私帶外人進廠、盜竊、尋釁滋事者。

3.6.3 有不良習慣,影響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 宿舍內設備、設施損壞,已通知維修,但遲遲未見修復。

3.6.5 宿管員、維修員、清潔工工作失職及包庇行為。

3.6.6 對宿舍區各方面的建議。

3.7 處理

3.7.1 宿舍範圍內的投訴,可直接投訴到宿舍管理員、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見箱裏。

3.7.2 對合理的投訴,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管轄範圍內給予調查、解決。

3.7.3 對不合理的投訴和不能解決或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在兩天內給予解釋、答覆。

3.7.4 在受理僱員投訴中,若出現誣告或有出入的投訴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7.5 不受理匿名投訴信,所有投訴保密處理。

3.7.6 如投訴到宿舍管理員處,仍不獲解決,可向本部門上司或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投訴。

4. 住宿管理條例

4.1 在生活區及廠內必須正確佩戴廠證,嚴禁不戴廠證或反戴廠證。

4.2 憑《住宿申請單》入住房號、牀號,不得私自調換。

4.3 入住本廠宿舍每月必須住滿20天以上,否則行政部有權收回牀位。

4.4 個人使用的宿舍鎖匙,不準借給非本房人員使用,嚴禁配製他人房間鎖匙,轉房或離廠應將鎖匙交回宿管處。

4.5 宿舍內各項設施,不得擅自安裝或拆除。設備維修需填寫《維修通知單》,緊急情況應立即通知宿管處。

4.6 保持宿舍內的公共衞生,嚴禁從樓上向樓下倒水、拋垃圾。衣物嚴禁晾掛在室內及伸出陽台外,應統一集中在門前走廊內晾曬。

4.7 嚴禁收藏及使用各類電熱器具、活動排插、私接電源電線、枱燈等。

4.8 晚間十一點後嚴禁大聲暄譁、吵鬧、放電視、放音響、打麻將、打撲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娛樂活動,嚴禁在生活區任何走道上溜冰。

4.9 異性串門、訪友、在晚上23:00點前必須離開宿舍,嚴禁男女混居。

4.10 嚴禁攀登陽台及坐在護欄上乘涼、聊天等,及嚴禁上宿舍樓頂。

4.11 嚴禁兩人合鋪,影響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員需徵得同意方可進入。

4.12 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動他人物品、衣櫃,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

4.13 嚴禁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嚴禁私帶外人入廠。

4.14 嚴禁在非吸煙區吸煙。

4.15 愛護公共設施,禁止私自改裝室內設施。

5. 宿管處發現員工違反宿舍紀律的,應及時上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參照相關規定條款給予教育或處罰, 並通知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對其進行教育。

6. 對嚴重違紀的員工,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根據《員工手冊》處罰或賠償。

7. 記錄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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