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公物管理制度範例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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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我家,人人都來愛護她。任何人不得破壞,必須養成“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好習慣為管好用好學校公物,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管理育人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公物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國家財產,人人都有責任愛護。
二、教師、特別是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使學生養成講文明、講衞生、愛護公共財物的良好習慣。全體老師要以身作則,為學生做愛護的榜
樣。
三、實行愛護公物責任制。學生桌椅責任到人,不得亂塗亂畫或故意損壞,課室
燈光、風扇、平台設備制定學生專人控制節約用電。放學後值日生要關鎖窗門、
切斷電源。如學生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如故意損壞者,按三倍價值賠償。
課室內的財物,因遺失或非正常損壞,均由該班賠償。
四、有意損壞公物的同學不能評為三好學生、陽光少年,班內公物損壞三件以上
的不能評為先進班級。
五、辦公室財物要造冊登記,學校財產管理員開學前發放場/室使用情況記錄本,
每學期場/室負責人負責記錄、核對一次。
六、辦公室內所有公共財物是國家財產,老師都要愛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師下班時應關好燈光、風扇、關鎖門窗、切斷電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財物
被盜或被損壞,由該辦公室老師負責賠償。
八、年級組長要負起管理的責任,督促老師愛護學校公物,保證辦公室的整潔。
九、教職工要借用學校公物,要經主管領導同意,立寫借據,方可借用。借用物
品因自然損壞,應報學校後勤核實後註銷。如因借用老師保管不善造成損壞的,
由該老師負責賠償。
十、借用學校公物以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為原則。借用的物品不用時要及時歸還,
不能轉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職工調離本校,一定要到後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憑後勤處開具證明,
然後到學校辦理調離有關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二、各部門、各班級要維修損壞的公物,要先填寫《請求維修通知單》交總務
處。總務處按緩急派員限時維修,未能按時維修又沒有正當理由的,對有關人員
按南湖國小獎懲條例執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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