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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精選19篇)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精選19篇)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

為規範我路段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安全作業管理,根據交通運輸部頒發《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制定本管理規定。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精選19篇)

第一章 養護人員管理

1、針對擬投入工程特點,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2、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穿着帶有反光標誌的橘紅色工作裝(套裝),現場施工人員不允許穿拖鞋、不允許在工地出現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現象,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管理人員必須穿着帶有反光標誌的橘紅色背心,同時佩戴胸卡。

3、養護施工單位必須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同時視工程大小配備1-3名現場專職安全保通員,在路政部門的指導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乘坐施工單位車輛進出施工現場,不得在作業區外活動或將任何施工機具和物料置於作業控制區以外;不準擅自變更控制標誌和區域或擴大作業範圍;

5、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嚴禁隨意出入施工作業區域,不得隨意橫穿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人員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須及時收集運走,不得拋棄在高速公路用地範圍內,避免對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業人員騎自行車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業區內睡覺、打鬧或從事其他與施工無關的工作。

7、在高路堤路肩、陡邊坡等路段養護施工作業時,施工作業單位應採取防滑墜落措施,注意防備危巖、浮石滾落。

8、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職安全員,並且配備必要通訊器材並經常性巡視工地留下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章 施工車輛管理

1、進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車輛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非農用車、正常行駛速度不低於60km/h,且拉運材料相對固定;

(2)禁止無牌、證車輛上路,並經年檢合格、車況良好、燈光齊全;

(3)駕駛員責任心強,技術過硬,思想素質高。

2、除具備上述三個條件外,還必須辦理《養護施工車輛許可證》並領取標誌牌,懸掛在車輛明顯部位,以便有關管理部門隨時檢查。

3、施工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必須勻速行駛,不準佔道、倒車或逆行,不準強行超車、緊急停車,隨意調頭或橫向裝卸材料。必須聽從指揮,遵守規定,按章操作以確保安全施工,避免發生事故。

4、施工車輛車後必須設置警示標誌,懸掛“施工車輛、隨時停車”字樣。施工車輛不得隨意調頭、逆向行駛或亂停亂放,進出工作區要有專人指揮,要設有專門出入口。

5、綠化施工單位的水車除滿足以上要求外,還必須在車輛尾部安裝閃爍電子標牌,否則不允許上路施工。

6、養護機械在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時,必須採取安全保護措施,養護機械工作裝置運動軌跡範圍與架空導線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7、養護機械應按時進行保養,嚴禁車輛帶病上路施工。

8、所有養護車輛都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讓過往車輛,並不得影響過往車輛正常通行。

9、禁止施工車輛下列行為:

(1)進出施工區域不主動避讓正常行駛的車輛;

(2)在施工區域外隨意停放;

(3)將物料、泥土帶出施工作業區域污染路面;

(4)穿越中央分隔帶;

第三章 養護安全設施

1、用於養護施工的標誌標線屬於臨時性安全設施,交通標誌與標線應組合使用。

2、在養護施工作業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設施有錐形交通路標、安全帶、路欄、施工隔離墩和防撞桶(牆)等,現場施工時可根據施工性質、施工時間等因素進行選用。

(1)錐形交通路標 是一種柔性渠化裝置,宜由橡膠等柔性材料製成,底部應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狀為圓錐形,其顏色、尺寸和形狀應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規定,在上游過渡區起點至下游過渡區之間設置錐形交通路標。佈設間距工作區及下游過渡區內為9m,上游過渡區及緩衝區內適當加密,緩衝區內間距不大於6m。 用於夜間作業時應有反光功能,並配施工警告燈號。

(2)安全帶 宜由布質等柔性材料製成,寬度為10cm~20 cm,帶上有紅白相間色,用於夜間作業應有反光功能。宜與其它設施一起組合使用。

(3)路欄 應由剛性材料製成,用於夜間作業時應有反光功能,其顏色、尺寸和形狀應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規定。

(4)施工隔離墩 宜為由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強合成材料製成的空心半剛性裝置,其上有黃、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時內部應放置水袋或灌水,並由連桿相連接。 ‘

(5)防撞桶(牆) 應為半剛性裝置,由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強合成材料製成的空心裝置,其上有黃黑相間色,頂部可安裝黃色施工警告燈號,使用時內部應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牆還應兩個為一組組合在一起使用。

(6)機器人保通員

具有聲光報警及警旗搖動指示報警的功能,完成在施工現場代替人力保通員,達到節省人力,安全生產的目的。為了保證安全保通人員的安全,養護作業區內必須設置機器人保通員。

3、移動式標誌車

帶有動力裝置或可移動裝置(拖車)的安全防護設施,顏色應為醒目黃色,裝有黃色施工警告燈號,其後部有醒目的標誌牌,圖案和顯示形式可按實際需要改變。使用時其尾部應面向交通流方向,設置於上游過渡區內或緩衝區內。

4、施工警告燈號

應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規定。施工警告燈號宜與其它安全設施一起組合使用。

5、 作業區交通標誌

是為養護施工作業而臨時設置的交通標誌,重要有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示標誌和施工區標誌。應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在養護施工時,根據養護施工的內容、要求、週期和路段等設置於專門的位置,並儘可能利用可變信息板,配以圖案或文字説明。在彎道、縱坡處進行養護施工作業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增設交通標誌。

交通標誌主要有:禁止超車、解除超車、限制速度、限制質量、限制軸重、窄路、雙向交通、施工、車輛慢行、車道封閉、改道、線形誘導標或燈泡矩陣、車道合流等13種標誌。

6、夜間照明設施

當夜間進行養護施工作業時,應設置照明設施。照明必須滿足作業要求,並覆蓋整個工作區域。

7、養護安全設施的設置與撤除

當進行養護施工作業時,應順着交通流方向設置安全設施。當作業完成後,應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為養護施工作業而設置的有關安全設施,恢復正常交通。

第四章 養護作業區設置要求

1、養護作業區設置

施工現場採用封閉半幅的1個或2個車道,另1個或2個車道通行的方案,施工期間始終保持1條至2條車道暢通。施工現場設置交通管制區,交通管制區由警告區、過渡區、緩衝區、工作區及終止區組成。交通管制區域最長不超過4Km。

(1)警告區:提供行車狀況改變提示,長度為1600m。設置警告標誌、第一級限速標誌、第二級限速標誌、禁止超車標誌、前方作業標誌、前方車道變化標誌等。每隔一定距離設置有關標誌,最後一個標誌離過渡區的距離不小於100m。

(2)過渡區:引導車輛逐漸駛離正常路線進入改道段。設置禁止入內標誌、警告標誌、指向標誌、限速標誌、渠化隔離標誌。長度控制在100-300m。

(3)緩衝區:長度為80-100m,設置渠化隔離標誌。

(4)作業區:在作業區前設置導向標誌、施工標誌、渠化隔離標誌,夜間設置頻閃燈,作業區佈置應為工程車輛提供安全的出口、入口。長度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5)終止區:終止區長度不小於50m,在終止區末端設解除設限標誌。

2、各種交通標誌設置位置要求

(1)封閉超車道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設置

1)、 距施工區域1.5公里處中間隔離帶內設置 “前方施工,減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區域1.6公里處中間隔離帶內設置第一組標誌“前方1600m施工”警告標誌、在距施工地點1.2公里處設置“限速80公里”禁令標誌;

3)、距施工區域800米處中間隔離帶內設置第二組標誌:“前方800米施工”警告標誌,在距施工區前方400米處設置道路封閉渠化標誌;

4)、距施工區域起點300米處中央隔離帶至行車道採用紅色警示隔離墩進行漸變導流,將車輛引導至行車道行駛。

5)、自施工區域300米由中間隔離帶向內漸變封閉超車道內設置第三組標誌:“前方施工300M”警告標誌、“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6)、距施工區域100米處已封閉的超車道設置第四組標誌:“道路變窄”警告標誌、“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7)、漸變導流隔離區域內超車道設置第五組標誌:“道路施工”、“左道封閉”、“向右導向”警告標誌。同時沿車道分隔線向行車道外約1.2m擺放紅色隔離墩,封閉施工區域。

8)、在施工區域終點的隔離帶內設置第五組標誌 “解除限速40公里”標誌。

(2)封閉中間行車道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設置

1)、距施工區域1.5公里處中央隔離帶設置“前方施工,減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區域1公里處的中央隔離帶內設置第一組標誌:“前方施工1000m”警告標誌、“限速80公里”禁令標誌。

3)、距施工區域500米處中央隔離帶內設置第二組標誌:“前方施工”警告標誌,“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4)、距施工區域300米處硬路肩設置第三組標誌:“前方施工300M”警告標誌,“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5)、距施工區域100米處硬路肩內設置第四組標誌:“道路變窄”警告標誌、“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6)、施工區域起點自硬路肩至行車道採用紅色警示隔離墩進行漸變導流,將車輛引導至超車道行駛。

7)、在漸變導流紅色警示隔離墩隔離區域內硬路肩設置第四組標誌:“道路施工”、“右道封閉”、“向左導向”警告標誌。同時沿超車道、行車道分道線擺放紅色隔離墩、封閉施工區域;

(3)封閉外側行車道施工交通安全設施設置

1)、距施工區域1.5公里處外側行車道外設置 “前方施工,減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區域1公里處的外側行車道外設置第一組標誌:“前方施工1KM”警告標誌、“限速80公里”禁令標誌;

3)、距施工區域300米處的外側行車道內設置第二組標誌:“前方施工300M”警告標誌、“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4)、距施工區域100米處外側行車道內設置第三組標誌:“道路變窄”警告標誌、“限速3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5)、距施工區域起點300米處自外側行車道至中間行車道距外行車道1.5m採用紅色警示隔離墩進行漸變導流,將車輛引導至中間行車道及超車道行駛;

6)、在漸變導流紅色警示隔離墩隔離區域內分別設置第四組標誌:“道路施工”、“右道封閉”、“向左導向”警告標誌。同時沿中間行車道與外側行車道分道線1.5m處擺放紅色隔離墩,封閉施工區域,對外側行車道進行施工;

7)、在施工區域終點的隔離帶內設置第五組標誌“解除禁止超車”、“解除限速30公里”標誌。

(4)夜間施工機械停放交通安全設施設置

路面施工結束後,夜間設備停靠在硬路肩。

1)、距施工機械停放區域1.5公里處外側行車道外設置“前方施工,減速慢行”提示牌。

2)、 距施工機械停放區域1公里外側行車道外設置第一組標誌:“前方施工1000m”警告標誌、“限速80公里”禁令標誌;

3)、距施工機械停放區域500米處外側行車道外設置第二組標誌:“前方施工”警告標誌,“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4)、距施工機械停放區域300米處的硬路肩設置第三組標誌:“前方施工300M”警告標誌、“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5) 、施工機械停放區域100米處硬路肩設置第四組標誌:“道路變窄”警告標誌、“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車”禁令標誌;

6)、施工機械停放區域起點採用紅色警示隔離墩進行漸變導流;

在漸變導流紅色警示隔離墩隔離區域內設置第五組標誌: “道路施工”、“左道封閉”、“向右導向”警告標誌。同時沿硬路肩、行車道分道線擺放紅色隔離墩、封閉機械停放區域;

7)、在施工機械停放區域終點的硬路肩設置 “解除限速40公里”標誌。

8)距施工機械夜間停放區域起、終點間隔50m設置夜間太陽能紅藍兩種自發光警示燈及2只現場照明燈,照明燈光采用高杆360º防眩燈保證照明燈光不眩目不影響車輛正常通行。停放區域起點設置LED導向屏標車,警燈進行引導和警示。

第五章 檢查與獎懲

1、養護施工單位為安全保通第一責任單位,要求選派專門的安全保通員,具體負責現場交通控制、疏導車輛、處置突發情況及監督、檢查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員必須每日上路檢查施工現場的人員、車輛以及作業區設置是否符合本規定的要求,並做好現場記錄。對施工單位安全員自查出的問題,由安全員整理上報,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組織整改。

3、養護施工單位必須積極與路政管理部門配合,對施工路段出現的車輛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時疏導和處理,避免出現大的壓車和堵車現象。

4、必須堅持安全檢查和督察,長抓不懈,警鐘長鳴。各相關單位必須將養護安全工作納入目標責任管理,分期進行考核,嚴格獎懲。對管理不善、監督不到位、執行不力導致的重大事故,堅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違反規定、且拒不整改的問題,將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要求其停工整改。

第六章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按照事故處理“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責任上午追究。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蘭州鐵路局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管理實施辦法》、敦煌鐵路公司和集團公司《20__年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全面推行安全風險管理的戰略部署,建設規範、系統、高效的安全風險管理體系,促進項目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的要求,現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工程風險管理國家標準和鐵道部的指導意見,結合現有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安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把風險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貫徹施工作業全過程。通過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風險監控,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風險防範意識。不斷提高標準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風險災害及風險損失。

第二章 項目安全風險評價

第三條 項目部對管段內所有施工作業工點,依據施組設計和施工計劃安排,按照適度超前和後伸的原則,分別對施工安全、質量進行風險梳理和分類,並適時進行動態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識別、事中控制、事後分析的要求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採用“年公佈,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進安全風險評價情況,實施風險識別的分析、評估和卡控的閉環管理。

第五條 年公佈

運用風險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從人員素質、崗位作業、管理制度、現場操作等多方面分別對安全、質量風險事件和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並對其產生的可能性、危害性進行綜合分析、判別,找準關鍵風險點,並對風險等級進行評估、編號、彙總,制定出本項目的《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台賬》,並對參建當金山隧道的分部進行風險公告。

第六條 月梳理

1、根據《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台賬》所列的安全風險事件,進行每月安全風險分析例會,對上月的安全風險控制情況進行評價,分析風險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風險點,編制下月《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開表》。

2、項目部監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現場豎牌明示的《展開表》,《展開表》要根據工程不同階段不同環節的安全風險要點進行動態展示。分部要將明示的相關內容納入各專業,各工種,各崗位的班前安全講話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將根據《展開表》進行強化人員和設備等的資源配置,加強現場技術保障,逐項落實應對措施,全面落實過程控制標準化和現場管理標準化,切實開展好風險應對工作。

4、進一步健全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落實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規範應急處置流程,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七條 日卡控

1、根據《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示表》所列的風險事件,加強風險動態過程卡控,嚴密盯控工程風險的受控狀態,注意潛在和未知風險,每日對已識別的風險進行跟蹤,檢查,監測殘餘風險,觀察記錄其變化,並採取相應的手段,及時調整應對計劃,消除和控制已知風險因素,並編制《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空表》,在各施工工點分別建立台賬,台賬放在洞口值班室,由各隧道隊負責管理。

2、隧道架子隊每日對初態卡控過程進行跟蹤,紀實,分析,檢驗應對,防範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現殘留風險,並在《施工日誌》和《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中記錄。

第三章 責任分工

第八條 針對風險識別分析登記表所列風險問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和“逐級負責、專業負責、分工負責、崗位負責”的要求,一一對應措施,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並形成《安全風險責任包保責任表》,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九條 項目部職責

1、制定施工階段《項目安全風險管理實施細則》。

2、通過風險識別,分析,評估,建立《安全風險識別年度管理台賬》。

3、聯合分部開展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範工作要求。

第十條 分部職責

1、開展分部的安全風險管理工作,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和風險防範工作要求。

2、初態跟蹤風險變化狀態,根據風險監測及時調整風險控制措施。

3、對施工人員進行風險交底和崗前培訓,負責施工現場的《月度安全風險應對計劃責任展開表》的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架子隊職責

1、對各工點安全風險卡控情況進行跟蹤並記錄《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

2、配合項目部和分部的各項安全風險管理工作。

第四章 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十二條 對分析出的危險源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編入標準化管理制度或管理辦法,並組織進行培訓學習。

第十三條 工程施工前,根據已辨識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險源,將安全技術要求納入項目和工點技術交底中,如《爆破工程技術交底》、《開挖作業技術交底》、《噴射混凝土安全技術交底》、《鋼支撐技術交底》等。

第十四條 施工前,根據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機具、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五條 對關鍵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達到相應的安全能力後,方可上崗。

第十六條 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方案規定的其他負有監控職責的人員,必須對已開工的工程實施工地安全標準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況和相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定期檢查,並將情況填入每日的《安全日誌》、《工點危險源監控記錄表》、《安全員巡查記錄》《防洪巡查記錄表》、《安全風險動態過程日卡控表》進行登記。對存在的有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或事件,立即進行組織;對於嚴重威脅操作人員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立即停止工作。

第十七條 於施工中出現的事故、未遂事故、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和上級指出的缺陷,應及時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必要時請上級相關部門人員及相關行業專家進行調查分析,擬定並評審糾正與預防措施,並對專門的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必要的變更;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要評審其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並進行相應的修改並實施,直至達到預期效果;糾正與預防措施完成後,應作專門的記錄。對應上級指出的缺陷,要將實施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專題報告。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對一個重大控制風險事件或風險工點結束後,按照風險管理原則,對照風險事件和處置方案,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做出風險處置結果的評估,形成《安全質量風險處置結果評價表》。當處置結果有殘餘風險時,應對殘餘風險進行認定、明示,制定需要關注問題的提示卡,填寫需要關注的內容,提醒下道工序或接收單位注意,以便持續改進,全面消除安全質量隱患。

第十九條 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或上級相關規定辦理。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3

1.0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生產檢修單位在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提高生產檢修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檢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業引發事故,保證檢修項目和生產檢修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機械、設備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2.0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車間、車間內外承包、檢修及協作單位。

3.0內容

3.1術語和定義

3.1.1凡一項作業可能對其他作業造成危害、不良影響或對其他作業人員造成傷害的作業均構成交叉作業。

3.1.2交叉作業的範圍是指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的有關工作,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和干擾其工作的。主要表現在設備檢修、設備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生產用電、其他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作業等。

3.2交叉作業的分類

A類交叉作業:相同或相近軸線不同高處的同時生產或檢修作業。

B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類型的隊伍同時作業或檢修。

C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部門(車間)同時作業或檢修。

D類交叉作業:同一項目由不同部門(車間)同時生產或檢修。

3.3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3.3.1同一區域內各生產或檢修方,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繫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

3.3.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生產或檢修應儘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儘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具體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3.3.3因工作需要進入他人作業場所,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叉作業通知單)(附件),通知單一式兩份生產或檢修雙方及部門各執一份雙方確認簽字;説明作業性質、時間、人數、動用設備、作業區域範圍、需要配合事項。其中必須進行告知的作業有:設備(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焊接(動火)作業、生產檢修用電、材料運輸、其他作業等。

3.3.4雙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作業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做到“四不傷害”

3.3.5交叉作業雙方檢修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雙方部門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班長檢修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生產或檢修過程中發生衝突和影響生產或檢修作業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方財產、周邊建築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負責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生產或檢修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生產檢修安全和質量。

3.4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

3.4.1雙方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時,應在作業前對生產檢修區域採取隔離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生產檢修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3.4.2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焊接(動火)作業時,必須事先通知雙方負責人,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應與焊接(動火)作業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並採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焊接、切割、氣割)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並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生火災。焊接(動火)作業結束後,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動火)現場,作業證上簽字負責人做好確認,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3.4.3同一區域內的生產檢修用電,應各自安裝用電線路。生產檢修用電必須做好接地(零)和漏電保護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各方必須做好用電線路隔離和絕緣工作,互不干擾。敷設的線路必須通過對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得同意;同時,應經常對用電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4.4生產檢修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必須做到生產檢修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必要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看守、切斷電源、拆除法蘭等),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3.5各類交叉作業安全責任規定

3.5.1 A類交叉作業中,上部檢修部門(車間)為責任方,其生產檢修人員應為下部生產檢修人員提供可靠的安全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生產檢修人員的安全,下部生產檢修人員在隔離設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產檢修。

3.5.2 B類交叉作業,由檢修部門(車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在生產檢修前對各方做明確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確各方責任、安全責任區;確定防護設施的維護與完善。各方必須嚴格按交底執行。

3.5.3 C、D類交叉作業雙方各部門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3.5.4交叉作業的各生產檢修隊伍在作業前必須對員工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教育,並做有針對性的分項、分工種、分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各單位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指導員工工作,及時糾正員工的違章行為。

3.5.5 公司各級部門、人員均有權對各類交叉作業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生產部,由生產部向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對於接到通知書後仍然不按期落實的生產檢修單位,立即將其停工,按嚴重違章處罰。

4.0罰責

本標準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違反以上標準的,給予50--500元的罰款。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4

DCS系統及工程師站操作安全管理規定

1 DCS系統調試納入機組調試整體工作中管理,由調試單位歸口管理。為了避免DCS的修改對機組運行產生不利的影響,任何人對DCS系統組態修改、邏輯組態修改、操作員站初始化等操作時必須通知調試總指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操作。修改完畢後及時通知相關調試單位。

2 DCS廠家和程序編制者要保證DCS系統的穩定運行(硬件和軟件),並完成系統不完善部分的修改。調試單位負責組織協調DCS系統的調試與機組整體調試進度的銜接和調試期間的指揮。負責工藝邏輯組態的校對和修改。

3 調試期間工程師站有調試單位和DCS生產廠家共同管理。DCS廠家主要負責設備硬件的管理和維護、系統畫面修改、各控制邏輯組態修改等工作。調試單位負責機組調試有關的各控制邏輯組態的校對和修改工作。

4每週至少對DCS系統中的所有文件進行一次備份,並保留下來,重大操作時應隨時備份,對任何DCS系統的修改都應有文字台賬記錄。此項工作由相關單位嚴格執行。

5對DCS系統的投停和保護的投切,必須由調試總指揮同意,其他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操作。

6機櫃受電以後的規定

6.1機櫃受電後,施工單位接線時必須先與調試單位聯繫。並且保證所有模件被拔出插槽後方可進行。

6.2機櫃受電後,施工單位必須保證機櫃電源的穩定和可靠,電源配置應符合廠家的要求。

6.3插入模件前,確定沒有強電信號串入,防止損壞模件。

6.4對機櫃內部任何有關模件的操作必須佩帶防靜電環。

6.5機櫃正常時,必須保持室温正常。

6.6經常檢查模件狀態指示燈,發現異常模件及時處理。

6.7定期進行組態備份。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5

外協隊伍安全管理制度

1 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實行項目部、作業隊、施工隊三級管理。施工隊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並將人員名單報作業隊、項目部備案。

3 項目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檢查、監督;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施工隊負責施工過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協議簽定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責任,外協隊伍必須服從項目部和作業隊的安全管理。保證所施工的工地達到安標工地的要求。

5 勞務工進場48小時內,施工隊必須向項目部申報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向作業隊申報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資料。未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不得安排上崗。

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費用由施工隊承擔或者按合同約定。

6 外協隊伍安全教育和培訓:

6.1上崗前,所有教育及培訓由各項目部安質部組織,並開展工作。不得委託外協隊伍自行培訓。教育經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外協隊伍自行教育的內容,可作為安全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崗前教育及用人單位的監督義務。

6.2 安質部必須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班組長、安全員以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6.3 學習內容:安全生產必備的國家、行業、建指、局指、上級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範意識。

6.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協助或施工隊自行組織送外安全培訓取證,經考試合格,並持有專門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同時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台帳。

6.5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使用前由作業隊總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質人員參加,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應用的培訓。

7 勞務工日常管理納入作業隊日常管理內容,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等。按安全管理辦法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見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8 積極改善勞務工的生活、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條件,外協隊伍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由相關施工隊負責免費提供,應按本單位員工同等對等。

9 不準使用不滿16週歲的人員和使用女工從事有禁忌的勞動;不宜使用超過60歲的勞務工;特種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6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衞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衞人員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入校。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應按學校請假、考勤制度辦理請假手續,在門衞做好登記後方可出門,門衞不得私自為不請假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衞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衞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繫或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後,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衞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衞設二人(值周教師),分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2、門衞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衞生,要長期保持乾淨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誌,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並緊急向學校彙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衞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7

1.目的與適用範圍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製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確保安全生產製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2.引用法規、標準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製度,並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後由總經理審批,發佈實施。

4.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製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製度評審,本着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製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製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現行安全規章制度與之出現衝突,或不能充分滿足法律、法規要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製度修訂,本着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安全生產製度評審結果。

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後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籤手續,最後由總經理審批後,修訂版發佈實施。

4.2.4 安全生產製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製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准終止執行。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8

為了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運用嚴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開展“創建零事故現場、打造零事故環境”建設活動,達到人、機、環境、管理諸要素的安全,實現生產過程中人員無失誤,系統無缺陷,設備無故障,管理無漏洞,環境無危害,安全無事故,制定雲岡礦《安全管理考核細則及處罰規定》。

一、入井管理

1、所有入井人員進入安全文化大廳前水靴必須挽起,着裝整齊、有帽籤,否則給予責任人本人罰款50元。

2、所有入井人員進入安全文化大廳後不得吸煙,否則給予責任者罰款200元,責任人所在單位正職每人罰款100元。

3、入井前各單位人員必須集體排隊,班組長舉旗入井,否則給予班組長罰款200元,不排隊所在單位正職每人罰款100元。

4、井口把罐工、驗身人員必須着裝整齊,堅守工作崗位,按規定要求操作,並協調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線,嚴格執行檢身制度。發現擅自脱崗者給予罰款100元。

5、所有入井人員必須遵守入井規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礦燈及“入井證”,否則給予責任人罰款50元。

6、酒後入井的人員罰款1000元,並株連其單位值班幹部罰款300元。入井時驗身人員制止之後還強行入井的,給予責任者開除留用處分。

7、乘罐時不聽工作人員勸阻、擁擠罐籠,不按順序排隊入罐者,罰款100元。

8、乘坐罐籠時每層的成員不得超過28人,嚴禁超員乘罐,否則把罐工罰款50元。

9、嚴禁帶超長(超過罐籠兩邊柵欄門)物料乘罐,特殊情況必須經當日值班礦領導審批後方可乘罐,無批示嚴禁入井,並給予責任者罰款100元。

二、運輸管理

1、乘坐人車時必須由靠門的兩名人員將防護鏈掛好,否則發現一次罰款10元/人,如一個月內發現一個單位出現三人次不掛防護鏈者,該單位的正職和安全付職各罰款50元。圖表室的安監人員在開車前要對每節車廂進行檢查,對發現不掛防護鏈而不予制止的安監人員罰款50元。

2、乘人車必須掛有工具車,否則罰司機100元。

3、電機車的閘、燈、喇叭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該機車,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4、人身及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漏出車外,違者罰100元,司機離開座位時,將手把打到“0”位並取下隨身保管,但不得關閉車燈,違者罰100元。

5、電車司機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否則,發現一次罰司機100元。

6、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不得倒行,否則發現一次罰司機200元。

7、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於100米的距離。否則發現一次罰責任者100元,無故未正點發車罰責任單位上崗幹部200元。

8、兩機車相遇時在相距20m時,進車必須停下鳴笛警示等出車走後再行車,否則責任者罰款100元。

9、乘人車車頭不準坐人和放物料,發現一次扣罰司機和責任者各100元。

10、水平大巷、車場出現扒、蹬、跳的,給予責任人罰款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罰款300元,安全副職罰款200元。

11、車輛連接不使用三環鏈和專用插銷(超長物料車輛可使用繩套),給予責任人罰款300元,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班上崗幹部罰款200元。

12、盤區斜井不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的,給予責任人罰款300元,責任單位主要領導、當班上崗幹部罰款200元。

13、在有坡度的巷道停車時,必須使用阻車器或十字道木,不準用木楔阻車,否則責任者罰款300元。集體罰款500元。

14、大巷帶料時帶料人員必須坐人車不得乘坐料車,否則罰款100元。

15、平巷人車不得掛物料車,發現一次,罰責任者200元。

16、軌道質量周檢合格率達到要求,否則罰運輸一區區長、運搬隊隊長、南北盤管隊隊長各100元。

17、盤區小絞車操作規定管理牌板齊全,開關按鈕與絞車位置適中,絞車用地錨固定,有專用聯絡信號和護繩板,鋼絲繩不得打結,發現一台或一處不符合要求,罰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者各50元。

18、大巷電機車、礦車、平巷人車、架線分區開關、道岔要編號管理,有專人維護保養,道岔有參數牌板,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責任者50元。

19、按設計要求在斜井、盤區軌道線路安設地滾,缺一個地滾罰責任者50元,線路未裝設地滾,罰管理單位負責人100元。

三、現場管理

1、掘進巷道不使用前探支護,有超空頂作業行為,給予單位主要領導、當班上崗幹部、班組長各罰款1000元,當班安監工未向調度室、安監站值班室彙報罰款300元。

2、不嚴格按照探巷措施進行探巷或虛報孔數和深度的責任者,給予當班上崗幹部罰款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罰款500元,當班安監工罰款200元。

3、放炮不裝炮土,給予責任人罰款300元,當班上崗幹部、安監工各罰款200元。單位主要負責人罰款200元。

4、發現瞎炮不按規定處理的,給予當班上崗幹部、責任人各罰款500元,當班安監工、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各罰款300元。

5、提高綜採工作面支護質量,及時清理支架頂樑上的浮矸,保證主頂樑和前探樑接頂嚴實。若有一架主頂樑或前探樑不接頂(不連續)罰當班上崗幹部10元/架,罰責任者30元/架;支架連續兩架或兩架以上前探樑或主頂樑不接頂罰當班上崗幹部30元/架;罰責任者50元/架,此項由安監站監督執行。

6、工作面傘檐不得超過作業規程規定,超過規定不及時處理,罰跟班隊長罰款50元。

7、回採工作面頭尾的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高度符合要求,否則罰跟班幹部、班組長各200元。

8、巷道及工作面內乾淨整潔,無浮煤堆積,無積水、淤泥、雜物。材料工具碼放整齊,掛牌管理。管線排列吊掛整齊,掛牌管理。有一項不合格罰單位隊長、責任者各50元。

9、以巷口為零點每20m設置一個進度標誌牌。每缺一塊標誌牌罰隊長50元。

10、不按規定配備防滅火器材,罰隊長50元。

11、錨網支護的巷道,金屬網沿走向每兩卷間都要用鉛絲將網串起形成一個整體,金屬網的搭接以及鉛絲扭接方法必須符合規程要求,沒有按要求施工的,發現一處罰責任者50元。

12、架棚巷道要保證棚子質量,棚樑接觸嚴密,棚子扭距、叉角符合規程要求,棚腿不得懸空,必須支在柱窩內,撐拉桿齊全,幫頂要剎嚴背緊,棚距符合規程規定,以上有一項不合格視為該架棚子不合格,罰責任者50元/架,並負責返工。

13、巷道各種機電設備定期檢修,各種保護齊全。設備掛牌管理。有一項不合格罰責任者50元。

14、溜煤眼必須築防水圈、設護欄和防墜裝置,否則罰單位正職、安全副職、機電副職各200元。

15、損壞、丟失各類牌板(瓦斯、測風、局扇管理牌板),罰責任者200元。

16、施工完畢後施工現場未及時清理或清理不乾淨,罰當班班組長或有關責任者100元。

17、嚴禁亂扔亂放易燃物品。檢修完的油脂、棉紗必須放在帶蓋的鐵桶內,出班時派專人帶出井,否則給予責任人罰款50元。

18、嚴格執行《作業規程》防火措施,按要求在皮帶輸送機頭,移變附近放滅火器和不少於0.5立方米滅火砂,否則給予責任單位安全隊長罰款50元。

19、施工斷面超寬、超高大於500mm時,必須變更支護設計,採用補打錨杆(索)或支撐式支護進行加固;對因巷道片幫造成巷道任一幫超寬0.3米以上時,必須採取增補支護措施。因施工不當而造成以上巷道斷面變更的,罰責任者50元/米。

20、巷道貫通必須嚴格執行巷道貫通管理規定,否則,給予單位負責人500元罰款。

21、每次巷道貫通後,貫通點周圍50m範圍內的浮煤由施工隊組負責清理,若清理不及時或不清理的,追究施工隊組責任,並對隊組負責人處以300元的罰款。

22、綜採工作面超前支護、端頭支護每缺一根;超前支護的防倒防墜裝置有一處連接不合格,當班支護工、班組長、跟班幹部各罰款100元。

四、技術管理

1、“三圖一書”按比例繪製,符合現場實際,與作業規程一致。圖文清晰、整潔、擺放位置合理,現場作業人員熟知內容。避災路線圖要畫出通到地面的兩個出口,要畫出發生火災、水災等事故的避災路線。不符合要求罰技術負責人100元。

2、對於不按作業規程規定安設頂板離層儀或錨杆(索)壓力錶的,必須按規定補齊,缺一套或不符合規定罰隊長及責任者各100元;不能對頂板離層儀和錨杆(索)壓力錶正確安設以及頂板離層量和大斷面切巷頂板壓力數據準確記錄的,每發現一次罰責任者50元。

3、巷道錨杆(索)支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①、巷道每掘50~100m(或每300根錨杆及以下)由技術科負責試拉一組錨杆,每組不少於3根,錨杆角度不小於75°,並上雙帽使用機械或力矩扳手擰緊(力矩不低於100N.m),排間距符合規程要求,藥卷攪拌時間和膠凝時間必須符合規定,錨杆託板接頂嚴實,外露長度不大於3cm,圓鋼錨杆錨固力不小於5噸,螺紋鋼錨杆錨固力不小於7噸,發現一處不合格罰責任者100元,上崗幹部100元,隊長、書記各100元。

②、巷道每掘50~100m由技術科負責檢查一組錨索質量,錨索角度不小於87°,錨索托板接頂嚴實不鬆動,排間距符合規程要求,藥卷攪拌時間和膠凝時間必須符合規定,外露長度不大於30cm,錨索預緊力必須達到30Mpa,發現一根不合格罰責任者100元,上崗幹部50元,隊長50元。

五、機電管理

1、機電設備出現“老鼠洞”、“雞爪子”、“羊尾巴”等嚴重失爆的;給予機電隊長、責任人各罰款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罰款1000元,責任單位集體罰款20xx元。

2、電氣設備無三大保護的、保護不起作用的、甩保護運行的,給予機電隊長、責任人各罰款1000元,單位主要領導罰款1000元,責任單位集體罰款20xx元。

3、電氣設備三台及以上未裝設接地系統的,罰該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包機責任人及具體操作者各100元。

4、電氣設備接地系統不規範,形同虛設的未達到標準化標準要求,罰該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包機責任人及具體操作者各100元。

5、電氣設備現場檢查試驗不動作的,每出現一台/次,罰該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各200元,包機責任人及具體操作者各100元。

6、私自放大規定整定值的,每發現一台/次,罰該單位正職、機電隊長各100元,包機責任人及具體負責人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9

1 目的與適用範圍

1.1確保生產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安全、衞生生產;

適用於生產現場所有管理、操作人員。

1.2生產現場衞生要求執行《衞生控制程序》。

2 職責

2.1 生產工程負責制訂本管理規定,責成各生產現場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2.2生產工程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場管理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生產加工。

3.1.2 操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培訓,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範意外的方法。

3.1.3 各種工裝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3.2 工作現場之整理整頓

3.2.1 定置管理

a) 人員定置:規定每個操作人員工作位置和活動範圍,嚴禁串崗;

b) 設備定置:根據生產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設備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據生產流程,確定零部件存放區域,狀態標識和流程圖;

d) 工位器具定置:確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內各種物品要擺放整齊。

3.2.2 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產現場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有位必分類:生產現場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

b) 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範;

c)按區越定置:認真分析繪製生產現場定置區越,生產現場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佔用通道。

3.2.3 整理整頓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於整理。把要與不要的人、事、物分開。對於生產現場不需要的堅決從生產現場清除掉;

b) 整頓:在整理的基礎上,把生產現場需要的進行定置管理;

c)清掃:生產加工部位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雜物。

d) 清潔:每個員工持證上崗,儀容整潔大方。

e) 素養: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在非指定場所嚴禁抽煙;每個員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員工自身的素質。

3.3 生產現場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操作規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裝/設備及工具之正確使用方法和防範意外的方法。

3.3.2 生產現場油、電、機械傳動等容易產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須有醒目的警示標誌、標牌;對易燃品(如包裝材料)存放區,必須按照過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規的規定,配備安全防範設施。

3.3.3 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勞保用品,確保起到安全防護作用,嚴禁違章作業。

3.3.4 生產現場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採取應急措施,儘可能的確保人員安全,減少經濟損失。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0

學校將學前教育納入管理日程,定期研究檢查指導學前教育工作。

1、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向全體任課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利用班會時間向幼兒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2、堅持對學前班兒童進行規範教育,嚴禁態度粗暴,動作生硬,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

3、注意場地、玩具、用具、課桌椅及活動器械使用前的檢查,避免事故的發生。

4、建立健全幼兒接送制度,不許把孩子交給陌生人。

5、全體任課教師要以幼兒為中心,各項活動在注意幼兒安全的前提下,同時關注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長。

6、課間活動老師必須參加看護,去廁所大小便由教師集體組織,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不準讓孩子中途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需中途離校的,需經學校同意並與家長取得聯繫後方可離校。

8、下班前各班任要做好班內衞生,注意門、窗、電燈、玩具櫃是否關好、鎖好。

9、堅持晨檢制度,如發現孩子有不良反應或異常現象,應及時通知家長帶孩子就醫檢查。

10、注意班內衞生和空氣的流通,堅持定期消毒,發現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報告並隔離,防止傳染。

11、學前班休息室:保持環境整潔,空氣清新。上下午無人時打開門窗通風。學校定期對其進行消毒。開放時間:12:00—13:20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1

為加強我市校園網絡安全管理,確保校園網絡安全穩定運行,依據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網絡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負責校園內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學校網絡管理員負責全校網絡及信息具體安全工作,對校園網和上網信息進行審查和監控。

二、校園網用户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閲、傳播違法內容。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

三、學校要對教師和網絡用户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相關教育,增強防範意識。

四、校園網要有防火牆和防病毒軟件。學校網管員對校園網設備和線路,進行統一管理,其它個人禁止擅自打開計算機主機機箱,禁止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及附屬設備,禁止擅自將計算機設備外借。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絡設置。

五、校園網設備,要按分配的使用權限來使用,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對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重要網絡設備,要由網管員進行管理。

六、嚴格遵守網絡保密制度,不得將已知的用户名、密碼、口令、地址外泄。對於有版權保護的計算機軟件禁止任何科室和個人擅自對外提供。

七、網絡管理員定期彙報及網絡事故隨時報告制度,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服務器發生案件、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管員必須及時處理,必要時通過學校領導向公安機關報告。

八、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機房及各功能室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人離關窗鎖門。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2

1. 目的 確保信息中心機房信息處理設施的安全,防止未經授權的訪問,加強機房的安全與管理,做好機房的防火、防盜、防病毒和防泄露等工作,規範機房的管理。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信息中心二層機房的管理。

3. 職責 由系統部負責此規定的執行。

4. 管理規定

1) 機房是網絡服務器及網絡主設備放置和運行的區域,信息中心人員必須 佩戴標識牌進入,本單位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進入機房。

2) 經過授權的人員進出機房必須填寫《機房出入登記表》,並由機房管理人 員的陪同,杜絕其他非授權人員以任何理由私自進入機房。

3) 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入機房的其他人員(如系統開發人員)應填寫《機 房出入登記表》,由相關人員陪同方可進入;此外,對於一段時間內需要經常出入機房的系統開發人員、動力施工人員等經信息中心主任批准後,可辦理臨時的身份標識牌,並在使用完畢後予以收回。

4) 未經信息中心主任授權,信息中心機房內的任何設備不準搬出機房。外 來設備也不準擅自進入機房。

5) 入機房請在門廳套鞋套或更換機房專用鞋,參觀機房應提前提交報機房 管理員,安排參觀時間。

6) 信息中心的保安人員,在機房有突發事件(如火災等)時,可不經過請 示直接進入機房,協助機房管理人員處理突發事故,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7) 機房內的各種服務器等重要設備,應對其實行口令保護,確保只有經過授權的工作人員才能進入系統進行操作。

8) 機房設備必須有明確的系統標籤並註明責任人;責任人只對自己負責的 設備有處理權,無權動用自己負責設備以外的其他機房設備。

9) 系統管理人員進入機房時,應該檢查機房內設備、電源、配電線路的可 靠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或薄弱點及時排除。

10) 機房內各種設備、物品應保持原位置、不得隨意變更、移動;各種工具、 磁帶、磁盤、資料用後應歸放原位,並保持整齊。

11) 保持機房整潔安靜,嚴禁在機房喧譁、吃零食、亂扔廢品雜物,嚴禁在 機房會客及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12) 機房温濕度要求:

正常温度範圍:20~25℃; 正常濕度範圍:20~60%。

13) 對機房有防靜電要求的設備進行維護時,維護人員應配戴防靜電腕套進 行作業。

14) 發現機房內有任何煙霧或火焰,首先切斷局部電源(每個值班人員均應 清楚電源開關位置,並確保其通路暢通無阻)。

15) 煙霧、火情產生處,必須立即檢查原因、報警、同時採取一切措施全力 滅火,尤其應注意活動地板下的情況。

16) 對於火情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警、人員儘快撤離,並立刻啟用氣體滅火 系統。

17) 發現有嚴重水情時,立即切斷電源,採取一切措施全力排水;對無法控 制的嚴重水情,要立即報警。

18) 機房消防安全要求:

要強化機房的日常防火管理。對計算機、服務器等設備內部的電源 及機房內部的電器設備、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下班離開機房必須關燈鎖門。除特殊需要外,一般設備應切斷電源。

機房內嚴禁存放腐蝕性和易燃易爆物品。在機房內維修設備時儘量 避免使用汽油、酒精、丙酮、甲苯等易燃易熔劑,如確需使用時,應控制用量,隨用隨取。

在機房中維修設備時,應嚴格執行安全用電規定,並及時清除維修 使用的易燃洗劑、紙張和紙盒等。

保持機房通道暢通。機房內的信號線、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 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鋪設、安裝,尤其要注意防潮防鼠咬。

保證機房配備的氣體滅火系統、火災探測器和噴淋系統時刻處於正 常工作狀態。

計算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隨意在機房的電源上連接使 用任何與主機和網絡服務器無關的電器設備,嚴禁亂動電閘和消防器材。

在機房工作的管理人員進入機房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3

一、餐廳整潔明亮,餐桌上無灰塵,地面無垃圾,凳子無髒水、灰塵等。地面要求乾淨,每天至少要清掃、拖洗2—3次,餐桌要隨時清理,保證餐廳整潔衞生。食堂門外無雜物、垃圾,每天最少清掃1—2次。食堂窗户要求每週至少擦拭一次,玻璃上無灰塵、無痕跡,保證清潔明亮。

二、食堂廚房保持整潔,地面保持乾燥、無垃圾雜物;炊具、廚具每天使用後清洗乾淨,整齊有序地擺放,牆壁無灰塵。食堂所有碗、筷、湯匙用後要清洗乾淨,並及時放進消毒櫃。

三、食品生熟要分開,保證生熟食品不交叉污染或串味。

四、蔬菜、肉類加工時,要先清洗乾淨方可進入蒸、炒、煮、爆等烹飪程序。

五、嚴格執行食品衞生制度,對腐爛變質、生蟲、生黴物質堅決做到採購不買,食品加工人員不加工。

六、食堂工作人員工作時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裝整齊、乾淨,儀容端正。要搞好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洗澡,工作時不允許戴戒指、手鍊等飾品。

七、食堂工作人員每年參加一次由衞生防疫部門組織的體檢,持有健康證者方可上崗。

八、庫房整潔、明亮,物資堆放有序,米、面及幹雜品不得擺放在地上。

九、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適當維持買飯買菜時的秩序,樹立員工自覺排隊打飯、打菜的習慣。

十、望各位員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廳內外的環境衞生。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生產設施安全管理,防止生產設施事故的發生,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經濟效益,保證安全生產設施的正常運行,依據國家有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的生產設施的管理。企業生產設施包括:重要設備、特種設備、建構築物、安全設施、消防設施、電氣及其它設施。

3、職責

3.1供應部負責生產設施的採購;

3.2設備科負責生產設施的建檔、日常管理、維護等。

4、通用生產設施的管理

4.1生產設施的規劃、選擇

4.1.1生產設施的規劃與選擇的類型要符合安全生產的需要;

4.1.2新生產設施安裝後,經設備科會同有關部門驗收,並編制操作規程,編號登記,訂標牌,確定操作人員後才可投入生產使用。

4.2建立生產設施管理檔案

4.2.1對新生產設施及時建立檔案;

4.2.2建立相應的生產設施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生產設施技術檔案的完整和準確。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生產設施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説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後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4.3.3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常規檢查、維修保養等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

4.3.4針對生產設施的使用性質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輪換使用或集體使用的生產設施,由當班負責人全面負責,專人使用的生產設施由使用者全面負責生產設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設備要嚴格實行定人、定機的管理辦法。

4.3.6生產設施的使用人員,負責生產設施的日常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日常的檢查保養記錄。

4.3.7使用的生產設施必須安裝完整的和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裝置與相應的安全設施。

4.4生產設施的檢維修

見《設備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

4.5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及設備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4.5.1生產設施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設施損壞和設備事故,根據損壞程度,事故分為: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生產設施受損嚴重,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導致生產設施報廢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1)一般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發生後,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向所在車間負責人報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

(2)重大、特大生產設施事故發生後,操作人員應立即採取保護現場的措施並報告公司負責人及有關職能部門,公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

(3)對各類生產設施安全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及時報告,嚴肅處理;

(4)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生產設施安全事故的領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4.6生產設施的報廢

見《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制度》。

5、安全設施管理

5.1安全設施範圍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設施指公司生產現場的各類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泄壓和止逆設施、以及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等安全附件。

(1)檢測報警設施包括:壓力、温度、液位、流量、組分等報警設施,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於安全檢查和安全數據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動、限速、防雷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防護裝置,電氣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包括: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泄壓和止逆設施包括:用於泄壓的閥門、安全閥、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用於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的密封設施等;

(5)防靜電裝置和避雷裝置包括:防靜電跨接線、避雷針、靜電導出裝置等。

5.2安全設施的管理

(1)設備科負責管理廠內的安全設施,建立、完善安全設施技術檔案、台賬、檢定記錄及檢定計劃,並確保檢定工作按計劃進行實施;

(2)嚴禁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無相關製造資質的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以及超過檢定週期、存在嚴重缺陷和安全隱患的安全設施;

(3)安全設施應的檢查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包括每班工藝操作人員、管理人員的每日巡檢;專項檢查包括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的專項檢查;

(4)各車間應對各自界區內的安全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檢查,並將檢查記錄進行存檔,對檢查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後報生產技術部驗收;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專項檢查;

(5)新購買的國家規定強檢的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錶、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報警儀等,必須經過檢定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

6、特種設備管理

(1)本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並在規定的時間(30天)內向主管部門登記註冊;

(2)設備科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設計文件、製造單位、合格證、使用維護説明書及安裝技術説明書等;特種設備登記註冊表、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定期檢測檢驗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記錄;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才允許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應當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6)設備科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檢查、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並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檢查。

(7)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總經理報告相關負責人報告。

7、相關記錄

《生產設施清單》

《生產設施檔案》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5

1、車輛由站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除值班車輛外,車輛管理軟件單位業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與使用相對固定的原則進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領導亦按此規定相應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車輛加油,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油本,油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對每輛車加油情況進行登記,司機每次加油完畢,及時將油本交回。

3、車輛維修由單位確定修車點,修車由司機向辦公室主管領導請示同意後進行維修,無特殊情況,車輛不得在指定維修點以外地方進行修理。

4、無特殊情況車輛應嚴格實行專人駕駛,車輛管理軟件晚上及節假日車輛應於單位院內停放,特殊情況需要出車的應報主管領導同意。

5、站各科室及養護公司週末及節假日需出車的,由用車科室主管領導向辦公室主管領導提出申請,辦公室主管領導根據情況進行安排。

6、司機作為特殊崗位,應服從單位節假日出車安排,車輛管理軟件有事外出須向領導請假並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7、司機對自己持有的車輛資料應妥善保管。

8、司機應加強服務意識,經常保持車輛乾淨、整潔,不斷提高駕駛技術,保持良好車況,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駛。

9、違反本制度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10、遇有重大活動及特殊情況所有車輛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

11、本制度自制訂之日起實行。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6

為了仔細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治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打算和年度打算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依照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依照本單位的具體事情,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打算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事情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治理與經濟責任制密切掛勾。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7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衞生法》要求到縣衞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衞生許可證》,並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衞生、管理制度 ,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縣衞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衞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並設置檔案。採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製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衞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衞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乾燥、通風,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製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衞生、防疫、質監、教育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並實行責任追究。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8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建築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 篇19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一種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支持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2、校網絡管理服務器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時間,服務器由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任何人員未經學校授權不能擅自使用學校的網絡服務器。

3、校園網的所有用户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隨意將文件(夾)設為共享。對校園網的所有設備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需要使用網絡下載資料的師生,可以下載與學校教育教學有關的學習資料、軟件和課件等。

5、學生上機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查閲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6、上機師生必須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7、為了使學校的網絡暢通無阻,發揮網絡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絡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絡等相關措施。

1)查閲、複製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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