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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2篇)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2篇)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

1 目的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精選22篇)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後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衞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後,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範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後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後,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並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後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後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後,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後,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並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脱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並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台帳,並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後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後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羣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並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於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於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幹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於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於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幹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2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佈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併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後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範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鍼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覆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

赤峯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3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後,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於24小時,可採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後,方可准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後,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託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佈置對策;班後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於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並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幹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後,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脱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後,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並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4

第一條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並對培訓效果進行監督與管理。

第二條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總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條所屬各單位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四條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並記錄備案。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並按規定進行復審。

第六條對新入廠的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和參加勞動的學生以及其他人員等)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資格後方能上崗。

第七條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衞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3、易發事故的基本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6、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衞生職責。

第八條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衞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衞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c、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九條員工調動工作後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幹部頂崗以及脱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條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並定期進行復審。

第十一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單位)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各場站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防止流於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安全辦公室應定期檢查。

第十三條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十四條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集團公司事故彙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十五條安全教育培訓要形式多樣,要有針對性並及時記錄整理歸檔,以備核查。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5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範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於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後,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並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後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註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採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並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後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於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範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範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後果與防範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範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衝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範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彙編成冊併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採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製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後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於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並經考核鑑定合格後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於“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鑑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後,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鑑定。考核鑑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並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並領取《操作合格證》後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後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參加複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後,留複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範標兵和模範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並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佈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鑑定,合格後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6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衞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四、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脱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五、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七、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九、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7

1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牆報、標語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通過組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地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的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3.1 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

新加入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實行三級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員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初次培訓學時必須達到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安全部主管負責建立新員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

3.1.1公司級教育,由培訓部主任組織,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守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學時不得少於42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1.2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實施,側重車間的生產製度、生產流程、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3.1.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培訓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3.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脱崗一個月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車間/部門或班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作業。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對於公司生產部門從事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給予資格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教育培訓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能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條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

3.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企業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培訓內容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衞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也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安全管理“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汲取教訓。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8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r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X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X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衞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於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X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於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於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於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X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r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脱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X、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X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r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r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並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後有否彙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平安教育培訓管理,規範平安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平安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平安教育培訓工作健康進展,依據《平安生產法》,《平安生產培訓管理方法》,《生產經營單位平安培訓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本制度所稱平安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素養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礦平安科負責從業人員平安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平安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並落實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方案,建立培訓檔案,具體、精確記錄培訓考核狀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方案支配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煤炭工業廳頒發的礦長資格證。

第五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由煤礦平安監察局頒發的平安資格證,並且每年必需參與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詳細指:煤礦企業分管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採煤、掘進、機運、綜採、通防等區隊長;其他從事平安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必需參與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組織的平安培訓,經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對其平安生產學問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資格證,並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未取得平安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特地的平安技術培訓,經平安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後,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複審一次,過期不參與培訓、複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特別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與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井下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假如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於24小時。培訓結束後,平安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考試合格後,必需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閲歷的從業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第十四條煤礦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狀況及進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有關平安形勢,平安生產法律法規、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進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平安規程,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入井平安學問,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學問,機電、提運平安學問,掘進平安生產學問,採煤平安生產學問,職業衞生常識,職業病危害防治學問,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條員工轉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需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與人員不予發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

三違人員培訓第十七條我礦“三違”人員必需接受平安培訓後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平安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狀況下支配“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平安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平安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需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後,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平安規程、音西煤業“三違”界定標準、礦規、礦紀等有關規定。

其次十條“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後發上崗通知書。

其次十一條“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需高度重視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需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急預知”“反三違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需樂觀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並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綻開一次全員培訓,並對依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並上報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人員一人一檔。

(二)平安科要準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證狀況進行統計,並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其次十六條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平安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依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生的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其次十七條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有用性和實效性動身,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後的一段時間內,由特地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實行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掌握。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仔細聽講並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有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後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節。內培一律採納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親密聯繫實際,並嚴格監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考評要依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後,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覺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學問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平安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覺工作中仍舊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方案供應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實行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與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與培訓後,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連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仔細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並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果優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後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後態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狀況進行評估。

3、對方案的實施狀況進行評估。

第七章附則

其次十九條本制度由礦平安科制定,由礦平安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企業員工平安意識、把握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生產平安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條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平安意識中,企業建立監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依據國家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狀況,每年由平安生產部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並制定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

第四條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建立培訓相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平安生產部的平安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企業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平安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平安生產部定期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平安生產學問和技能的熟識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平安生產方針;

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

5.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大事報告程序。

第八條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狀況,主要採納“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實行現場實際瞭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後,首先接受平安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平安教育和專項平安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平安意識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並對其意識狀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由於其工作性質的特別性,應特地編制培訓方案並按方案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在下列狀況下,平安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生變化時;2.當員工脱離工作崗位超過規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對員工進行有關平安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平安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平安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平安生產部應加強企業全員平安意識的宣揚,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平安意識。

第十四條確定員工的平安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採納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平安意識及要求的全都性進行檢查;

2.對於員工前後平安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彙總遞交平安生產領導小組。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員工平安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全部員工和全部作業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6.員工反饋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可實行以下方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瞭解法;

4.看法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依據企業要求和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並將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遞交至企業辦公室。

第十九條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平安意識提升方案

2.員工平安意識宣揚方案

3.常規平安教育培訓方案(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方案

第六章培訓實施要求

其次十條在年度培訓方案實施過程中,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方案,方案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

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條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掌握技術;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衞生管理;

8.變化管理。

其次十二條對員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慮:1.用工連續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其次十三條對平安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後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説明。

其次十四條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結合特別工種的作業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特地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

其次十五條培訓時間必需滿意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於40學時;

2.平安管理人員不少於120學時;

3.員工不少於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於72學時。

其次十六條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力量,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力量。

其次十七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並保存員工的各項平安培訓記錄。

第七章

其它專項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平安理論學問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訓,並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其次十九條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平安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需進行復工平安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需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學問的培訓,考試合格後再進行平安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平安生產規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平安方面的新規定;

③新崗位平安管理學問和平安技術學問;

④本工種崗位的平安操作規程;

⑤脱產期間,本單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需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平安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才能支配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企業平安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平安員需經平安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平安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連續留任崗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班組長和班組平安員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學問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時間不少於20學時。

第三十四條日常平安宣揚教育

1.班前平安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平安工作狀況,分析當班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針對危急因素應實行的平安措施,並使每個作業者熟知和把握。

2.每週平安活動日。每週一次班組平安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於30分鐘。活動內容:平安生產方針、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四不損害措施,上級平安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平安文化學問,平安達標班組標準,平安生產新學問、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平安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與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並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平安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實行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與“平安生產月”活動,並達到預期效果。

4.節假日、各時期平安宣揚教育。

針對節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變化給平安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平安宣揚教育。

第三十五條平安宣揚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實行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揚教育。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1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教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與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解決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長:

成員:

各部門負責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安全意識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安全教育、食品衞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知識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等。尤其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樓道安全、防火安全,緊急狀況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訓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師會。利用例會、教師安全專題會、暑期教師會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技能培訓。

2、學校集會。一般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全校學生集會,總結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項。

3、專題報告會。邀請鐵路、交警、公安、消防、衞生、防疫、電力等有關部門來校作專題安全知識報告。

4、班會。安全培訓制度。各班利用班會,結合本班實際,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廣播、板報、圖片展覽、安全教育光盤等多種形式,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技能。

6、體育課、綜合實踐活動課、理化生實驗課。課前有關教師務必進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教育。

四、安全教育職責

㈠團委工作職責

1、利用廣播、櫥窗、板報、學生會、教師會等多種形式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依法執教,熱愛學生,面向全體,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進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4、學生離校及時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學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報告。

6、每學期舉辦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圖片展覽。

7、每學期舉行一次交通法規、法律常識、消防知識、安全知識為資料的知識競賽或講座。

8、每學期組織觀看一次安全知識教育錄像片。

9、定期指導或召開安全教育專題班會、團會。

㈡保衞處職責

1、配合團委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對學生家長進行一次加強子女安全監護的教育。

3、對在校外租住學生和騎自行車學生每月進行安全教育、檢查,並建立檔案。

4、重點對違紀學生進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㈢總務處職責

1、每週對各類管理人員和第三產業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安全技能。

2、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衞生,不吃生、冷、過期、黴爛、變質食品。

3、教育學生買飯、打水要排隊,以免燙傷。

㈣教務處職責

1、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師遵循教育規律,遵紀守法,依法執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教育教師注意實驗課、室外課的規範操作和安全管理。

㈤班主任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直接職責人。要充分利用班會活動等不失時機地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潛力,並詳盡記錄。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2、每週班會,要及時總結上週安全工作,指出存在問題,對今後安全注意事項提出明確要求。把安全教育作為班會的重要資料之一。

3、每學期開學、放假、集會、實踐活動前都要對學生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教育工作。

㈥教職工職責

1、平時和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潛力。

2、利用綜合實踐活動課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訓練安全防護技能。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2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資料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潛力。

(1)新工人務必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務必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務必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好處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務必遵守的事項。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3

為加強和規範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1)、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4

為加強和規範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範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着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着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5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教育,填制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嚴把新工人安全生產素質關。

二、三級教育的內容為:

1、公司級教育:由勞動力管理員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級教育:由生產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對策等。

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起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後並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四、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

換崗前,批准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五、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製造新產品時必須由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製造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程)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

六、公司每年冬閒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七、施工班組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

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八、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的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九、項目部每月底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總結一個月來的安全生產情況,抓住安全生產的關鍵環節,進行分析研究,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並做好會議記錄。

十、適時安全教育根據施工特點堅持“五抓緊”的安全教育。

即: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放鬆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思想麻痺,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作業環境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心情不穩定,要抓緊教育。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的形式還應結合工程特點因地制宜,採取多種形式進行。

如: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典型事故、圖片展覽、電視片、黑板報、牆報、簡報等等。安全教育要講究實效,並要堅持經常化、制度化。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6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教育;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並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並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後,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佈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7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並及時消除;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及時上報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

四、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對《火災隱患整改登記表》中存在的問題應逐條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確定為火災隱患:

a)影響人員安全疏散或滅火救援行動,不能立即改正的;

b)消防設施不完好有效,影響防火滅火功能的;

c)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

d)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立即改正:

a)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b)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

f)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g)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h)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i)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七、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八、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歸口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對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進行確認。

十一、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覆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8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是預防事故和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牆報、標語、安全標誌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生產安全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衞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防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製度、生產工藝、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製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設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安全教育

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並不瞭解新崗位有什麼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起重工、加氯工、電焊工、電工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衞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並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分配到車間後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後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後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後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並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教育培訓目的

教育學校班主任及教職員工關心愛護學生,認真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觀念,熟悉並自覺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規、規定,熟練掌握各類活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備準確分析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組織學生逃生避險的應急能力。

二、教育培訓對象

學生、教師、學生家長、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

三、教育培訓內容

1)責任意識教育。校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其他教職員工是相關責任人,同時各班級指定固定的“班級安全安全員”及時參加各培訓活動。

2)法制意識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險地區搞活動,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組織學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種防火知識並能有效告知學生,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在火災中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

5)食品衞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見傳染病並瞭解其預防辦法,掌握簡單的農藥及其他化學品中毒搶救方法。

6)保護學生在勞動、體育、競賽時人身安全的知識教育。

7)組織學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時迅速逃生避險,實行自救自護,並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的教育。

8)愛護學生、關心學生的師德教育。建立健全學生成長檔案,將導師制融入學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調適自身及學生健康心理的常識。注意心理疏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師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師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賬。

四、具體實施途徑

在實施安全教育中,學校要發揮主導作用,同時要與家庭密切配合,爭取公安、安監、交警、消防、衞生、防疫、勞動、旅遊、林業、保險等部門和學生家長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務。主要實施途徑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每週一的升旗儀式,校長要親自講安全知識,集中對師生進行教育和培訓。

2、班會和活動課。班主任要精心備課,進行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和演練,讓學生在喜聞樂見的教育活動中,收到鞏固知識、強化技能的效果。如請外來的專家開講座,搞模擬演練,看錶演,舉辦作文、書法、繪畫、演講等比賽,收聽收看廣播電視,辦專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安全培訓。同時,要定期對教育輔助人員、校車司機等進行安全培訓。

4、學科教學和校園文化滲透教育。將安全教育融入締造完美教室與特色校園建設序列。

5、學校將按上級規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提高安全知識和技能教育。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19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消防維保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巡邏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邏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必須佩戴統一製作的證章。

三、消防巡邏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維修。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

(5)清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十六條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第七章規定的內容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滅火和疏散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一)報警。單位內部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如:異味、異聲、煙霧、温度驟然升高等,都有責任及時報告消防監控室,並積極採取早期處置、營救及疏散救護措施。如果確認是火災,應立即按動現場附近的手動火災報警器,並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二)接警。消防控制室接到消防自動報警設備報警後,值班人員要詳細記錄報警內容,立即對發出報警信號的設備和地點進行確認,消防巡邏員前往現場核實火情,火災確認後,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和消防隊迅速到火災現場撲救火災,進行人員疏散,同時完成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啟動等工作。並通知當班值長、消防安全負責人,並撥報警。報警時要保持冷靜,吐字清楚,依次報告出:(1)起火單位及本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2)火災現場的

準確地址及起火點;

(3)火勢大小及危險程度;

(4)燃燒物質;

(5)已採取的措施;

(6)現場及所屬區域的人員數量及被困人員;

(7)人員疏散情況。

二、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考慮到火災發生部位的實際情況和撲救工作的實際需要,對於人員集中的場所,保障人員緊急疏散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的關鍵措施。在火災發生後,一方面要積極滅火採取應急措施,另一個重要工作就是及時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貴重物資物品的疏散,而且要充分體現出“疏散優先”、“救人第一”的原則。

消防控制室要依據火勢情況按《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播放預先錄製好的消防應急疏散廣播錄音或由消防控制室值班員直接用消防廣播對相關區域進行緊急廣播,通知人員安全疏散。在廣播中,要告訴需要疏散的人員:保持鎮靜,不要慌張,就近找一些手巾等棉織物,用水淋濕捂住口鼻,迅速撤離房間,根據疏散引導員所引導的方向或疏散指示標誌所指的方向撤離。不要乘坐電梯,儘量往樓層下面或明亮處跑。若通道已被煙火封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離開逃生。被大火困阻、無法撤離的人員可利用避難場所等,採取固守待援的方法。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20

第一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第五條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河北省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均應依照本規定開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各級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相應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相關工作情況於每年年底前報至本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依託省、市和區(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建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協作機制,每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具體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符合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公消[20__]213號)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規

(二)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

(五)其他應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省、市和區(縣)公安機關應履行下列職責,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社區警務室工作職責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內容;

(三)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查處未取得相應資質違規培訓等行為;

(四)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每年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一次監督檢查;

(六)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省、市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中國小校按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內容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在課堂教學、學生校外社會實踐、團組織和少先隊活動中落實好消防安全教育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示範校創建活動;

(五)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督促、指導學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習和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

第七條省、市和區(縣)民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利用每年“國際減災日”、“防災減災日”等防災減災宣傳活動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創建“減災示範社區”內容,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培訓課程,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發動社區志願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

(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內容和相關考評,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內容,指導社會福利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四)依法在職責範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省、市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

(二)依法在職責範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九條省、市和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指導和監督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十條省、市和區(縣)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推動消防文化建設,開展消防文藝作品創作和演出,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文化下鄉活動。

第十一條省、市和區(縣)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製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製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宣傳進影院”活動,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

(三)在“送電影下鄉”活動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條省、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上崗和轉崗前培訓;

(三)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納入註冊安全工程師培訓及執業資格考試內容;

(四)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內容並進行考評。

第十三條省、市和區(縣)旅遊行政部門在重大活動、旅遊重點時期應指導和監督相關旅遊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強對遊客的消防安全教育,並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遊飯店、旅遊景區等相關行業標準,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旅遊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訓方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建立消防教育培訓檔案,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作業的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監察和建築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應取得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

(三)每年至少組織在崗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五)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單位廣播、閉路電視、電子屏幕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六)應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基本消防設施的操作與維護、滅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單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保證職工做到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基本消防常識、懂預防火災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十五條各級各類學校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實《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中國小校公共安全教育內容;

(二)在中國小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和開學初、放假前、相關實驗課中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對寄宿學生至少開展兩次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利用校園媒體,聘請消防專業人員講課,或適時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市民防災館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參觀學習。

第十六條教育機構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採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國小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誌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國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採取遊戲、兒歌等寓教於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高等學校每學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七條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並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範院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八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和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警務工作站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定期組織志願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不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穫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社區居民或村民應急疏散演練。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服務工作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條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築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對建築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誌、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閲;

(三)每日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每半年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旅遊景區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羣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在景區、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每日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遊人員、旅遊景區工作人員應向遊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相應責任部門應制定介紹內容。

第二十三條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條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製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週有消防內容播出。

第二十五條電影放映單位等應積極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或消防公益廣告,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監管、旅遊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准,併到省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二十八條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規範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註冊資金或者開辦費一百萬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製度;

(四)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五)有同時培訓二百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專業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四)項所指專(兼)職教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格方可上崗;專職教員應不少於教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築、消防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五年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歷的教員不少於10人,實操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消防職業資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滅火救援等專業課程應分別配備理論教員和實習操作教員不少於2人。

第二十九條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可以徵求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並出具書面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定,並綜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評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認真執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和職業技能標準,落實規定課時和內容,推行小班教學和模擬實踐教學,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築防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重點,提高實操培訓課時比例,定期開展分專業的崗前培訓和授課質量評估,對經理論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培訓證書。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收費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並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一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依法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法開展活動。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定期組織質量評估,並向社會公佈監督評估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質量評估時,可以邀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五章獎懲

第三十二條省、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單位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應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遊、文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職責的,上級部門應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根據權限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建議有權部門給予處分。

各部門組織有收費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訓,參與經營性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指定或變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或向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收取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的,上級部門應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協助審查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工作中疏於職守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學校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其改正,並視情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單位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六條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或者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在培訓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理。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集錦 篇22

一、三級教育培訓

第一條 凡是進入本公司的職工,都必須遵守本培訓制度。

第二條 為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避免事故的發生,必須經常及時地對幹部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安全生產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培訓。

第三條 新職工經公司安檢會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由生產單位指定專人對其進行二級教育培訓,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再對其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並將教育培訓情況建檔。

第四條 新入公司職工(含新調入人員、合同工、實習人員、臨時工)入公司後必須經過三級(公司安檢會、部門單位、項目部或機台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才能上崗。

第五條 調轉(包括調轉、工種改變)的職工必須重新進行二、三級教育培訓,各生產單位內部職工調轉必須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培訓。

二、現場教育培訓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職工,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教育培訓,並詳細介紹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和應遵守的規則。

第七條 對從事危險性的工作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帶到現場進行有關教育培訓,詳細介紹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範措施。

第八條 對發生事故後的事故現場分析會由公司安檢會和生產單位有關人員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即原因不清不放過;羣眾(職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三、日常教育培訓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職工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履行安全職責。

第十條 各生產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情況,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後講評,對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時總結推廣。

四、特殊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投產前,生產單位應與有關部門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對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必須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並取得該工種的作業證和執照後才準上崗。

第十三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加強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知識的教育培訓,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解決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議。

第十四條 因工負傷職工在傷愈復工前,要進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調任的生產管理幹部應接受必須的安全知識和有關責任制教育。

第十五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從時間上、制度上給予保證,各級領導要納入議事日程,正確處理安全生產關係。

第十六條 安全工作例會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每個時期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條 全公司安全工作會議由公司安全設備部組織,分管公司領導主持,每年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委員會會議。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工作會議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並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單位安全生產例會;各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項目負責人、機長或班組長主持,每週召開一次項目、機台或班組安全生產例會。

第十八條 安全工作例會要有記錄,納入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並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十九條 安全工作例會應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及時貫徹國家和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最新精神,通報當前安全生產有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實各級安全檢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可與相應的生產經營例會一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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