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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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文明安全樓院公約
為了加強機關樓院管理,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安全小區競賽活動,特制定本公約。一、轄區內幹部、職工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遵紀守法,鄰里和睦相處,互敬互讓,遵老愛幼,做文明市民,發揚見義勇為的好風氣,自覺與違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為作鬥爭。
二、自覺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凡外來暫住人員,超過三天應及時向樓長報告,並及時到市局保衞部門辦理暫住有關手續,嚴防流竄分子流入。發觀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投入綜合治理活動中,共創安全、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環境。
三、愛護公共財物,遵守衞生管理制度,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果皮、煙頭及向窗外丟雜物、潑水。服從樓長衞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掃,每週一小掃,並做好消滅“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臨時設施、亂堆物及飼養家禽,做到生活區域無“七亂”現象,確保防火通道暢通。
四、遵守作息時間,夜間十點半後禁止大聲喧譁(放音響),沖洗陽台、澆花等應在晚九點半前進行,避免影響他人休息。
五、遵守內部管理制度,加強用火用電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亂接、亂改電路(包括閉路電視線路),確需改動者必須事先徵得局辦公室同意後統一安排進行。
六、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違反國家計生政策。
七、積極配合機關有關部門及樓長對樓院的管理。樓長應認真負責,發現不良傾向有權制止,並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違反本公約不聽勸阻者,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八、對違反上述《公約》不聽勸阻者,每次罰款伍拾元,由局財務當月工資中扣清。
九、本公約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第號樓樓長:(簽名)
户主:(簽名)
年月日
b辦公樓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為加強市公路局辦公樓管理,確保機關正常辦公秩序和內部治安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一、管理範圍:市局辦公樓十二樓、十三樓、十四樓、十五樓。
二、管理事項:
(一)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開啟關閉安全通道門(加班人員應自行聯繫開門及關好門)。
(二)愛護公共財物,妥善保管個人管理的財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具體見“物管規定”),對損壞公物的行為予以勸阻並報告有關部門。
(三)節約用電,節約用水。
(四)、保持辦公場所文明、衞生、整潔。
(五)加強內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衞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實行科室輪流值班制(每週一輪換,雙休日由安保人員晝夜值勤)。主要職責:
1、值班科室負責人是本樓層日常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其科室成員負有共同責任。
2、值班科室負責人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鑰匙,確定專門人員進行值班,並做好工作交接紀錄。不得脱崗或擅自離崗,確有急事時,應事先報告,並委託其它同志代行職責。
3、當班人員主要工作:
(1)認真負責正常上班作息時間的巡查並鎖好本層樓辦公室前後安全通道門、辦公室前、後門,關閉好門窗、照明燈及電熱開水器,各層洗手間外兩層通道門日常原則上關閉,鑰匙落實專人保管。
(2)對確需加班等原因滯後離開辦公室的同志,應明確鎖門責任並做好交接工作。
(3)積極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員,加強日常安全巡查,發現異常情況或可疑人員,應及時盤查或採取措施,及時向局領導報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員反映,並做好記錄。發生突發性事件,立即拉響12樓電鈴,並根據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報警。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宜。
(二)水電管理及值班人員、安保工作職責另行制訂。
四、督查制度:
為確保辦公樓管理規定的落實,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領導及有關部門參加的管理小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組、治安巡查小組負責,並將督查情況作為年終市局機關先進科室評比的一項內容。
1、值班巡查小組(輪流交接):
張xx陳xx劉xx。
2、治安巡查小組,由陳xx同志負責組織(汪xx、蘇xx、丘xx、羅xx、林xx)。
當班人員應認真負責,經常性檢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實,並將情況記錄在案,及時向局領導報告或向有關人員反潰每月組織1——2次由局有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情況通報會,年終將綜合檢查情況提交市局領導,作為評比依據。
五、本規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c行政用車管理制度
一、用車原則:
1、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生活和應急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並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院治療者;(6)遇突發事件需趕赴現
場者。
2、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參觀學習,必須徵得市局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後由辦公室給予安排。並按每公里不低於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並按雙向計費)。城區4公里範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下原則上不派車。
二、車輛管理:
1、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後可先用車後補辦手續。
2、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負擔。
3、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未出車時,車輛應在指定場所集中停放。
4、加強車輛保養,堅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車、勤保養,隨時保持車輛整潔和完好狀態,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准或辦理請假手續。
6、隨車工具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丟失須照價賠償。
7、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鑑定後,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8、駕駛員應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徵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9、凡外單位(包括局屬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准。
d文明安全片區居民公約
一、積極支持熱心參與文明安全片區的創建活動。
二、服從管理,遵紀守法,自覺執行國家的法令、法規和生活區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講文明禮貌、尊老愛幼、以誠待人、家庭恩愛、鄰居和睦,開展爭創“十星級文明家庭”和“文明樓院”活動。
四、講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衞生,愛護公共設施及美化、綠化的花草樹木,為淨化美化環境而努力。
五、發揮羣防羣治組織的作用,人人有責保安全,愛護消防和防盜設施,自覺做好防火防盜等“四防”工作。有責任對外來陌生人員或形跡可疑人員加強盤問。留宿的親屬應主動向門衞或保衞部門辦理登記。
六、敢於對違法亂紀、影響他人安全、生活、工作和休息的歪風邪氣、壞人壞事作鬥爭。
七、不染指賭博、賣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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