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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精選3篇)

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精選3篇)

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為加強化驗室管理、規範化驗室工作流程,明確檢驗人員職責,提高化驗人員的檢測技能及綜合素質,滿足檢測實驗室規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精選3篇)

2.適用範圍:適用於伊利集團原奶事業部杜蒙分公司化驗室。

3.工作內容:

3.1檢驗人員行為規範

3.1.1健康規範:化驗室所有工作人員上崗須持當年當地衞生防疫部門頒發的有效健康證,化驗員需持化驗員證。

3.1.2着裝規範:工作時間化驗人員必須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乾淨、整潔,無衣袋撕裂、無扣等現象,工帽須將頭髮完全覆蓋,長髮應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進入衞生間,出工作區域不允許穿工衣。

3.1.3裝飾規範:工作期間不得濃粧豔抹,應粧飾得當,不可佩戴首飾。

3.1.4行為規範:

個人衞生習慣良好,不在工作區內隨地吐痰。

工作時間不允許嬉戲打鬧,大聲喧譁,不得睡覺,聊天、看閒書,不得無故脱崗、竄崗,接私人電話不宜過長,以免影響工作,交接班時秩序井然。

化驗室不得飲食,不得用檢驗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將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內及化驗室內,不得將非清真食品帶入廠區。

一律不允許在檢驗工作區清洗晾曬(可在清洗間打曬),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當班人員及衞生責任區人員負責各自衞生區(包括桌面、地面、牆角、水池、窗台、儀器、容器、試劑架等),檢驗過程中隨時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現場整潔。

有事須提前向負責人及當班組長打招呼,准假後方可,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

3.1.5文件規範

化驗室的文件書籍由體系員保管,工作期間可在現場查閲書籍,在下班前必須交還體系員處;帶出化驗室的書籍,借閲者填寫《文件借閲登記表》。

對於企業內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驗室以外人員借閲時,必須經化驗室主管同意,在借閲過程中不得隨意進行復印,並嚴禁向企業外部的人員泄漏。

借閲的文件書籍須在一週內歸還,若有續借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每人借閲的文件書籍保留不得超過兩週,以免影響工作需求。

借閲過程中要保證書籍文件的完整,並不得隨意轉借他人。

文件的監督檢查:化驗室主管隨機檢查本部門人員的文件執行情況。

3.1.6現場衞生管理

地面無污跡、油膩,無雜物,牆壁無污跡,無亂寫亂畫,牆角、櫃底無奶垢、雜物。

工作台面物品擺放整齊,無牛奶及試劑殘液。

水池內無殘留牛奶、藥液、油膩,無玻璃碎渣及雜物;抹布、刷子等乾淨整齊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暢,地漏處無雜物,無異味,異臭。

各種玻璃器皿表面潔淨、無污跡,按要求整齊放在指定位置;各類容器內壁不得有油膩、雜物、異味、異臭。

試劑瓶標識清晰、無破損,大小適度、端正,填寫規範;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檢測儀器表面乾淨無污跡、無塵土,標識清晰、無破損;儀器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保持過濾網的清潔;設備內部保持乾淨無雜物;天平不可隨意搬動,定期更換乾燥劑,天平室隨手關門。儀器按要求填寫使用記錄。

乾燥器內物品擺放整齊,定期更換乾燥劑、塗凡士林;冰箱、藥品櫃等物件擺放整齊,列有詳細藥品目錄。櫃的頂部不得擺放物品。

工作台、微機桌、辦公桌上記錄、物品擺放整齊,人離開即收起,不得無人時仍攤開;椅、凳用完及時歸位。

及時清倒垃圾,不得溢出,衞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亂放。

卷櫃只許存放各種資料、文件,並分類陳列,擺放有序。

冰箱內的樣品試劑分類存放,擺放整齊且有標識,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藥品櫃內試劑按液體、固體及性質的不同分類存放,擺放整齊,標識清晰,無塵土。

藥品架上的各種試劑同一性質的擺放在一起,且依照試劑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順序擺放,不可放無關東西。

工作台櫃內雜物及時清理,要求乾淨整齊。

清洗間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每週六衞生大清掃。

3.1.7其它工作:

用完水後,及時關好水閥。

電器要求停用時斷電的必須及時斷電,需連續工作的儀器每日須經常檢查電源線有無損壞,插頭是否有虛插現象,線路是否雜亂無章。

做到人人會用消防器材,遇緊急事件冷靜處理。

白天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開燈。

3.2化驗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兼職體系員未做好文件、記錄的檔案整理歸檔工作,罰款10元/次。

對於借閲的實驗室書籍,若有破損要按原價的10%,對借閲人進行經濟罰款,若有丟失必須照價賠償,對於不易買到的重要書籍要雙倍進行罰款。

工作期間查閲的書籍亂放,看後不及時交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因檔案保管員失誤造成實驗室書籍資料丟失,檔案保管員須照價賠償。

3.2.2申購與供應品

相關人員未及時將需要申購的檢驗物品及時未及時審購,導致檢驗物品短缺,檢驗工作延期,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警告並罰款10元/次。

體系員未及時送檢玻璃量器,對檢驗工作造成影響,罰款10元/次。

領用檢驗物品時,未填寫或未按要求填寫領用記錄,對組長處以罰款10元/次。如果領用人不簽字,組長可以不給予領用。

化驗員進行藥品配製與標定時,未填寫完整的記錄、盛放試劑的試劑瓶未按要求標識、藥品標識與配製記錄中的配製日期不符、標籤未及時更換等,罰款10元/次。

化驗員未合理使用藥品,造成浪費,罰款10元/次。

庫房物品出、入帳不符,對組長進行罰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後根據表現決定上崗與否。

辦公品由統計統一負責,出、入帳不符時給相關責任人10元/次的罰款。

化驗室藥品未按要求進行存放和標識,對組長進行罰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2.3投訴、抱怨制度:為確保相關業務部門及奶户對化驗室出具的檢驗數據的準確性有疑義時,各類抱怨及投訴能及時有效地得到解決,特制定本制度。

票據、檢驗信息諮詢:

關於質量檢驗票據類的問題,由統計負責核實、解釋,如因數據錄入錯誤,及時更正檢驗數據、撤回有誤票據並電話或書面通知相關業務部門。

關於檢驗結果疑義的問題,由當班化驗員負責解釋、查詢、核對,如因彙總錯誤,負責及時更正並通知統計員,由其按要求執行。

如奶户對當日牛奶檢驗結果有異議,根據化驗室要求及實際情況予以重新採樣複檢,以複檢結果為準。

關於檢驗技術方面的問題,由化驗員作出儘可能科學、詳盡的答覆。

對相關業務部門提出的關於檢驗效率、準確率、信息反饋及時性等問題投訴,化驗室應及時合理安排、調整,滿足要求。

對奶户反映的各類問題,由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及時予以核實,並將核實情況告知奶户,如情況屬實按照化驗室制度對相關人員考核。

化驗員被客户投訴,經證實是檢驗人員行為引起的,罰款50元/次。被投訴超過三次,該檢驗員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後根據表現決定上崗與否。

3.2.4原始記錄

檢驗員對原始記錄信息填寫不完整,每有一項未填寫,罰款10元/次,兩項未填寫罰款20元/次,以此類推。

檢驗過程中,沒有及時記錄數據,憑事後記憶填寫或重抄原始記錄,罰款10元/次。

記錄出現錯誤,隨意塗改或不蓋章(簽名),每有一處,罰款10元/次,兩處罰款20元/次,以此類推。

審核人發現檢驗員原始記錄結果計算錯誤,對檢驗員罰款20元/次。

原始記錄中數據計量單位錯誤,或有效位數保留錯誤,罰款10元/次。

檢驗結果未按要求的時間下發,對檢驗員罰款10元/次。

由於檢驗員結果計算錯誤,記錄審核人未發現,從而造成檢驗報告錯誤並下發,則對檢驗員和記錄審核人分別罰款10元/次;

由於檢驗記錄字跡不清,導致化驗結果票據錄入錯誤,對填寫記錄檢驗員,罰款10元/次。

採樣員與樣品管理員未交接好樣品或未認真填寫《奶樣交接記錄表》,導致樣品丟失或工作延誤,罰款10元/次。

3.2.5內審:質量體系審核每發生一項不符合,相應責任人承擔雙倍罰款。

3.2.6人員

培訓人員未按培訓計劃進行培訓工作,罰款10元/次。

培訓人未及時整理培訓檔案,罰款10元/次。

未按要求參加培訓,對當事人罰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參加考試,以不合格計。

培訓後進行理論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給予20元/次的罰款;考核成績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獎勵20元/次。

在崗人員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為試用期,一個月後重新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仍不合格則繼續試用一個月,如果連續試用三個月後,仍不能重新上崗,則向綜合科提出對該人員的解聘申請。

閉卷考試時,相互説話、抄襲,根據情況扣當事人考試成績的5-10分。

泄露試題,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3.2.7設施和環境條件(內務管理部分)

所轄衞生區域不整潔,垃圾清理不及時,罰款10元/次。

實驗完畢後未及時清理實驗現場(所用物品未及時歸位、設備未清潔、枱面未清潔、未清洗各自實驗所用器皿),罰款10元/次。

未按《化學藥品管理制度》進行危險品排放,罰款10元/次。

辦公室內更衣櫃門敞開,水杯、毛巾隨處亂放,影響室內整潔,處當事人罰款10元/次。

進入檢驗工作區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罰款10元/次。

在檢驗工作區域吃東西、放日常用品,罰款10元/次。

未經化驗室主管許可,隨意領私人進入檢測區域,罰款10元/次。

工作期間擅自離崗,造成實驗影響,罰款50元/次。

檢驗人員下班前未做安全檢查(關好水、電、汽、門、窗等),罰款10元/次。

3.2.8方法

未嚴格按照檢驗方法進行檢驗,擅自更改檢驗方法,罰款50元/次。

化驗員未按時完成檢驗任務,罰款20元/次。

檢驗結果誤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罰款10元/次。

弄虛作假,虛報結果,一次降為實習化驗員,兩次退人力資源部。

檢驗結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複檢,罰款20元/次。

3.2.9設備

未完全按設備的作業指導書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視情節嚴重罰款50-100元。

未按規定要求填寫使用記錄,罰款10元/次。

設備責任人未保管好設備附件造成丟失,罰款50元/次。

設備發生故障時,設備使用人未填寫設備損壞維修記錄並通知設備責任人進行聯繫檢修,罰款30元/次。

未按要求填寫恆温設備的監控記錄,罰款10元/次。

3.2.10樣品處置:樣品管理員未按樣品管理制度保留樣品,罰款10元/次。

3.2.11質量保證

檢驗員對同一樣品進行重複性檢驗時,兩次檢驗結果之間差值在允差值範圍以外,罰款20元/次。

檢驗員對保留樣進行重複檢驗時,兩次檢驗結果之間差值在允差值範圍以外,罰款20元/次。

3.2.12結果報告

報告編制人未及時出具檢驗報告單,罰款20元/次。

報告編制人編制檢驗報告出現輕微錯誤,罰款10元/次。

報告審核人未認真審核以致報告錯誤並下發,視情節輕重,對報告編制人和審核人分別罰款10-100元/次。 3.3化驗室保密制度

3.3.1嚴禁將企業內部的機密向企業外部人員泄漏,以免造成企業利益的損失。

3.3.2化驗室保密範圍

客户樣品和客户的全部資料及商業祕密等;

檢測原始記錄、結果報告、各種質量活動計劃和記錄;

公司的質量手冊、程序文件;

化驗室上報主管單位的有關數據、報告、計劃書等文件;

化驗室擁有的一切檢測技術和技術成果;

所有外來密級文件、資料等;

集團產品的企業標準。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樣品由專人保管,使用後的文件及時存檔。借閲或查閲保密範圍內的文件、技術資料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不經同意不得自行外借、複印、銷燬或個人擅自處理,並嚴禁作為廢物出售。

3.3.4檢驗報告簽發前,結果應對外保密。發放內部各種文件資料按規定範圍發放和使用,不準擅自擴大發放範圍或將文件攜帶外出。

3.3.5實驗室的微機,除內部人員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開機密碼並查看相關文件資料,並嚴禁對微機內的文件隨便拷貝、打印;電子版的結果報告應由檔案管理員加文檔保護密碼,嚴禁外人翻閲。

3.4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隨意打開,無菌室的門要隨手關閉,以防外界微生物的進入。

3.4.2微生物室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3.4.3進入無菌室前要更換專用潔淨的工作衣。

3.4.4無菌室內應備有體積分數為3%-5%的來蘇兒溶液或0.1%的新潔爾滅溶液、體積分數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樣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無菌室內應備有鑷子、剪刀、接種針或接種環,每次使用前後應在酒精燈火焰上灼燒至無菌。

3.4.6檢驗人員在實驗過程中需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減少工序。

3.4.7無菌操作室禁止交談,操作過程中不得用手觸摸其它未消毒、滅菌的區域,與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便出入無菌室。

3.4.8接樣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養基必須經消毒滅菌,打開包裝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繼續使用,金屬用具應高壓滅菌或用酒精燈過火三次後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觸標本及已滅菌的器材內部,打開瓶塞或管塞時,應夾持在手中適當位置,避免污染。吸過菌液的吸管不可隨意放在潔淨工作台內。

3.4.10無菌室每次使用前後,用紫外燈照射30min,要定期(每週)檢測室內空氣清潔度,確保其符合實驗條件,環境不合格時,需要對微生物室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殺菌。

3.4.11微生物檢驗每班必須做空白、對照試驗(細菌總數做一鹽水對照、一瓊脂對照,大腸菌羣做單料、雙料各一空白培養),同時記錄。當有菌生長時須保留樣品及時彙報,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試驗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結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實驗後,需用體積分數為2%的來蘇兒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沖洗乾淨。

3.4.13樣品檢驗完畢後,應及時清理桌面。凡要丟棄的培養物,應先高壓滅菌後,再進行處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壓滅菌,再洗刷乾淨,然後再進行滅菌處理。

3.4.14嚴格控制培養箱温度以及培養時間。

3.5化驗室培訓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則

外部培訓與內部培訓相結合。

員工的培訓結果作為獎勵、晉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據。

3.5.2培訓內容

通用性知識:

企業的歷史與現狀、企業文化、規章制度;

國家法規制度;

計算機操作;

乳品知識。

專業知識、技能:

檢驗基礎理論知識:化學基礎、分析化學、計量基礎知識、微生物學、乳及乳製品的基礎知識、乳及乳製品的檢驗基礎知識。

檢驗技能:原料乳的檢驗、乳製品的理化指標檢驗、乳及乳製品的微生物學檢驗。

儀器操作:已具備的儀器的操作和新進儀器的操作;如全組組分分析儀、FC、凱氏定氮儀、體細胞檢測儀等。

其他:諸如禮儀、道德品質、安全、質量管理體系等。

3.5.3培訓講師

培訓工作採用專職講師、兼職講師與外聘講師相結合的方法。

根據培訓需求,可以聘請外部講師進行培訓。

根據培訓需求,參加全國各地的公開課。

3.5.4培訓流程

年初,根據對化驗員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後,制定出培訓計劃草案(包括培訓內容、師資要求、課程設計及預計費用)。

計劃內的培訓由本部門填寫《培訓項目申請表》報綜合科,批准後由本部門培訓人員組織實施,綜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計劃外的培訓,首先由該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報綜合科審核認可,方可予以培訓。

要求組織者提前2天作出培訓計劃,並通知參加培訓人員,參加培訓人員必須準時到達培訓現場,並簽到;不得遲到、早退,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向負責人請假,違反一次罰責任人20元。

培訓老師認真填寫培訓記錄,組織者負責保存、整理相關記錄,並存檔。

對於其他部門臨時組織的培訓,根據具體情況,由主管選派人員參加。

培訓後,由化驗室主管予以審核、評估,計入員工檔案。

組織者定期對所有培訓內容進行綜合測評,可根據培訓對象和內容以抽查的方式進行考試。考核內容包括理論和操作兩部分,具體為理論考試2月進行1次,操作考試每月進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數不少於3人,(考核滿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滿分100分,80分合格)通過考核來驗證培訓效果和調整培訓項目,同時提高培訓的積極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訓。

3.5.5新進員工培訓

化驗室主任安排新進人員的培訓,要進行崗前培訓。並有化驗室主任評估合格後方可上崗或派出。未經崗前培訓者不得上崗、派出,培訓不達標者不得上崗或派出。

崗前培訓內容:乳品檢驗基礎知識、實驗室管理制度、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規章制度、檢驗流程。

新聘人員必須參加國家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化驗員資格證書考試。

崗後培訓內容:國際及國家質量標準、標準溶液的配製與標定、常用試劑的配製方法、常用檢測設備的使用及維護、精密儀器的使用及維護。

4.執行日期:下發之日起執行。

5.發放範圍:杜蒙分公司化驗室。

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 篇2

一、分析數據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數據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數據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數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數據的方法為在原數據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數據。

5.數據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數據表達出來,必須保持原始數據應有的信息。

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數據、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清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採樣管理要求

1.採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採樣日期和時間、採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污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要要根據樣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保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變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衞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數據,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採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採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採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温濕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註銷,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數據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數據,經審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數據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文件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保存3年。

4.質量記錄在保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濕、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與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辨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到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項目。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項目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必須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數據需要更正時,應將原數據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字,務必保持原數據清晰可辨;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對象;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必須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保持化驗室清潔衞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須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化驗室日常管理制度 篇3

1、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有專人保管,分類存放,並定期檢查使用及保管情況。

2、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將其放在遠離實驗室的陰涼通風處。凡屬危險品必須專人保管。劇毒藥品或試劑應存儲於保險櫃中。要嚴格領用手續,隨用隨領,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做好使用記錄,不準在化驗室內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應洗滌乾淨,分開使用。倒出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試劑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質,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5、配製各種試液和標準溶液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完後立即貼上標籤,以免拿錯用錯,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6、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與明火接觸。

7、純度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必須經提純後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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