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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雙八”規定

省教育廳“雙八”規定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使青少年學生真正做到“勤奮學習、愉快生活、全面發展”,積極推進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特作如下規定:

省教育廳“雙八”規定

一、城市、縣城(含鎮)學校有條件的可實行“朝九晚五”作息時間;不能實行的,早上行課時間(含朝會)不得早於8:30。農村學校可根據當地實際確定作息時間。

二、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地方課程教材國小每生每學年不超過一門,國中每生每學年不超過二門。地方課程的教學時間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總課時內。國中三年級課程結束時間不得早於5月1日。學校一律不得統一徵訂和使用教輔資料。

三、學校各年級一律不許在節假日補課,除住校生外,學校一律不組織安排上早晚自習。國小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其餘年級書面家庭作業一般不超過1小時。國中一、二年級家庭作業一般不超過1.5小時;九年級年級不得超過2小時。

四、學校必須開設活動類課程,讓每一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參加相應的興趣小組、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每學期至少安排學生參加一週的社會實踐活動,努力為培養造就“合格加特長”,有創新精神、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的人才打下堅實的基礎。

五、學校必須保證學生每天有1小時體育鍛煉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質健康標準。

六、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在全省中國小全面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並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學生評優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七、積極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堅持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嚴禁學校以考試的方式(含筆試和麪試)錄取新生;嚴禁學校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或參考因素。

八、學校考試只允許在期末和學年結束時舉行。由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考試時間與科目,並向社會公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和羣眾的監督。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按有關規定由教育紀檢監察和督導部門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 師德考核辦法

一、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和貫徹《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教師要加強學習,提高個人修養和業務水平能力,有良好的師德師風,自覺維護教師形象,當現代名師,為鹽亭外國語學校的發展和鹽亭教育的振興發奮工作,增光添彩。

三、學校對教師中的違規違紀現象,加強過程監管力度,實行師德師風扣分。

1、行為規範方面:違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言行扣1-5分;諷刺、侮辱、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扣3—20分,情節嚴重的,配合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學校將依照規程解聘;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扣5分;訓斥家長或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或交辦私事1-3分;強迫或誘導學生購買教輔導資料扣10分;在各級各類考試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扣2-5分;擅自調課、停課、缺課和對工作敷衍塞責扣2-5分;酒後上課或上課時抽煙扣3分;上課時(開會)使用移動通訊工具扣2分;參與有損教師形象的活動扣2-5分;周內從事賭博,夜不歸校扣2-5分;侮辱女學生或生活作風不正,立即解聘,並配合司法部門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參加升旗儀式不規範扣2分。

2、學習修養方面:缺乏修養,不尊重、不服從,討價還價或執意不從扣5分;散佈落後言論、隨時發牢騷、搬是弄非、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人為製造矛盾扣5-10分;政治學習、會議記錄不規範扣2分;性格怪異,易與教師職工、家長、領導人發生爭執,影響較壞扣2-5分。

3、會議紀律方面:開會接聽電話、玩手機扣2分;開小會、遲到早退、擅自發言扣3-5分;不按照位置就坐扣2分,不帶會議記錄本不作筆記扣3分。

4、上班考勤方面:遲到、早退扣2分,每學期假時超過規定時數每超過1小時扣0.5分,曠工1小時扣10分,集合集會按照考勤辦法處理;以病假帶事假、不按規定程序請假扣3分。

5、課堂教學方面:教師不提前到班組織教學,課堂教學混亂無序扣2-10分;不説普通話、不掛胸牌扣2分;不備課就上課,坐着講課,學生作業不參與輔導,晚自習講新課(九年級除外)扣3分;領導聽課出現明顯的知識錯誤、無準備等扣5分。

6、課外活動方面:學生活動無預排、無計劃扣2分;科任教師不參與相關班級班會、活動、課外活動輔導等扣3分。

7、工作責任方面:在工作範圍內學生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有家長投訴,經查屬實扣2—5分;上級重大檢查、學校領導抽查工作發現問題扣2-10分;工作期間脱離崗位,人到位但工作不到位、效果很差扣2-5分;教師辦公室不按時保潔扣2分。

8、過程管理方面:教學工作備、批(作業、試卷)、改、輔、評等過程管理鬆散扣2-10分;班級或團隊缺乏凝聚力,在各種評比檢查中工作長期滯後扣5分;內務整理較差、亂掉亂摔、亂擺放扣3分;坐班時間不在狀態,違反坐班規定扣2-8分。

9、節能財產方面:節能意識較差,出現財產損害嚴重、用水用電等不節約扣2-5分。

10、完成任務方面:沒有按時完成任務任務完成較差,學校交辦任務無法聯繫上扣2-10分。

四、師德師風作為年度考核的一個重要內容,除扣分外,還要與一定的經濟掛鈎。每個教師每學年的師德師風量化總分為100分。

11、考核人為各部門領導和校長,每月把登記的情況彙總到校長辦公室。

12、每月公開公佈積分情況。

13、學年末實行教師總積分與考核掛鈎的考評辦法,90分以上為優秀,80—89為優良,60—79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14、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定製,即師德師風總分不合格,本年度獎金和評優選先一律取消。

五、本《實施意見》從XX年春季起執行,未盡事項召開行政會決定。

●教師辦公常規

一、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崗。上班時間不能隨意進出辦公室,教師不能互相閒竄。教師外出請假由批假人向坐班考核人轉假,校內事假須向坐班考勤人請假,若是私事作為事假處理,不到崗位,視為曠工;若教師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事務,不能辦公,不計假。所有病事假、曠工按照考勤管理辦法執行。

二、遵守辦公紀律,注重辦公場所公德。辦公室內不

高聲喧譁,不閒聊,不相互干擾;坐班期間認真研究教學,搞好備課、批閲等工作,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如看報、看課外書(自考書)、睡覺、吃零食、聽音樂、打電話、上網看新聞(打遊戲、聊天、看影視)等。

三、愛護辦公場所衞生秩序,辦公室內整潔有序,門前衞生達標。辦公桌面和抽屜內整潔有序,室內不吸煙、不亂丟亂摔、不亂吐痰、不亂刻寫貼畫,牆面、地面、窗簾潔淨,桌面一般擺放教本,不能存放任何雜物。按時清運垃圾、清洗衞生用具。

四、愛護辦公室內公物,無人為損壞現象。做好節能工作,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電源切斷。

五、辦公室有高雅的文化氛圍,富有教育性。

六、實行開門辦公,按時開關門。

● 師生課堂常規

一、到班時間:上課3分鐘鈴響,學生進入教室,作上課準備,教師站在講台上或教室門口,師生共同配合,提前進行組織教學,充分保證每課時質量。

二、組織教學:組織教學貫穿整個課堂教學之中,上課前,師生唱英文歌曲,稍候靜息片刻,教師檢查學生的準備情況。上下課師生互敬語言須使用英語,國中英語教師課堂語言全程使用英語,其餘教師使用普通話。教師課堂語言應文明有親和力,以欣賞激勵為主,不能夠帶有任何的侮辱性和傷刺性。課堂上,教師要洞察學生的言行,針對不同的不良現象,合情合理應對。

三、師生禮儀:師生服飾大方高雅,站姿坐姿規範,舉止有度,言行有禮;上下課師生互相問好,下課出教室時學生應禮讓師長先行。教師不能坐着講課,學生對教師提問有問必答,遲進教室要用外語喊“報告”,請示並徵得老師同意後方可進入。

四、課前準備:學生每堂課應提前進入教室準備好該堂課的書本、文具,等候教師到來。教師在課前應作好上課的各方面準備,特別是鑽研教材、大綱,研究學情和教法,研究教學手段和途徑,考慮周詳、細緻,把情緒調整到最佳狀態。不許不備課上講台,不能帶情緒上課。

五、上課要求:教師不能夠在課堂上備課、批閲作業,不能停課整頓紀律、訓斥學生;不能出教室休閒、聊天、接待來客,不能到辦公室拿取物件,不能打、接聽電話,通訊工具在上課時必須關閉。上課時不能把學生推出教室,不能找學生談心。教師要清點學生人數,維護好課堂秩序,體育課要注重保健安全,不能上成“自由式”、“牧羊式”,學生必須在集中或分組訓練(活動)25分鐘後才能自由活動,雨天集中到教室上健康課。學生要遵守課堂紀律,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回答問題,把自己的思維融入教師的思維之中,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獨立完成作業,提高課堂學習功效教師和學生均不能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教職工考勤辦法

一、出校:上班時間不能出校,非常特殊的事情必須按程序向校長請假,作事假處理。請假人在門衞處交驗請假條並登記,門衞對教師出校不登記私自放行。

二、離校:通食教師提前離校按曠工或早退處理;遲到要主動在門衞處登記,包括遲到的時間數(按分鐘計算)。晚上無課的教師可自行安排,班主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場。

三、上課:教師上課時不準出教室會客(包括父母親人)。教師上課必須提前到教室,調課須經教導處批准,上課不準壓堂,不能在學生就餐時找學生談話。

四、計假:時間按8小時/天計算。

五、病假:必須持縣級或縣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按程序批假。除非常特殊的原因外,不能先斬後奏、不能以病假代事假。

六、事假:一學期內事假在1.5天內不計假,事假超過一週停發半個月國撥工資;超過兩週,停發全部國撥工資;超過一個月,作為自動離崗處理;家庭直系雙親、家人發生重大變故(含傷亡),學校可酌情取消上述限制。

七、婚假(產假):按國家規定辦理。

八、函授:教師一律不得離職函授。在職函授的教師,外出參加函授期間扣除學校工資部分,用於支付代班費。參加函授學習前,教師必須持正規的函授學校學習通知到校長處請假。

九、手續:教職工病事假一律在校長處履行手續,認真執行請、銷假制度,若不按時銷假,假時數計算至銷假為止。

十、時數:週會按4小時/次計算;校輔導會、總結會按8小時/次計算;教研會均按3小時/次計算;其他會按實際時間數的2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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