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八條規定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關注:1.45W次
一、取消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校的九年級補習費、蒸飯費、國中自行車寄存費、體檢和防齲齒費、城市國小託管費等服務性收費項目。
二、取消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學校借讀費項目。
三、嚴禁中國小校統一徵訂和使用教輔材料。
四、嚴禁中國小校搞“一校兩制”、“校中校”,嚴禁以改製為名高收費。
五、嚴禁學校代收保險費、體檢費。堅決制止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折扣。學生保險、體檢由提供服務部門向學生直接收取。
六、嚴禁中國小校在崗教師組織本校學生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七、嚴禁高校違規收取與招生掛鈎的任何費用,嚴格規範高校校內各項服務性收費。
八、嚴格執行高中擇校生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不得超過本校招生人數的30%。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向社會公佈行風舉報監督電話,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發生違規收費行為的地方和學校,按照管理權限,示範校摘牌,校長就地免職,違規人員解聘,對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6no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