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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精選24篇)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精選24篇)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控制中心應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並實行輪班替換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精選24篇)

二、每天應明確一名單位領導帶班,每天分為兩班,每班值班人數不少於2人。

三、值班人員應取得消防控制中心操作培訓合格證,帶班領導應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並將證件留置消防控制中心備查。

四、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應配備以下裝備並保證完整好用:手電筒、對講機、防護面罩、ABC乾粉滅火器。

五、消防控制中心設置以下幾種記錄本,以記錄有關值班情況:《易九國際廣場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記錄》、《易九國際廣場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等。

六、消防控制中心交接班時,帶班領導和前後兩班人員均應在場,在認真填寫完值班交接班記錄,確認現場物品無損壞、丟失並在值班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後,交班者方可離開。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於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後,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後,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並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於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並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脱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衞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保存以下資料:

(1)建(構)築物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説明、設備使用説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保存和歸檔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十一、嚴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3

一、明確消防控制室的責任部門:

值班人員:

職 責:

1、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3、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滅、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運行狀況,並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4、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並填寫《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5、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6、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執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脱崗、替崗、睡崗。

5、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7、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8、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衞生。

三、消防控制室的交接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應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上個班次發生的報警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應存檔備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4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生火災的;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蹟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並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並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定記錄的;

2、未簽發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後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衞生不潔的;

9、未經批准,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定或未經批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廳內吸煙或發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佔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管理,確保消防控制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臨警使用,確保火災時滅火指揮及消防控制信息的暢通,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和技術規範,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市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

第三條消防控制室的建築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內不得設置牀鋪,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第四條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並應在入口處設有標誌牌或標誌燈,標誌燈的電源應從消防電源上接入。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築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並可直接目視。

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向當地公安消防隊直接報火警的直撥電話。

第六條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統相關消防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負責。

第七條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級以上專業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八條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不準空崗。

第九條消防控制室應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等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火警處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投入運行後,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和停用,也不得隨意中斷。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室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並應建立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技術檔案。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職責;

4、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第十二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應實行日檢、季檢、年檢制度。

一、日檢: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並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見附3、附4)。

二、季檢:每季度應檢測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並填寫季檢登記表(見附5)。

1、採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顯示。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工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捲簾等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3)滷代烷、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誌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年檢: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並填寫年檢登記表(見附5)。

1、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的探測器應測試一次,

2、進行季檢的各項試驗內容,其中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顯示功能可做模擬試驗;

3、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十三條消防控制室應有模擬火災事故廣播稿,並應定期進行模擬試播訓練。有條件的可適時進行演練。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控制系統由保安部經理負責管理,當班班長負責保管、使用和維護;

二、消防控制系統要保證全時開啟和運行,未經保安部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關閉系統;

三、值班人員發現系統報警後,要及時通知班長到達報警點,迅速處置報警原因,並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20xx年最新修訂版)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我國國家制度的核心民主集中制:我國政治制度的核心機制一、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最大特點,是黨和國家都實行民主集中制二、民主集中制的本質,是有領導的民主制首先,民主與集中是對立統一的關係。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7

一、東安陽光商場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一般為季度第一個月的上旬召開,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會議主要是聽取各部門及下屬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彙報,對涉及重大消防安全問題進行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檢查本東安陽光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會議應當作出決定並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消防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四、會議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也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召集,由保衞部門提出會議議題和會議記錄,並負責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指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負荷大、物資集中、商品為可燃、易燃物的`櫃組。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誌,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標明配置的消防設施,實行嚴格管理。

三、消防安全部位運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9

保安消防管理上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脱崗、睡崗和酒後上崗。

五、控制室內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0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營業廳內吸煙、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衞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採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並由保衞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於涉及城市規劃佈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火災隱患或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視情報送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並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1

一、東安陽光商場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三、演練由保安部負責組織、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四、演練前以班組為東安陽光商場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

六、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由保安部門負責對預案進行完善。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2

實驗室消防安全制度是對師生生命安全負責的重要制度,為加強對實驗室的管理和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要求全體師生員工嚴格遵守學校實驗室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於職守,嚴格檢查實驗室內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潮、防爆、防腐蝕、防污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下班離開時要關好門、窗、水、電、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不得拖延隱瞞。

3、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挪作他用;注意定點存放,過期及時更換,使其常處於有效狀態。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4、入室人員(外來人員必須登記)嚴禁吸煙和擅自動用樓內的一切設備。

5、實驗室上課教師要有足夠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常識,不得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每次實驗員在實驗結束後要認真檢查負責區域的水、電、氣開關情況,待管理人員複查,方可離開。

6、所有入室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後果將負一切責任。

7、值班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每層實驗室的安全狀況,填寫消防安全日誌後方可離開。

8、消防器材應放在安全可見處,要求入室人員應能熟練操作。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3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於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築。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2520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並顯示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並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並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並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並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築物竣工後的總平面佈局圖、建築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係説明、設備使用説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於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櫃啟動開關處於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後,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後,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於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説明着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着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繫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並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築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築的防火間距、建築面積、建築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佈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築物的位置,在建築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並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採用中文標註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於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並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採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採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並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並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乾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並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並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捲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捲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捲簾和常開防火門,並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並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並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並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於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並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並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製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於10000條,記錄備份後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後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築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後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並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後,該指示燈應常亮並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於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並將原件或複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脱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衞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誌;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並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4

一、圖書室消防安全由教科室負總責,學校語音室理員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二、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語音室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三、主管人員要時時搞好室內衞生,保持室內整潔;保證語音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暢通,不準在通道上堆放雜物。

四、 電氣設備安裝、維修、拆除、焊接等作業,必須經過學校行政批准後,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施工。嚴禁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等。

五、 語音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更換,保證隨時可用。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嚴肅處理。

六、 使用完畢,任課老師要配合管理人員做好安全工作,要關好門窗,關閉電源。寒暑假及節假日期間,應將不用的語音室的門窗關好。

七、 發生事故、火警、盜竊等情況,除保護好現場外,必須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解決。

八、 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5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衞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衞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櫃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櫃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東安陽光商場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託維修東安陽光商場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東安陽光商場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東安陽光商場(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6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並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7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每班值班人員不少於2人,其中1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脱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六、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誌;

七、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八、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衞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8

一、明確消防控制室的責任部門:

值班人員: 職 責:

1、遵守控制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熟悉各種按鍵的功能,能夠熟練操作。

3、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滅、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消防聯動控制器的運行狀況,並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4、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故障,並填寫《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5、掌握和了解消防設施的運行、誤報警、故障等有關情況。

6、熟練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程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執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並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脱崗、替崗、睡崗。

5、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7、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8、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1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衞生。

三、消防控制室的交接班要求: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交接班時,應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上個班次發生的報警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應存檔備查。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19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於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週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於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並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七、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九、發生火災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十、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十一、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0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六、每日營業結束,保潔人員負責打掃衞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七、營業結束後,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1

一、網絡控制室專人負責,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和使用各種設備及各種資料。

二、具體做到對學校現有服務器有檢查、有記錄、有備份(文件備份及單機備份,對異常情況能及時恢復);

三、緊密注意網絡運行狀況,發現病毒或受到黑客攻擊,應立即採取恢復和補救措施,並教育局網管保持緊密聯繫,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四、正確使用網絡硬件防火牆、網絡殺毒軟件;

五、網絡中心和校園網絡系統的各種設備定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如有嚴重問題的及時請維修單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六、嚴格控制網絡控制室的`人員進出。外來人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網絡中心控制室,嚴禁非工作人員接觸網絡設備、設施。

七、平時定期做好網絡中心和閉路電視系統有關設備衞生清潔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毒工作。

八、加強對網絡中心的服務器、交換機、UPS等設備的管理,確保網絡暢通。

九、網絡中心、校園網絡系統等的設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信息技術組和校長批准。

十、網管人員必須嚴格保密服務器相關密碼,不可泄露。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2

一、營業廳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如氣霧殺蟲劑、花露水等)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貯存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

三、貯存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性質分類、分開儲存,並設置明顯標誌,註明品名、危險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性質與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電氣設備、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3

一、嚴格按照省,市消防有關文件要求值班人員不得少於3-4人。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員不得擅自離崗及酒後上崗。

二、控制室值班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責任感、能夠熟練使用操作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瞭解和掌握樓內各類消防設備的`功能和作用。

三、控制室內禁止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控制室,確因工作原因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登記。

五、出現報警信號後,嚴格按照各項規程進行操作。設備出現一般故障應及時處理,無法排除時,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安排維修。

六、保持室內衞生清潔,愛護設備及各類用品。操作枱上不準放置水杯及其他雜物,設備電源未經允許不得私接濫用。

七、定期檢查維護設備,不準使用管理計算機做與本職無關工作,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八、室內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用電話進行聯絡、系電話,任何人不得佔用消防專線。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篇24

一、加強學習、強化防範意識。總務處負責不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宣傳、安全防火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傳達到會計室全體人員。財務人員加強學習,強化防範意識。

二、加強培訓,提高防火能力。總務處負責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熟練使用滅火器。

三、嚴禁財務人員在會計室內使用明火、電爐。

四、會計室內的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五、財務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範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進行整改或上報總務處進行整改。

六、財務人員離開辦公室時隨時關鎖門窗。

七、財務人員應知道報警程序,發現火警時需及時以正確的方式滅火,及時報告學校、報警,並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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